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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的確要付出代價,失去生命是一種代價,失去自由也是一種代價。 我想,這本書的作者所要強調的是美國司法系統的問題,以及他所意識到的, 執行死刑是一種無法彌補結果。對於誤判的案例,對於一些罪不致死,卻因為 種族歧視、司法人員的散漫或失誤,而被剝奪生命的犯人,死刑代表的不是正 義的延伸,而是法治殺人。 很多人可能覺得死刑犯一定是十惡不赦的壞蛋,但如果你知道路西法效應這本 書,知道史丹福監獄實驗,知道伊拉克監獄虐囚案的研究,就會了解人受環境 的影響有多大,不是只有本身有沒有"劣根性"這樣的問題。 "死刑台前的告別"這書中也提到,壞蛋和變態大有人在,作者也看了很多根本 不想幫他辯護的案例,他也認為人性本惡。但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真的是正 義的表現?除了置人於死,法治下我們還有其他選擇: 剝奪他的自由,終其一生 ,無法接觸監獄以外的世界,再也無法享受一個正常人可能可以得到的任何美 好與生活,讓自己的生命成為自己的重擔,這還不夠慘嗎? 而且,我們還不必 跟他一樣,揹上殺人這樣的行為責任。(可以把死刑說得很簡單,也是因為你/ 我/法官/檢察官/家屬民眾,不需要去做"執行殺人"這個動作。) 或許有人或覺得那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養犯人,該國政府大可設定制度,讓犯人必 須自食其力,用自己的能力(勞力或智力)去賺取維持自身生活需要的開支,他可 以活下去,但就是沒有自由。對於那些可能誤判為殺人犯(像江國慶),或者一時 的因素而殺人者(像湯英伸),他們有機會有時間可以再上訴(前者),或者真正悔 悟後,付出了幾十年的歲月代價,還有機會重新做人(後者)。而十惡不赦的變態 殺人魔,就關他一輩子,讓他永不見天日。 德國廢除死刑不是因為流行或過得太好,而是他們確切體驗過讓政府擁有可以殺 人的權力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納粹黨是在一戰和二戰間,由當時候的德國公民 投票選舉成為最大黨,希特勒擔任總理,下令屠殺猶太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但我們不會覺得這是正確的行為。美國今天突襲暗殺了賓拉登,大家都很高興大 魔頭死掉了,但殺了一個手無寸鐵的人,是一個號稱人權至上的國家所做的行為? 台灣的二二八事件,不也是一個政府殺人的例子嗎? 或許有人會說時代不同,不 可能再發生戒嚴的狀況,但是誰知道呢? 30年前的人,有想到過現在大陸同胞可 以來自由行嗎? 因為今天我們缺乏科學的數據來說明支持死刑或廢除死刑哪一個是最好的選擇,所 以只能用這些歷史經驗或意識型態或其他角度來聲明自己的立場。這是好事,因為 藉由討論,我們才能知道自己沒有想到的觀點。而"死刑台前的告別"這本書,提供 的是這位律師在美國執業20年的想法和經驗,它不見得可以適用在台灣的狀況,但 的確可以讓我們思考死刑制度的諸多面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2.223
jeanvanjohn:你還是沒回答紐倫堡的問題。 07/12 14:41
jeanvanjohn:如果阿道夫活著接受審判,他該不該被處死? 07/12 14:42
nephofeline:如果是我個人的想法:關他一輩子。 :) 07/12 14:46
nephofeline:處死太便宜他了。 :) 07/12 14:48
jeanvanjohn:問題在於台灣的廢死認為,"關他一輩子"也是不人道的。 07/12 15:02
ienjan:我也覺得處死太便宜了,但問題是監禁終身也不見得有處罰的 07/12 15:56
ienjan:到,反正一輩子有吃有住,論資歷還可以在裡面充老大擺譜 07/12 15:57
ienjan:不用在外面躲躲藏藏,多完美的人生阿~~~ 07/12 15:58
※ 編輯: nephofeline 來自: 61.20.189.120 (07/12 16:03)
Green9527:同個屁胞啦 不爽游過去啦 07/12 16:05
henry14:幫你推一下 07/12 18:05
GSG9:問題點在:終身監禁是否真的能達到矯正效果??我想這是有疑慮 07/12 19:02
GSG9:犯人勞動來換取日需又會有衍生問題 當其老了無法勞動時 那該 07/12 19:04
GSG9:如何處理??由國庫支出 我想沒多少國人會同意... 07/12 19:05
