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關於上古歷史的最新探討及其前景
考古學的發現和研究﹐反復証明了古代文獻的可信性。作為“九五”期間國家重大科
研項目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提出“超越疑古﹐走出迷茫”﹐以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
學相結合﹐多學科交叉﹐對夏商周年代學進行系統的探討﹐為將來的古代文明研究在方法
論上開辟了新路。 經過100多年數代人的努力﹐特別是最近40多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中
國古代歷史的研究已取得極其豐富的成就。處於新舊世紀交替的時刻﹐對中國古代歷史做
一個總結﹐把夏商周三代紀年歸納出一個輪廓﹐因此有了“夏商周斷代工程”。這項工程
的意義和目標是﹕“中華文明是人類歷史上有數的獨立起源的古文明之一﹐綿延流傳﹐從
未中斷﹐世所罕見。但是﹐我國古書記載的上古確切年代﹐隻能上推到司馬遷《史記十二
諸侯年表》的開端──西周晚期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總目標
﹐是制定有科學依據的夏商周時期年表學年表。”[1]它的提出﹐是以一系列考古材料的出
現和相關學科的發展為基礎﹐采用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多學科交
叉研究﹐目的是將夏商周時期的年代學進一步科學化、計量化﹐最終為仱x胙芯課夜□糯?
文明的起源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整個工程采用的方法和途徑很廣泛﹐主要有二﹕(1)
對傳世文獻和古文字材料中的天文歷法記錄進行搜集、整理、鑒定和研究﹐通過現代天文
學計算推定其年代﹔(2)對有典型意義的遺址、墓葬進行考古發掘、整理和分期研究﹐取
得系列樣品﹐進行常規和AMS(加速器質譜計)的C14年代的測定。工程的具體目標也很明
確﹕1、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各王﹐提出比較準確的年代﹔2、商代後期武丁
以下各王﹐提出比較準確的年代﹔3、商代前期﹐提出比較詳細的年代框架﹔4、夏代﹐提
出基本的年代框架。工程設計成立9個課題﹐分解為44個專題﹐所包含的學科有歷史學、文
獻學、考古學、古文字學、歷史地理學、世界古代史、天文學、測年技術等。
在文獻學方面﹐準備盡量輯集歷代典籍中有關夏商周年代和天象的材料﹐建成計算機
資料庫。對有重要意義的文獻﹐如夏代仲康日食與“禹時”五星聚及《淮南子》、《國語
》中的記載﹐進行重新研究和推算﹐考訂分析其可信程度及使用價值。在考古學方面﹐對
有代表性的夏商西周遺存進行系統研究﹐確立分期和相對年代序列﹐為用現代科學測年提
供文化屬性與層位明確的系列標本。原先已經發掘了西周文、武王分別建立的都城遺址─
─豐、鎬遺址﹐應在進一步發掘的基礎上﹐確立有關考古學文化的分期。在古文字學方面
﹐結合考古學的研究﹐做好甲骨文、金文分期﹐選去適當的標本﹐以供天文歷法研究或測
年。並對周原遺址出土的有字甲骨﹐全部拍攝成大照片﹐重新系統整理﹐選出可供測年的
典型標本。在歷史地理學方面﹐進一步研究文獻中有關都城的地理位置﹐與考古調查發掘
相結合﹐推定若幹城址的性質。在天文學方面﹐總結天文年代學已有成果﹐推算確定龰밿
絕對年代﹐並根據文獻與古文字材料﹐建立商後期、西周歷譜。並在古書中有關天象記載
已經考証可信的前提下﹐利用天文歷法知識﹐對天象出現的可能性年代進行推測。在測年
技術方面﹐改進碳14測年方法﹐包括常規法和加速器質譜法﹐達到高精度測定﹐與考古學
者合作采樣和分析所得測試數據。
夏商周斷代工程成果顯著﹐籠罩在夏商周年代學上的迷霧正在廓清﹐“超越疑古﹐走
出迷茫”的願望正在實現。主要成果有﹕1、以琉璃河H108“成周”卜甲的發現與測年﹐琉
璃河M1193 、晉侯墓地M8的研究與測年﹐及有關遺址的分期和系統測年等﹐建立西周考古
年代的架構。以嚴格的類型學方法排定“四要素”俱全的西周青銅器順序﹐結合“天再旦
”日全食記錄的認証及周初文獻研究﹐建立了金文歷譜﹐給出了西周列王年代。以先周文
化與西周文化的考古學研究為基礎﹐通過灃西H18的發現與測年等﹐為商周分界確定了年代
范圍﹐然後綜合文獻與金文歷日的研究與天文推算﹐選定公元前1046年為武王克商年。2、
根據殷墟文化分期與測年﹐參照殷墟甲骨的分期研究﹐建立商代後期考古年代的架構。對
賓組卜辭五次月食進行了天文論証﹐推定了商王武丁的年代。采用黃組卜辭周祭三系統說
