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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王朝和列國官制   西周的六卿首領﹐春秋時稱為“正卿”或“塚宰”﹐也有稱為“相”。正卿尚有一、二副貳﹐稱為“介卿”。東周王朝的執政正卿﹐開始是鄭伯﹐至隱公八年(前715年)後﹐是鄭伯和虢公﹐鄭伯為主卿士﹐虢公為右卿士。至桓公五年(前707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以諸侯伐鄭﹐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周公黑肩將左軍。從《左傳》行文看﹐大概右卿士的地位高於左卿士(中原各國尚右﹐南方楚國尚左)。從此以後﹐虢、周二公並掌周政。到了僖公五年(前655年)﹐虢國滅﹐虢公醜奔京師﹐自此﹐虢公也失政。下一階段周室的執政者就是周公。以後周公又與王子虎、王叔桓公等同執周政。至春秋後期﹐周政權才落在單、劉二氏手中。這兩人也是王期的右、左卿士。   《周官》首列“天官塚宰”﹐其僚之首稱為“太宰卿”﹐下列太宰的職司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這很清楚地說明了太宰就是相職。但太宰這個官﹐從春秋中葉以後﹐地位就逐漸下降了﹐這大概是春秋後期周王室公室地位下降的緣故﹐因為太宰本身是王室公室的家宰﹐王室衰落﹐其家宰自然地也隨之失去了控制權。   春秋時期諸侯國的重要職官是司徒、司馬、司空﹐其次為司寇﹐這些是掌管諸侯朝政的官。司徒治民﹐“司”是掌管、“徒”是徒役﹐指服軍役和各種勞役的民眾﹐司徒治民事﹐掌戶籍﹔司馬治軍﹐戰國以前重車戰﹐兵車用馬拉﹐每輛戰車用四匹馬﹐中間兩匹稱“服馬”﹐兩旁稱“驂馬”。馬在車戰時代起相當大的作用﹐所以以“馬”命官﹐掌管軍事的官就稱司馬。司馬的佐助稱為少司馬。主管養馬的校人(或稱校正)是司馬的屬官﹔司空管土地﹐主要職責是測量土地的遠近、辨別土地的好壞﹐以便授於民眾耕種﹐並編定賦稅的征收數額﹔司寇﹐掌管刑獄訴訟﹐治寇盜。這些官稱在中原列國多有設置﹐其職司也大同小異。主管刑獄的官還有稱作理、士、大士、尉氏等。例如晉國的欒盈在國內鬥爭失敗後逃往楚國﹐他路經東周國境時﹐遭到了搶劫﹐因此要求周王給予保護﹐不然就要歸罪尉氏。“尉氏”當是後世“延尉”一名之所本。   魯國﹐據《左傳‧昭公四年》載﹐杜泄對季孫說﹕   夫子受命於朝而聘於王﹐王思舊勛而賜之路﹐復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復賜之﹐使三官書之。吾子為司徒﹐實書名。夫子為司馬﹐與工正書服。孟孫為司空以書勛。   由此可見﹐魯三家實際掌握了司徒、司馬、司空三個要職。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季孫對臧武仲說﹕   我有四封﹐而詰其盜﹐何故不可﹖子為司寇﹐將盜是務去﹐若之何不能﹖   這說明臧武仲為司寇﹐其職次於“三司”。後來臧氏衰敗﹐孔子曾一度為魯司寇﹐地位僅次於三司﹐所以他有資格陪同魯定公到夾谷會見齊景公。據說他在司寇任內曾誅殺了與他作對的少正卯1。其實這事恐不可信﹐“少正”本是官名﹐但春秋時魯國並無此官。孔子是春秋後期人﹐出身於非貴族家庭﹐他當上司寇這樣的要職﹐反映了當時的等級制和世官制已開始動搖了。   宋國﹐據《左傳‧文公八年》載﹐有“六師”之制﹕   公子成為右師﹐公子友峞樂蛅F□衷□□韭恚□□擁次□境牽□□□攣□究堋?   “司城”就是“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避其諱﹐故改司空為司城。