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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phofeline (nephofeline)》之銘言: : 他們有興趣,直到他們變得具有威脅性,這時候社會對他們有興趣了,但只想處決他們。 : "(p122) 而在這上百位的死刑犯裡,作者認為被"冤枉"變成死刑犯的人,包括亨利在內則 : 有七位。 我個人的意見是: 社會福利有問題是一回事,但不能以此做為不處決的藉口。 台灣在過去有個著名的案子湯英伸案,這案子的事發基本上是"其情可憫" (湯英伸身為原住民,遭到老闆的欺壓), 但不管是什麼藉口,都不能替湯英伸殺害幼兒的罪行脫罪。 不是"社會想處決他們",而是他們犯下了"社會所不能容許的罪行"。 阿洋問得很好: "同樣是出身在不幸的家庭,為什麼有的人會犯罪,有的人卻不會?" 把犯罪推給社會因素,基本上算是一種遁詞, 因此想要免除應受的罪行,那就更是荒謬了。 : 如果我們不容許殺人的行為存在,為什麼又可以接受用殺人當作懲罰手段是一種正義的行 簡單,因為我們目前沒有將這些人永世隔離的有效手段。 我們台灣的廢死聯盟主張"可以假釋的無期徒刑", 即使犯了再重的罪,只要關三十年就可以申請假釋...... 聽起來很荒謬,對不對? 可問題是,這就是台灣現在廢死派的主流意見。 如果說殺死這些犯下重大罪行的人是不義的, 那麼讓這些人關三十年就可以出來,難道就是正義嗎? : 為? 如果我們容許政府可以殺人,為什麼由德國公民投票支持讓納粹黨執政後,又要責怪 : 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為? 在台灣輿論幾乎一面倒向支持死刑的現況,或許這不 那我反過來問一個問題: 如果政府不應該殺人, 那麼國際法庭處死東條英機、松井石根、戈林這些人,也是不該的囉? 一方面說殺人不該,但卻又處死了納粹和日本犯下反人道罪行的戰犯-- 如果阿道夫活著被逮捕,他也一定會被處死--, 紐倫堡和東京大審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嗎? =============================================================== 我們要考量的層面還很多,但台灣的廢死卻沒辦法拿出有說服力的東西,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只是現在的問題是,廢死一直出書,並且佔據了主流媒體 --特別是中國時報,完全就是廢死大本營--, 反廢死的聲音卻一直得不到同等的宣揚,這樣是不公平, 也是很有問題的。 而,用了這麼多的聲音去宣傳廢死,得到的效果卻微乎其微, 那廢死人士是不是該檢討,自己的做法是否錯誤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1.173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1 10:39)
jqp9b:推,任何人都不能把自身的不幸轉化成傷害別人的藉口。 07/11 11:14
tingover:關於媒體那段 我有不同的看法 就新聞媒體而言 07/11 11:19
tingover:我覺得媒體好像有再把廢死當異議份子在報導一樣 07/11 11:20
tingover:(我的意思是媒體本身已有預設立場) 07/11 11:23
goniker:媒體是風往哪邊吹就往哪邊倒 07/11 11:26
但中國時報是明顯廢死大本營無誤。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1 11:57)
halfish:媒體哪一則新聞沒有預設立場 07/11 12:02
chchwy:其實三十年不夠久嗎....我覺得三十年已經毀了人一生了 07/11 12:53
Green9527:怪我囉= =? 既然都毀了,乾脆死一死算了 07/11 12:55
Green9527:省的到時罪犯自暴自棄,再犯罪換另一個三十年 07/11 12:57
GSG9:比起被害者家屬一輩子的傷痛 失去30年的自由也沒多嚴重 07/11 14:50
GSG9:對害者家屬是永遠無法回復的傷害 加害者卻還有一絲絲的機會.. 07/11 14:52
GSG9:兩邊所承受的代價 明顯地不相等... 07/11 14:53
thurston:那開車撞人導致殘廢的,為什麼只會被關?為什麼不能 07/11 17:35
thurston:也用車把加害人撞成殘廢?這樣公平嗎? 07/11 17:36
thurston:強人妻女者,為何加害人的妻女沒事?只要加害人被關? 07/11 17:51
thurston:更何況沒有人說湯英伸脫罪。這是搞錯方向。 07/11 17:52
現在我們的法律已經脫離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時代, 但問題就像我說的,我們欠缺把這種人永久隔離的手段。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1 18:06)
elphie:反對死刑 那就要有合理的配套措施 才不會繼續增加受害者 07/11 20:07
elphie:thurston大問說:強人妻女者,為何加害人的妻女沒事? 07/11 20:09
elphie:人家妻女是無辜的啊 為什麼要被牽連? = = 07/11 20:10
thurston:既然已經脫離以牙還牙階段,那為什麼殺人要償命? 07/11 22:09
thurston:永久隔離只要修法就可以做到。 07/11 22:09
thurston:但是,前提就是要決定要廢死,要不然何必有這樣的法律配 07/11 22:10
thurston:套?只要殺光就好了啊! 07/11 22:10
thurston:那江國慶也是無辜的啊?怎麼當初說殺就殺了? 07/11 22:12
老套的東西,不要再跳針了好嗎?
