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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pimenides (No.13)》之銘言: : 請容我提醒 這個問題在你的文章中並沒有正面的答覆喔 : 如果我們真正的去試著回答這個問題 : 難道是「某些人具備殺人的劣根性,必須以社會的力量去撲殺這些人」? : 也就是說 殺人是歸責於這個犯下罪行的個人而非社會 你這裡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殺人是歸責於犯下罪行的個人",和"某些人具備殺人的劣根性"是不一樣的東西。 前者的意思可以衍伸到"殺人是個人意志的選擇", 但後者卻變成了"人會犯殺人罪是天生註定的",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我想阿洋的意思跟我差不多,都是著重在前者。 (後者是有點類似湯姆克魯斯主演的啥片的劇情) 人去殺人是自己的意志所為,而非被任何東西所"決定", 就算有某種脈絡的影響,最後下決定的還是自己。 既然兩者是不一樣的東西,那你後面一長串根據"天生註定論"去做出的推論, 就只是打稻草人而已,沒有什麼意義。 (如果要從反面攻擊的話,可能該從"殺人是否自由意志決定"這點著手) 還有,殺人跟失業是不一樣的,兩者之間也很難去類比。 ============================================================= 反駁是可以,不過真的還是要講求一下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34.189
bioshock:上一篇E版友點出了一個問題 人有無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有 07/12 12:13
bioshock:多大的力量? 07/12 12:14
這又變成哲學問題了,而且是上千年的哲學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2 12:17)
bioshock:有人會認為犯罪是先天基因和後天環境交互影響而生的 07/12 12:17
bioshock:將罪惡完全歸給他們是不公平的 又是否非取他們性命不可? 07/12 12:19
bioshock:既然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那大聲說他們該死或不該死前 07/12 12:21
bioshock:我們可能還需要多想想 07/12 12:21
要說人都沒有自由意志,這就變成完全的推卸責任了, 包括所有的犯罪都不能判了,因為這全是"上帝的旨意"...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2 12:22)
Agency:你的邏輯也很有問題。 07/12 13:16
請說明一下哪裡有問題。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2 13:28)
blurdream:原po的邏輯就是要別人從他的認知架構出發 07/12 14:19
blurdream:先否定殺人的結構因素 再告訴你~意志決定殺不殺人 07/12 14:20
blurdream:接著叫人從意志的角度來討論~後來又說這是個哲學問題 07/12 14:21
blurdream:講來講去繞來繞去就是一個結論~殺人的都是自己該死 07/12 14:22
要不然你要承認我們的所作所為,都是沒有自由意志的嗎? 殺人的行為本來就是人自己有意識的作為,要不然是什麼?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2 14:40)
Forz:甲女帶著與前夫所生女兒A與乙再婚,某日甲趁乙出差邀情夫回家 07/13 09:30
Forz:通姦,此時乙提早結束工作回家撞見甲與情夫全裸躺在床上,乙 07/13 09:31
Forz:綑綁情夫後,把A抓來持槍丟下一把刀給甲要她刺死情夫,否則A 07/13 09:32
Forz:與甲就命喪槍下,甲不得已持刀把情夫刺死。 07/13 09:34
Forz:甲有所謂的「自由意志」? 07/13 09:34
不要舉這種荒謬的論證好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09:50)
POID:荒謬?!論證?!類此這種例子社會案件會少?上面那幾句話就叫論證 07/13 09:57
POID:?上面那例子是在問有無「自由意志」,你跳針跳那麼快幹嘛? 07/13 09:59
你舉的例子算是"防衛是否過當"的例子,事實上防衛過當根本不會被處死刑啊, 所以你舉的例子完全不成立,就這樣。 拜託不要舉些荒謬的論點來讓人笑掉大牙好嗎? ...不對,我看錯了,應該說是受脅迫殺人,這樣的狀況也不會被判死刑的, 所以這個論點還是不成立。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好了,在陳金火的案子裡,廣德強一度被認為是"受脅迫行兇", 他就沒有被判死刑,後來被判死是因為"脅迫"這點不成立的緣故。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0:14)
POID:怪了?上面例子從頭到尾只問甲有所謂「自由意志」,你扯到會 07/13 10:16
你把受到脅迫而殺人和一般的殺人混為一談,這種論點還需要多回答嗎? 有人說要判受到脅迫殺人的人死刑嗎? 這是打稻草人而已。 (太弱了,來點夠力的好不好,這種我都不想打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0:18)
POID:不會判死刑幹嘛?誰跟你混為一談,上面例子只談有無自由意志、 07/13 10:19