﹐與商末歷日對比﹐推定了帝辛年代。在此基礎上﹐給出了商代後期武丁以下王年。3、以
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小雙橋遺址、東先賢遺址、洹北花園莊遺址等商代前期遺址的分期
研究與測年為依據﹐建立商代前期考古年代的架構﹐確認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始建為夏
商分界的界標。結合文獻商積年的研究﹐提出了商前期的年代框架。4、依據偃師二裡頭遺
址的分期研究與測年﹐並對河南龍山文化晚期與二裡頭文化的關系作了探索﹐結合文獻夏
積年的研究﹐估計了夏代的始年。
2000年11月﹐夏商周斷代工程取得階段性成果﹐編制了《夏商周年表》。根據這份年
表﹐我國夏代始年約為公元前2070年﹐夏商分界約為公元前1600年﹐商周分界為公元前10
46年。該年表還排出西周10王的具體在位年﹐排出商代後期從盤庚到帝辛(紂)的12位王
大致在位年。這項工程有助於增強民族自信心﹐對於正確估價古代文獻的價值也有積極的
意義。李學勤說﹕“這些作為夏商周年代學研究的階段性成果﹐解決了一批我國歷史紀年
中長期未定的疑難問題﹐填補了我國古代紀年中的一段空白﹐為繼續探索中華文明的起源
﹐揭示五千年文明史起承轉合的發展脈絡﹐給後代留下一份完整的文明編年史﹐打下了基
礎。……‘工程’的成果《夏商周年表》是我國古代歷史自西周晚期共和元年以前﹐迄今
最有科學依據的年表﹐將夏商周年代學的研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水平。這不但為今後更
進一步使夏商周的年代精確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更重要的是給追溯中國文明的起源找到
了可以依據的出發點。”[2]
古史分期一直是學術界討論的中心問題﹐號稱是中國史研究五朵金花之一﹐學者們各
抒己見﹐形成了西周、戰國、魏晉“三論”和春秋、秦、西漢、東漢、東晉“五說”。近
20年來學者們對亞細亞形態問題重新予以關注和研討﹐拋棄教條的五段論(原始社會、奴
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統一模式﹐改用符合中國歷史實情的
模式﹐提出了許多新說。
1989年白壽彝總主編的《中國通史》出版﹐避開了古史分期問題﹐代之以時間意義的
“上古時代”、“中古時代”。 白壽彝在題記中說﹕“從歷史發展順序上看﹐這約略相當
於一般歷史著述中所說的奴隸制時代。但在這個時代﹐奴隸制並不是唯一的社會形態。我
們用‘上古時代’的提法﹐可能更妥當些。”“所謂中古時代﹐是指以封建制生產方式佔
支配地位﹐同時還有別種生產方式存在的時代。”[3]
曹大為等主編的《中國大通史》明確提出“不再套用斯大林提出的‘五種社會形態’
單線演變模式作為裁斷中國歷史分期的標準”﹐並且“避免籠統使用涵義不清的封建制度
的概念”﹐而是直接使用具體的所有制和生產方式的概念﹐如均田制、地主土地所有制、
租佃經濟等﹐把夏商周三代稱作“宗法集耕型家國同構農耕社會”﹐把秦漢至清稱作“專
制個體型家國同構農耕社會”。[4]晁福林則將夏商至清的中國古代社會分作“氏族封建”
、“宗法封建”和“地主封建”三個時期﹐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
田昌五則把中國古代史分為三個階段﹕5000年前為洪荒時代﹔5000-2400年前為族邦
時代﹐期間夏代以前是天下無共主的萬邦時期﹐夏代為族邦聯盟時期﹐商與西周形成中央
族邦和地方族邦的統一族邦體系﹔以後直到辛亥革命為封建帝制時代﹐經歷了三次周期性
大循環。[5]
蘇秉琦在發現紅山文化壇、廟、塚遺址後﹐提出了古文化、古城、古國的概念﹐這裡
的“古國”是指“高於氏族部落的、穩定的、獨立的政治實體。”[6]嚴文明把我國國家制
度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從黃帝到夏代以前為原始國家或古國﹔從夏到戰國稱為王國﹔從
秦到清實行郡縣制和中央集權﹐稱作帝國。[7]許倬雲則將先夏的古國稱為復雜社會﹐夏朝
是初級國家﹐商朝和周朝都有一個從初級國家發展為正式國家的過程。經過春秋戰國這個
轉折﹐到秦漢成為一個大帝國。[8]
上述各位學者都根據自己對中國古代社會的認識與解讀﹐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可以說
﹐古史分期已經擺脫了五段論的桎梏﹐呈現百花齊放的局面﹐也是關於上古歷史的最新探
討。茲將其表列如下﹕[9]
五帝夏商西周捶瀞撐J□睾褐燎?
