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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首例!飆仔戴電子腳鐐宵禁 時間: Tue Sep 1 09:41:34 2009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110386.shtml 飆仔小心了!日後飆車被抓判刑後,有可能要戴著電子腳鐐被檢警 監控,監控期間不僅無法飆車,行動也受限制。 二十歲陳姓男子是第一個因飆車案被裁定兩個月戴電子腳鐐的「案 主」,日前期滿,卸下電子腳鐐;新竹地檢署觀護人沈上凱問他: 「你還敢飆車嗎?」他搖頭苦笑。 九十六年五月底,陳姓男子與卅多名友人夜間在關西省道台三線騎 機車狂飆,沿路夾擊、追逐其他車輛;今年初遭新竹地院以壅塞道 路致生交通危險罪判刑四月,緩刑兩年。 陳姓男子之前與未成年女網友夜間出遊發生性關係,遭對方家長提 告,被新竹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五月,緩刑兩年期間再犯飆車 案。 觀護人沈上凱將陳姓男子案例交醫師和心理師評估,認為他屬於再 度犯案中高度危險群,可能在暑假期間又外出飆車,妨害公共安全 ,甚至與女網友出遊觸犯妨害性自主罪。 為不讓陳姓男子再飆車,沈上凱建議對陳姓男子實施兩個月電子監 控,配戴電子腳鐐監控晚間行動。檢察官同意後,發出指揮書,今 年六月中旬至八月中旬,對陳姓男子實施兩個月宵禁,晚上十一時 至翌晨六時不許外出。 「誰喜歡戴電子腳鐐?可是不戴,我就要去關,不想被關,就只好 乖乖戴呀!」陳姓男子說,因怕被人發現戴電子腳鐐,每天外出都 穿長褲、長襪,「我不想被朋友笑,當然減少外出鬼混,這兩個月 是我這輩子生活最正常的日子。」 沈上凱指出,緩刑兩年原可易科罰金,但陳姓男子在保護管束期間 再犯飆車案,有反覆從事相關犯罪之虞,為防止再犯罪,依法讓陳 配戴電子腳鐐,「防飆又防狼!」 【2009/09/01 聯合報】@ http://udn.com/ 防飆措施/戴電子腳鐐 性侵犯居多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110636.shtml 電子監控制度從九十五年十二月實施至今,三年多來已有近百名受 刑人配戴電子腳鐐,其中以性侵害案件居多。 以新竹地檢署為例,十五名戴電子腳鐐者有以毒品控制女子性侵案 、連續強盜強姦、戀童性侵犯、猥褻親生女兒、智能不足多次猥褻 國中生、乩童性侵信徒等。 竹檢規定,戴電子腳鐐者需實施宵禁,即晚上十一時至早上六時不 許外出,通常監控時間為二至三個月;檢方如認為之後仍需戴電子 腳鐐者,更換電池後再施行。 電子腳鐐可用科技方式掌握受刑人行蹤,但也發生過意外。花蓮縣 楊姓性侵犯今年六月剪斷電子腳鐐脫逃,逃亡六天後遭警方逮回。 在楊之前,曹姓性侵假釋犯酒醉後也曾破壞電子腳鐐。 「電子腳鐐」設備有配戴在假釋犯身上的訊號發射器、裝置在住處 的訊號接收器、監控平台電腦設備;如果腳鐐被破壞移除或脫離監 控範圍,迴路偵測不到訊號,就會傳送警示訊號到高檢署機房,再 透過地檢署的資訊平台以簡訊通知法警、觀護人追緝假釋犯。 法務部已委託中科院研發第三代電子腳鐐,希望結合GPS,透過 衛星定位加強監控。司法院也打算修正刑事訴訟法,讓部分交保的 被告接受廿四小時電子監控。 【2009/09/01 聯合報】 防飆措施/飆車族:禁足太超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110597.shtml 陳姓男子因飆車被判刑戴上電子腳鐐「禁足」,飆車族認為是「大 砲打小鳥」,處罰太重。 新竹市一所高中夜間部林姓學生,先前常因群聚飆車遭警方盤查而 被列管,昨天得知飆車族被判刑後戴上電子腳鐐監控,林驚訝不已 ,「真的還假的?這樣做會不會太誇張?」 林姓學生認為,只要飆車沒傷人就不算大罪,電子腳鐐應是針對重 刑犯,「那個人沒年輕過?騎快車就要戴電子腳鐐,太超過!」 基層員警則是一片叫好,「這樣才可以讓他們知道,飆車是不對的 !」