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kss:大推最後一句 03/06 20:55
※ 引述《ReDmango (紅芒果)》之銘言:
: 朋友剛剛酒駕撞傷自己朋友
: 被撞的那個也酒駕
: 還在急救中...
: 應該是會被吊照?
: 那麼多久以後可以重拿?
: 要在考一次嗎????
認真回,說不能考不是唬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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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處罰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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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急救了,我想也沒多輕傷
就恭喜那朋友吧,這輩子都不必騎車了
大家也不必擔心被你那朋友撞到,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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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54.48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61.20.154.48 (03/06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