白壽彝
遠古時代上古時代中古時代
曹大為
宗法集耕型家國同構農耕社會專制個體型家國同構農耕社會
蘇秉琦
古國方國帝國
嚴文明
古國王國帝國
許倬雲
復雜社會初期正式國家帝國
田昌五
萬邦邦族封建帝制
晁福林
氏族封建宗法封建地主封建
“走出疑古時代”﹐下一步往何處去﹖馮友蘭在30年代後期為《古史辨》第六冊所寫
的序言中提出信古──疑古──釋古三段論說﹕“我曾說過﹐中國現在之史學界有三種趨
勢﹐即信古、疑古及釋古。就中信古一派﹐與其說是一種趨勢﹐毋寧說是一種抱殘守缺的
人的殘余勢力﹐大概不久就要消滅﹐即不消滅﹐對於中國將來的史學也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真正的史學家﹐對於史料﹐沒有不加以審查而即直信其票面價值。疑古一派的人﹐所作
的工夫即是審查史料。釋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作﹐即是將史料融會貫通。就整個的史學說
﹐一個歷史的完成﹐必須經過審查史料及融會貫通兩階段﹐而且必須到融會貫通的階段﹐
歷史方能完成。但就一個歷史家的工作說﹐他盡可能作此兩階段中之任何階段﹐或任何階
段中之任何部分。任何一種的學問﹐對於一個人﹐都是太大了。一個人隻能作任何事的一
部分。分工合作在任何事都須如此。由此觀點看﹐無論疑古釋古﹐都是中國史學所需要的
﹐這期間無所謂孰輕孰重。”[10]在經歷了信古和疑古兩階段後﹐接下來的工作便是釋古
了。王國維於20世紀初創立的“二重証據法”﹐即將傳世文獻(“紙上之材料”)與出土
文物(“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証研究古代歷史和文化﹐無疑仍是21世紀歷史學發展的
方向。大量的考古材料﹐可以補充、糾正疑古派的缺失﹐利用考古資料還可以對古史辨派
所造成的許多“冤假錯案”予以平反﹐這是考古學的發展給現代學者帶來的新的機遇。
所謂“走出疑古時代”﹐並非就要完全否定“疑古”精神。關於“疑古”、“信古”
與“釋古”的關系﹐朱伯崑總結得好﹐他說﹕“這三派各有所見。對古代歷史文獻的記載
﹐不能一概視為傳說﹐輕易加以否定﹐此是尊古派之所長。但古代歷史文獻的記載﹐對以
前歷史的論述﹐往往含有渲染和神話的成分﹐不能盡信為實﹐此是疑古派之所長。古代歷
史文獻的記載﹐有些論述﹐雖然查無實據﹐但事出有因﹐並非憑空炮制﹐應予以合理的解
釋﹐作為考查史實的依據﹐此是釋古派之所長。在對待史料問題上﹐應本著求實的精神﹐
吸取各派的優點。”[11]
“釋古”階段的特征是﹕以考古學為基礎﹐對古史作全面的考察﹐而不是考古學本身
。對於古代的傳統觀點﹐重要的問題倒不在於我們主信還是主疑﹐而是如何推進知識。一
方面很多出土文獻已經証明有些曾被懷疑的傳世文獻和傳統看法是可靠的﹐另一方面還有
很多的發現是前所不知的﹐向我們顯示了中國早期歷史更為有趣、更為豐富、更為燦爛的
一面。現在正形成另外一個學派﹐它既不是“疑古派”﹐也不是“信古派”﹐而更像是兩
者的融和﹐可以稱作“釋古派”﹐即把古代看作豐富多彩而加以釋讀的學派。走出疑古﹐
建立中華文明起源及古史走向科學的新的學術構架
中國和西方的考古學發展有著各自的淵源﹐現代考古學在歐洲的形成﹐有賴於以下條
件﹕“第一是賴爾(Lyell Charles)均變說理論的形成﹔第二是丹麥古物學家﹐如湯姆森
(C J Thomsen)和沃爾賽(J A Worsaae)等人在丹麥史前古物相對編年上所取得的進展
﹔第三是証實了人類骨骼化石及人工制品與滅絕動物在古老地層中的共存現象﹐從而取得
了人類出現年代異常古老的証據﹔第四是達爾文(Darwin Charles)的進化論與物種可變
論的普及推廣。”[12]一句話﹐考古學的產生是生物學、地質學傳播與發展的結果。因此
﹐西方考古學與古生物學、地質學、體質人類學等自然科學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也是中國
早期科學考古學的發展軌跡。自從中國學者介入考古學領域之後﹐中國考古學的科學性日
漸淡化﹐而歷史學色彩卻癒顯濃厚。這一轉變的標志是安陽殷墟的發掘﹐這次為古史重建
而尋找証據的考古發掘可以算作揭開了歷史考古學的序幕。追根溯源﹐中國考古學的這種
