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100 (The Big Wee H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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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 死刑台前的告別:我替百位死刑犯辯護的 …
時間Sat Jul 16 09:55:52 2011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an100 (The Big Wee Hag)》之銘言:
: : 1. 在很多州,法院光審這些死刑案件就審不完了
: : 比如說加州這種大州的最高法院,一年要審上萬件死刑
: : 想也知道很難審得完... 所以案件越機越多
: 我查過了,這份所謂的"調查報告"是由某宗教學校的教授做出的調查結果,
: 也就是說,這其實是一份包含了宗教意識在內的調查報告,
: 因此這份報告會偏向於廢死,其實不意外。
: 廢死人在引用的時候,好像很少講到這點?
第一,並不只有一個一個團體做出這樣的調查報告
第二,因為報告發現死刑比較昂貴,所以反對死刑,
提議以終身監禁取代,減輕財政負擔。這廢話當然不意外,因為是理性的推論
第三,某宗教學校?在邏輯裡,閣下犯了嚴重的 ad hominem 謬誤
要就指出文中謬誤或疏漏啊 (虧我已經先講了很多「不見得準確」的點)
第四,雖然討論這點毫無意義,在美國很多宗教團體可是超保守、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把「宗教學校的教授」簡化成「宗教學校」簡化成「宗教」,
再誤植立場拿出來講,這中間搞錯多少不,您老自個兒算算吧?
: : 3. 光是養法官、律師、檢察官.... 等就比養這些死刑犯一輩子多
: : 更別提其他開銷。很多被告請不起辯護律師,所以正反兩方的訴訟費用都是
: : 政府出的
: 這句話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 如果不判死刑,就不需要養法官、律師嗎?
所以你希望法官律師把大部分的心力放在審那幾件死刑案,
還是把他們寶貴的時間拿來多審一些案 + 提升審判品質?
: : 律師等費用也沒有那麼高。不過,以江國慶案來說,冤死一個江國慶,
: : 假設真的得國賠個上億元,那大概可以養五~十個囚犯一輩子吧
: 又在舉江國慶案做例子了。
: 而且這個邏輯也不對,廢死就沒有國賠嗎?
: 我舉個廢死聯盟很愛舉的國外例子好了(因為這個例子證明了冤案錯案是可能的):
: http://www.nownews.com/2010/12/30/334-2678008.htm
: 日本有個菅家先生在證據不足情況下被判了無期徒刑,
: 坐了十幾年牢後被判無罪,結果國家要賠他三千多萬台幣...
: 國不國賠,只跟司法的公正與否有關,跟死刑與否一點關連性都沒有。
第一,日本國賠是怎麼算的?這裡一點也沒提
兩邊對國賠怎麼賠、賠多少都不一樣,這個三千萬講出來一點意義也沒有
第二,以江國慶案為例,即使一切情形不變,他只是被判無期徒刑,
十數年後終於得洗冤屈,那國家也「只要」賠不到三千萬,
跟賠上億元相比便宜得多了吧
第三,以江國慶案為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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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廢死能不能派點比較有邏輯的來,
: 每次都要我辛辛苦苦講這些已經講到爛的道理,真是很累人...
真的,你自我感覺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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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jeanvanjohn:這篇的水準真的...(唉) 07/16 10:18
推 sonans:那個jean超沒邏輯的,不要再跟他辨了啦 07/16 22:31
推 jeanvanjohn:是"辯"不是"辨"XD 07/17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