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二年〔遼太安三年。(丁卯、一0八七)〕 p-2026
自蘇軾以策題事為臺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興程頤善,軾、頤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
言請并逐二人,又言呂陶黨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范純仁。太皇太后怒
,欲峻責易,呂文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太甚爾,乃止罷易諫職,出外。公著退
,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賴
左右爭臣,不可預使人主輕言者。」眾皆歎服。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二年〔遼太安三年。(丁卯、一0八七)〕 p-2027
時呂公著獨相,群賢在朝,不能不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號。洛黨以頤為
首,而朱光庭、賈易為輔;蜀黨以蘇軾為首,而呂陶等為輔;朔黨以劉摰、梁燾王巖叟
、劉安世為首,而輔之者尤眾。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
;而諸臣不悟,各為黨比以相訾議。惟呂大防秦人,戇直無黨;范祖禹、司馬光不立黨
。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二年〔遼太安三年。(丁卯、一0八七)〕 p-2028
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于是頤、軾素所親善之人,更相
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去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復進職經筵。今
執政大臣有闕,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庶幾使軾不遽及于悔吝。」又奏:「小人近
乃造為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姦之說,大概不過取一二公義所共惡者以實其言,而
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二年〔遼太安三年。(丁卯、一0八七)〕 p-2031
丙午,趙挺之奏:「蘇軾學術,本出戰國策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
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為問,使軾得志,將無所不為矣。」〔〔考異〕
東都事略趙挺之傳:挺之劾奏蘇軾草麻有云民亦勞止」,以為誹謗先帝。宋史同。未審
即此奏中語否?〕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戊辰、一0八八)〕 p-2031
王覿奏:「蘇軾長于辭華而暗於理義,若使久在朝廷,則必立異妄作。直且與一郡,稍
為輕浮躁競之戒。」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戊辰、一0八八)〕 p-2032
乙酉,時久陰不解,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言:「差役之法,天下以為未便,獨臺諫官數
人者主其議,以為不可改。近聞疏遠小臣張行者力言其弊,而諫官韓川深詆之,至欲重
加貶竄。此等亦無它意,方司馬光在時,則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歿,則妄意陛下以為主
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誠盡公,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虛心無我,亦豈有所主哉!光無恙
至今,見其法稍弊,則更之久矣。臣每見呂公著安燾、呂大防、范純仁,皆言差役不便
,但為已行之今,不欲輕變,兼恐臺諫紛爭,卒難調和。願陛下問呂公著等,令指陳差
、雇二法各有若干利害;昔日雇役,中等人戶歲出錢幾何;今者差役,歲費錢幾何;又
幾年一次差役;皆可以折長補短,約見其數,以此計算,利害灼然。而況農民在官,貪
吏狡胥,百端蠶食,比之雇人,若樂十倍,民窮無告,致傷陰陽之和。今來所言,萬一
少有可采,即乞留中,作聖意行下,庶幾上答天戒,下全小民。」
北宋紀 第080卷 哲宗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戊辰、一0八八)〕 p-2035
以中書侍郎呂大防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知樞密院范純仁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制
詞蘇軾所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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