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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an100 (The Big Wee Hag)》之銘言: : : 1. 在很多州,法院光審這些死刑案件就審不完了 : : 比如說加州這種大州的最高法院,一年要審上萬件死刑 : : 想也知道很難審得完... 所以案件越機越多 : 我查過了,這份所謂的"調查報告"是由某宗教學校的教授做出的調查結果, : 也就是說,這其實是一份包含了宗教意識在內的調查報告, : 因此這份報告會偏向於廢死,其實不意外。 : 廢死人在引用的時候,好像很少講到這點? 第一,並不只有一個一個團體做出這樣的調查報告 第二,因為報告發現死刑比較昂貴,所以反對死刑, 提議以終身監禁取代,減輕財政負擔。這廢話當然不意外,因為是理性的推論 第三,某宗教學校?在邏輯裡,閣下犯了嚴重的 ad hominem 謬誤 要就指出文中謬誤或疏漏啊 (虧我已經先講了很多「不見得準確」的點) 第四,雖然討論這點毫無意義,在美國很多宗教團體可是超保守、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把「宗教學校的教授」簡化成「宗教學校」簡化成「宗教」, 再誤植立場拿出來講,這中間搞錯多少不,您老自個兒算算吧? : : 3. 光是養法官、律師、檢察官.... 等就比養這些死刑犯一輩子多 : : 更別提其他開銷。很多被告請不起辯護律師,所以正反兩方的訴訟費用都是 : : 政府出的 : 這句話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 如果不判死刑,就不需要養法官、律師嗎? 所以你希望法官律師把大部分的心力放在審那幾件死刑案, 還是把他們寶貴的時間拿來多審一些案 + 提升審判品質? : : 律師等費用也沒有那麼高。不過,以江國慶案來說,冤死一個江國慶, : : 假設真的得國賠個上億元,那大概可以養五~十個囚犯一輩子吧 : 又在舉江國慶案做例子了。 : 而且這個邏輯也不對,廢死就沒有國賠嗎? : 我舉個廢死聯盟很愛舉的國外例子好了(因為這個例子證明了冤案錯案是可能的): : http://www.nownews.com/2010/12/30/334-2678008.htm : 日本有個菅家先生在證據不足情況下被判了無期徒刑, : 坐了十幾年牢後被判無罪,結果國家要賠他三千多萬台幣... : 國不國賠,只跟司法的公正與否有關,跟死刑與否一點關連性都沒有。 第一,日本國賠是怎麼算的?這裡一點也沒提 兩邊對國賠怎麼賠、賠多少都不一樣,這個三千萬講出來一點意義也沒有 第二,以江國慶案為例,即使一切情形不變,他只是被判無期徒刑, 十數年後終於得洗冤屈,那國家也「只要」賠不到三千萬, 跟賠上億元相比便宜得多了吧 第三,以江國慶案為例又如何? : ======================================================================== : 真的,廢死能不能派點比較有邏輯的來, : 每次都要我辛辛苦苦講這些已經講到爛的道理,真是很累人... 真的,你自我感覺太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0.105
jeanvanjohn:這篇的水準真的...(唉) 07/16 10:18
sonans:那個jean超沒邏輯的,不要再跟他辨了啦 07/16 22:31
jeanvanjohn:是"辯"不是"辨"XD 07/17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