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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355079 (蒼)》之銘言: : 今天在台北市 信義區嘉興街發生了小擦撞的車禍 : 這是車禍發生的大概圖...看起來有點糟 請見諒 冏 : http://ppt.cc/6-UO :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行車方向圖中有 我往前騎 : 前方有一台車 在路中間 沒有打燈 也沒有動靜 : 我無法判斷出 他是要倒車進停車格? 還是迴轉或直行 : 地上標線是單黃線 這應該沒差 : 就我當時騎車所看到的狀況是 他在路中間 : 我要超車的話 騎到對向 出事我會錯 其實雙黃線才是禁止超車線 單黃線只是分向限制線而已 : 所以我選擇從後方繞過去 以當時後方的車寬來說讓兩台過去不是問題 : 結果我從後方過去時 汽車忽然倒車就發生擦撞 : 車沒倒 人沒受傷 在小巷裡現場沒有監視器 : 我的車損是 前面車頭完全沒事 : 只有左側車殼擦傷 跟左側後架扶手斷裂 車才牽了三星期多 跑了一千公里左右 : 圖在這邊 : http://ppt.cc/GW8i : http://ppt.cc/lEKf : 對方車損是 撞擊點他的右後方有個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掉落?? 一小塊東西 : 駕駛是說那是保險桿?? 一直跟我說修那個要九千( ′-`)y-~ : 汽車是nissan的休旅車 是哪一台我不太清楚... : 後來警察到的時後 他跟警察說 他沒有要倒車 他是要跟我走一樣的行進方向 : 接著還怪我車速太快...我當時車速只有20~30而已... 呵 十筆筆錄中大概有8件都會提到對方騎/開很快的狀況 然而實際上除非嚴重超速 不然都不太會考慮超速 又尤其你的照片看起來都是輕微的碰撞痕跡 在鑑定中不會被判定有超速的行為 安啦~ : 如果我車速過快 被撞到的話 那怎麼可能沒倒車呢 : 現在有填寫交通事故登記單 送交通鑑定 要等30天後報告出來 : 想請問一下 以現在這樣來看 是我的錯?? 還是對方的錯?? : 補充一點 我當時看到車 有按了一下喇叭 : 還有什麼我沒說到 沒辦法判斷事故的 推文跟我說 我會在補上 謝謝^^ 這種狀況算滿特殊的 可惜我們老師跑去台北了 不然可以幫你問問 我猜有三種可能的鑑定結果 1. 對方倒車、你直行 就變成了從右邊超車的狀況 這時候通常超車的責任會比較大甚至全責 2. 然而對方這樣倒車停車算不算逆向的行為也不確定 如果對方的行為算逆向的話 應該會變成對方為全部肇事責任 3. 第三種狀況就是綜合以上 從右側超車不當、逆向行為 雙方變成同為...~_~ 我個人是覺得比較有可能是這樣 因為通常在超車的事故是,超車者責任都比較大 而且你從右側超車也已經違反了規定 在鑑定上已經很難再避免掉責任 -- ζ ξ ( ′▽`)-o█ █o-(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63.121
crazy355079:感謝回答~不過我的車是左後方被他的右後方撞到 01/19 00:08
crazy355079:這樣也算是超車不當嗎@@? 我車身前面都過了才被撞到的 01/19 00:09
tsctao:超車行為本來就不能從右邊進行 所以你知道的... 01/19 08:51
snowcoat:原來你真的是法律系 (誤) 01/19 09:59
snowcoat:左後方被撞到 還是代表你從右邊超車... 01/19 09:59
snowcoat:這就跟你不能逆向超車 再說我已經超過了才被撞一樣... 01/19 10:00
qin:這樣講超車也不太合理 應該說他在快車道停車 我們從旁過去而已 01/19 14:58
amadeusfire:對方車都壓到分向限制線了 停車哪需要開到那麼外面? 01/20 08:53
amadeusfire:再說一動也不動 這也挺怪的 估計是技術不好 看很久 01/20 08:54
crazy355079:我看到的時後 是一動也不動 然後在我過去的時後 01/20 19:13
crazy355079:就忽然倒車 然後就發生這件事情了( ′-`)y-~ 01/20 19:14
amadeusfire:我也有次是遇到類似事件 不過是對方車頭撞我 01/21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