特征與古史辨派所掀起的疑古思潮推翻了舊的古史體系﹐以及為建立可信的中國上古史為
宗旨的古史重建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可以說﹐古史辨推動了中國考古學的發展﹐遏制
、扭轉了中國民眾厚古薄今的不良風氣﹐開創了學術研究的新紀元。而考古學的成就也使
得史學走出了隨疑古而帶來的迷茫﹐為重建古史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初步形成了自身的學
科體系。但是也應當看到﹐古史辨對古史的破壞﹐特別是把古史傳說當作純粹神話而加以
全盤否定的作法﹐不僅曲解了古史傳說的性質﹐也使考古學失去了一種必要的參考。而考
古學癒是向前發展﹐就癒加証明傳統古籍記載的古史框架及基本面貌是準確的﹐對一些古
書的年代已經或正在得到重新認識。張光直即說﹕“民國初年﹐顧頡剛、錢玄同等一班人
向由傳說建立起來的古史宣戰﹐將三皇、五帝和夏代都歸入傳說的范疇﹐以商為中國史之
開始﹐將商以前的古史都寄望於考古工作。數十年來的考古工作﹐的確產生了一部嶄新的
古史﹐但在很多方面﹐也同時証實了傳說中的古史裡面很多內容的可靠性﹐而且看來夏代
的証實也是指日可待的了。”[13]
21世紀的歷史學應該是考古學和文獻學、古文字學等多種學科相結合﹐才能達到“重
建古史”的目標﹐尤其是加強考古學與歷史學的結合。從某種程度上說﹐考古學家和歷史
學家最終的目標都是一個﹐那就是建立一部中華文明的信史﹐要加強兩者的交流。考古學
家撰寫的考古報告有很多細節﹐如分期、特征、范圍等﹐這是必須的﹐但不能到此為止﹐
接下去要和歷史學家合作﹐進入研究和分析階段﹐比如環境的變化﹐為什麼變化﹐與歷史
文獻的記載有那些吻合或矛盾之處等﹐要做到搞文獻的人能熟練運用考古學的成果﹐而考
古學家也關注歷史學的進展﹐這種雙向之間的交流可以促進建立科學的古史體系。
從王國維、李濟、傅斯年到徐旭生﹐無論涉及考古領域深淺﹐都有以考古解決歷史問
題的傾向。如李濟一生追求的目標是如何把地下發掘的資料與流傳下來的記錄資料連綴起
來﹐從而撰寫一部既根據科學事實﹐又充滿絕非臆測想像力的中國上古史。正如杜正勝所
指出的那樣﹕“自傅斯年揭舉古史重建﹐李濟以考古學來實踐﹐歷經夏鼐、蘇秉琦前後70
年﹐中國科學考古皆以重建歷史為基調﹐這期間李濟主編《中國上古史》(待定稿)﹐夏
鼐參與和主編《新中國的考古收獲》與《新中國的考古發現與研究》﹐蘇秉琦主編《中國
通史》第二卷《遠古時代》﹐大抵都把考古學當作歷史學看待。”[14]一句話﹐要結合多
學科的優勢﹐找出問題﹐並設法予以解決﹐將考古資料與文獻資料糅合﹐以圖重建中國古
代史。這樣﹐中國的歷史科學就能在統一社會文化、教育以至政治、外交事務等方面提供
比較可靠的科學依據﹐“夏商周斷代工程”就是多學科專家學者共同合作而完成的一項成
功的大型課題。
疑古派對傳統古史系統的解構﹐以理性的存疑精神和實証的態度方法為前提﹐因而在
推動傳統古史的近代化、科學化﹐破除神話及對古人迷信等方面具有積極的意義。但他們
把古史材料狹隘地理解為傳統的文獻材料﹐工作方式往往局限於對現有典籍的辨偽考信﹐
即通過互相參照、比較﹐從中發現可疑之處。近數十年來﹐隨著中國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
﹐國外許多新的理論和方法也陸續傳入﹐為歷史研究注入一股新鮮活力﹐大大活躍了上古
歷史的研究。如“酋邦”理論、“區域研究”方法、生態學的“交會帶”和“邊緣效應”
理論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為歷史研究開辟了一個嶄新的出路。
較早和較系統提出並闡述“酋邦”問題的學者是美國人類學家塞維斯(Elman Servic
e)﹐他從社會演進觀點把民族學上各種社會加以分類﹐將原始社會依其社會演進階段分為
三類﹐即遊團(bands﹐地域性的狩獵采集集團)、部落(tribes﹐一般與農業經濟相結合
)與酋邦(chiefdoms﹐具有初步不平等的分層社會)﹐按照這一演進程序﹐下一個階段便
是國家(states﹐階級社會)。張光直介紹了酋邦理論的基本內涵﹐說在酋邦階段對象是
