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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owcoat (excess)》之銘言: : ----- : 順便說說筆錄要注意啥好了... :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料 : (ex.車種.車號.駕駛人資料) : 2.確認事故車輛位置 : (ex.行駛方向.行駛車道.倒地位置.撞擊點) 針對這部分再聊一些事故鑑定上的"死刑" 也就是出現這些狀況判決往往都會大翻盤 平常如果可以也請盡量避免這些狀況的發生或是被發生 a.跨越雙黃線"超車" b.在路口時"超車"、"變換車道" c.他在我"前方" d.在特定狀況時"停止" e.路上的10 cm 白線與15 cm 白線 前兩點應該很清楚,就是路口和雙黃線不能超車或變換車道 就算對方在路口來個大迴轉,只要某方有超車的動作會變全責,對方沒事 第三點就是前後車關係 比較嚴謹的委員會會根據角度來判斷 如果撞擊部位偏向前方與後方通常都會被判前後車關係 第四點有很多種狀況,臨時卻翻不到出現的條件是什麼XD 印象中是同向,前車遇到塞車還是狀況停止後,後車撞上 結果前車因為停止狀態變成了"路障",一般是無因素卻變成了次因 另外就是對向的轉彎與直行,轉彎車煞車停止後,肇責反變成直行車為主 動者為主,靜者為次 這部分快跟前後車一樣幾乎變成準則之一了 第五點跟版上各位有更大的關係 道路的右側車道旁都有知道會有一條白線對吧 不曉得各位清楚那條線的粗細有著很大的不同嗎? 如果這條線的寬度是10 cm 那麼這條線右方車道是「慢速車混合車道」 可以騎在上面沒問題 如果撞到停在此車道上的車輛,那麼一樣是根據準則 動者為主,靜者為次 但是,如果這條線的寬度是15 cm 那麼這條線的右方,是"路肩" 也就是說,這邊『禁止車輛行駛』 如果撞到停在此範圍內的車輛,那麼根據道路標線規則 撞上去的車為全責,停在路邊的車輛沒事 那麼這兩條線的寬度怎麼分? 其實利用左邊的車道線來做基準就很清楚了 http://tinyurl.com/2eawb6f 這條路台中的建國路,我每次經過都覺得是陷阱之一 偏偏汽車們都開頗快,實在是不敢騎在車道上XD (雖然根據教授的說法是叫道路設計不良...~_~) 只要旁邊的白線比中間的車道線胖了一點,那麼就是15 cm的路肩 此時就算右邊再怎麼寬廣,也只能說是道路設計不良.... 如果有車的話,閃吧 http://tinyurl.com/34a2t9y 按照規定的話,道路右方寬度超過多少時要先畫上混合車道才能再畫上路肩 不過有趣的是台北高雄似乎只要是線,寬度就通通一樣 所以這部分的規則就暫時不適用這兩個地區囉 只要注意白線和車道線的寬度有沒有一樣就可以了 : 3.確認現場散落物(ex.車體碎片)的相關位置 : 4.確認現場遺留痕跡 : (ex.血跡、油漬、剎車痕) : 5.事故現場路況、號誌、標線等相關資料是否正確 : 6.事故駕駛人狀況(ex.酒駕、吸毒) -- EV4魂不死!! SV-max十年不換車計畫啟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05.243
snowcoat:這篇要m啊 車禍文都可以放一系列了... 08/10 09:09
cccglobe:板主推阿!!! 08/10 10:03
bighead0851:差5CM誰回注意到啊=口= 看擺克長知識~感謝分享 08/10 11:42
a97634493:所以我騎車都不騎白線右邊 靠右邊真的是陷阱一堆 08/10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