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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在美】 提出「女性小說家」其實並沒有甚麼特殊的理由,只碰巧她們都是女的。 把她們放在一起,是因為她們值得敘述,以及讓我感到一種心靈上的接近 ──但其實這兩點倒都還在其次,重要的是,她們的作品在漢語中還沒有 得到應有的重視和廣泛的介紹。 又,蘇菲‧卡爾其實並非小說家,她被世人冠以「觀念藝術家」或「攝影 家」稱謂的時候居多。但她的作品除了視覺和行動之外,同時也以文字和 情節的形式呈現;感覺上,她的敏銳和面對世界的真實,為所有人所不及 。而這種文字與攝影並行的創作,也可以算是小說的另一種形式吧。 童妮‧摩里森 Toni Morrison(1931-) 摩里森,一個美國非洲裔女作家,寫過幾本深沉如詩的小說,曾獲美國普 立玆小說獎與1993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她的第一本小說《最藍的眼睛》1970 年出版,普遍認為這是她最好的一本小說。 《最藍的眼睛》從一對黑人小姊妹開始說起,她們相信如果埋下種子,再 對著它唸唸有詞,種下去的東西便會好好發芽長大。接著,只用了一句話 就把整個故事交代清楚了:在她們的街坊裡,一個月經初潮未及十一歲的 黑人女孩比蔻拉懷上她父親的孩子。 這一年種下的金盞菊不曾發芽。不只是她們的金盞菊,連湖岸花園裡的金 盞菊也一樣沒發出來。她們互相責備、怪罪對方,很久以來妹妹都以為是 自己的錯,如她姊姊所說,是她把種子埋得太深了。但她們誰也沒想到, 其實問題出在大地。 真是已經無啥可說了,除了一個「為甚麼」之外。但是「為甚麼」卻是 這麼讓人難以消受,或許只能避重就輕去講事情是如何發生的。 如何發生的?一個典型低收入的黑人家庭:媽媽在城市的另一端白人區 打掃房子,爸爸酗酒,哥哥時常逃家;比蔻拉禱告,希望自己有一對藍 色的眼睛(在她的認知裡藍眼睛是一切美麗與美好的代表);如果她能 變成藍眼金髮的話,她不僅美麗,她的世界也會整個改變: 哥哥將不再不斷的逃家; 父親將不再酗酒; 母親不再為生活奔波煩悶苦惱; 他們的生活從此將無比幸福快樂。 從這些童騃而疼痛的事件和語言裡,從這一件絕望而單純的家庭悲劇中, 小說開始層層揭露並全面涵蓋、一一呈現整個當代美國非洲裔的生活、處 境,他們所有人的特色形貌,不論是他們的醜陋、猥瑣、叛逆、賴活,還 是可恥的貧困、瘋狂和絕望。 小說是語言的,她的語言精準細緻。《紐約時報》的書評說:如電流般充 斥著痛苦和驚嘆,把這本小說變成詩。 至於這本書,真的沒甚麼可多說的了。就是這樣:從單一事件開始,由一 個點擴及整個族群的樣貌和情境。深沉如詩,電流般充斥著痛苦和驚嘆。 秋天是遍地金黃的收穫季節,儘管秋天來到,金盞菊卻不曾抽芽──不光 是她們姊妹倆的金盞菊,而是整個地區的金盞菊。因為比蔻拉懷了她爸爸 的孩子。正是這樣的罪與痛,讓大地都感覺到,甚至戰慄了。 娜汀‧葛蒂瑪 Nadine Gordimer(1923-) 她已經太有名了,有名到前不久在《西雅圖時報》看到她的近作Get a Life 的書評,只有那麼小小一方塊,蹲踞於報紙的下角,非常低調,文中連諾 貝爾文學獎得主的頭銜也沒提,大概因為大家都太知道,所以用不著多此 一舉了吧。