防飆勤務天天執行,飆車族玩貓捉老鼠遊戲,防不勝防。 新竹市警第二分局日前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查獲無照駕駛黃姓 少年等十四人組成「蝸牛」車隊,由新竹縣竹東鎮出發至新竹市區 繞行,警方運用口袋戰術,將車隊一網打盡。 市區的曾姓婦人,晚上常被飆車族引擎聲吵得睡不著,「我舉雙手 贊成對飆車族重罰!」 全台最大網路BBS站「批踢踢」新竹版,七月間曾發起到新竹市政府 靜坐抗議治安活動,主辦人呂紹華認為,基層員警冒著生命危險去 抓飆車族,讓飆車族戴電子腳鐐,可以讓這些人知道「你們做的事 情是錯的!」 【2009/09/01 聯合報】@ http://udn.com/ -- 學校 系所 分數 單位 波波表示:波波的入學門檻是很高的 國立臺灣大學 醫學系 524.32 分 國立陽明大學 醫學系 503.54 分 絕對沒有誰都能念這回事 波蘭醫科大學 醫學系 482.14 萬元 波蘭波茲南大學 醫學系 479.42 萬元 波蘭西里西亞大學 醫學系 451.62 萬元 m m φjeans1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08.137
yaqw:飆車的時候會自爆嗎 09/01 09:41
cdpicker:電子腳鐐夠用嗎?哪一家負責製造,有上市嗎? 09/01 09:42
shena30335:相信我 絕對會有人再繼續犯 09/01 09:43
icem: 最好只有騎快車啦 09/01 09:43
greelate:昨天晚上我家附近有飆車族 炒死人了 是要怎麼睡覺 09/01 09:43
HAHAOGC:是因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的關係不是因為飆車才戴的吧 09/01 09:43
eric6717:沒用的... 09/01 09:43
digimaster:時速超過40會爆炸 09/01 09:43
biku35:會不會又有官員跳出來抗議阿 09/01 09:44
jwjeng: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五月,緩刑兩年期間再犯飆車這樣不用關喔? 09/01 09:44
basketkdash:結合GPS 時速超過10就爆炸 讓他體驗只能走路的生活 09/01 09:44
yangkyo:林姓學生認為,只要飆車沒傷人就不算大罪 果然白目沒藥醫 09/01 09:45
chen000:電妳媽啦 全部槍斃算了!!! 09/01 09:45
Ximcra:觀護人問他:「你還敢飆車嗎?」 陳:「以後我直接砍人。」 09/01 09:45
spaceview:戴得好啊 09/01 09:46
HAHAOGC:新竹靜坐抗議治安活動 看起來好像是無效 09/01 09:46
kdy:飆:我們將申請大法官釋憲~ 09/01 09:47
bll135:這個時候少了傑瑞......... 09/01 09:48
onepiece01:要戴幹麻不戴永遠的 脫下繼續飆給你看 09/01 09:48
sadrasc:這樣誰還敢跟他一起飆? 行蹤透過腳鐐完全監控 XD 真是GJ! 09/01 09:48
BrownPAN:2F是覺得需求量絕對很大,所以想投資是吧XD 09/01 09:48
cdpicker:樓上高見 09/01 09:51
nickivan:亞利桑納野貓隊 09/01 09:51
darkbrigher:以前直升機追飆車族 也被說是大炮打小鳥... 09/01 09:51
cdpicker:===強烈建議,以後飆車被抓都戴上[羞羞圈]=== 09/01 09:52
ntoufatman: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他們腦袋突然充血還是照犯啊 09/01 09:52
st90513:也給酒駕的戴一戴吧 09/01 09:52
bluelamp: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溫馨 09/01 09:53