johanna:我還以為走錯板 07/11 22:21
unReasonabl:其實坦白講,每次看到死刑議題我都想睡覺 07/11 22:33
FIRZEN45:永久隔離-錢 空間 制度 人權 vs 假釋-再犯率 受害對等性 07/11 23:43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1 23:50)
ienjan:所以軍法誤殺一個江國慶 其他罪證確鑿的刑法死刑犯是雞犬 07/11 23:54
ienjan:升天了? 07/11 23:55
thurston:當初江國慶也是「罪證確鑿」啊,哪個死刑犯沒有罪正確鑿 07/12 00:16
DaveLu:個人好奇的是為什麼沒有人喊廢軍隊,軍隊殺的人才多 07/12 00:20
ienjan:江國慶那個罪證確鑿是腦補的 而且那是軍法庭 07/12 01:29
ienjan:問題是出在司法過程 又不是刑罰本身 07/12 01:33
ienjan:不然的話乾脆說冤獄冤判沒完沒了,大家做什麼都不要罰算了 07/12 01:33
widec:海珊也被處死啦~ 07/12 08:30
widec:廢死只是歐洲潮流 -> 因為他們過太好 07/12 08:31
widec:看看世界三大強國 美 中 日 鳥不鳥廢死 07/12 08:31
Qedosh:人家廢死團體出書也沒跑來PTT推銷啊 07/12 12:31
是沒有啊,他們都直接跑到法務部去跟曾勇夫推銷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2 12:40)
blurdream:紐倫堡大審跟東京大審的正當性後來也被不少人質疑 07/12 14:15
blurdream:不要把自己弱勢化~反廢死的在台灣還挺大聲的啊 07/12 14:17
blurdream:把一個部長搞掉~還加速了死刑執行的簽署 07/12 14:17
blurdream:將自己弱勢化也是一種策略嗎 07/12 14:17
i87174226:這.....我走錯版了嗎? 07/12 20:42
ienjan:那部長誰把她搞掉的啊?好端端的突然興致大發寫一篇文說自己 07/12 23:05
ienjan:任內決不簽死刑,不簽的原因還不是審判有疑問是自己不想簽 07/12 23:06
ienjan:自己個人的喜好比國家法律還重要?? 07/12 23:08
ienjan:還有死刑犯是哪裡有被加速簽署?這幾個都判幾年了?要不是廢 07/12 23:09
ienjan:死一直亂早就槍決了 07/12 23:09
god2:你的邏輯不太對"為什麼有的人會犯罪,有的人卻不會?" 07/13 15:49
god2:有的女性被家暴會想殺了老公,有的會申請保護令,有的沒差 07/13 15:52
god2:但並不是多數的女性站的就是真理的一方~就算只有少數女性 07/13 15:52
god2:被家暴後會拿刀把老公殺了,也不能以這個邏輯叫她不得減刑 07/13 15:52
god2:這就是你邏輯錯誤的地方 07/13 15:53
god2:先說我講的跟廢死無關~純粹針對你錯誤的地方來討論 07/13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