“分層的社會”(ranked society)﹐地方群組織成為一個尖錐體形的分層的社會系統﹐
以一個地位的位置即酋長為中心﹐以階層(rank)的差異以及伴有的特權和責任的位置為
社會結合的主要技術。“酋邦”這一概念基本上符合我國考古學所反映的實際情況﹐對文
明形成和國家起源的研究﹐有著重要的意義。
張光直應用酋邦理論將華北古代社會演進程序加以列舉﹐再與中國考古學家習用的歷
史分期相對照﹐列表如下﹕[15]
文化名稱新進化論中國常用的分期
舊石器時代
遊團
原始社會
中石器時代
仰韶文化部落
龍山文化酋邦
三代(到春秋)
國家奴隸社會
晚周、秦、漢封建社會(之始)
從人類學報告來看﹐酋邦在世界許多地區都存在過。而中國古史傳說的黃帝、炎帝、
堯、舜、禹時期﹐社會組織內已經產生了集權性質的個人權力﹐即社會最高權力在一定形
式下被佔據社會特殊地位的個人所掌握。史載“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就是
典型的權力集中產物。酋邦的另一個特征是社會中的分層現象十分突出﹐這在文獻記載中
也很普遍﹐所有這些都說明史前龍山文化時期﹐中國存在酋邦組織。謝維揚應用酋邦概念
對中國古代歷史作了系統的研究﹐明確指出中國從黃帝到堯舜禹的傳說時代屬於“聯合”
的酋邦時代﹐夏代早期國家的形成是經過“酋邦制”發展而來的。他結合文獻和考古資料
從三個方面加以論証﹕(1)部落聯盟是沒有最高首領的﹐而堯舜禹部落聯合體卻有最高首
領﹔(2)部落聯盟會議的議事原則是全體一致通過﹐堯舜禹部落聯合體卻是由最高首領決
斷﹔(3)部落聯盟的權力機構中存在著酋長會議和人民大會這些集體性質的權力點﹐堯舜
禹部落聯合體中則隻有聯合體最高首領這一個權力點。因此﹐堯舜禹部落聯合體在組成和
活動方式上同部落聯盟有明顯的不同﹐其社會性質和發展階段應該用“酋邦”的概念來界
定。此外﹐從顓頊開始設立官職到堯舜禹時期已具有一套初步形式化的官僚體系﹐這也是
部落聯盟中所沒有的。[16]
中國文明起源研究中需要采取多種方法﹐多個角度﹐相互補充﹐共同探源。如借鑒西
方考古學中比較常用的“區域研究” (Regional Survey)法﹐即重視某一地區單元內諸
遺址間的關系﹐以及諸遺址與區域環境的關系。因而它在研究社會組織、社會等級以及社
會管理體系方面頗具成效。20世紀50年代興起的西方考古學中有關“聚落考古”(Settle
ment archaeology)的理論與方法也值得重視﹐它主要從實物遺存來判斷社會政治形態和
國家起源﹐從墓葬分析來判斷社會分層的等級、判斷社會的分化﹐認為人類的居住形態反
映了一個社會的生存系統﹐在復雜的社會中﹐居址或聚落的形態可以揭示人口的結構、經
濟形態、社會分工和政治宗教的特點﹐從而可以在人類學理論的幫助下﹐判斷社會演進的
層次和國家形成的過程。這種將考古材料變成對文獻記載進行考証依據的做法﹐正是考古
學與歷史學結合進行古代歷史重建的科學方法﹐也是21世紀歷史學發展的一大趨勢。
近年來﹐台灣學者王明珂借鑒西方史學理論和方法﹐兼顧歷史事實、歷史記憶、歷史
心性分析來探索史實﹐開創許多新的歷史研究內容﹐或延續、補充過去中斷的研究傳統。
他認為西周青銅器銘文作為一種社會記憶﹐經歷了選材、制造、使用、廢棄或保存的過程
﹐而成為古人與我們所見的文獻資料。銅器銘文中﹐通常有作器者之名、其祖先之名或族
徽﹐記載自己或祖先的功績﹐以及自身因此受賞的榮耀。在許多銘文中﹐祖先輔佐文武王
的功績或作器者的當代功績﹐受賞賜之物所象征的威權與尊貴地位﹐以及“子子孫孫永寶
用”所隱含對未來的期望﹐共同組構成一個述事文本(narrative texts)﹐用以強調在周
王為首的政治秩序中本家族延續性的尊貴地位。銅器材質珍貴﹐制作耗力耗時﹐隻有掌握
社會權力與資源的人才能藉此將他們的集體記憶記錄下來﹐並以此支持其優勢社會地位。
而絕大多數帶銘文的西周銅器都出於渭水流域﹐也顯示當時的“東方”在政治權力上的邊
緣地位。征發“蠻夷”有功而受賞之事是銅器銘文中普遍的一個記憶主題﹐征發的對象主
要是東國、東夷、南國、楚荊、淮夷、南淮夷等東方或南方族群。然而在先秦文獻中北方
的戎狄卻成了西周由始自終的敵人。這個“失憶”的意義在於﹕春秋戰國時期長城以北及
西北人群痋摩P禱□14貧□□胛淞□□□捌淠舷蛟諢□鋇厙□□嶸□孀試矗□腔□娜賢□?