GSG9:另外覺得中間以希特勒及228為例並不恰當 當時的時空背景都是 07/12 19:07
GSG9:非常時期 政治力凌駕一切 就算當時法律沒給政府殺人的權力 07/12 19:09
GSG9:當權者只要透過手段 一樣可以取得所謂的合法性 07/12 19:10
GSG9:美軍殺賓拉登 最多只能說軍隊可能有手法過當的問題 但不能衍 07/12 19:12
GSG9:生成政府殺人這個大帽子 何況當時賓拉登是否真的手無寸鐵?? 07/12 19:14
GSG9:這都還是未知 依軍隊的交戰規則 身上有武器即視為軍事人員 07/12 19:16
GSG9:經口頭警告仍不放棄武器是可以將其擊斃 並無違法 07/12 19:17
KeithYan:推一下,這真的是一個很難討論的話題,敢發言都值得鼓掌 07/13 05:20
swimbert:主張廢死的人有多種立場,有一種是認為法律沒有剝奪生命 07/13 08:38
swimbert:的權力,所以他們會主張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只要沒有死 07/13 08:39
swimbert:刑即可。但另一種廢死主張則是認為,罪惡是社會造成的, 07/13 08:40
swimbert:人心也是可教誨的,我們對人性永遠都要有信心,而刑罰的 07/13 08:40
swimbert:目的不在處罰,而應是教導。所以他們不但不主張死刑,也 07/13 08:41
swimbert:不認同終身監禁。把人教好之後就該恢復他的自由 07/13 08:42
swimbert:後者立場特殊,就不說了。而前者則是十分值得討論的議題, 07/13 08:45
swimbert:我們可以選則死刑,也可以選則死刑的替代刑,也許終身監 07/13 08:46
swimbert:禁對犯罪的人來說是個更嚴酷的懲罰。但廢死聯盟讓人反感 07/13 08:47
swimbert:的是,他們彷若主張他們的立場就是絕對的真理,是最進步 07/13 08:48
swimbert:的思維,在「國際潮流」之下,不容爭辯,不許討論的, 07/13 08:49
swimbert:這樣不容分說的傲慢態度就造成了爭議和對立。 07/13 08:50
swimbert:畢竟這個世界距離杜絕殺人還遠得很,戰爭時時發生,那都 07/13 08:51
swimbert:是更大規模的殺戮,說戰爭是必要之惡那都是言詞詭辯罷了 07/13 08:53
swimbert:可以廢死,也可以不廢死,這應該拿來討論並建立全民共識 07/13 08:55
swimbert:而不是"立刻停止死刑" 07/13 08:56
shihchenhung:"同個X胞"都出來了~ XDDD 07/13 09:54
ienjan:我覺得最奇怪的是如果法律沒有剝奪生命的權利,那為什麼有 07/13 10:22
ienjan:剝奪終身自由的權力?有一種說法是,終身監禁可以讓原本的死 07/13 10:23
ienjan:刑犯認罪換取不用死的機會,所以說,人還是會怕死的,所以 07/13 10:24
ienjan:死刑還是有他的嚇阻效用,然後每次拿國際潮流來說我都覺得 07/13 10:25
ienjan:很好笑,美國禁止死刑的州還是少數,全世界也只有歐洲在反 07/13 10:26
ienjan:死刑,哪來的國際阿~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有死刑,國際社會有 07/13 10:27
ienjan:因此歧視或杯葛嗎?中國也有死刑,歐洲還不是乖乖的掏錢跟他 07/13 10:27
ienjan:們做生意?台灣廢死最多歐洲國家有幾隻貓發新聞稿給你捧一下 07/13 10:29
ienjan:對於實質的國際地位有任何幫助嗎?台灣廢不廢死對世界來說 07/13 10:30
ienjan:有差嗎?還是這樣自爽也好? 07/13 10:30
jeanvanjohn:廢死已經弄到要在這板上開分身的地步了,還滿糗的。 07/13 10:32
summertrees:推 07/13 13:03
henry14:To ienjan:不是只有歐洲,澳洲和紐西蘭有沒有死刑。 07/13 16:18
henry14:打太快XD 也 07/13 17:42
han72:照某人說 不支持廢死的大概在八卦版要開分身了XD 07/13 18:10
jeanvanjohn:哪個不支持廢死的人在八卦用分身,還一人分飾兩角了? 07/13 18:28
camerdy:親人被幹掉後再來說廢死我就考慮聽 07/1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