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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gency (轉瞬成空 )》之銘言: : 3.國家需要死刑,不是因為它可以斬除“該殺之人”,而是因為有了 : 它,宰殺替罪羊的儀式就可以被「合法」地確立。它重視的不是真 : 相,而是確保有一個能以死負責的人。 這個論點基本上是有問題的。 首先,不是"國家需要死刑",而是"社會需要死刑", 我知道有人(比如張娟芬之類的)會說, "社會把這些人妖魔化,其實就是在找尋替罪羊", 但事實上,這樣的說法只是不負責任的論述。 現在的問題不是社會將誰妖不妖魔化的問題,而是這些人所犯下的罪行, 已經挑戰了整個社會秩序的界限。 除非像現象學家矢吹驅(笠井潔)所言,"我不在社會的界限內,所以社會不能制裁我", 這樣的情況,才能夠算是例外--當然,以社會一員的角度來看, 這樣的說法只是詭辯而已--, 既然是在社會的界限內,那麼維持社會秩序應有的制裁就是必要的。 社會秩序認為這些人必須永久隔離,這並不是什麼"負不負責"的問題, 而是他們所犯下的罪行,已經無法為社會所接受、所容許。 連這點都不懂的話,廢死永遠也沒有和社會大眾對話成功的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34.189
bioshock:所謂社會需要死刑 社會是指什麼? 07/15 22:22
bioshock:你提到永久隔離 這也不失為一個維持秩序的方法 07/15 22:22
bioshock:為何仍堅持死刑的必要性? 07/15 22:23
問題在於,現在台灣沒有"永久隔離"的刑罰, 而且"台灣的廢死認為根本不該將人永久隔離"... 問題是出在那些廢死聯盟的人,該去問問他們不贊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理由。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5 22:35)
Atropos0723:我國的實務面就是沒有永久隔離的自由刑 07/15 22:35
Atropos0723:而且無期徒刑囚犯還很容易取得假釋...... 07/15 22:36
Atropos0723:另外,就算死刑不必要,那也不構成死刑被廢止的理由 07/15 22:38
Atropos0723:死刑是否被替代,只是價值觀的差異罷了 07/15 22:39
bokunotameni:樓上 廢死人不能承認"只是價值觀差異" 07/16 01:59
bokunotameni:一承認了 投票一定輸 得活用各種感情說服或是偽裝 07/16 02:00
bokunotameni:成邏輯論證的感情說服 07/1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