成的一個主要因素。[17]
憑借各種考古學文化類型的內涵﹐史學家不但可以重建古代各地區的文化史﹐也可以
認識各族群的文化交流﹐進而全面審查古代文獻記載的可靠性。張光直說﹕“我們逐漸發
現從我們幾十代的老祖宗開始便受了周人的騙了﹔周人有文字流傳下來﹐說中原是華夏﹐
是文明﹐而中原的南北都是蠻夷﹐蠻夷沒有留下文字給他們自己宣傳﹐所以我們幾十代的
念書人就上了周人的一個大當﹐將華夷之辨作為傳統上古史的一條金科玉律﹐一直到今天
才從考古學上面恍然大悟。”[18]不僅如此﹐多學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吸收相關學科的成
果﹐如民俗學、人類學、民族學、語言學、美術史﹐甚至天文學、物理學、地質學等自然
科學﹐應用現代科學技術﹐對整個中國古代文明作出重新估價﹐開拓歷史文化研究的新局
面﹐走出疑古時代﹐恢復被破壞的古史系統和古史面貌﹐建立起真正科學意義上的古代學
術研究體系。
陳良佐借用生態學的“交會帶”(ecotone)、“邊緣效應”(edge effect)的理論
﹐提出了相鄰文化區如果具有大致相當的滲透力﹐其間的交會帶就有條件產生“雜種優勢
文化”的觀點。他說距今五六千年前中國境內形成的六大文化區中﹐中原區地處中心﹐有
優越的自然條件﹐四周文化區都有文化因子輸入﹐如燕遼文化區的廟、塚、壇的祖先崇拜
﹐南北為中軸、東西對稱的建築群﹐大豆作物和骨卜﹔甘青文化區的大、小麥﹐可能還有
錫青銅的冶煉﹔長江中遊文化區的水稻和有肩石器﹔江浙文化區的水稻及精耕細作的栽培
技術、鑿井技術、玉雕技術與玉禮器、玉禮器組合等等﹔山東文化區的快輪制陶技術﹐陶
鼎、蛋谷陶器等成組陶禮器﹐棺槨﹐骨卜。中國古代文明的基礎就是以中原文化為主體與
四周文化所產生的雜種優勢文化。同時﹐中原文化區聚落最密﹐人力資源最豐富﹐氏族部
落間的戰爭最多﹐軍事經驗最豐富﹐大概到龍山晚期﹐中原地區軍事力量最我強盛。華夏
集團憑借其軍事力量完成了向國家的邁進。[19]
解決文明起源問題的關鍵是考古學﹐但光憑考古材料又是不夠的﹐考古學研究的對象
是人類物質文化的制造物──燧石、石斧、石器、玻璃和陶罐之類﹐這種新材料的使用為
歷史學開辟了一個完整的領域﹐就像翻開了一本關閉的書本一樣。它揭示了人們如何生活
﹐生產什麼﹐商業交換的方式﹐生活水平的高低以及使用了哪些技術等。考古材料得進入
歷史學的范疇﹐為建立科學的古史體系服務。文獻不僅是考古研究的線索﹐而且文獻中還
包含有大量尚未被發掘出來的可供考古學運用的材料﹐如文獻中對用玉制度的大量記載等
。但在進行這種結合時﹐應該考慮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利用文獻﹐用到什麼樣的程度﹐還要
考慮史實、史料和史書之間的關系。研究中國文明時還必須進行不同文明之間的對比研究
﹐中國文明又是在本地起源的﹐應從考古學的角度加強對中國文明自身因素的研究﹐同時
也要注意外來因素的影響及中國對東亞其他國家的影響。隻有綜合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得
出較為合理的結論。
考古學家要充分利用田野考古的豐富材料﹐超越文獻的束縛﹐啟示新的歷史問題﹐創
造古史研究的新境界﹐要設法解決隻有他們自己才能提供的証據和問題﹐努力重建和史籍
記載完全不同的歷史進程﹐以自己的研究成果成為提供歷史新知的源泉。他們更要關注文
明和國家起源消失的原因﹐即文明興衰的因果關系﹐試圖了解世界不同地區早期國家在政
治、經濟和社會結構方面的共性和個性。國家起源是社會演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而文明
不過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避免從史籍中尋找相應的文句﹐對號入座﹐將考古材料變成對文
獻記載進行考証的依據。
歷史學家隻有擴大自己的視野﹐超越傳統史料規定的范圍﹐才有可能動手研究問題。
歷史學家使用考古學和社會人類學提供的有關工具、技術、莊稼、土地使用和遺留物件的
符合實際情況的具體知識﹐重新構想過去的社會形態。例如農村及其經濟狀況﹐還可以說
明一個階段接著一個階段的社會變化。另一方面﹐歷史研究中出現的社會學方向更加嚴重
依賴考古學﹐其中大量最優秀的著作都是社會學的認識能力和考古學提供的証據──有形
文物﹐古代商道的實地調查﹐以及人種學的類似証據──相互結合而發生作用的成果。考
古新資料可以超越傳統文獻的束縛或流行的概念﹐啟示新的問題。如考古學家利用考古資
料闡述“氏族社會”﹐重新思索原始社會的內涵﹐在家系、所有制之外﹐建構古人生活的
新面貌。新石器時代的墓葬報告有不少人骨年齡、性別、疾病的資料﹐根據年齡、性別作
歷史人口學的分析﹐可以大致了解聚落居民的人口結構﹔根據病變﹐可以約略推知當時人
民的健康狀況、勞動習慣和飲食文化。聚落遺址的動植物資料﹐也可以體現原始社會的生
活資源和生態環境。凡此種種﹐都是除家庭、私有制、國家起源﹐文明形成標準等重大課
題之外必不可少的研究項目﹐也是重建科學上古史的重要內容。
考古學給史學研究帶來了一場革命﹐它改變了古史研究的臆測性和文獻記載的匱乏及
不確定性。中國考古學所取得的豐富資料﹐在地層學和類型學基礎上進行的考古學文化區
