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紀 第067卷 神宗 熙寧二年〔遼咸雍五年。(己酉、一0六九)〕 p-1650
八月,侍御史劉琦、監察御史裏行錢顗等言:「薛向小人,假以貨泉,任其變易,縱有
所入,不免奪商賈之利。」條例司檢詳文字蘇轍言:「昔漢武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
用匱竭,力不能支,用賈人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雖曰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足,然法術不正,吏緣為姦,掊克日深,民受其病。今此論復興,眾口紛然,皆謂其患
必甚於漢。何者?方今聚斂之臣,財智方略未見有桑弘羊比;而朝廷破壞規矩,解縱繩
墨,使得馳騁自由,唯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勝言者矣。」權開封府推官蘇軾亦言:「
均輸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然廣置官屬,多出緡錢,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以為雖
不明言販賣,既已許之變易,而不與商賈爭利,未之聞也。」帝方惑于王安石言,皆不
行,乃進向天章閣待制,以手詔賜向。然均輸法訖亦不能成。
北宋紀 第067卷 神宗 熙寧二年〔遼咸雍五年。(己酉、一0六九)〕 p-1661
帝欲用蘇軾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譖之,乃罷軾不用,用蔡延慶、孫覺。
北宋紀 第067卷 神宗 熙寧二年〔遼咸雍五年。(己酉、一0六九)〕 p-1666
中旨下開封府,減價買浙燈四千餘枝,直史館、權開封府推官蘇軾言:「陛下留心經術
,動法堯、舜,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兩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
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軾因上
書極論時政,凡七千餘言。
北宋紀 第067卷 神宗 熙寧三年〔遼咸雍六年。(庚戌、一0七0)〕 p-1673
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簡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其意在投合也。攷官呂惠
卿列阿時者在高等,訐直者居下;劉攽覆攷,悉反之。李大臨、蘇軾編排上官均第一,
葉祖洽第二,陸佃第五。帝令陳升之面讀均等策,擢祖洽為第一。沮洽,邵武人;佃,
山陰人也。蘇軾謂:「祖洽詆祖宗以媚時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風化!」乃擬進士策一篇
獻之。帝以示王安石,安石言:「軾才亦高,但所學不正,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
蕩至此。」數請黜之。
北宋紀 第068卷 神宗 熙寧三年〔遼咸雍六年〕(庚戌、一0七0)〕 p-1685
乙丑,司馬光因入對,乞外,帝曰:「王安石素與卿善,何自疑?」光曰:「臣素與安
石善,但自其執政,違迕甚多。今迕安石者如蘇軾輩,皆肆行詆毀,中以危法。臣不敢
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臣善安石,豈如呂公著!安石初舉公著,後復毀之。彼一人之
身,前是而後非,必有不信者矣。」帝曰:「青苗有顯效。」光曰:「茲事天下知其非
,獨安石之黨以為是耳。」帝又曰:「蘇軾非佳士,鮮于侁在遠,軾以奏笹傳之;韓琦
贈銀三百兩而不受,乃販鹽柔蘇木、□器。」光曰:「凡人當察其情,軾販鬻之利,豈
能及所贈之銀乎!安石惡軾,以姻家謝景溫為鷹犬,使力攻之,臣焉能自保!不可不去
也。且軾雖不佳,豈不賢于李定?定不服母喪,禽獸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為臺臣
,何獨惡於軾也?」
北宋紀 第068卷 神宗 熙寧三年〔遼咸雍六年〕(庚戌、一0七0)〕 p-1688
公亮初嫉韓琦,故薦王安石以間之。及同輔政,知帝方向安石,凡更張庶事,一切陰助
之,而外若不與同者;嘗遣其子孝寬參其謀,至帝前,略無所異。由是帝益信任安石,
安石深德之。公亮以老求去,遂以守司空兼侍中、領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五日
一奉朝請。蘇軾嘗從容責其不能救,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然安石
猶以公亮不盡附己,於是聽其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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