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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南北朝時期的休妻制   我們看歷史資料﹐獲知一些人休妻﹐其絕情無理之狀令人憤慨﹐其被遺棄的妻子的慘痛令人同情。讀者看到下述事實﹐想來一定會有同感。   陳平是西漢初年有名的歷史人物﹐少年時家裡很窮﹐和哥哥陳伯共有30畝田﹐陳伯從事農業生產﹐供養弟弟讀書。陳平長得高大肥胖﹐鄰裡的人說陳伯家那樣窮﹐陳平怎麼吃得長得那麼好。陳伯的妻子對陳平不參加勞動本來就有氣﹐聽了鄰居的議論﹐就說﹐家裡不過吃的是粗糙的糧食﹐哪裡有精美的食物!有這麼一個不事生產的小叔子﹐還不如沒有哩!陳伯認為他養活弟弟是盡做哥哥的責任﹐妻子不能和他一個心路﹐不利於兄弟關系的和好﹐就把妻子休棄了。陳平讀書﹐不僅不生產﹐連生活上也是嫂子侍候﹐嫂子有些怨氣是很容易理解的﹐陳伯應當同妻子商量﹐爭取她的同情﹐來供弟弟學習。陳伯不與妻子協商﹐竟然將她拋棄﹐做得太過分了(《漢書‧陳平傳》)。   西漢王吉﹐字子陽﹐琅玡人﹐官至博士諫大夫。年輕時被舉孝廉﹐出任郎官﹐按理應當是很會處理家內人際關系的﹐否則難於被地方政府看中而被薦舉。但是否如此呢?且看他對妻子的態度。王吉為了求學來到長安﹐東家鄰居有棵大棗樹﹐枝杈伸到王吉的庭院中﹐棗子熟了﹐王吉的妻子從樹上摘棗給丈夫吃。王吉開始不知是鄰居的東西﹐後來知道了﹐認為妻子手腳不幹凈﹐就把她休掉了。   東鄰看到這個家庭的破裂﹐心裡不安﹐認為這是那棵棗樹的罪過﹐要把它鋸掉。鄰居們覺得鋸掉樹太可惜﹐於是一致請求王吉把妻子迎回來﹐恢復婚姻﹐東鄰也就不用伐樹了。王吉聽從了眾位鄰居的勸告﹐與妻子重新結合﹐所以當時歌謠說﹕“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漢書‧王吉傳》)王吉的妻子是愛護丈夫的﹐因有感情﹐才偷摘鄰居的棗子給丈夫吃﹐王吉應當領這份情。當然妻子佔小便宜不對﹐需要教育﹐這並不是大不了的事﹐與夫妻關系並不相涉。但是王吉小題大作﹐認為這樣的妻子丟了他的人﹐非離婚不可﹐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表示他人格的高尚。他這麼一想﹐就不管妻子的處境了。鄰居們也認為王吉太絕情了﹐太矯情了﹐出來勸導。所幸王吉聽了眾人的話﹐以復婚挽回自己的過失。可見王吉的舉孝廉﹐可能是處理父子兄弟關系好﹐而夫妻關系他是不會處理的。   王莽的祖父王禁﹐宮廷尉史﹐娶妻李氏﹐又娶了幾個妾。王禁因多妻﹐生有四個女兒﹐八個兒子。李氏生兒子王鳳、王崇與女兒政君(漢元帝王皇後)﹐不滿意丈夫多妻妾﹐王禁就把她休棄。李氏另與苟賓結婚﹐生子苟參。   政君進宮﹐成了元帝的皇後﹐後來成為皇太後﹐進用宗親﹐命乃父王禁把已守寡的乃母從苟家迎回﹐恢復夫妻關系﹐並任用異父弟苟參為侍中、水衡都尉(《漢書‧元帝王皇後傳》)。李氏怨恨王禁多妾﹐是維護自身利益﹐王禁以男子的多妻權而黜妻﹐是不合理的一夫多妻制造成的。由於女兒當太後的政治原因使他們重新結合﹐則是意外的事情。   西漢末年﹐鮑永的父親、司隸校尉鮑宣為王莽所殺﹐鮑永學習《尚書》﹐孝養後母。