其後﹐宋分司寇為“大司寇”、“小司寇”﹐又增設“太宰”、“少宰”等官﹐事見《左傳‧成公十五年》﹕   於是華元為右師﹐魚石為左師﹐盪澤為司馬﹐華喜為司徒﹐公孫師為司城﹐向為人為大司寇﹐鱗朱為少司寇﹐向帶為太宰、魚府為少宰。   太宰在西周的地位很高﹐春秋時除早期的東周王室﹐晚期的吳國還有一定地位外﹐在其他國家都不是要職。宋國雖增設宰官﹐但位在六卿之後﹐又不是卿爵。宰職本是王室家裡總管性質的官﹐到春秋時期﹐它的地位下降﹐正反映了治事職官和臣僕或宮廷內官的分職。至昭公二十二年(前520年)宋國六卿排列次序為﹕   宋公使公孫忌為大司馬﹐邊卬為大司徒﹐樂祁為司城﹐仲幾為在師﹐欒大心為右師﹐樂輓為大司寇﹐以靖國人。   右、左師的地位降於“三司”之後。此後﹐由於時世不同﹐六卿權力的輕重也隨之而變換。至哀公二十六年﹐又以右師為首﹕   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啟﹐畜諸公宮﹐未有立焉。於是皇緩為右師﹐皇非我為大司馬﹐皇懷為司徒﹐靈不緩為左師﹐樂茷為司城﹐樂朱鉏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   宋國的所謂“右師”、“左師”﹐可能就是右左二卿士﹐相當於後世的右、左二相﹐所以﹐僖公九年(前651年)宋襄公即位﹐以公子且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成公十五年﹐華元執政﹐即任右師之職﹐向戌也曾以左師聽政。   鄭國也設有“六卿”﹐但官職不盡一致﹐《左傳‧襄公二年》說﹕   秋七月庚辰﹐鄭伯睔卒。於是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   《左傳‧襄公十年》雲﹕   於是子駟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又在襄公二十二年ㄒv?551年)提到“少正公孫僑”與晉人對話之事。從這些記載可知﹐鄭國的所謂“六卿”官稱應是“當國”﹐“為政”﹐“司馬”﹐“司空”﹐“司徒”以及“少正”。   晉國的執政官多為軍職。《左傳‧閔公元年》載﹐晉獻公時有二軍﹕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   這種君卿共掌軍師之制﹐與春秋初年六國相同。至晉文公始作三軍﹐立“元帥”﹐《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載晉侯興師救宋說﹕   於是乎蒐於被廬﹐作三軍……乃使郤縠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為卿﹐   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   所謂“元帥”﹐也稱將軍﹐就是中軍將﹐元帥、將軍之名實始於此。中軍將是軍中最高執政官。春秋列國軍政不分﹐晉文公六年(前631年)﹐趙盾將中軍﹐“始為國政”﹐這就是說﹐中軍主將執國政﹐為諸卿之首。晉三軍將佐都是卿。成公三年(前588年)十二月“晉作六軍﹐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為卿”﹐這就是說﹐凡是掌軍職、地位較高的都可以成為執政官──卿(列國官制大體如此)﹐這可作為文武不分、軍政合一的佐証。在各軍將佐之下設有軍大夫﹐軍司馬﹐軍司空﹐侯庵等官﹐分別掌管軍中政事、軍紀、道路修建、偵察敵情等事。   晉國在成公時﹐以卿的長子為公族﹐並設公族大夫以教育公族﹐以中軍元帥治民治軍。司馬、司空的地位比其他國家低﹐司馬隻掌管軍中法紀﹐而不是統兵之官。這是晉國職官與其他國家不相同的地方。司空除管軍政﹐也管民政﹐其職司與列國相同﹐主管築城及其他土木建築。