上頭敲鑼打鼓大篇幅刊登著的,是幾個剛冒出頭的小說新人極 具企圖之作。 我對葛蒂瑪的小說無法忘懷。猶如大家一致認同的:葛蒂瑪有一種巧妙的 手段,將世界與個人連結。 《我兒子的故事》在這裡就不用說了,因為名氣太大,全世界的小說讀者 沒有半數也起碼有四分之一讀過這本書。尤其在有黑白種族問題的國度裡 ──那也是地球的一大半了,不是嗎? 但其實也很不幸,大家只讀她那本《我兒子的故事》,就像大家提到貝托 魯奇,只曉得他拍了一部《末代皇帝》。事實上,那不過是他最普通而大 眾化的一部作品罷了。 講到葛蒂瑪「將個人與世界連結的巧妙手法」。最佳範例首當她的一個短 篇〈最後一吻〉。這個短篇之於葛蒂瑪便如同〈老樣子的一天〉(講一個 牙醫給鎮長拔牙的故事)之於馬奎斯一般。同樣是個涵蓋面極廣、極具個 人代表性的短篇。〈最後一吻〉由一件事講到一個人,再由一個人說到他 和這個城市的興起和淵源。在時間和世界的更迭下,並非生命的老去成為 無能避免的悲劇,而是權勢的消失,使人失去尊嚴。 那個有著輝煌過去和光榮歷史的前市長,垂垂老矣時變得骯髒邋遢不堪, 每天搭火車到約翰尼斯堡的徵兵處幹一個小差事。他最後的「成名」倒不 是由於人們突然憶起了這個城市的起源或舊日的歷史甚麼的,卻是由於他 在火車上「猥褻」了一名初中女生。 由於一起微小的事件,他「注定要悲哀地,受到世人們的觀察與議論」。 不僅涵蓋濃縮了個人的身世來歷與城市的興起,也揭發了人世的虛偽── 即使做出一個最合於生命的舉止:當他「溫柔地」親吻一個女孩時,卻在 時間、歷史、城市腳步的錯置下,成了罪犯和笑柄。 而所謂成功偉大的小說,大抵就是把龐大複雜的思考和感受,融入一個簡 單故事的模式中吧。 弗蘭娜瑞‧歐康納 Flannery O'Connor(1925 -1964) 歐康納是一個特異的小說家,自小身體傷殘,一輩子獨身。在短短39年的 壽命裡,創作泉源不斷。除了將自己標幟以──少數生長在新教的美國南 方的作家 (她生於喬治亞州,一個早期愛爾蘭移民後裔的天主教家庭) ;雖以南方為寫作題材,卻認為那兒並非基督中心(Christ-cen-tered) ,而毋寧是基督魂懾(Christ-haunted)的世界。她的文學,便以反映此 而著稱。 歐康納每一篇小說的開場都是單刀直入,絕不廢話。看得出胸有成竹,有 一堆重大發展需要陳述,沒功夫開篇先來一套閒扯淡。簡白平實的敘述中 透露聰明世故的練達(這點有些像張愛玲),一路暢順寫來,嘲諷不斷。 同時將角色身分、人物心理、情節發展把握得分釐不差。而她真正的好處 卻在,將生活裡的愚昧喜劇與驚怖混為一體,凸顯美國南方神權統攝的神 祕,以及人的愚昧荒謬,以此直指生命的智慧和原貌。 《上升者必凝聚》(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普遍認為 是她短篇的極盛。 另有一個名為〈河流〉的短篇,通體滲透貧瘠河水(生命)的意象。講一 個疏於照顧的四、五歲大男孩,出於無聊,在無人看管之際,自己跑到河 邊,模仿他看過的一個傳說能治癒疾病的傳教青年,那樣將身子整個浸入 河水之中,口中唸唸有詞地叫喊著「基督的王國」。小孩竟因此不幸遭溺 斃。 這個短篇讓人聯想到魯迅的〈藥〉。同樣是批判迷信,同樣無辜的孩童 ,同樣牽扯上愚昧可怖的社會風俗和文化。 她的另一個短篇〈聖靈的廟宇〉更是讓人驚嘆。