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紀 第081卷 哲宗 元祐四年〔遼太安五年。(己巳、一0八九)〕 p-2049
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罷為龍圖閣學士、知杭州。軾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歷言:
「今功罪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寇鎮戎,殺掠幾萬
人,帥臣揜蔽不以聞,朝廷亦不問,恐寖成衰亂之漸。」當軸者恨之,趙挺之、王覿攻
之尤甚。軾知不見容,請外,故有是命。
北宋紀 第081卷 哲宗 元祐四年〔遼太安五年。(己巳、一0八九)〕 p-2054
知杭州蘇軾未行,密疏言:「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
皇太后仁政為小損。謂宜皇帝降敕推治,而太皇太后特加寬貸,則仁孝兩得矣。」太皇
太后善其言而不能用。
北宋紀 第081卷 哲宗 元祐四年〔遼太安五年。(己巳、一0八九)〕 p-2059
甲午,知杭州蘇軾言:「浙西艱食已甚,今歲兩浙水鄉種麥絕少,深死來年必有饑饉盜
賊之憂。轉運司上供額斛及補填舊欠共一百六十餘萬石,乞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詔
許留上供米三之一。由是米不翔貴,復得賜度牒百道,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方春,即減
半價糶常平米,又作犂粥藥,濟活者甚眾。
北宋紀 第081卷 哲宗 元祐五年〔遼大安六年。(庚午、一0九0)〕 p-2061
乙酉,范祖禹上劄子四道:其一曰:「經筵闕官,宜得老成之人。韓維風節素高,若召
以經筵之職,物論必以為愜。」其二曰:蘇頌近乞致仕。頌博聞強識,詳練典故,陛下
左右,宜得殫見洽聞之士以備顧問。」其三曰:「蘇軾文章,為時所宗,忠義許國,遇
事敢言,豈可使之久去朝廷!」其四曰:「趙君錫孝行,書於英宗實錄,輔導人君,宜
莫如孝;給事中鄭穆,館閣耆儒,操守純正;中書舍人鄭雍,謹靜端潔,言行不妄。此
三人者,皆宜置左右,備講讀之職。」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六年〔遼安七年〕(辛未、一0九一)〕 p-2072
丙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蘇軾為吏部尚書。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六年〔遼安七年〕(辛未、一0九一)〕 p-2073
癸巳,以御史中丞蘇轍為尚書右丞。〔〔考異〕宰輔編年錄謂轍與劉摰、王巖叟同日除
。今從長編及宋史。〕〕命既下,而右司諫楊康國不書讀,詔范祖禹書讀行下。蘇軾改
翰林學士承旨,避嫌也。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六年〔遼安七年〕(辛未、一0九一)〕 p-2076
詔翰林學士承旨蘇軾兼侍讀。
北宋紀 第082卷 哲宗 元祐六年〔遼安七年〕(辛未、一0九一)〕 p-2076
己巳,蘇軾言:「浙西諸郡二年災傷,而今歲大水尤甚,杭州死者五十餘萬,蘇州三十
萬。」己卯,詔賜米百萬石、錢二十萬緡賑之。侍御史賈易率同官楊畏、安鼎疏論浙西
災傷不實,乞行攷驗,詔用其說。范祖禹封還錄黃,奏曰:「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
一方赤子,呼天赴愬,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因
此懲責,則自今官司必以為戒,將坐視百姓之死而不救矣給散無法,枉費官廩,賑救不
及貧弱,出糶反利兼并,此乃監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難遙為處畫也。所言伏乞更不施行
。」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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