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0九三)〕 p-2098
敦逸四狀言蘇轍,慶基三狀言蘇軾,謂軾昔為中書舍人,所行制詞,指斥先帝,而轍相
與表裏以紊朝政。三省同進呈,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制詞謗毀先帝,臣竊觀
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以鞭撻四裔,而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當。及太皇太后
與皇帝臨御,因民所欲,隨時救改,蓋事理當然耳。漢武帝好用兵,重斂傷民;昭帝嗣
位,博采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易之以寬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為
謗毀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
。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毀謗先帝者。自元祐以來,言事官有所彈擊,多以謗毀先帝
為辭,非惟中傷善類,兼欲搖動朝廷,意極不善;若不禁止,久將為患。」蘇轍因奏曰
:臣昨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制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
終焉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豈謗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
,但未暇改耳;元祐變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太皇太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
於泣下。」大防曰:「聞永樂敗後,先帝嘗咎兩府大臣略無一人能相勸諫,然則一時過
舉,非出先帝本意明矣。」太皇太后曰:「此事官家當深知。」於是斥敦逸、慶基為湖
北、福建轉運判官。中丞李之純、御史楊畏、來之邵,言二人誣陷忠良,其責太輕,丙
申,詔各與知軍差遣,敦逸知臨江軍、慶基知南康軍。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0九三)〕 p-2099
蘇軾以劄子自辯,言:「臣任中書舍人日,適值朝廷竄逐數人,所行告詞,皆是元降詞
頭所述罪狀,非臣私意所敢增損。內呂惠卿告詞,事涉先朝,不無所忌;臣愚意以為古
今如鯀為堯之大臣而不害堯之仁,宰予為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聖。又況再君貶黜,深
惡其人,皆先朝本意,則臣區區之忠,蓋自謂無負矣。今慶基及反指以為誹謗,不亦矯
誣之甚乎!其餘所言李之純、蘇頌、劉誼、唐義問等告詞,皆是慶基文致附會以成臣罪
,此風始于朱光庭,盛於趙挺之,而極于賈易。今慶基復宗師之。臣恐陰中之害,漸不
可長,非獨為臣言也。」太皇太后令轍諭曰:「緣近來眾人正相捃拾,且須省事。」軾
乃具劄子稱謝曰:「昔東漢孔融,才疏意廣,是以遭路粹之冤;西晉嵇康,才多識寡,
是以遇鍾會之禍。臣人無二子之長而有古人之短,若非陛下至公而行之以恕,至仁而照
之以明,則臣已下從二子游久矣,豈復有今日哉!」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0九三)〕 p-2101
钶甲寅,禮部尚書蘇軾乞知越州,詔不允。
北宋紀 第083卷 哲宗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0九三)〕 p-2103
戊子,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蘇軾,出知定州。〔〔考異〕李燾曰:政
目於六月二十六日書蘇軾知定州。按軾奏議,八月十九日,猶以端明、侍讀、禮書,諭
漢、唐正史,則六月二十六日不應已除定州。又實錄于九月十三日再書除定州,恐六月
所書或誤,今去前而從後。
北宋紀 第083卷 哲宗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0九三)〕 p-2109
是月,蘇軾赴定州。
北宋紀 第083卷 哲宗 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甲戌、一0九四)〕 p-2117
臺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知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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