kiwiforgirl:應該要關出來後再戴20年的電子腳鐐才對吧 09/01 09:55
squall0963:有商機喔 會漲 09/01 09:57
yoqwqq:條子不抓 有時麼用?! 09/01 09:57
pttresident:2f good 09/01 09:58
lcy317:至少應該戴一年 整治這些社會問題來源  09/01 09:58
lcy317:常飆車到被列管還大言不慚 人渣就是人渣 09/01 09:59
yrhhimamr:戒護人:「你還敢飆車嗎?」他搖頭苦笑(晚上別給我遇到) 09/01 09:59
f1234518456:應該戴炸藥項圈 違反直接炸死才對 09/01 09:59
hank11235813:飆個車而已 帶腳鐐 還不過份嗎? 09/01 10:02
frost529:飆車改車 都下地獄吧 09/01 10:04
moocow:....幹你嗎的 電子腳鐐有屁用 我看以後會被破解 09/01 10:05
bigbear8:應該直接戴真的腳鐐= =" 09/01 10:06
tom92186:直接在身上植入晶片阿!!!!!!!!!!跟狗一樣好了 09/01 10:07
gairion:人犬團體表示:怎麼可以跟我一樣!! 09/01 10:08
eric6717:推樓樓上xdd 09/01 10:08
omena:把腳砍掉比較實在 09/01 10:08
Waterpig:電子腳鐐配合GPS 移動速度超過50就自爆!!!超有用的!!! 09/01 10:08
ECZEMA:大逃殺啟動… 再次犯法直接自爆!! 09/01 10:08
fcbih350:純噓某529 改車=/=飆車 09/01 10:09
overclock:既然很愛飆,應該要設定成腳鐐上GPS時速低於100KM/H就爆 09/01 10:09
tom92186:之後訊號送到全國有GPS的人手上~嘿嘿~想玩真人世紀的 09/01 10:09
dlevel:應該在全身殖入晶片,第一次犯讓他指頭癱瘓,第二次一隻手 09/01 10:13
dlevel:或腳,強姦犯從一隻眼睛開始。 09/01 10:13
HuangJC:首例都是當廣告用的,測水溫啦~ 09/01 10:13
Jackiechou:噓某350,改車不就是為了飆車? 09/01 10:17
GUNDAMGOGOGO:飆仔:我們都是安全性改裝!! 09/01 10:18
celtsray:電子腳鐐太貴啦 環形水管炸彈 便宜又好用 09/01 10:18
bf:改車的真的也很討厭啊~廢氣亂噴 09/01 10:18
YOYOGIVEME:他會不會把腳鐐彩繪後 跟朋友炫燿有多屌? 09/01 10:18
kuninaka:不要跑到公共道路飆就好 09/01 10:18
uruz7:此篇不推更待何時!!!! 09/01 10:23
SteveFrancis:這群垃圾飆仔應該直接斬首 09/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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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rita:活該愛飆! 09/01 10:28
freshbox7:看數字板的推文...那改避震也算飆車囉? XD 09/01 10:31
cbm111:這個好啊 讓他晚上一出門就逼逼叫 警察馬上來 09/01 10:34
parislove3:數字版的水準本來就是這樣 何需驚訝? 09/01 10:39
libinbin:飆車不傷人不會怎樣?對這句話很..... 09/01 10:44
a9564208:我還以為是到達一定速度以上就會電人的那種 09/01 10:44
gary8615:這數字版這樣說 我檔車有改漢堡 阿公的有加風鏡 都飆仔? 09/01 10:48
gary8615:照 09/01 10:48
stabber111:所以我原廠就不算飆車囉XD? 09/0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