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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phofeline (nephofeline)》之銘言: : 殺人的確要付出代價,失去生命是一種代價,失去自由也是一種代價。 代價代價,所以就是價值上的問題。 所以自由可以和生命畫上等號? 死刑之所以存在,與其說是為了要犯人付出代價, 到不如說是為了平息受害者們心中的憤怒。 因此從古至今人類最原始的做法就是殺人償命。 如果要討論剝奪終身自由是否可以取代死刑, 可能需要先做這方面的相關研究。 1.死刑是否真的能讓受害者感到安慰? 2.如上敘為真,那終身監禁是否能達成同樣效果? 有以上的證據,才能把剝奪自由和死刑畫上等號。 : 我想,這本書的作者所要強調的是美國司法系統的問題,以及他所意識到的, : 執行死刑是一種無法彌補結果。對於誤判的案例,對於一些罪不致死,卻因為 : 種族歧視、司法人員的散漫或失誤,而被剝奪生命的犯人,死刑代表的不是正 : 義的延伸,而是法治殺人。 從上敘論點來看,需要檢討的是死刑執行前的法律程序問題; 也就是司法體制的問題,和死刑是否應該廢除無關。 所謂的誤判並不是只有死刑犯才會發生。 因此因為誤判會發生,所以不應該執行死刑;這樣的邏輯根本不成立。 : 很多人可能覺得死刑犯一定是十惡不赦的壞蛋,但如果你知道路西法效應這本 : 書,知道史丹福監獄實驗,知道伊拉克監獄虐囚案的研究,就會了解人受環境 : 的影響有多大,不是只有本身有沒有"劣根性"這樣的問題。 書沒看過。不過同理一個人是因為人格還是環境而殺人, 和死刑是否應該存在也沒有關聯。 還是你覺得如果一個人是因為人格的問題而殺人,就可以判死刑。 如果是環境造成的結果,就不可以判死刑? 而就算是以上的問題,也是屬於刑責輕重的問題,和死刑本身是否應該存在沒有關係。 : "死刑台前的告別"這書中也提到,壞蛋和變態大有人在,作者也看了很多根本 : 不想幫他辯護的案例,他也認為人性本惡。但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真的是正 : 義的表現?除了置人於死,法治下我們還有其他選擇: 剝奪他的自由,終其一生 : ,無法接觸監獄以外的世界,再也無法享受一個正常人可能可以得到的任何美 : 好與生活,讓自己的生命成為自己的重擔,這還不夠慘嗎? 而且,我們還不必 : 跟他一樣,揹上殺人這樣的行為責任。(可以把死刑說得很簡單,也是因為你/ : 我/法官/檢察官/家屬民眾,不需要去做"執行殺人"這個動作。) 犯人慘不慘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受害者的家人是否可以因此得到安慰? 而"執行殺人"這點,個人覺得是很值得討論的一點。 如果你支持廢死的話,從誰去執行死刑這方面為切入點的話, 會比把一堆根本無關的東西扯在一起有力多了。 : 或許有人或覺得那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養犯人,該國政府大可設定制度,讓犯人必 : 須自食其力,用自己的能力(勞力或智力)去賺取維持自身生活需要的開支,他可 : 以活下去,但就是沒有自由。對於那些可能誤判為殺人犯(像江國慶),或者一時 : 的因素而殺人者(像湯英伸),他們有機會有時間可以再上訴(前者),或者真正悔 : 悟後,付出了幾十年的歲月代價,還有機會重新做人(後者)。而十惡不赦的變態 : 殺人魔,就關他一輩子,讓他永不見天日。 從經濟成本的角度來說, 死刑絕對比終身監禁要來省得多了, 也許犯人可以自食其力,可是難道就不需要有人去管理這些人? 要管理這些人難道就不需要設施和空間etc... 這些成本怎麼想都不是犯人可能可以負擔的。 所以如果你贊成廢死,這只是會被拿出來打臉的地方而已。 