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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肇事逃逸過 法律不熟 ( ′-`)y-~ 想不到板主帶頭表我啊 嘖嘖 : 事情經過: : 今年度12月7日上午9點44分,我騎乘重型機車行經 : 基隆市麥金路路段(過長庚) : 發生事故路段無十字路口,且該路段為雙線道 : 內側車道並無「禁行機慢車」之交通標示, : 也沒有交通號誌,我於外側車道看見一部自小客車欲於車道邊線 : 迴車,對方有打左轉方向燈,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是直行向所以我可以先過, : 並且對方有稍作等待,於是我將機車切入內側車道進行迴避, : 但對方之自小客車卻在同時進行迴車, : 於是我煞車不及,撞上對方車輛之左後方門板 : 對方並未停車察看,便直接離去(連停下來都沒有!) : 當下我有立刻記下車牌號碼並且報案 : 警方到達現場之後,做完相關紀錄,便要求我立刻去急診室驗傷 : (長庚就在附近),之後也傳喚肇事人到案說明 老實說 他有打方向燈 你們兩個都在幹道 他最大的錯就是逃逸不然也沒啥好吵了... : 到案後,警方也帶我與肇事人一同調閱監視錄影器之畫面(我有再翻拍) : 雙方有做筆錄,對方也有請調解委員會出面進行調解 : 調解後,雙方同意民事部份以和解方式處理,和解書也簽了 做筆錄時對方的說法是? 他有承認自己忽然回轉嗎? 還是筆錄上有強調已經打方向燈了? 如果人家一開始開在你前面,並且先行打燈 事實上是你該先讓人家過... 他頂多就是沒有看後照鏡來不及反應 而且是你撞到人家左後車門 判定肇事其實是你撞他,責任歸屬問題我只能說嘴 實際上還是得看裁決 : 和解書內容如下: : 和解情形:【肇事人(以下稱甲方)及被害人(以下稱乙方)雙方同意 : 以賠償機車損壞及人身損傷之醫療費用,甲乙雙方協商後沒有異議】 : 和解條件:【一、茲鑒於事出意外雙方同意和解結案由甲方賠付乙方 : 機車損壞之部分,以機車行開立之估價單為憑,由甲方全額負責, : 沒有異議,估價車行由乙方決定估價車行;人身損傷之醫療部份,賠償 : 新台幣五千元整,甲方沒有異議。 : 二、嗣後無論任何情形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賠償 : 並不得再有異議並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及先訴抗辯權 : 右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例和解書為憑。】 : 隔日(12月8日),我請車行老闆幫我處理車子維修之後續並且請他估價, : 也將估價單傳真給與對方,估價金額為3萬2千4百元 : 對方也允諾會在隔日(12月9日)將所有款項匯款至我的銀行帳戶中, : 但是,12月9日上午對方家屬(他女兒)出面與我接洽, : 問我可不可以跟車行說說看,算便宜一點 和解書已經簽了? 警局那邊已經和解結案了嗎? 如果是,那就是進入民事訴訟部分 你該追討的是和解書上的內容 車禍部分已經不在討論範圍內 這時候請等法律版上的大大回你,我不念法律 ( ′-`)y-~ : 對方(女兒)無法負擔如此龐大的金額,我向對方提出和解書上之條件必須履行 : 對方(女兒)無法接受,並且表現出不願意賠償機車損壞部分之態度, : 當日下午,對方(還是女兒)又與我聯繫,跟我約晚上8點30分於車行碰頭, : 其他什麼都沒說,我也跟她約了,對方到場時,沒有提出任何賠償相關問題 : 並且態度相當糟糕,在店家大聲咆嘯,一副好像是我肇事逃逸一樣 : 還說,給我兩條路走,要不就是車子給他們處理,修到好為止 : 要不就是上法院,這樣。 那就笑笑跟他們說法院見啊 ( ′-`)y-~ 但你要提告的應該是和解書上的問題 過失傷害得送判定 說實話 我看不太懂你描述的情境 如果他開在前面,而且先打方向燈了 不管他怎麼搖屁股、愛轉不轉的,理論上你得讓他先過 除非他打右轉卻往左邊畫個漂亮半圓甩尾高速過彎 否則就結果來看,是你撞到他左邊車後 既然已經過半了,判定是你的責任居多,搞不好換你要賠他車 過失傷害部分就是追加的了 這條刑事一樣等法律系大大的答案 你該著重的應該是民事責任 也就是和解書上的修車問題 : 今天(12月11日)我決定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於是早上於基隆地檢署 : 投訴訟狀,內容為"因肇事人(甲方)未依照和解書上之條件履行和解 : 因而提出傷害告訴。 : 六、問題: : 等待的期間,我一直都有在吸取相關知識,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以"秒殺的速度" : 告訴我「那你就告她嘛」,找警方詢問警方也說可以在庭上向法官反應 : 我也翻了小六法,也看了奇摩知識加 : 看了越多才發現越來越模糊..... : Q1:肇事逃逸的定義,我大致上了解,但是對方如果堅持辯稱,他不知道 : 有撞到人,是不是就沒有很大的嫌疑? 不關他的事,車子有撞擊痕跡 + 他沒停下來 你就可以提告,剩下看交通裁決 : Q2:承上題,如果是,那我有受傷的話呢?也是沒有很大的嫌疑嗎? 同上 你受傷的責任不見得他要負責 但他跑了就算逃逸,所以一樣咬著肇事逃逸下去跑 對你會比較有利 : Q3:和解書在法律上沒有絕對的執行力,但是我已提出傷害告訴, : 如果法官判定"肇事逃逸罪嫌成立",那民事責任的部份, : 也會連帶歸屬於對方嗎? 已經簽署和解的話,車禍部分警局那邊就算結案了 剩下你該控訴的應該是追討和解書上的條件 而不是把觀點放在這車禍上 : Q4:開庭之後,我該怎麼辦才會對自己比較有利? 不要問我 請法律系的大大解決 我只能說照我看的感覺,是你撞上人家居多 除非他是對向車道要左轉,才會有啥直行車先走的問題 而判定責任是如果他撞上你左邊,代表你已經過了,照理說要先讓你過 還能討論的就是他是否有提前左轉 但如果他是跟你同方向的車道 而且已經打燈了 那理論上你要等他先轉 即便他白爛到一直在那裡搖屁股 結論:我個人看你這篇的感覺是你撞他居多 : Q5:如果我勝訴,賠償的部份要怎麼索求呢? : (我在加油站打工、一天薪資為910元、機車是我上班唯一的交通工具 : 目前是在等當兵...) 勝訴的話法律會強制執行 他沒錢賠你就是每個月薪資扣留部分 怎麼賠償則是可以議定,我會建議轉帳啦 不然每次看到都要吵一次會很煩 一旦他某個月沒有轉帳 就代表他沒有履行判決 那就再去法院告一次 最後再說一次 我看不太懂你這篇的問題 你該打電話問一下負責你case的員警 如果和解書員警那邊也有,也送出去了 那車禍已經結案了,你該追討的是和解書上的問題 所以你的重點會放在:如何使人履行和解書的條件 這個我不熟,請拜託法律系大大 但如果車禍還沒結案 就代表你這和解書跟廢紙一樣 等於你車禍做完筆錄以後啥都沒做,也沒談和解 對方條件談不攏,所以移送調解委員會 在調解委員會那裡吵個幾次還是談不攏 再移送法院判定責任歸屬跟賠償問題 這時候你的賠償可以要求的就按照我好久以前被m的那篇摔車文 通常是要求:醫藥費、維修費、受傷期間的薪資損失、再來一個精神賠償 最後總金額按照判定來分攤,肇事責任你三他七的話,他就付給你七成的總金額 至於這時候你要做的 就是收集單據 醫療支出的收據、修車的收據全都留存 人身傷害可以由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修車損失對方的任意險可以理賠 但對方有沒有保險,你就需要從他的車號去請保險公司幫你查詢 不過 我覺得如果車禍警察那邊還沒和解掉 對方也剛好知道我說的部份,判定肇事責任你可能會吃虧 所以你先去問警察車禍的情況處理的怎樣了比較好 就我去警局泡茶的經驗來看 他們是"火速"處理車禍的 要吵架去調解去法院吵都好 不解決你們的車禍,他們績效會受影響 所以能送件絕對不會耽誤 ( ′-`)y-~ 結論: 1.等法律系大大回答你 如果違背和解書條件的話該如何處理 2.打電話問警員車禍處理情況如何,並告知對方決定毀約不履行和解條件 警員會幫你關切對方的,他們也很討厭做事不乾脆害他要加班... 3.準備上法院,請先把你車禍發生的情況都想清楚 描述時按照你筆錄上的寫法,並以當下已經和解的角度來說 因為這代表對方承認他有疏失,或多或少對你有幫助 如果法官懶一點,他會要求對方履約 對方抗議假如是因為你車行開出的維修費用問題 那就是多跑幾間估價,並在維修清單上蓋上店章表示車行願意負責 合理價位的話法官應該不會說啥,畢竟馬車零件貴他也不熟,價位高他會懷疑 4.上法院如果重新判定肇事責任,並且你的確是在對方後方、看見她打燈以後才左轉 那我必須告訴你,你可能得自己賺錢修車了 因為就算對方有責任,也不會比你重 5.