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者吾喪我 故有儒墨之是非
“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是(知)則知之。
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這句話是具體舉例﹐來闡發上面的一般結論﹐看看“言”是怎麼墮落為“是非”的。
本來﹐儒墨兩家有相異處﹐也有相同處﹐而且相同處多於相異處﹔相同處在根本上﹐相異處則在枝節上。如性善論﹐遵天道﹐法先王﹐尚聖賢﹐敬鬼神﹐民為貴﹐重教化﹐施仁政等﹐這些根本原則﹐兩家都是一致的。兩家的分歧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如父母死後守孝時間該有多長﹔君主要不要直接參加生□勞動﹔是提倡不分親疏的兼愛﹐還是先做到愛家人、親人﹐然後將這種仁愛由此及彼﹐推廣到天下﹐等等。這些問題﹐與前面所說的重大原則比起來﹐屬於操作方法層面上的、是完全可以商量的。偏偏兩家不是求大同、存小異﹐而是逐漸把精力集中到這些枝節問題上﹐揪住不放﹐相互攻擊。“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你說錯的﹐我就說是對的﹔你說對的、我就說是錯的。攻其一點﹐不及其餘﹐一言蔽之﹐全盤抹殺。這樣論戰的結果﹐不是使真理越辯越明﹐而是將是非凸現出來﹐佔據了受□的視聽﹐叫受□誤以為是非所在﹐即是兩家之“言”──理論的核心所在。是非之爭越突出﹐離開立“言”的授業、傳道、解惑的本來宗旨就越遠﹐離開真理也就越遠。這就叫“道隱而有真偽﹐言隱而有是非”。這種通過設立個對立面﹐而樹立起來的“道”的旗幟﹐不是真正的“道”﹐至多是“小成”而己。這種由是非論戰而發展壯大起來的“言”﹐不是真正的闡“道”之“言”﹐不過是不結實的“榮華”。“小成”是“道”的異化﹐“榮華”是“言”的異化﹐異化的後果就是“道”與“言”的“隱”。莊子通過對儒墨兩家是非之爭的批評﹐揭示了世人習慣於借助對立面來進行思考(即後文之“八德”)的認知方式的局限性。
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是(知)則知之。
這段話的標點﹐我與各往家都不同﹐分歧主要在對“明”字的理解上。
郭象注“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句就出了毛病。他說﹕“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無是無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無是無非也。”照他的說法﹐變成是“莊子”要肯定儒墨所否定的﹐否定儒墨所肯定的了。這樣解﹐上面一句“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就不知所雲了。郭象把上面一句注為“儒墨更相是非”﹐承認省略的主語是“儒墨”﹔到這一句﹐突然把主語換成“莊子”﹐竟然覺得沒必要作一下解釋﹐這樣的膽大妄為﹐隻有在郭象的注文中才能見到。所以連成玄英也不采此說。“世皆以他為非﹐用己為是﹐今欲翻非作是﹐翻是作非者無過﹐還用彼我﹐反復相明。”但成玄英還是沿襲《郭注》﹐把“明”理解為對立兩者反復相明。
到了王先謙﹐他提出﹕“莫若以明者﹐言莫若即以本然之明照之。”“明”變成了“本然之明”﹐一個莊子獨創的续慲耤憂。
《今注譯》中引近人唐君毅、勞思光、陳啟天諸家之釋﹐都是在王先謙觀點的基礎上生發出來﹐認為這是《莊子》中一個特別的辭彙。唐說﹕“去成心而使人我意通之道﹐莊子即名之曰﹕‘以明’。”勞說﹕“莊子認為儒墨各囿於成見。而欲破除彼等之成見﹐則唯有以虛靜之心觀照。”陳說﹕“莫若以明﹐謂不如超出彼此是否之上﹐而以大道兼明之。”
陳鼓應是肯定勞說的。他說﹕“各解以勞說為是﹐‘以明’當是從‘心’上下去障去蔽的工夫﹐指去除自我中心的封閉而排他的成見。用現代的語言﹐‘以明’便是培養開放的心靈。”他把這句話澤為﹕“如要肯定對方所非的而非議對方所肯定的﹐則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觀照事物本然的情形。”
以上各家﹐不管具體理解如何差異﹐有兩點是共同的。一是把“明”或“以明”理解為一個名詞、一種狀態。二是在“莫若以明”後句斷。
但這樣的理解是非常牽強的。
我們可以看到﹐莊子行文力求深入淺出﹐化難為易。不獨莊子﹐先秦諸子都是這個風格﹐因為他們要靠言說去打動人心﹐爭取受□。因此﹐莊子一般都採用人們習以為常的概念﹐不得已創立專用名詞、專門說法﹐都要作詳細的解說。可以說本章文字﹐都是在為“吾喪我”這個命題作注。本章中使用的其他概念﹐如前文出現過的“吹”、“天籟”、“地籟”、“人籟”﹐莊子都明確作了界定﹔後文將出現的“指”、“馬”、“庸”、“通”、“得”、“德”等﹐在當時是人們熟悉的﹐或某家作了詳盡論述的﹐不會引起誤解。莊子沒必要在這裏提出一個隻此一家的“明”或“以明”來﹐即使提出﹐也應說明﹐不致使讀者妄生種種猜測。
