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第13屆台北國際書展各參展單位
速別:最速件
密等:普通
主旨:新聞局已決定第13屆台北國際書展取消設置「限制級出版品專區」,並禁止「限制
級」出版品於書展現場展示及銷售,請注意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局93年10月26日新版四字第0930421045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案規定,第13屆「台北國際書展展場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修
正為:「四、禁止『限制級』出版品於書場現場展示及銷售。」
三、依據前述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展場管理辦法」未遵守本案規定 者,除應立即撤
架外,本會並得予以警告一次(第二條第二項)。凡經警告後,未立即改善處理者,
並應受連續違規加重處罰(第六條),事關各參展單位權益,特提請注意。
四、本案如有其他須提請各參展單位注意配合事項,本會當另行通知。
正本:第十三屆台北國際書展各參展單位
副本:行政院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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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rockF5 來自: 210.85.66.124 (11/27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