故事側寫兩個三八愚蠢 的少女,正在發育的思春期,除了男孩子,對甚麼都提不起興趣。碰巧 周末放假時,到廟會上看了一場陰陽人的表演: 「牠既是個男的,又同時是個女的。牠撩起裙子來給我們看……」 ……帳篷用黑布帘分成兩部分,一邊給男人、一邊給女人看。但是大家 都可以聽到彼此的聲息。舞台一直延伸到前方。…… 「上帝把我變成這款,如果誰要笑,祂也會罰你這樣。上帝要我這樣, 我不能違背祂的旨意。我把自己給你們看,因為我總得讓它像回事,對 吧?我想你們一定有君子和淑女的風度,不是我把自己弄成這款的,但 是不論如何總得讓它像回事對吧。我不能違背啊。」接著是一段長長的 靜默。然後牠從男人那邊過到女人這邊,再講同樣的話…… 蘇菲‧卡爾 Sophie Calle(1953-) 蘇菲‧卡爾,法國人。 第一次看到她的創作是一幅名為〈瞎子〉("The Blind")的作品。由 三幅畫面組成,每幅都以深赭色框裱起,置於白色牆面上,顯得極為均 衡,素雅,靜謐,優美而深邃。 左上角是一張臉部的黑白照片特寫,很明顯的,他是一個盲人。右邊是 一長方扁形的畫框,白底,上寫一排極小的黑色文字。左下中間放置一 幅出自蘇菲之手、謐靜而美麗的彩色海面攝影。天光微暗,海水反射著 異常細緻的銀質波光(我猜,不是日出之前便是日落之後、月光初露揮 灑海面的時刻)。 框裡的文字寫著: 海,是我所見過最美的東西。那樣無限深廣的延伸,最後終至看不到了。 蘇菲說:「我遇到好些一輩子都沒有看過任何東西的盲人,我問他們心 目中最美的東西是甚麼。」這,就是這組系列作品的來源。 她沒說出來的是,在記錄盲人的心象時,她加入了自己的視界和心靈。 才會變得那樣神祕,豐美,帶著悲劇性的詩意。 與其說她創造作品,不如說她像個藝術偵探。到某間旅館當清潔女傭, 仔細觀察房間內的所有什物,書、報紙、衣物、垃圾桶、東西放置的方 式,然後拍照、記錄。於此同時,她不僅走進陌生人的生活和空間,也 在這樣一個空間裡感應、思考、發現、參與,真實的面對自己。 1996年,洛杉磯郡立美術館開了一個有趣的展覽,叫作「會說話的照片 」(Talking Pictures),那不是甚麼專業藝術創作的展出,而是找一 些各行各業有意思的人,每人述說一張他們認為最有意義的照片。 蘇菲‧卡爾的照片是她自己的一張頭像快照。奇異的是,照片上,不知 怎的,脖子上出現一道極為明顯的血色痕印。她寫著: ……像刀痕,更像血。我很害怕。照片拿回家以後,有八天不敢出門。 一直以來我都有脖子問題的困擾。我曾經被人勒過兩次脖子。第一次是 在瓜地馬拉被一個想要強暴我的男人,後來我裝死,他才跑掉了。另一 次在巴黎,也是一個男的在路上狙擊我,用手掐住我的脖子。這之後, 這個部位變得極為敏感,碰不得。好幾年我脖子上甚麼都不戴,包括圍 巾。但是後來我碰到一個喜歡勒脖的情人。(享受)勒脖這件事對我變 成一項挑戰,要去區分強暴狙擊性的勒脖以及另外理由的同一個動作。 最後,我變得很喜歡做這件事了。我把這張照片放在一個儲存有意義東 西的信封袋裡,而且會常常拿出來看。 【2006/07/27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7.225 goniker:轉錄至看板 Fiction 07/2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