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gSen (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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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同學出車禍了
時間Wed May 5 22:26:08 2010
※ 引述《bratt2300667 (夏天的味道)》之銘言:
: 昨天同學在基隆北寧路海大校門口那邊發生車禍
: 雙載 駕駛輕傷 後座重傷大小腿接骨折
: 兩台車車體受損 對方駕駛幾乎沒事
: 想請版友看一下肇事責任
: 提供一下意見
: 現場示意圖
: 校門口
: │ │
: │ │
: │ │
: │ │
: │ │
: ───┘ └────────
: X ←B車
: ════ ═════════雙黃線
: ↗ (台二線-北寧路)
: A車→
: ───┐ 待轉區 ┌────────
: └────┘
閃黃燈其實很好判斷的(誤)
基本款
閃黃:行經閃黃燈路口未減速慢行以及注意前方車況,次要肇事原因
閃紅: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以及注意車況,主要肇事原因
酒駕版
閃黃駕駛酒駕:酒駕提升肇責,同為
閃紅:同為
不過有些地區會是這樣
閃黃:還是有次要肇事原因(車主:e04!) 沒有肇責
閃紅駕駛酒駕:主要肇事原因 全部肇事原因
超速版
閃黃超速:超速提升肇責,同為
閃紅:同為
閃黃:無肇事原因
閃紅超速:全部肇事原因
發生的狀況有一方若嚴重超速、酒駕,要翻盤不是不可能
而通常都是注意「有沒有責任」的問題
如果有責任,那次要肇事原因一定跑不掉
常看到新聞斷章取義到誰誰被撞還得負對方賠償就是這原因
假設A轉彎B直行把A撞死了,雖然A是肇事主因
但因為B也要負一些責任
所以過失殺人成立,必須陪對方100000000萬元
在"應注意未注意"大魔王開大決時要如何開抗?
就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出B方「猝不及防」
當然,B超速造成的猝不及防並不算數
兩車對向的轉彎直行其實B車也很難證明有猝不及防的狀況
(「啊看到有車在那邊就該反應出他可能要轉彎」「@!#$^」)
在假設中頂多是對方急速轉過來並且沒有打方向燈才有可能
這點就必須要有即時錄影存證才有可能
好回來原主題
轉彎直行的狀況
只要轉彎車A動作並非忽然
直行車B一定逃不掉應注意未注意的大招:pppp
但B說沒有受傷?『那有沒有受傷呢』
瘀血也算是有傷喔
假設要直接告對方傷害
如果A要告其實也可以
因為B"有"責任(就算不是主要肇事原因也算:p)
而如果對方也有受傷
那麼雙方互告的狀況下
主要肇事原因的一方還是會賠比較多而已XD
: 時間發生在凌晨12點多
: 原本路口是有紅綠燈的
: 但在十一點過後就會改成閃雙黃燈
: 我同學是A車
: 要轉入校門口
: 因為已經是閃黃燈 故我同學沒待轉
: B車速度很快(同學估計60up)
: 撞擊點在我同學A車的側邊後座
: (後座因為這樣很嚴重)
: 比較爭議的點是
: 學校教官+警察都說應該要待轉
: 對方也咬定A車吃他的線
: 要A車全賠
: 有點一面倒的感覺 教官也是有點要河蟹
: 他說A車理虧較大
: (路口有監視器 不過警察還在調閱)
: 可是在閃黃燈下 真的還要兩段式左轉嗎?
: 這是目前比較困惑的地方
: 處理的交警是說要
: 小弟是覺得蠻不合理的
: 畢竟已經沒紅綠燈指示
: 怎麼能知道何時該行
: 閃黃燈下的紅綠燈 有待轉區 真的還需要待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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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07.149.233
推 ilovekr:有可能變成三方大亂鬥,前陣子有看過法官不採信鑑定報告 05/05 22:38
推 MisakiTian:閃黃閃紅我是都會減速到可以緊急煞的停的範圍 05/05 22:38
→ MisakiTian:過了之後再超速(誤 05/05 22:39
→ ilovekr:而用自己的經驗法則,即便完全無肇責仍成罪...囧 05/05 22:39
推 guithawk:酒駕版? 法官本來就是可以心證,沒辦法.... 05/0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