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77:GJ!引用文獻具體!勝過上一篇嘴砲! 07/16 10:21
噓 Dan100:呵呵... 所以我之前貼的資料都是自動無視就對了 07/16 10:26
→ Dan100:然後再加上無視我指證的邏輯謬論 07/16 10:27
→ Dan100:然後再加上「反正有預設立場,研究無效」這個免死金牌 07/16 10:27
→ Dan100:閣下水準真的高得不得了!邏輯好到被死當 07/16 10:28
太好笑了。
不是說"研究無效",而是這份研究是否有意識形態影響,必須存疑。
連這點都搞不懂的話,我實在無話可說。
這不是免死金牌,而是做學問的最根本--釐清背後的脈絡。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31)
噓 Dan100:你無話可說的地方,還少了嗎? 07/16 10:31
惱羞成怒,開始人身攻擊的話,那就輸了。
其實我一再強調,目前根本的問題在於"儘速通過反制刑求與反人道罪行的法案",
但廢死這些人似乎都聽不下去...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33)
噓 Dan100:再貼一次: 07/16 10:33
→ Dan100:nID=001000 07/16 10:33
→ Dan100:特別注意:裡面有好幾篇是不同州的委員會調查後做的報告 07/16 10:34
→ Dan100:不過因為得到的結論不符合某人期望,大概都屬於立場有問題 07/16 10:36
奇怪了,某人給的網站是"正反意見並存"的,
比方說裡面就有一位教授這樣說:
"[The] cost is not inherent in the [death] penalty, but imposed by judges. It
is not cheaper to keep a criminal confined, because most of the time he will
appeal just as much causing as many costs as a convict under death sentence.
...這些好像被選擇性忽略了?
→ henry14:我覺得這篇很奇怪,有宗教意識的人哪裡錯了? 07/16 10:39
不是不對,只是宗教意識的影響不可忽略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40)
推 x77:看你這種連續噓文,我就火大! 07/16 10:40
→ Dan100:那是因為你看到我說「死刑不見得比較便宜」就反射性跳起來 07/16 10:42
事實上你自己給的網站裡也有人說,"無期徒刑不見得比較便宜",
結果你就把它給忽略掉了...:)
但事實上,從成本爭論死刑問題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重點不在成本,而在於我們這個社會需不需要死刑?
如果需要的話,就算成本再高也是必需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44)
→ Dan100:我一開始的文章也有提到這些質疑,但是完全無視 07/16 10:43
→ Dan100:還有,正反兩面的數量跟質量,明顯有差 07/16 10:43
這是你的主觀判斷。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44)
→ Dan100:「死刑比較便宜」的陣營裡,甚至有「反正幾個子彈就解決」 07/16 10:45
→ Dan100:的論點,跟鄉民水準差不多 07/16 10:45
反正,根本的問題不在昂貴與否,
但問題是,無期徒刑真的比較便宜嗎?
以台灣的情況來說,我們還要考慮到一點,那就是犯人出獄再犯的成本。
廢死要求無期徒刑必須三十年就可以假釋,那麼是不是也該把再犯的社會成本算進去?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47)
→ Dan100:這類研究的結論那邊比較多,是我主觀可以改變的嗎?再ㄠ啊 07/16 10:46
繼續叫囂沒關係,問題在於,這樣的論點是不符合台灣現況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48)
推 x77:你連續噓文,還有臉笑別人鄉民水準?厲害厲害! 07/16 10:48
→ Dan100:至於你上面的反駁,很簡單:false dilemma 07/16 10:48
只會說別人邏輯謬誤,卻說不說謬誤在哪,這才是好笑的地方。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0)
→ Dan100:本來「保存死刑」跟「縱放犯人」就不會是唯二的選擇 07/16 10:50
上面完全沒有人把"保存死刑"和"縱放犯人"二分,你的稻草人紮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1)
→ Dan100:這還不夠明顯嗎?不是很愛現說你的邏輯好,罵人邏輯差? 07/16 10:51
→ Dan100:用你會懂的語言來講就是:如果有人說不吃餿水只能吃屎, 07/16 10:51
我再說一次,沒有人說"廢除死刑就是縱放犯人",
但是,廢死聯盟"現在推動的廢死措施",確實必須考量到這樣的風險,
因為廢死要求的是"廢除死刑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這是最大的問題,不是什麼二分法,別紮稻草人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2)
→ Dan100:該問的是:「為什麼不能吃正常食物」,而不是「那就吃餿 07/16 10:51
→ Dan100:水吧!」 07/16 10:52
→ Dan100:「廢死聯盟說....」 07/16 10:52
我講得很清楚了,如果有人還是不懂那就算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3)
→ Dan100:你還是不懂嗎?你一直把選項限制在「保存死刑」跟廢死聯盟 07/16 10:53
→ Dan100:的提案,逼迫大家二選一,這當然是 false dilemma 07/16 10:54
問題在於,廢死聯盟就是逼著大家做這樣的二選一。
他們自己也知道,如果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選擇,那支持死刑的人會減少,
但他們還是提出這樣的方案,又怎能怪民眾不接受,民眾反廢死呢?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5)
→ Dan100:如果廢除死刑,那就一定要照該聯盟的提案嗎?當然不是 07/16 10:55
→ Dan100:所以你一直在那繞,難怪繞不出來 07/16 10:55
但很令人擔憂的就是,該聯盟一直希望照他們的方案去廢死啊。
不是我在逼人二選一,而是廢死聯盟在逼民眾選邊站。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7)
→ Dan100:那這就跳脫死刑存廢的問題了,而是「假設要廢死刑,該怎麼 07/16 10:57
其實這又是另一個討論問題。
(上次我在討論"沙鹿的艱難"時有講過)
廢死聯盟一直希望搞"巴丹代爾模式",也就是跳過民意,直接"佔領政府",
但這種做法本身是很不可取的。
→ Dan100:廢」 07/16 10:58
我是認為,就走立法路線去好好思辯這個問題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0:59)
→ Dan100:如果你是覺得廢死聯盟的提案不好,又強迫大家二選一,那 07/16 10:59
→ Dan100:更不該隨之起舞不是嗎? 07/16 10:59
→ Dan100:以現在的台灣來講,就算由總統下達指令,也不大可能是幾個 07/16 11:05
→ Dan100:人說了算啦 07/16 11:05
我是建議,廢死的聲音不該由那個聯盟壟斷,
就像我常大聲疾呼的那樣,"台灣的廢死要有所開展,吳志光非滾開不可"。
真正有心想廢死的人,應該站出來和廢死聯盟爭奪這個場域的發言權,
這樣才是正軌。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