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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itzgerald (late)》之銘言: : 梅岡城故事,有許多人一聽到這五個字的反應是: : 喔,有拍成電影,我曾經看過; : 或是曾經聽過這部小說,但沒有機會讀到; : 還有些人讀過這部小說的中譯本,不過不確定是不是全譯本。 : 《梅岡城故事》成書於1960年代,由於書中探討的議題太富爭議性—— : 牽涉到種族議題,在美國發行時,許多較保守的地區,如美西與美東, : 曾經禁止在圖書館陳列本書、學校不得將本書排入教材中…… : 但是這些行動統統不成功,《梅岡城》熱從20世紀延燒到21世紀,它是: : 美國圖書館借閱率最高的書,也是美國圖書館員最喜愛的書, : 紐約公共圖書館選為最具影響力的20世紀之書, : 2001年,被芝加哥市選為市民共讀的一本書…… : 這些紀錄具體說明,《梅岡城故事》是一本值得一讀再讀的小說。 : 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到中時開卷的部落格閱讀其中一段篇章: : http://blog.chinatimes.com/openbook/archive/2006/07/13/78677.html 推 overduechild:拍拍手,這本書真的很好看,多年前曾讀 59.117.74.204 07/18 21:32 → overduechild:過英文本,非常喜歡Atticus Finch... 59.117.74.204 07/18 21:33 → overduechild:覺得每個唸法律系的人都應該讀讀本書 59.117.74.204 07/18 21:36 → overduechild:可提醒律師不忘初心... 59.117.74.204 07/18 21:37 以下是洪蘭老師對《梅岡城故事》的看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父親是律師,當聯考放榜我考上台大法律系時,他買了《梅岡城故事》給我,叫 我看完後告訴他為什麼書名是「To Kill a Mockingbird」。mockingbird是模仿鳥,歌聲 清揚,專門唱歌給人類聽,牠不是害鳥,不曾對人類不好,所以殺一隻模仿鳥是一件不公 不義的事。   父親說醫生、律師都是溺水者的浮木,所以不可藉機歛財,趁火打劫,更不可因對方 財勢而有不同待遇。他希望我成為《梅岡城故事》中那個律師,當一個黑人因白人的面子 問題而被送上電椅時,我們要有道德勇氣跳出來為弱勢者辯護,雖然社會的種族偏見很大 ,但是作法律人一定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   這本書讓我在十九歲人生起步時了解人一定要做自己認為對的事,因為當生命走到終 點時,人面對的是他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2.66 ※ 編輯: ffitzgerald 來自: 61.216.82.66 (07/20 04:00)
IanEnoch:洪蘭教授真強 讀法律卻變成神經科學專家 61.229.43.162 07/20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