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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佩飾 古人十分重視身上的佩飾﹐不僅用以美化自身外形﹐而且借以標志身份等級。佩飾都系在革帶上然後連於大帶。常見的佩飾有玉、珠、刀、帨等。 (釋名》﹕“佩……有珠、有玉、有容刀、有帨巾之屬也。” 1.玉 玉是最重要的佩飾。《禮記。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又說“君子無故玉不去身”﹐ “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車上的鈴)之聲﹐行則鳴佩玉”。一走動佩玉即發出叮咚的響聲﹐是因為所佩不隻一玉。《大戴禮。保傅》﹕“下車以佩玉為度﹐上有蔥衡(即青色的珩玉)﹐下有雙璜沖牙﹐玭珠(又稱蠙珠﹐即蚌珠)以納其間﹐琚瑀以雜之。”(《周禮。玉府)﹐鄭注略同。)因為所佩非一﹐所以又稱雜佩。《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與己和順)﹐雜佩以問(贈)之﹔知子之好之(與己同好)﹐雜佩以報之。”毛傳﹕“雜佩者﹐珩、璜、琚、瑀、沖牙之類。”朱熹的《詩集傳》說得比較清楚﹕“雜佩者﹐左右佩玉也。上橫曰珩﹐下系三組(絲繩)貫以蠙珠﹐中組(中間一根組)之半(半截處)貫以大珠曰瑀(其實不是珠而是石之次玉者﹐朱誤)﹐末懸一玉﹐兩端皆銳﹐曰沖牙﹐兩旁組半各懸一玉﹐長博而方曰琚﹐其末各懸一玉如半璧(半圓形)而內向曰璜﹐又以兩組貫珠﹐上系珩兩端﹐下交貫於瑀而下系於兩璜﹐行則沖牙觸璜而有聲也。” 玉本是一種貴重的裝飾品﹐為貴族豪富所專有﹐但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裡﹐統治者卻把佩帶玉石附會上一種神秘的道德色彩。《禮記。聘義}有這樣一段記載﹕ 子貢問於孔子曰﹕“敢問君子貴玉而賤□ (min﹐民﹐又寫作玫。美石)者﹐何也﹖為玉之寡而婚之多與﹖”孔子曰﹕ “非為婚之多故賤之也、玉之寡故貴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縝密似栗(栗有堅實的樣子)﹐知也﹔廉而不劌(gui﹐貴。刺傷)﹐義也﹔垂之如隊(墜)﹐禮也﹔叩P之﹐其聲清越以長﹐其終絀然﹐樂也﹔瑕(玉上的疵點)不掩瑜(玉之美處)﹐瑜不掩瑕﹐忠也﹔孚尹(yun﹐勻。孚尹﹐指美色)旁達﹐信也﹔氣如白虹﹐天也﹔精神見於三川﹐地也﹔圭璋特達(等於說無所不達﹐指用於朝聘之禮)﹐德也﹔天下莫不貴者﹐道也。詩雲﹕“言念君子﹐溫其如玉’﹐故君子貴之也。” 在古代的文學作品中﹐玉的這種人為色彩並沒有被著重表現﹐每凡說到佩玉﹐都在借以烘托人物的高貴或環境的華美。 古人的佩玉中除上面所引《內則》列出的以外﹐還有環、玦.環是環形玉﹐《說文》﹕“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即當中空心(好)的直徑與四周玉(肉)的寬度相等。《禮記。經解》﹕“行步則有環佩之聲。”《漢書。雋不疑傳》﹕“不疑冠進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盛服至門﹐上謁。”但後代詩文中的環佩則多指婦女的佩飾。如阮籍《詠懷》﹕“交甫懷環佩﹐婉孌有芬芳。”杜甫《詠懷古跡》﹕“畫圖省識春風面﹐環佩空歸夜月魂。” 玦的樣子跟環一樣﹐中空﹐肉好若一﹐隻是它在“肉”上缺了一截。因為玦的名稱來源於“決”﹐而且形制又是“缺”﹐斷開的兩邊不相接﹐所以古人常以玦寓以“決”義。《孔叢子。雜訓》﹕“子產死﹐丈夫舍玦佩﹐婦女舍珠瑱﹐巷哭三月﹐竽瑟不作。”這是以玦示訣別。《史記。項羽本紀》﹕“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這是以玦暗示項羽﹐讓他“決”斷﹐殺掉劉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荀子。大略》﹕“絕人以玦﹐反絕以環。”楊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皆所以見意也。反絕﹐謂反(返)其將絕者。”一直到宋代﹐還有人利用賦予佩玉的這種含意傳達信息。 -- 醉眼看去﹐河畔垂柳個個幻作披發之鬼。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