、系、類型研究所構成的時空框架和各種專題研究﹐是中國古史科學研究的基礎對象。考
古學可以在有關過去任何領域和時間上為歷史學家開辟蹊徑﹐提供新的觀點和立場。考古
學還可以糾正隻依賴某種特殊類型的史料──尤其是文字史料──而必然造成的在佔統治
地位的那些歷史解釋中所存在的歪曲和誤解。考古學的特殊貢獻極大地擴展了歷史學家的
時間和空間視野﹐打開了一個完全封閉的領域﹐迫使歷史學家用更開闊的觀點去看待自己
的任務。在文字史料匱乏和不足的地方﹐考古學就成了歷史學家具體和有形証據的重要來
源﹐依靠考古學提供的各種事實﹐歷史學家已經走上建立科學古史之路。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歷史學和考古學都是研究歷史的﹐但是中國傳統的歷史研究﹐史
料幾乎完全取自文獻﹔而考古學的研究﹐主要通過科學的田野發掘、調查取得實物史料﹐
給古史研究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開拓了一片偉大的新天地。歷史學和考古學在研究對象
和方法上雖有不同﹐但其研究的最終目的卻是相同的。兩者的整合研究是歷史學和考古學
發展的必由之路﹐但現在學術界有一種思維定勢﹐即考古學的成果難以被歷史學界所接受
﹐而歷史學的成果也難以被考古學家所承認﹐兩者之間截然分開。考古學應首先嚴格利用
考古學方法分析研究發掘資料﹐然後求助於歷史學﹐以考古發掘材料為基礎﹐勾勒出中國
古代文明發展譜系﹐因此﹐要真正讀懂中國歷史文獻﹐必須依據考古發掘材料。但是考古
學與歷史學的整合並非易事﹐並非考古材料與從文獻上摘得的章句相加就算“整合”。史
前研究中的“考古與歷史的整合”﹐決不是“証經補史”﹐而是考古學在主要承擔史前史
研究的同時﹐還必須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中多門學科所提供的歷史信息整合﹐才能得出
更接近史實的結論。“整合”本身還存在方法論的問題﹐需要學者去不斷完善、豐富。
但在考古學和歷史學整合方面也要防止一種傾向﹐某些歷史學家或部分考古學家﹐往
往著眼於古文獻的記載﹐奢談考古學文化的淵源。如把史前時期的仰韶文化或龍山文化﹐
作為傳說上的黃帝時代﹐甚至三皇五帝的傳說﹐也都從考古發現中找到了歸宿﹐把考古文
化層與歷史記載一一對應起來﹐比如說夏文化往上是堯、舜﹐再往上是黃帝﹐然後對應各
地發現的考古文化。他們把考古材料或民族學材料同古代傳說相合﹐不仔細考慮它們的時
代關系﹐就互相比附﹐這種傾向是十分危險的。事實上﹐這些傳說與考古學研究毫無共同
之處。新石器時期考古學文化的鏈條可以找出來﹐但與傳說古史系統完全印証是相當困難
的。實際上﹐黃帝、堯、舜、禹﹐都是氏族部落的神話人物或稱號﹐或許存在﹐或許根本
沒有﹐沒有像甲骨文這樣的文字材料﹐要印証是很困難的。又如孫莊偉借助相應的考古實
物對《考工記‧玉人》經文進行逐條考証﹐發現絕大多數記載並不可靠﹐至少目前在考古
學上缺乏足夠的証據。[20]所有這些都說明一個道理﹕中國歷史記載很豐富﹐我們要發揚
這一優勢﹐既要把考古材料與文獻記錄相參照﹐又不要生搬硬套﹐這樣做對考古資料的解
釋也是有益的。
一般認為發掘的考古資料是客觀可靠的﹐其可信性比文獻史料高﹐但考古資料也一樣
要經過選擇、簡略、裁剪的處理。以墓葬隨葬器為例﹐從選取文物﹐到安排發掘﹐到發掘
者記錄出土情形﹐到整理者的分類編排﹐最後到撰寫報告者的敘述﹐每一步驟都要經過不
少層次主觀的制約﹐因此可以說﹐考古學也有局限性。張忠培說﹕“無論是從考古學技術
手段的現今發展水平來講﹐還是自考古學本身的研究內涵來看﹐目前考古學認識歷史的能
力﹐都存在相當的局限性。”[21]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商代之所以能証實﹐關鍵是有
大批甲骨文﹐填補了許多歷史的空白﹐印証商代的帝系、階級關系、社會經濟狀況。而夏
朝沒有得到國外學者的承認﹐主要原因是考古發掘還沒能發現夏朝的文字。有的學者即使
利用了一定的考古資料﹐但不符合考古學實証的要求﹐因而結論往往引起爭議。以“夏文
化的探索”為例﹐即便把龍山文化、二裡頭文化或年代相當的遺存﹐都作為夏文化來處理
﹐這同樣不屬於考古學研究的成果。至少目前的若幹考古發現﹐還無從証實孰者為夏文化
。
利用考古材料來復原史前歷史﹐涉及到物質生活、精神文化和生活制度三個層面。長
期以來﹐中國考古學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探索社會發展規律﹐主要內容是物質文化﹐不涉及
精神活動和社會關系。即使談到﹐也常常使用一些模糊混沌的概念﹐如崇拜、圖騰、巫術
、祭祀、母系、父系、酋邦、部落等﹐而不具體展開討論。但考古學的目標遠不止於物質
層面的研究﹐而更要通過遺跡、遺物來建立和恢復古代精神文化和社會制度﹐如史前時代
的科學文化發展概況、史前人類的思維方式、心理狀況及文化、文明的傳播途徑、社會組
織制度及發展歷程等人類文化的進程﹐包括人們的物質生產活動、精神領域的活動以及人
們之間的相互關系。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考古學家意識到先前研究的局限性﹐開始冕`右?