沒事花這麼多錢去養一堆死刑犯幹嘛? 除非,養這些死刑犯有這個價值。 有的話請把這個價值提出來。 : 德國廢除死刑不是因為流行或過得太好,而是他們確切體驗過讓政府擁有可以殺 : 人的權力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納粹黨是在一戰和二戰間,由當時候的德國公民 : 投票選舉成為最大黨,希特勒擔任總理,下令屠殺猶太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 但我們不會覺得這是正確的行為。美國今天突襲暗殺了賓拉登,大家都很高興大 : 魔頭死掉了,但殺了一個手無寸鐵的人,是一個號稱人權至上的國家所做的行為? : 台灣的二二八事件,不也是一個政府殺人的例子嗎? 或許有人會說時代不同,不 : 可能再發生戒嚴的狀況,但是誰知道呢? 30年前的人,有想到過現在大陸同胞可 : 以來自由行嗎? 德國廢死的原因,我特地google了一下,找到這篇文"德國廢死說納粹太簡單"。 有興趣去google一下就有了,這邊是該篇報告的結論: 在被盟軍佔領的德國佔領區內,德國人也遭到盟軍政治上的非理性對待而產 生不少的政治死亡案件,恐怕才是真正促成廢死的背景。大量的這類政治原因而死亡的一 再發生,恐怕才是德國人下定決心促成廢死法律的根本原因。基本法廢除死刑主要的理由 並不能簡化為保護納粹,也可能是保護共產黨,因為當時瞬間爆發的韓戰影響,德國共產 黨不要自己在可能發生的兩德戰爭後又和納粹一樣被送上斷頭台,所以他們也贊成廢死。 所以德國廢死的原因可以說是想要阻止政治上的非理性殺戮以及受到國際因素的交互影響 ,並不能單純簡化為保護納粹,因為結論上廢除死刑是有利於全體德國人民的。 並不是什麼"體驗過讓政府擁有殺人的權利很可怕"這麼清高的理由。 也許並不是完全沒有,不過我看應該是更多自保的成分在裡面。 至於228、賓拉登什麼的就不回應了,根本完全無關的東西。 : 因為今天我們缺乏科學的數據來說明支持死刑或廢除死刑哪一個是最好的選擇,所 : 以只能用這些歷史經驗或意識型態或其他角度來聲明自己的立場。這是好事,因為 : 藉由討論,我們才能知道自己沒有想到的觀點。而"死刑台前的告別"這本書,提供 : 的是這位律師在美國執業20年的想法和經驗,它不見得可以適用在台灣的狀況,但 : 的確可以讓我們思考死刑制度的諸多面相。 我也贊成這種東西可以理性討論。 不過討論前,也許可以先去看看一些統計、研究法相關的書籍。 這樣比較不會跟電視上的名嘴、政客一樣把一堆無關的東西硬扯在一起。 不過我不贊成用非科學的角度去談論這個問題。 因為如果你要從道德、行而上的角度去討論這個問題的話, 在過一百年也不會有個統一的結論,只會淪為你認為怎樣、我認為怎樣的結果而已。 至於德國什麼的,要求台灣廢死,在我看來只是政治上的傲慢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1.80 ※ 編輯: libra929 來自: 114.32.91.80 (07/13 21:31)
hahamula:跟廢死的辯真的會很累 推你最後一句! 07/13 23:41
WRATH:看到最後一段我不禁想問什麼叫非科學?社會人文科學是不是? 07/14 09:24
當然是科學 像死刑與犯罪率的關連,或是各國家廢死的歷史過程的探討 這類都是社會科學 重點是要有研究方法,而不是我認為怎樣怎樣的 也許我們無法自己去做這些研究,但有心的話要找一些相關研究資料應該也不難。
shihchenhung:不自由,毋寧死! (我承認我來亂的~ XDDD) 07/14 10:03
※ 編輯: libra929 來自: 114.32.91.80 (07/14 11:02)
Agency:真是亂七八糟的邏輯 07/15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