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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職變動用詞 1、除﹐任命、授職﹐一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如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如果是“左除”﹐則是降級授職之意。 2、賞﹐是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如《譚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3、擢﹐既由選拔而提升。課文《海瑞傳》﹕“是瑞已擢嘉興通判﹐坐謫興國州判官。”超擢則是越級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 4、遷﹐改官。用法較復雜﹐常見的有三種情況。一是升遷﹐如《海瑞傳》﹕“遷淳安知縣。”海瑞由原教諭官提升為知縣。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如《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即指被降為江州司馬。 5、徙﹐改任官職﹐多指一般的調職。《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即說張衡所居官職一直未得到改任。 6、謫﹐官吏降級﹐相當於貶。白居易《琵琶行》﹕“我從去年辭帝京﹐謫居臥病當潯陽城。” 7、拜﹐授予官職﹐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張衡傳》﹕“公車特征拜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中的“出”﹐就是指張衡離京任河間王的相。 9 、去﹐卸職。《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這裡的“去”﹐就是卸職之意。 10、黜﹐廢免﹐革職免官。《屈原列傳》﹕“屈原既黜﹐其後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要注意﹐“黜”與“貶謫”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書博雞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對“臧使者”的處分。 11、放﹐放逐。如《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中的“放”就是貶謫放逐的意思。“放”有時也指京官調任外地﹐如《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陟”即指提升和進用。“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材的進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韓癒《送李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13、奪﹐罷官免職。如《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 14、罷﹐革除官職。《書博雞者事》“又投間蔑污使君﹐使罷”中的罷是指被革去了官職。 15、復﹐恢復舊職。《書博雞者事》中“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復”指重新任命﹐恢復舊職的意思。 [附]古代官職任免升降的術語 關於任職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於爵位)、贈(用於追封已故者)征、辟、薦、舉(多用於布衣作官)、點(用於口語)。 關於提升職務的有﹕抉或(用於由低級到譏級)、進(用於較高職務追加)、起復(恢復原職務)、超遷。 關於降級免職的﹕罷、免、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貶、謫(因過失而降級)、革、褫(撤職查辦)、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致仕(帶職退休)、左遷(降級使用)。 關於調動職務的﹕移、調、徒、量移(調的比原職稍好)、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關於兼職的﹕領(以本官兼較低職)、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權(臨時代職)、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 (代替無本官的職務)、護(原官短期離職﹐臨叮守護印信) -- 紗雲拭皎月﹐月色益鮮潔。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166.111.7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