例如莊公二十六年(前668年)士■因有新功﹐由大夫升為大司空。獻公則命他主持增築絳城﹐修建公子重耳、夷吾封地蒲城與屈城。   春秋列國在治事眾官之上﹐有一人總領全國大政﹐各飽慼撩J煌□□撼莆□爸湊□保□嗟焙笫賴南嘀啊K□怯晌髦芡砥詰鬧湊□涫路17苟□吹摹6□e□鬧芡跏遙□詿呵□蹌昊鉤莆□扒涫俊保□罄從忠蘊□拙喲宋弧=□□莆□芯□□□□9□莆□憊□□牘□誥骯□痹□歡瘸莆□唷﹗爸湊□閉叩木粑唬□話閌欽□洌a虺莆□掀洌□□皇竊諂刖骯□憊苤僦湊乒□□□粑□慮洹U饈且蛭□胗泄□稀8呤隙□洌□芍芴熳鈾□□歡□苤儻□腹□□危□渚粑晃□慮湟員硎酒□災芡醭□淖鷸亍﹗爸湊□庇幸弧6□訟逯□□纈儀涫坑兇笄涫肯逯□□蟻嚶兇笙□逯□□□子猩僭紫逯□?   東周王朝及列國君主近身還有一批專為私人服務的官員﹐這類官列國大體一致。如太師、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師、傅、保﹐太子即位為王﹐他們就被尊稱為太師、太傅、太保。這類官在西周時地位很重要﹐執掌國政﹐被稱為“三公”。春秋時﹐各諸侯國不設太保一職﹐而太師、太傅多屬美稱﹐並沒有實際權力。又如膳夫﹐本是掌管王的膳食官﹐西周時卻可以擔任王命的要務。春秋初年﹐東周王室膳夫的爵位還是大夫﹐地位不算低﹐但其他侯國掌管膳食的官﹐則不見有執行重大政治使命的事。西周實行宗法制﹐宗伯是王朝的重要職官﹐而春秋時隻有魯國設宗伯﹐其職掌是祭祀時掌神主位置的排列﹐其他侯國隻設宗人﹐為國君掌管祭祀﹐並向神靈禱告﹐所以有“祝宗”之稱﹐地位不很高。這些職官地位的下降﹐是朝政治事官與宮廷內官分職的結果。這種分職是春秋時官制的一大變化﹐反映了統治機構日趨完善﹐設官分職更加細密的情況。   在君王左右還有一種專掌書記文籍典冊的官﹐稱為“史官”﹐《左傳‧莊公二十三年》載曹劌諫魯莊公﹕“……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這裡所說的“君舉必書”﹐就是史官的職責﹐魯成公二年(前589年)﹐周定王破格接待晉國史臣鞏朔﹐事後定王派人告訴史官﹐此舉不合禮制﹐不要載入史冊。可見君王的言行﹐都有專人記錄。西周時﹐史官有太史、內史之分﹐內史專掌冊命之事。到春秋時﹐除東周王室外﹐其他侯國隻有太史兼掌冊命﹐而不設內史之官。史官為了記載的真實性﹐往往秉公直書﹐不畏權勢。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齊崔杼專權﹐殺死國君齊莊公後﹕   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這段記載說明了春秋時期的史官﹐為了保留歷史的真實﹐不惜獻出自己生命的大無畏精神。還有一種掌管佔卜的人﹐也稱“史”﹐如襄公九年﹐“穆姜(襄公祖母)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史曰……”。這種“史”不是指太史或內史﹐而是指掌管卜筮的官。這種官又稱卜人或卜士。   此外﹐國君宮內的日常事務﹐則由一種僕大夫掌管﹐君臣之間的意見常由他上通下達。這種人很容易假君命而擅權﹐如《哀公二十六年》載﹕   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啟畜諸公宮﹐未有立焉……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稱君命以令﹐國人惡之。   這個大尹就是掌管通達君臣意見的僕大夫。他竟敢不將臣下的意見通達給宋景公﹐還以自己私意作為景公意見下達給臣僚﹐致使宋國六卿三族都受其擺布。後來事情敗露﹐才畏罪潛逃楚國。   在列國宮中還設有樂官﹐稱師、太師或舞師﹐掌管祭祀﹐宴饗﹐朝會的樂舞。又設府人、廩人﹐掌管國君的財物。府人掌金玉玩好﹐廩人掌糧禾米物。