擴大到研究考古資料所包含的古代精神活動方面的問題﹐如埋葬習俗清楚地反映出當時社
會組織狀況的特點﹐門類繁多的隨葬品更是反映了各種各樣的個人的、社會的活動內容。
其他如各種器物反映的工藝技術﹐各種武器反映的軍事能力﹐各種藝術品反映的美學觀念
及其表現手法﹐各種宗教用品反映的信仰狀態﹐等等。“總之﹐通過這樣一些物質遺存﹐
能夠看到的東西﹐不僅是古代的生產能力﹐還有當時人們的精神世界以及社會組織狀況。
”[22]
考古學往往涉及到十分廣泛的社會歷史內容﹐諸如城郭制度、宮廟制度、陵寢制度、
棺槨制度、車馬制度、禮器制度乃至各種器物的命名和用途等﹐都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
內容。講中國文明的起源不能不講這些制度的起源﹐如果不結合古文字和古文獻的研究﹐
這些情況就難以徹底弄清楚。再如某些考古學文化族屬的考訂﹐某些上古地名特別是一些
重要都城的認定等等﹐無不需要結合古文字和古文獻的研究。我們要發揚中國考古學強調
與文獻結合的特點和優勢﹐密切三者之間的聯系﹐取得中國文明起源和古代歷史研究的輝
煌成果﹗[23]
中國古史經歷了晚清民國初期的摸索﹐與隨後古史辨派帶來的懷疑與辯詰之後﹐終於
找到了一條坦盪的大道──科學的史學﹐創造了許多研究成果。借助於考古學和文化人類
學的研究成果﹐可以彌補傳統史料之不足﹐可以提供我們先民行為的特性﹐二者都是古史
研究不可缺漏的。然而沉靜在其中的研究者常受制於自身認同所帶來的主觀偏見。因此必
須采用多學科研究方法﹐貫通古今﹐將歷史與人類生活﹐如哲學思想、宗教、政治、文化
銜接起來﹐幫助人們從各種角度認識歷史﹐使得研究不再是內斷和孤立的學問。史學研究
也不會沉埋於故紙堆﹐不至於尋章摘句﹐割碎分離﹐而所看到的歷史發展和理論體系也不
是浮光掠影﹐空中樓閣。總之﹐要用新思想、新方法﹐建立科學的古史體系。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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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
》﹐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0年版。
[2] 李學勤﹕《“夏商周斷代工程”新聞發布會上的報告》﹐見大學學術講演錄叢書
編委會《中國大學學術講演錄》﹐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頁。
[3] 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三、五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995年版。
[4] 曹大為﹕《關於新編〈中國大通史〉的幾點理論思考》﹐見《史學理論研究》19
98年第3期。
[5] 田昌五﹕《〈中國歷史體系新論〉前言》﹐山東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4頁
。
[6] 蘇秉琦﹕《遼西古文化古城古國──兼談當前田野考古工作的重點或大課題》﹐
見《文物》1986年第8期。
[7] 嚴文明﹕《黃河流域文明的發現與發展》﹐見《華夏考古》1997年第1期。
[8] 許倬雲﹕《古代國家形成的比較》﹐見《北方文物》1998年第3期。
[9] 葉文憲﹕《古史分期新說述評》﹐見《中國史研究動態》2000年第1期。
[10] 馮友蘭﹕《〈古史辨〉(六)序言》﹐見《三鬆堂學術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
1984年版﹐第410頁。
[11] 朱伯崑﹕《在中國哲學與易學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摘要》﹐見《國際儒學研究》
第五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4頁。
[12] 丹尼爾。格林(Glyn Daniel)著、黃其煦譯﹕《考古學一百五十年》﹐文物出
版社1987年版。
[13] 張光直﹕《台灣史必須包括原住民的歷史》﹐見《考古人類學隨筆》﹐三聯書店
1999年版﹐第96頁。
[14] 杜正勝﹕《新史學與中國考古學的發展》﹐見《文物季刊》1998年第1期。
[15] 張光直﹕《從夏商周三代考古論三代關系與中國古代國家的形成》﹐見《中國青
銅時代》﹐第93頁。
[16] 謝維揚﹕《中國早期國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7] 王明珂﹕《歷史事實、歷史記憶與歷史心性》﹐見《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
第140頁。
[18] 張光直﹕《中國考古學與歷史學整合國際研討會致辭》﹐見《考古人類學隨筆》
﹐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77頁。
[19] 陳良佐﹕《從生態學的交會帶、邊緣效應試論史前中原核心文明的形成》﹐見臧
振華編《中國考古學與歷史學之整合研究》﹐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品編輯
委員會出版﹐1997年。
[20] 孫莊偉﹕《〈考工記‧玉人〉的考古學研究》﹐見北京大學考古系編《考古學研
究》(四)﹐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15-139頁。
[21] 張忠培﹕《考古學的局限性》﹐見《歷史科學與理論建設》﹐北京師范大學出版
社1999年版﹐第39頁。
[22] 俞偉超﹕《文物研究既要研究“物”﹐又要研究“文”》﹐見《考古學是什麼》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頁。
[23] 嚴文明﹕《文明起源研究的回顧與思考》﹐見《文物》1999年第10期﹐第27-3
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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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夫﹗古書之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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