推 eternalhell:很難錄吧...除非你左手隨時拿著攝影機之類的 07/31 15:50
→ eternalhell:不然看到再拿出來 會飆的早就不見蹤影了 07/31 15:50
→ tracy00459:重點是有車牌就可以 其他警方會處理 07/31 15:51
→ petercoin:通常遇到飆車的 都唯恐避之而不及了 還會錄影喔@@ 07/31 15:51
→ tracy00459:我就有錄過 拿給當地轄區的學長 他們說很有幫助 07/31 15:52
推 apple80609:可以打下來 你就不要惹到鴿子 什麼時候被鳥屎K都不知道 07/31 15:52
→ eternalhell:而且南部那種集體飆車不會都會拿東西遮車牌嗎?? 07/31 15:52
→ tracy00459:只是要小心別給他們發現 不然會很慘 07/31 15:52
推 guithawk:沒辦法的主因在於司法體系.... 不能告,只能抓=沒用 07/31 15:53
推 Xsara:如果錄下來給警方有錢賺的話,那一堆人會裝行車紀錄器 07/31 15:53
→ tracy00459:有一台的證據就可以推到其他台(方法不方便說) 07/31 15:53
→ PopDarkman:本末倒置了...今天我如果要當條杯一定會更有guts... 07/31 15:54
推 balance5123:樓上...那依照原文的說法,有GUTS就準備沒飯吃... 07/31 15:55
→ petercoin:推樓上...有GUTS就賠錢賠不完了 07/31 15:56
→ balance5123:摔一個八萬,這樣條杯一個月抓一個就夠賠了 07/31 15:56
→ PopDarkman:那幹嘛當條杯...條杯感覺真的只有抓紅燈右轉有guts... 07/31 15:57
推 jimbox:反正那種人早晚會摔死的 然後再去創世浪費社會資源 07/31 15:57
→ PopDarkman:那有這麼簡單賠...出車禍都不可能賠100%了...更別提值 07/31 15:57
推 vul3j9:請問可以轉八卦嗎?? 07/31 15:58
→ PopDarkman:難道值勤不是大招? 之前都可以用值勤逆向 闖紅燈 等等 07/31 15:58
→ tracy00459:低調好 07/31 15:58
→ tracy00459:有法律依據 07/31 15:59
→ vul3j9:那我以自己名義只轉內文 記者快來抄喔 07/31 15:59
→ PopDarkman:...況且沒擦撞怎麼判肇責? 除非太有guts用神風特攻隊.. 07/31 15:59
推 guithawk:黑人大.. 事情其實沒那麼簡單 07/31 16:02
→ guithawk:左營分局有因為"追趕飆車族使其受傷"的case,警員被判賠 07/31 16:03
→ guithawk:100萬 07/31 16:03
推 james251:你們是執法的人 如果你都無可奈何了 教民眾怎麼有辦法 07/31 16:04
→ guithawk:最主要還是修法,現行法規對飆車有太多的定義,加上舉證 07/31 16:04
→ guithawk:困難(到底是要追還是要拍?邊追邊拍又不清楚);最後還是 07/31 16:05
→ guithawk:要看法官(移送了,被法官判無罪也沒用) 07/31 16:05
→ vul3j9:台灣警車也該裝個行車紀錄器... 07/31 16:06
→ guithawk:警方能不能使用強制力?可以,後果由基層員警自負 07/31 16:06
→ guithawk:如果,我說如果,有夠Guts的官,膽敢擔起一切,那一定有 07/31 16:06
→ guithawk:辦法掃蕩。但,有嗎?兩線一怕被冰箱的基層主管比比皆事 07/31 16:07
→ guithawk:更別說兩線二以上,甚至分局長跟三線的交大大隊長 07/31 16:08
→ guithawk:出什麼事,還是警員自己吞了。這種情況,幹嘛給自己找麻 07/31 16:08
→ guithawk:煩? 07/31 16:08
推 vul3j9:其實員警被判賠很沒道理...飆車族給追就是不取締 07/31 16:09
→ vul3j9:法官不知道在想什麼 07/31 16:09
→ vul3j9: 服 07/31 16:10
→ tracy00459:所以用一個善良警察來為了垃圾犧牲? 07/31 16:10
→ guithawk:有一個名叫"執法過當"的枷鎖。想要婊警察,討厭警察的法 07/31 16:10
→ guithawk:官其實也不少.... 07/31 16:10
→ vul3j9:= =" 對齁 執法過當.... 歡迎來到台灣 07/31 16:11
推 guithawk:兩線一以上就是官了,官僚這種體系.. 你知道,我知道 07/31 16:12
→ PopDarkman:樓上可以私一下新聞給我嘛? 我去辜辜不到 07/31 16:14
推 jimbox:結論是要修法 @@ 07/31 16:15
→ tracy00459:只要一個判例是對飆車族不利 我想就能有效減少 07/31 16:16