肇事逃逸對方要吊銷駕照並罰鍰,多少錢法規會寫 通常警員會用這條來"勸導"對方儘快和解 你也可以用這角度來切入,強調如果上法院以後付的錢不會比較少 6.如果對方有個死小孩跟我一樣看的懂這些,那恭喜你,賺錢修車吧... 嘖嘖 睡醒就看到這種東西 我這禮拜如果考這些有多好... 誰要幫我代考高會啦...(/‵Д′)/~ ╧╧ -----以下是法律系大大補充----- 已經經過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調解書如果經過法院核定,跟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以做為執行名義 看起來原PO只要拿調解書去法院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就好了 那個法院見 是不懂法律亂烙話在嚇人XD ----- 換句話說 只要你這和解書已經有效力了 那就申請執行就好 ( ′-`)y-~ 怎麼做就別問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248
chungsen:感謝你的認真回硬 124.10.130.11 12/11 22:43
chungsen: 應 = =" 124.10.130.11 12/11 22:43
guithawk:硬!!! 124.8.142.126 12/11 22:44
turtao: 桿洩您的認真回硬218.171.178.246 12/11 22:45
guithawk:我只會初會,可以幫忙嗎? XD 124.8.142.126 12/11 22:45
cem236321: 我只會踢智障 需要幫忙嗎XD? 118.161.50.107 12/11 22:46
snowcoat:其實高會沒啥用到踢智障 嘆 去唸書好了 125.232.2.248 12/11 22:50
guithawk:其實我只會做分錄 (逃) 124.8.142.126 12/11 22:51
snowcoat:一間都編不出來了還要我合併 嘖嘖 125.232.2.248 12/11 23:00
bursty: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 應由檢察官提起公訴220.135.161.145 12/11 23:05
bursty:和解書上第二條 請樓主看清楚 刑庭應不受理220.135.161.145 12/11 23:09
bursty:剩下的只有合解書不履行的民事問題220.135.161.145 12/11 23:10
bursty:和解書 抱歉上面打錯了220.135.161.145 12/11 23:11
joson77:高會阿~遠目中...實務上很少用拉= =課本題多作吧XD 12/11 23:51
snowcoat:通常檢察官也不會受理 會推回民事...畢竟都簽了 (煙) 12/12 00:07
snowcoat:他們桌上滿滿的公文 工作少一件是一件 XD 12/12 00:07
bursty:樓上 實務上不可能不受理 而會緩起訴 或判緩刑 12/12 01:27
y3745:檢察官會受理 不過過失傷害以刑逼民看多了 通常都是微罪不舉 12/12 01:39
y3745:做不起訴處分或是緩起訴 至於緩刑那是檢察官起訴後 法官的事 12/12 01:40
snowcoat:專業的出現了 我去泡茶好了 ( ′-`)y-~ 12/12 01:42
y3745:但通常都是在檢察官這邊就先被擋掉了 起訴他還得出庭 12/12 01:43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218.168.1.57 (12/12 02:24)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218.168.1.57 (12/12 02:36)
bursty:肇事逃逸最重本刑五年 不適用刑訴253微罪不舉之規定 12/12 02:47
bursty:所以至少也是緩起訴 而判緩刑是法院的事 沒錯 12/12 02:48
y3745:我說的是過失傷害部分 肇逃的話 舊看檢察官想不想辦了 12/12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