國君的後宮﹐由司官掌管﹐司官或稱為巷伯、寺人、豎等﹐都由閹人充任。   春秋時期中原侯國的地方政權組織﹐基本上是國野制。所謂“國”﹐就是指國都附近地區﹐“野”就是指農村﹐把郊區和農村的居民按什伍制組織起來﹐各級設官管理﹐據《國語‧齊語》載﹐春秋初年﹐管仲在齊國推行“參國伍鄙”制﹐在國中以五家為軌﹐設軌長﹐十軌為裡﹐設裡有司﹐四裡為連﹐設連長﹐十連為鄉﹐設鄉良人﹐爵為大夫。國中有二十一鄉。軌長、裡有司、連長、鄉良人是國中的四級官制。在野鄙中以三十家為邑﹐設邑有司﹐十邑為卒﹐設卒帥﹐十卒為鄉﹐設鄉帥﹐三鄉為縣﹐設縣帥﹐十縣為屬﹐設屬大夫和屬正長各一人。全國分為五屬。邑有司﹐卒帥﹐鄉帥﹐縣帥﹐屬大夫﹐屬正長是野五級官制。   國野制在西周時期就已推行過。春秋以後﹐各侯國又相繼設縣﹔至春秋末﹐晉國在縣下又增設郡。春秋時郡比縣小﹐這與戰國以後的郡統縣的地方制不同。在春秋中、晚期﹐許多縣成為國家的地方政權組織。例如晉滅祁氏﹐羊舌氏後﹐分其田為十縣﹐每縣由國君派人治理﹐稱為縣大夫。縣大夫下設有縣師、司馬、司寇(其職掌與中央政權中的司馬、司寇相當﹐隻是管轄范圍不同)。縣本來設置在一國的邊境﹐其目的是為了加強防守。至春秋中晚期﹐內地也設縣﹐如晉國就曾在舊都絳(今山西翼城縣)設縣﹐稱為絳縣﹐由於縣的大量設置﹐就逐漸取代了國野制﹐縣郡官吏也就成為地方政權的主要官吏了﹐到戰國時期﹐國野制也就不存在了。   西周、春秋時期的貴族有大片的封地﹐也有宗族組織﹐這種宗族組織被稱為“家”﹐春秋時期這些“家”族組織大大膨脹起來﹐有很大的勢力。魯國的“三桓”(即魯桓公三兒子之後)就曾兩次瓜分公室。晉國的六卿﹐勢力也很強大﹐祁氏、韓氏各擁有七個縣﹐大夫羊舌氏也有兩個縣﹐據《左傳‧昭公五年》載﹕“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九縣能出九百輛兵車﹐說明每縣都是擁有一百輛兵車的大縣。此外﹐宋國的戴、桓八族﹐鄭國的“七穆”﹐都是大家﹐都擁有大片的封地﹐控制著大量的人口﹐實際上他們的“家”中已建立起一套政治機構﹐是國中之國。這種“家”﹐可視為一國中的地方組織﹐總管一家政務的稱為宰﹐宰下有各種官吏﹐分掌各種事務。《論語‧子路》載﹐孔子的學生仲弓就曾任過魯國季氏的家宰﹐他向孔子請教為政的辦法﹐孔子告訴他﹕“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可見家宰權力不小﹐可以任免官吏。《論語‧先進》說﹐子路為季氏家宰時﹐就任命子羔為費邑宰。“家”的下面﹐還分設有若幹邑或縣﹐並設有各種職官。《定公十年》載﹐魯國叔孫氏的郡邑就設有邑宰(公若為之)﹐馬正(公南為之)﹐工師(駟赤為之)等官。春秋晚期﹐這類家臣的人選已不限於本宗族的人﹐有時也不限於用本國人。例如陽虎﹐本為孟氏後﹐而作季氏家宰﹐定公九年(前501年)﹐陽虎畏罪逃奔晉國﹐趙簡子迎而相之。子路作了魯國季氏宰後﹐又到衛國作了衛大夫孔悝的邑宰﹐並於哀公十五年為孔悝之難“結纓而死。”齊國的鮑國﹐跑到魯國作了施孝叔家臣。這種家臣、家宰不受出身和等級的限制﹐如子路、仲弓、冉有、子羔等人出身均較低微﹐都先後做過家宰、邑宰之類的官。春秋晚期﹐家臣的俸祿多為領取實物﹐主子對家臣的任免去留也比較自由﹐他們之間基本上是個人的主從關系﹐由這種關系而逐漸構成了一種新型的任官制度。到了戰國初期﹐一些強家起而取代了國君﹐成為諸侯後﹐這些家臣就變成了國家的官吏。這時﹐家臣與主人間的主從關系﹐就成了新國家官僚制度的基礎﹐這樣﹐從西周以來盛行的等級制、世官制﹐就被一種新的、適合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所代替。 -- ||| || ||| | || |||| ||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