但把“以明”理解為一個概念﹐似乎也有依據。後文中有“為是不用﹐而寓諸庸﹐此之謂以明”句。“此之謂以明”﹐譯成現代語﹐不正是“這就叫‘以明’”嗎﹖孤立地抽出一句來譯﹐也可以這樣解﹐但聯繫上下文來看﹐這樣譯就不對了。這句話是承著前面的話的意思而來的。前文中有這樣的話﹕“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這句話裏的“明”是動詞﹐使動用法﹐“使彼明瞭”的意思。“欲以明之”﹐直譯就是“想用他所喜歡的、擅長的來使別人明瞭”。“明”作動詞用﹐在《莊子》中很多﹐如《在宥》篇中就有“明乎物物者之非物也”﹐“不明於天者”﹐“不明於道者”等語。按這樣的理解﹐“此謂之以明”﹐其實是“此謂之以明彼”的省略形式。意譯為﹕“這才叫讓別人明白道理。”
《莊子》把“明”作為一個獨立概念使用的地方很少﹐隻有《天下》篇中“明由何出”一句。其他都與別的名詞組成偏正或聯合片語﹐如“日月之明”、“大明”、“神明”、“聰明”等。“明由何出”之“明”﹐可以理解為“智慧”。但若把這個義項搬到這句話中來﹐就不妥。此句若意譯為﹕“與其去指摘對方的是非之處﹐還不如用智慧去說服他們。”這話意思誠然不錯﹐卻也是廢話一句。指摘對方是非當然不如用智慧去說服來得好﹐但能發現對方的錯誤不是智慧嗎﹖怎麼才叫智慧呢﹖你說不要指摘對方的是非﹐你這樣說﹐不也以“指摘對方是非”為“非”嗎﹖不也在指摘對方是非嗎﹖
而《莊子》中把“以明”作為一個獨立概念來使用的地方﹐更是絕無僅有。本書中還有兩處把“以明”放在一起的句子。
《胠篋》﹕“彼聖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很顯然﹐這裏“所以”是一個詞﹐“明”又是一個詞﹐且是動詞。
《達生》﹕“今汝飾知以驚愚﹐修身以明汙。”這裏﹐“以”還是一個詞﹐“明”還是動詞。“修身以明汙”﹐即“以修身來明汙”。
由此可見﹐倏黚珖涕敢Y斫鉅懸□□f子獨創的概念更站不住腳。
然而﹐從上述兩句中﹐我們恰可以看到﹐“以明”聯用﹐“明”作動詞解﹐是很容易說通的。在《莊子》中﹐作動詞時﹐“明”是使人明白﹐“知”是自己知道﹐兩者是有區別的。“莫若以明”﹐就是不如讓對方明白。明白什麼﹖就是後面跟著的那幾句要緊話﹕“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是(知)則知之。”整個一句話就可順順當當地譯為﹕“想要肯定對方所否定的﹐否定對方所肯定的﹐不如使對方明白﹐物沒有不是那一方面的﹐也沒有不是這一方面的。從那一方面看不到的﹐從這一方面來看﹐也就知道了。”
莊子這番話﹐點明了由論戰發展起來的辯論術的根本缺陷。辯論術著眼於個別觀點﹐而有意忽略由一個個觀點有機構成的理論體系。是非之辯發展的結果﹐是消解了“言”──理論的整體。不僅對方的“言”被消解﹐就是己方的“言”也被消解﹐成為一個個“是”──一個個分割的觀點。這就是“言隱於榮華”。要克服這種情況﹐真正為了求得真理而論辯指謬﹐就要從一己的立場打超脫出來﹐看看哪些是可以求同存異的。這樣﹐就會發現﹐真正水火不相容的是非衝突﹐實在是少而又少的。莊子在這裏提倡的是理解與溝通﹐但也僅此而已﹐與“空明的心境”、“虛靜之心”實在並不相幹。這裏隻是從聖人境界﹐來分析凡人是非之無謂﹐離開至人境界還遠著呢。硬把“空明的心境”等高深的意思塞進來﹐弄得莊子自己也“言隱於榮華”﹐這實在是諸公操之過急。
但讀者可以看到﹐要說明皇帝其實沒穿新衣﹐是多麼不容易啊﹗
最後說一下﹐“自是而知之”﹐各本“是”都作“知”。《今注譯》引嚴靈峰《莊子章句新編》說﹕“‘是’字原作‘知’。按﹕作‘知’與義不合。本節上下文並以‘彼’、‘是’對文﹐此不當表M鰲□□□R繕嫦隆□□□□`。上句‘自彼則不見’﹐則下句作‘自是則知之’﹔‘彼’與‘是’對﹐‘見’與‘知’對﹐文法井然。因依上下文義臆改。”陳鼓應按﹕“觀上下文﹐當以嚴說為是﹐可據改﹐惟作‘自知’解亦通。”我完全同意嚴靈峰先生的意見。另外﹐我之所以也改“知”為“是”﹐是因為作“自知”解不通。若作“自知”解﹐“自”就是“自己”的意思﹐而上句“自”是“從”、“由”的意思﹐莊子不應在相對的兩句中﹐“自”取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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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問寒山道﹐寒山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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