【 查詢網友 】 《ID暱稱》POID (路標)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90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6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3/2011 09:04:48 Wed 《上次故鄉》115.81.169.188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POID 目前沒有名片 ============================================================================= 【 查詢網友 】 《ID暱稱》Forz (Forz)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1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7/13/2011 09:26:07 Wed 《上次故鄉》115.81.169.188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Forz 目前沒有名片 ========================================================================== 開分身還以為人家抓不到嗎? 還有,"受脅迫而殺人",和"自己主動去殺人"本來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要討論自由意識的有無,當然不能拿"受脅迫而殺人"當做例子, 這根本就是亂扯一通。 ...開分身就算了,論點也完全不通,廢死能不能派個有格一點的來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3:31)
POID:只說一次,我開兩個ID看文章,也只想用一個ID推文,出了錯也 07/13 13:41
POID:能讓你的「自由意志」發揮到這般淋漓盡致,令人嘆為觀止。 07/13 13:41
不管怎麼說,你的論點都是謬誤不通的,就這麼簡單。 還有,被抓包就被抓包,不要硬凹,很難看的。 (用錯ID哪有可能連推這麼多行,別開玩笑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3:55)
god2:自由意志是未定論~不必辯了~ 07/13 15:57
自由意志是未定論,那決定論就是正確的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6:52)
god2:問題在於~誰是決定論 07/13 17:25
上面那一篇"假設人的犯罪是因為與生俱來的劣根性",就是決定論的論調。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7:32)
god2:沒錯~"假設人的犯罪不是因為與生俱來的劣根性"~亦為決定論 07/13 17:33
不對,你根本沒搞懂什麼是決定論。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7:53)
god2:不對~你根本沒搞懂甚麼不是決定論 07/13 17:55
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本來就是相對立的啊!!!!!! (我的天哪...怎麼一堆讓人看了要昏倒的發言????)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8:00)
god2:你只不過把"假設人的犯罪是因為與生俱來的劣根性"鬼打牆重複 07/13 18:05
自由意志論根本不可能是決定論的鬼打牆重複... (我真的快昏倒了,能不能派點有基本常識的來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8:27)
blurdream:自由意志論跟決定論不見得完全對立 07/13 18:44
blurdream:建議去讀點Bourdieu跟Gidden的書 會有新發現 07/13 18:44
blurdream:另一方面 用自由意志論來看殺人犯 也挺可笑的 07/13 18:46
blurdream:看來賣書哥的基本常識也要加強 07/13 18:47
blurdream:真的有純粹的所謂的"自己的意志"這種東西嗎 07/13 18:49
blurdream:賣書哥的邏輯也不怎樣 07/13 18:51
但不管怎麼說,原PO所提的那種決定論都是謬誤的, 就這麼簡單...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61.231.71.173 (07/13 19:05)
god2:自由意志論根本不可能是決定論的鬼打牆重複?你在講啥 07/13 19:22
god2:你立個稻草人腦補太嚴重了吧 07/13 19:22
那我就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了... (這次廢死派來的辯士都有失水準,派點比較有料的好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3 20:52)
god2:愛自嗨+腦補+扣帽~您真可愛啊XD 07/13 21:29
拿出有道理的東西來講講,而不是耍嘴皮或問些很多人都知道的東西, 這樣才是正確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3 22:39)
god2:針對有人的地方開槍~不要打黑影打到高潮~這樣才是正確的 07/13 22:52
那就請您完整寫一篇吧,要不然您這樣零零星星的論點, 請恕小弟愚拙看不懂。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4.189 (07/13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