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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逝世十周年特載 失蹤的自辯 【陳子善】 台灣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張愛玲典藏全集》(二○○一年四月初版)煌煌十 四卷,卻有一個重要的遺漏,張愛玲一九四六年十月為《傳奇》增訂本寫的代序 〈有幾句話同讀者說〉,典藏全集失收了。這倒不能全怪全集編者的疏忽,是張 愛玲自己先刪去這篇不得不寫的自辯的。 一九五二年夏,張愛玲告別她的發祥地上海,到香港大學繼續學業,不料因 獎學金事與校方發生爭執,於是由宋淇引介,為香港美領館新聞處翻譯美國文學 名著以謀生。二年之後的一九五四年七月,香港天風出版社推出《張愛玲短篇小 說集》,此書其實是《傳奇》增訂本的翻版,卻保留了《傳奇》再版本序作為「 自序之二」,張愛玲又新寫了「自序之一」,唯獨刪去了〈有幾句話同讀者說〉 。大概張愛玲以為時過境遷,遠在香港的讀者已不清楚她抗戰勝利以後在上海的 尷尬處境,這篇自辯大可不必再保留了。 《張愛玲短篇小說集》一九六八年七月由皇冠出版社「引進」台灣,從此以 後,台灣皇冠各種版本的張愛玲短篇小說集,都以港版《張愛玲短篇小說集》為 準,〈有幾句話同讀者說〉也就永遠不見了蹤影。可是,這一段不堪回首的歷史 不是這麼輕易就可以翻過去的。迫使張愛玲在這篇自辯中大動肝火,不得不為自 己洗刷的,是因為「近一年來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還 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至涉及我的私生活」。有關名譽,有關生計,當然非同小 可。不過,張愛玲到底是大手筆,行文之間還是說得輕巧了些,何止是「似乎被 列為文化漢奸」,張愛玲當時就是被社會輿論判定為「女漢奸」之流,這是有文 為證的。 【2005/09/21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