有一天他的妻子在他後母面前罵狗﹐鮑永認為妻子不穩重﹐在婆母面前喧嚷是不懂禮節﹐不知孝道﹐就把妻子拋棄了(《後漢書‧鮑永傳》)。狗在人前討厭﹐轟它出去﹐即使聲音高了一些﹐也是極其平常的事﹐鮑永竟然為此采取出妻的手段﹐實在令人驚異!兩漢之際﹐求仕而不得的馮衍﹐家庭生活也不如意。   前妻任氏﹐性情暴躁﹐不許丈夫娶妾﹐生有五個孩子﹐而不理家務。馮衍買了一個婢女﹐幹家務雜活。這個女奴“頭無釵澤﹐面無脂粉”﹐惟供做飯之用﹐不是妾。任氏怕她被丈夫收用﹐對她百般虐待﹐這個女子不死﹐也是萬幸。   當她病倒了﹐兒女們幹家務活﹐任氏也不照管。這是所謂“既無婦道﹐又無世儀”的女子。馮衍認為有這樣的妻子是不吉祥的﹐在夫妻生活多年之後決心休掉她﹐給她的弟弟任武達寫信說﹕“不去此婦﹐則家不寧﹔不去此婦﹐則家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   ……衍以室家紛然之故﹐捐棄衣冠﹐側身山野﹐絕交遊之路﹐杜仕宦之門﹐闔門不出﹐心專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任氏不容丈夫娶妾有道理﹐不理家就沒有盡到主婦的責任。馮衍說任氏不管家而使家不成其家有一定道理﹐但把自身仕途的無望歸咎於妻子﹐則是謬誤了。當然﹐因他家庭的不和﹐讓人小看了﹐輿論對他不利﹐不過這種影響是小的﹐馮衍以不祥物怪罪任氏則不合實際了。馮衍與任氏離異後﹐又娶了妻子﹐後妻對前妻孩子態度惡劣﹐甚至要害死   12歲的馮豹﹐相反馮豹對後母卻很好。馮衍大約鑒於後妻對孩子的無理﹐又將其休去。他給友人寫信說﹕“自傷前遭不良﹐比有去兩婦之名﹐事誠不得不然﹐豈中心之所好哉!”(《後漢書‧馮衍傳》)離異是他的不幸﹐有不得已的苦衷。   班超通西域名垂千古﹐然而在西域有一段休妻的傷心事。班超為鞏固、發展東漢在西域的勢力﹐建議聯合烏孫﹐進攻龜茲。漢章帝命李邑出使烏孫。李邑到西域﹐正鷗齝M曜裙□蚴櫪眨□鬧形肪澹□桓蟻蚯埃□炊□蚧實畚芟蒞喑□壩蛋□蓿□□□櫻□怖滯夤□□弈詮誦摹薄0喑□□秸飧魷□Ⅲ□氳皆澂蔚氖隆T澂衛爰抑練眩□徹□型□□鬆比耍□腥爍嫠□□改愣□由比肆耍□□覆恍牛□絛□□肌S鐘幸蝗慫盜送□□幕埃□□富故遣恍牛□粘V□□牟肌4□降諶□死錘嫠呤保□□趕諾錳優芰恕0喑□耄□澂問竅腿耍□□甘橇私舛□擁模□□嗣欠錘此鄧□幕禱埃□□蓋滓膊壞貌恍帕恕N醫裉煸獨氤□Ⅲ□諧□欣吹娜慫滴一禱埃晃一姑揮性澂蔚南兔□□醒□訓讕筒換騁晌??繼而又想﹐既然說我留在西域是為得家庭之樂﹐我要拋棄妻子﹐就安不上這個罪名了﹐於是狠狠心﹐休了妻子。班超休妻是迫於情勢﹐但最倒霉的還是他那個無辜的妻子﹐本來是恩愛夫婦﹐不幸竟被流言生生拆散(《後漢書‧班超傳》)。   黃允是頗有才華的人﹐司徒袁隗要為侄女找配偶﹐見到黃允﹐說要有這麼個人做女婿一生也知足了。黃允聽到這個話﹐要趕著去做宰相的東床佳婿﹐就想遺棄妻子夏侯氏。夏侯氏深知黃允自私自利的為人作風﹐他有了這個主意不會改變﹐隻好同意﹐但向婆家提出一個請求﹕我要走了﹐想同親友會一會﹐以表表離別之情。婆家同意了﹐大集賓客三百余人﹐在宴飲中﹐夏侯氏突然抓著黃允的袖子不放﹐數說他15件見不得人的事﹐然後離開了黃家。從此黃允聲名狼藉﹐沒能成為袁家的女婿﹐官場上也不得意。   