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coat (excess)
站內biker
標題Re: [問題] 車禍後續的處理問題,對方拖時間不願意賠償
時間Tue Jun 1 10:58:11 2010
以下是隨便打打,你就隨便看看
※ 引述《Legeneyes (雷安耶)》之銘言:
: 我騎的是大型重機,曾在重機板發文詢問不過那邊人較少
: 因此想來此熱門版詢問,事情是這樣的,
: 四各月前的一早清晨 整裝出門準備晨跑
: 一出平日開車騎小車經過無數次的巷子口 車身剛進入斑馬線
: 眼睛撇到右側有來車開始拉煞車減速 對方車子還在右側馬路斑馬線之前
: 下一刻 我意識到來車車速相當快 而且沒有減速的意思
: 全力煞車! 車子在溼潤的地面上開始滑 然後就還是撞到對方的葉子板
: 我的驗傷狀況:左手外側尺骨骨裂 門牙牙跟斷裂需植牙
: 找警察來作筆錄以及紀錄現場的結果,我這一邊有煞車痕 而對方那一面沒煞車痕orz
: 車主就是那種鄉下地方最可怕的歐巴桑
: 對方經典名言:1.我就慢慢踩煞車啊,不然翻車怎麼辦orz
: 2.你有煞車痕代表你沒煞車...)總之我無法理解對方的邏輯
其實這段可以無視,因為判定跟我們主觀判定沒啥太大關係
倒是你的受傷情況可以用上
: 警察說 我這邊是支道對方是主道 其實我沒注意過因兩條路寬一樣..
: 即使我先進入路口被對方一把撞飛 我的肇責仍比較大!?
: 當時我的確已進入路口 對方還在斑馬線以前
: 下一刻 我的車頭跟他葉子板相撞在路口正中央...可見他車速高過我很多
: 同行居後的朋友也說對方車速相當快 但現場沒監視器可以佐證....
: 難道以這種case 肇責真的是我比較多?
你必須舉證
即便是最機車的左轉讓直行
只要你進入轉彎程序(通過車道的中心點 開始轉彎)
那麼就是直行車要讓你
反之
如果你沒辦法舉證
那就是先從路權開始討論
你必須先停下來或減速、觀察有無左右來車、再走
這就是天殺的路權探討
: 後來有到警局申請初步鑑定報告,兩方都有"涉嫌"字眼,對方是涉嫌未減速
: 我這邊開出的財損部分包含車子為修廢用+人身部品損傷
初步鑑定就是隨便打打的
花三千可以搞一張來看看
大概要等個一個月
: 金額約20幾萬,全用新品計價,預計讓對方殺價
: 目前已經開始與對方談和解,兩次下來看起來是很難和解成功,對方採用拖字訣+盧字訣
: 我是打算直接提告傷害,想請問流程以及後續會遇到的問題
: 1.是否需要花3000元申請鑑定?申請流程約多久?我擔心會拖太久超過六各月追溯期
: 聽說直接提告,法庭就會進行鑑定流程?
都要告了就不差那三千
前面有人提過那張紙的申請吧
是不會超過六個月
另外,六個月是刑事傷害告訴
民事是兩年內
提告只是換個地方吵架而已
你還是得需要"舉證",這才是大家告失敗的最大原因
: 2.我知道要告民事併刑事,是直街到警局提告即可嗎?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告了就知道啦 ( ′-`)y-~
你直接在警局或調解委員時說因為無法達成共識
只好走法律途徑,你要對對方提出民事跟刑事訴訟就好
要準備啥喔...
說真的我還沒想過...
因為那是必要流程,沒辦法和解就是上法院吵架
但如果你要私下提告,那就得會寫訴狀
: 3.如何以刑逼民?是等對方收到法院傳單後,在私下跟他喬嗎?
你都受傷了
只要證明對方肇事導致你受傷
那就可以對人家提出傷害告訴
這會留下前科
所以大部分的小屁孩或歐機桑聽到法官說話就會開始抖
: 4.關於醫療費用方面,若確定走法院一途不走和解,仍然可以要求對方強制險先賠償醫療嗎
總金額一次判定
對方要拿什麼賠你是他家的事
: 5.若提告受理開庭後,我要跟對方索賠的金額就不會是只有單純修車金額而已
: 有想要列入工作損失,精神損失等,不過請問這些要如何舉證?
: 要連每一次的請假單都列印出來嗎? 還是只要檢覆薪資單?
: 如果法官裁定肇責各五成,那是否代表我可以拿到求償金額的五成?
你所有單據都留著就對了
不過精神損失這玩意主要是靠嘴砲
你要佐證有一定的難度
其實也不必想的太複雜
就是吵架-吵不成-互罵-提告-法官看誰比較會吵 (誤)-判定
要注意的
就是你有多少籌碼可以用
舉證是吵架,阿 不對 提告中最困難的
還有民事的吵起來告個半年大概還沒告完
所以你的相關支出只會越來越大
但都買的起重車了
我想這支出對你來說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時間成本不小,這才是最麻煩的問題
我實在不希望我每次說話都跟車禍扯上關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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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0.141
推 ChungSen:我這邊接觸到的案件反而都不管有沒有通過道路中心耶~ 06/01 11:09
→ snowcoat:因為我有一次過了道路中心 進入轉彎模式 有吵贏 XDDDD 06/01 11:10
推 ilovekr:這部分(直行車遇轉彎車路權)的認定似乎有更改認定觀點過?! 06/01 11:12
→ snowcoat:對 有改過 所以出現了兩派 一是判例 二是法定 06/01 11:13
→ snowcoat:至於能扯上哪派 說真的 那還是看命了... 06/01 11:13
→ ilovekr:另,我覺得以刑逼民是一定得用,這是唯一最有利的武器 06/01 11:13
→ ilovekr:不管誰錯多誰錯少,至少對方會有所顧忌,這樣也有助於解決整 06/01 11:14
→ ilovekr:件車禍的賠償問題 06/01 11:14
推 timk7:這篇中肯!我當初也是這樣@@,時間成本真的不小阿... 06/01 11:15
→ ilovekr:告了不代表一定要告到底,可以視情形終止訴訟程序 06/01 11:20
推 valemeng:如果台灣也能有stop sign就好了 06/01 11:20
→ snowcoat:welcome taiwan~ 06/01 11:22
推 tsctao:car板友一個案例 苦主夫妻去墾丁 停路邊討論事情 06/01 14:10
→ tsctao:那邊沒有紅線 不過查了之後好像停路邊還是有責任 06/01 14:11
→ tsctao:停路邊時後面來了一台改裝車 因為超速所以閃避不及 06/01 14:11
→ tsctao:直接往苦主的車屁股擠下去 06/01 14:12
→ tsctao:後來責任出來 7/3...後方車因為沒SRS還反倒告苦主 06/01 14:13
→ tsctao:因為苦主的車有SRS 人沒啥傷= = 後方車乘客傷的很嚴重= = 06/01 14:13
→ tsctao:因此告苦主= = 苦主真的很衰 06/01 14:14
→ ft5hb297:雪衣大好可愛 06/01 16:50
→ guithawk:我召喚出雪衣,結束這一回合 06/01 18:41
→ snowcoat:靠腰樓上害我想到奇怪的大法師... 06/01 18:44
推 tommyghost:台灣有stop sign,不過沒有人會STOP. 06/01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