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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 COOL 【Dick Pountain & David Robins/作李佳純/譯】 我們主張酷是一種態度或個性,在很多不同歷史時代、不同社會裡浮現,它 提供了不同社會功能,但還是可以就三個核心人格特質被認出來,也就是自戀, 諷刺的疏離,以及享樂主義。 自戀的意思是對自我過度崇拜,尤其是個人外表,它會讓人產生一種感覺, 以為世界繞著你轉並分享你的喜怒哀樂。在最正面的情況下,這種自戀是種有益 的自我頌揚,甚至是在較為負面的表現形式下,自戀可以助人有效地去適應令自 尊受傷的壓迫性情境。這類情境似乎不只包括了明顯的貧窮經驗、政治鎮壓和暴 政,甚至也存在可見於開發國家之崇拜名人的消費者民主政體。當然,對任何清 教徒文化而言,自戀似乎是虛榮之罪。 諷刺的疏離就是隱藏個人感覺、表現出相反感情的詭計,例如,面對危險時 假裝不勝其煩,或面對羞辱時假裝覺得有趣。哲學家分辨出諷刺的幾種類型,包 括蘇格拉底式的諷刺,就是不把全部的意思說出來,讓對手誤以為可以放鬆警戒 ,事實上卻一擊攻進對方的論點;還有浪漫式(Romantic)諷刺,也就是對所有事 物的確實性抱持全然的懷疑態度(以尼采的格言為例)。酷的諷刺帶有這兩種意 義,讓它在攻防時既是有效的口語武器,在維護保護性的酷個性上也格外重要。 諷刺讓人猛烈進攻,但表面上又維持文明的樣子,美國黑人傳統裡以「欺騙性」 語言來和白人威權角色說話,把從屬關係誇張到一種程度,變成了侮慢。 享樂主義比較無須贅言,但也許須要指出酷的享樂主義比較傾向俗世、冒險 、甚至狂歡,而非愉快的快樂。在最簡單的狀況下,酷的享樂主義就是被美國憲 法奉為神聖使命的對快樂的追求,由托克維爾(de Tocqueville)傳神描述為「 一種對肉體滿足的熱愛,所謂讓一個人狀況更好的概念,競爭帶來的刺激感,預 期中成功的吸引力。」然而,早在佛洛依德之前,從莎士比亞到巴爾扎克的藝術 家已經了解到,人們對於快樂的追求很少是單純的。 在某方面而言,酷似乎是競爭的對立面──漠不關心、冷靜地拒絕參與人類 的遊戲規則──事實上它卻是隱藏了驚人競爭本能的膚淺姿態。有關酷競爭的這 一面,最明顯的就是在性征服方面,緊接在後的便是服裝方面。如果有任何一位 讀者懷疑這個矛盾的真實性,或是難以了解其極端之處,他們可以思考一個特別 的範例──所有遊戲裡面最酷的一種,撲克,是由數個人以一疊紙牌為工具來競 相比酷,目的是在經濟上和心理上征服對方。 在此,我們不會把酷當作具有特別政治內涵的意識形態;相反地,在不同的 時代,酷本身曾與許多目標和信條攀附上關係,種類之多令人大感不解,從牛仔 大男人氣概到動物權,從和平主義到恐怖主義,以及從熱中於自由市場到反資本 主義的無政府主義。在如此歧異的表現形式背後,我們還是可以辨認出酷的倫理 以及應用到的美學。舉一個表面上彷彿無關緊要的姿態來說好了,太陽下山以後 還戴著太陽眼鏡。無論配戴者是電影明星、搖滾歌手、在伊比扎島徘徊找性伴侶 的十八歲年輕人、都市游擊隊員或是拉丁美洲獨裁者,這個姿態都傳達出疏離和 自戀所蘊含的意義。 (下) 【2005/11/16 聯合報】 -- ★Junchoon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