在此以前素以知人著稱的郭太說黃允﹕“卿有絕人之才﹐足成偉器。然恐守道不篤﹐將失之矣。”(《後漢書‧黃允傳》)黃允是無情無義之人﹐夏侯氏在他做出絕情的事後毅然離開他﹐倒也痛快。   河南尹應順的妻子是再嫁之婦。其前夫是鄧元義﹐且有子鄧朗。本來夫妻關系尚好﹐但婆婆厭惡她﹐把她關閉在空房中﹐不按時給以飲食﹐她也不抱怨。公爹尚書僕射鄧伯考發現了這個情況﹐但改變不了婆婆對兒媳的看法﹐為可憐她﹐就把她送回娘家。後來她跟應順結了婚。鄧元義也說她沒有過失﹐隻是他的母親對她太不好了。這位夫人不忘前夫之子鄧朗﹐給他寫信﹐得不到回答﹐給他衣裳也被燒掉了。她到親戚家設法把兒子找來﹐鄧朗見母親﹐隻拜一拜就走了﹐夫人追出去說﹕“我幾死。自為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耶?”但兒子還不諒解她(《後漢書‧應奉傳》)。應順對妻子與前夫兒子的往來不幹涉﹐是通情達理的﹐他的妻子因而是幸運的﹔但她兒子很不懂事﹐采取了錯誤態度﹐很傷母親的心。   許敬與應順是同鄉好友﹐家貧﹐有妻﹐沒有生子﹐雙親年事已高﹐以為無子是妻子的毛病﹐在應順幫助下休妻另娶(《東觀漢記‧應順傳》)。應順不嫌“棄婦”固好﹐但讓人休妻就不對了。   廣漢人姜詩﹐妻龐氏。姜詩對母親特別孝順﹐龐氏侍候婆母尤其盡心。母親喜歡喝江裡的水﹐而江距家六七裡﹐龐氏經常去江裡打水﹐供婆婆食用。一次遇上大風﹐龐氏不能及時趕回﹐而婆婆又渴了急著要喝水﹐姜詩因此責備龐氏﹐休出家門。龐氏到姜詩鄰居家借住﹐日夜紡織﹐除供自身食用外﹐買了好吃的﹐請鄰居大娘送給姜詩母親吃﹐並且不讓說明是她贈送的。日子久了﹐姜母奇怪鄰居為什麼總給吃的﹐加以詢問﹐明白了原委﹐備受感動﹐內心也覺有愧﹐就把龐氏召回家中﹐使分離的夫婦重歸於好(《後漢書‧列女傳》)。龐氏遇風而誤燒水﹐並非過失﹐因為這樣細小的事情﹐姜詩竟然絕情﹐難怪連他母親後來也感內疚。   楊宇翔繪姜詩休妻圖魏高貴鄉公曹髦當政時﹐揚州都督毌丘儉起兵反對執政的司馬氏﹐旋即失敗。劉仲武是毌丘儉的女婿﹐毌丘氏生子劉正舒、正則。毌丘儉起兵﹐劉仲武怕受牽連﹐休棄妻子﹐令毌丘氏別宅居住﹐同時娶妻王氏﹐生子劉陶。後來毌丘氏亡故﹐劉正舒要Ёn□□蓋子肓踔儻□顯幔□跆詹煌□猓□跽□媧鋝壞僥康牟煌研7□□至思甘□輳□鋇剿□潰□□侍庖裁揮薪餼?(《晉書‧禮志》)。這是政治鬥爭帶來的夫妻離散的悲劇。   南朝孫謙﹐青年時“躬耕以養弟妹”﹐後來歷事宋齊樑三朝﹐在中央和各地做官。他有個叔伯哥哥孫靈慶﹐因病寄住孫謙家中。孫謙外任歸來﹐問靈慶生活情形﹐靈慶就說飲食忽冷忽熱﹐茶水亦不周全。孫謙認為這是妻子照顧不周到﹐委屈了堂兄﹐立即把妻子休出家門(《樑書‧孫謙傳》)。孫謙妻縱有對孫靈慶照顧不周的事﹐也不是應被休棄的大事呀!男子棄婦﹐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認為妻子犯了“七出”之條。這七出是﹕一無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妒忌﹐七惡疾。許敬休妻即以其不生育﹔鮑永妻、姜詩妻龐氏、孫謙妻、鄧元義妻之見棄﹐即為她們不孝敬公婆和尊親﹔陳伯出妻﹐以她好口舌搬弄是非為由﹔王吉去妻﹐因其竊盜﹔王禁休李氏、馮衍休任氏﹐皆因她們妒忌。