→ tracy00459:法官不必為了少數垃圾而壓迫到善良百姓的權利 07/31 16:18
推 vul3j9:問題是沒有警員願意冒被判賠的風險去"製造"判例 07/31 16:18
→ vul3j9:要我是警察我也不抓,衰死了 07/31 16:19
推 guithawk:去跟法官說 (煙 07/31 16:20
→ vul3j9:= =" 是跟自己老爸說... 07/31 16:21
推 jagotti:真希望警察放一艇機槍掃射飆車族= = 07/31 16:22
推 zx01012001:在這裡祝各位飆宰大哥長命百歲騎太快會折壽的 07/31 16:23
→ zx01012001:而且折的很快 07/31 16:24
推 Y2X:他媽媽知道他再飆車一定很難過 07/31 16:25
→ a9564208:那如果民眾追趕飆車族呢= =+ 07/31 16:28
→ ataidx:用比例原則就吃死執法者了... 英雄也要過日子的 07/31 16:44
→ Illus:一方面是法律保護這些危害他人的人 07/31 16:45
→ Illus:一方面是一堆狗官巴著爛法條說自己也很委屈 07/31 16:46
→ Illus:這種時候就執法過當,然後小老百姓一天到晚妨礙公務 07/31 16:47
推 jackx0117:車牌照起來,開單,看他有多少錢可以燒 07/31 16:48
推 guithawk:要開什麼? 07/31 16:49
→ Illus:我不懂的是什麼叫無法可治?闖紅燈快車道都那麼會抓了 07/31 16:53
→ Illus:這種公然的危險行為也不用什麼個人心證了吧? 07/31 16:53
推 guithawk:因為那些人不怕罰錢.... 07/31 16:53
→ tracy00459: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 07/31 16:54
→ guithawk:再者,飆車沒有罰則,只能直接移送地檢署 07/31 16:54
→ tracy00459:汽機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07/31 16:54
→ tracy00459:處以罰緩6000-24000元 07/31 16:55
→ guithawk:個體跟群體又不一樣了.... 07/31 16:55
推 nimaj:推一個 辛苦~~ 沒辦法 台灣有偉大的腦麻"人本" 07/31 16:56
→ tracy00459:上次50多輛 學長開了50多張 07/31 16:56
→ guithawk:而且你看43-1-1,規定是"競駛".. 但是他還是可以申訴 07/31 16:56
→ guithawk:因為競駛也是一種心證 07/31 16:56
→ guithawk:除非有拿旗子去 XDD 07/31 16:57
→ tracy00459:至少有錄影比在這空談對抵制那些垃圾來的更有用吧 07/31 16:58
→ Illus:錄影機都上下班時間拿去放在小巷口啦~ 07/31 16:58
→ tracy00459:樓上大大應該違規了不少次 07/31 17:00
推 HaET:一切交由台灣最偉大的人權團體來負責就好 07/31 17:00
噓 pippen2002:一堆廢物滿街走來走去晃來晃去你說??誰要管? 07/31 17:09
推 p23j8a4b9z:民眾追飆車族 條子就抓起來 飆車族砍人 條子就躲起來 07/31 17:21
→ Illus:還好耶,我都冷眼看那些躲著的警察 07/31 17:31
→ chiyo86:台北三峽安康路段現在就有一白色勁戰會飆車挑釁 有車牌 07/31 17:43
→ chiyo86:但沒證據 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07/31 17:43
推 henryrita:Welcome to 呆丸 07/31 17:49
→ POSEY42:騎越快死越快 他們不怕死就繼續油門催到底 07/31 18:26
推 cc7cc7cc7:不要撞到其他無辜的人 要死去死沒關係 07/31 19:06
→ cc7cc7cc7: 飆 飆 改成這樣好了@@" 07/31 19:07
→ p013080:所以警察只是好看的...不要停他就不會追... 07/31 19:38
→ Habanero:站在警察的角度去看,政府不給撐腰,鬼才要拿生命開玩笑 07/31 19:40
推 daipon:只要哪天立委或大官的小孩被飆車族害到就有修法的機會..哀 07/31 19:41
→ kentrose:有看過報導,某縣市員警自行購買隨身攝影記錄器之類器材, 07/31 19:51
→ kentrose:作為一些取締攔檢勤務時的證據被份. 如果要顧人權的話~那 07/31 19:51
→ kentrose:攝影蒐證方面就更該加強,來達到事後的舉發. 07/31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