這些婦女之被逐出夫家﹐除了馮衍妻任氏有一些不妥當的地方﹐其他人或是無可指責的﹐或雖有不如人意處﹐但絕不是大過失。她們雖應了“七出”之條﹐卻是真正無辜的。由此可見﹐“七出”之條在兩漢至南北朝的實踐是無理的﹐它是男子控制女子的倫理道德和手段﹐是壓迫女子的工具。它的本質是這樣的﹐但同時它也可以使感情破裂的夫婦離異﹐倒也有順乎人情的一面﹐如馮衍所說﹕“夫婦之道﹐義有離合。”   (《後漢書‧馮衍傳》)允許離婚﹐符合社會客觀要求。但是應當充分注意到離異權隻握在男子手中﹐他可以行施這種權力﹐而女子隻有聽從離異的義務﹐夫家要棄絕﹐她再要求也沒有用﹐所以“七出”對於女子總是不利的。   出妻的原因﹐還有班超、劉仲武式的﹐為政治緣由而休妻。休妻者雖有感情上的不忍﹐但為保住自身政治地位﹐還是出妻了﹐所以受害最深的還是女子﹐最痛苦的也是女人。   至於黃允式的出妻﹐為圖進身﹐趨炎附勢﹐亡情絕義﹐此乃勢利小人所為﹐為人所不齒。不過應當看到﹐黃允式的人物﹐歷史上不絕如縷﹐不是個別現象。清朝乾隆時有一個姓朱的候補縣丞﹐聽說按察使有個外甥女要嫁人﹐就騙妻子﹐說岳母病了﹐令其回鄉省視﹐又給了護送的僕人600兩銀子﹐暗示把老婆也給他。僕人把他妻子帶走了﹐他就托人為媒﹐娶按察使外甥女為妻﹐又別事鑽營﹐終於做到封疆大吏(朱克敬《暝庵雜識》)。   在古代社會﹐伴隨著大量的棄妻現象﹐有七出休妻的制度﹔休夫的事也偶有發生﹐但絕沒有休夫的制度。休妻制度表明家庭中夫妻各自地位的不同﹐即夫為主﹐妻為從﹐這是夫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它還反映出社會上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即女卑男尊。總之﹐“七出”之條及其實踐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現﹐是對女子的一種壓迫﹐而不是解除婚姻關系的合理途徑。   休妻雖是夫妻關系的破裂﹐在很大程度上卻是父子關系的反映。“七出”的頭一條是“無子”﹐意味著斷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絕後對不起父親﹐也得罪於祖先﹐為避免斷根﹐就要與不生育的妻子分離﹔第二條“淫佚”﹐即妻子生育的男孩不一定是本家族血統﹐無異於是以外姓為後﹐也是對父祖有罪﹔第三條“不事舅姑”﹐是父母與兒媳直接沖突。這些內容﹐使我們知道家庭中的父子關系重於夫妻關系﹐為協調父子關系﹐就必須要調整夫妻關系來與它相適應﹐父子關系決定夫妻關系﹐包括這種關系的解除。父子關系以孝道為準則﹐夫妻關系應當以情愛為基礎﹐為了實現孝道而放棄愛情﹐這就是古人的孝大於情。   不管什麼原因﹐“七出”是婦女的災難。保護婦女正當的婚姻權利﹐保護女子的正常的婚後生活﹐這是由來已久的問題﹐是有歷史根源的事情﹐隻要男女還沒有達到各方面的真正的平等﹐這個問題就不可能不存在。雖則隨著時代的變化﹐婦女解放事業的前進﹐它的嚴重性會削弱﹐但總是不可忽視的問題。 -- ||| || ||| | || |||| ||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