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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捕手 --- 他媽的這世界! 「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是J.D. Salinger在1951年出版的小說, 一開始是設定只給成人看的禁書,因為裡頭實在太多髒話與偏激的思想,但後來卻 變成中學與大學的指定閱讀教材,在世界上已被翻譯成各種語言,成為了小說中的 經典之一。 裡頭的主人翁是霍爾頓Holden Caulfield,一個偏激的反社會青少年,麥田捕 手一書就是他離家出走兩天兩夜的真實獨白。 霍爾頓眼裡的世界充滿了虛偽、做作、與噁心,嘴裡吐出來的話,十句有九句 都帶有髒話, 我統計過,裡頭出現最多的髒話是「他媽的」,再來是「混帳」,第三名則是 「天殺的」。而他最常罵人是「瘋子」,再來是「雜種」。 由此看來,一開始被列為青少年禁書也不足為奇,甚至是理所當然。 為什麼變成青少年暢銷書? 這個問題並不難回答。 青春期是成長歷程中,轉變第二大且快速的階段,僅次於嬰兒期,這個階段的 心智尚未成熟,對社會易有叛逆傾向,行為常有偏差。還不是個大人,卻想像個大 人,但又未脫幼稚,因此內心充滿矛盾,情緒也複雜難解。 此書就是這個階段的真實記錄,不假修飾,原汁原味。 所以青少年們在閱讀此書,很容易產生共鳴,一定或多或少都看到自我的一些 影子與投射,雖然不一定如書中主角般偏激,但想必都曾經歷類似的經驗。 自己看自己,有時候看不清楚,但自己看別人,則看得特別清楚,青少年朋友 在閱讀此書時,可以很清楚了解典型的叛逆是什麼樣子。 那種無理由地厭惡社會,那種自我有一套原則且無可救藥地依循的處事態度, 都詳細地呈現出來,透過此書可以更了解此階段的自己,更能理解那份狂放的憤世 忌俗只不過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章節。 為何叫「麥田捕手」? 為什麼此書叫做麥田捕手?在後半部的二十二章裡有了解釋,霍爾頓的妹妹菲 比Pheobe問他將來想當什麼,霍爾頓說: 「無論如何,我總是會想像,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麥田裡玩遊戲。成千 上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帳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裡守備,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 邊跑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裡跑,我 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 我從早到晚就在做這件事。我只想當個麥田捕手。」 後來我去想,這段話的涵意與比喻,這是我的解釋,不曉得對不對。 霍爾頓是一個極度厭惡大人們的少年,他所能做的就是不斷杯葛社會上的規矩 與行為,他心裡嚮往小孩的世界,但他卻已經長大,算是半個大人了,因此他希望 自己(麥田捕手)能拯救那些四處狂奔小孩,免於大人世界的威脅(落入懸崖)。 但可笑的是他的拯救方式沒有絲毫建設性,只是不斷地否定成人的一切種種, 只是在自己心裡自詡為「麥田捕手」。 霍爾頓這個人 只要經歷過青少年階段,多多少少都能在霍爾頓身上看到當初的自己,他是青 少年叛逆與反骨的原型人物。 髒話不離口,什麼事都不順他的意,電影是狗屎,表演者是瘋子,校長是天下 第一偽君子,學校課程無聊透頂,這樣的一個人,好像他去自殺你也不會驚訝。 妹妹菲比問他:「世界上你最喜歡的事情是什麼?」 他想了半天想不出來,只想到路上遇到的兩個修女,與以前學校裡一個已經自 殺了的同學詹姆士。 除了這個以外就是菲比與他死去的哥哥艾利。 他喜歡的四樣東西,有兩樣已經不在這世上,這是否意味著霍爾頓下意識地對 死亡其實是賦予一層神聖的意義呢? 霍爾頓在一開始提到了他的家人,他家裡經濟其實不錯,哥哥D.B.是好萊塢的 劇作家,已死的哥哥艾利非常聰明,而妹妹菲比也是漂亮又伶俐,家人太過優秀與 出色,或許也是促成他自暴自棄的部分原因。 他的夢想竟是打算裝得又聾又啞,去森林外蓋小木屋,因為他不想跟任何人講 話,太太則要娶個又聾又啞的女孩,要溝通就以寫紙條的方式。 他竟然越想越興奮,由此可看出霍爾頓多討厭外面的制式社會,他有多想逃出 這一切。 不過雖然偏激,但他卻沒有暴力傾向,反之,他還十分膽小,他只敢動口,不 敢動手。他提到,在學校裡要是發現他同學偷了他的手套時,他會有的反應。 「我只會站在那裡,裝出很兇狠的樣子。我會怎麼做呢?我只會說一些十分尖 刻、十分下流的話來激怒他---卻不敢揮拳打他的下巴。」 此外,他還十分愛哭,我數過,這本書裡他總共哭了三次,一次是在旅館被仙 人跳,一次是他在家裡跟菲比借錢時,另一次我忘記了。 他好色,但同樣地,他只敢動念,不敢動手,他也不是那種典型想占女生便宜 的好色鬼,如果這女生他不喜歡,甚至他連性慾都沒有。 這樣看來,霍爾頓的處事性格看似流氓,實卻膽怯軟弱,敢嗆聲不敢負責任, 真正遇事不是哭就是逃跑,雖然思想偏差,但也非十惡不赦。 而由霍爾頓的第一人稱所講述出來的世界,可信度有多高,可想而知,我們透 過霍爾頓那雙憤世忌俗的眼睛,所看到的紐約,是扭曲變形的,是極其主觀的,就 像鏡子反射一樣,什麼樣的鏡子反射出什麼樣的影像,透過霍爾頓,我們的確也窺 見了獨特的社會成像。 完美易生距離,缺陷反而親近 這裡我想到了完美與缺陷的問題。 很多人追求完美,但太完美的結果往往是失真,太完美的人反而不容易親近, 不自覺會有距離感,那是可遠觀不可褻玩焉之美。 只要是人,就會有缺陷,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完美,有缺陷有壞習慣,這才是 真實的人性,當然不是鼓吹壞習慣的好,而是承認人都有美中不足的地方。 拿韋小寶與郭靖來比較好了。 根據調查,金庸小說裡頭最討喜、最想與他交朋友的角色是「韋小寶」,說也 奇怪,這個下三濫的妓院小雜種,怎麼可能有那麼多人想跟他當朋友呢? 因為他渾身缺點,說謊連篇,爛到極點反而生可親之感,且搞笑幽默,花招把 戲從不窮缺,與之交友生活必多采多姿。 反觀郭靖,他是為國為民的俠之大者,凡事慎重考慮再三,必定顧全大義,不 考慮一己利益,是完美人格的典型,但就因為太過完美,反倒太過虛假。 看過一本金庸評論的書,裡頭提到了岳不群與郭靖,作者把他們兩人說過的話 做了比較,發現他們談的東西十有八九都是一樣的東西,仁義禮智,道德規範,俠 義心腸等等等的。 就差一個是從頭完美到尾,一個是狐狸尾巴露了出來,這讓人猜想,如果岳不 群野心未曾敗露,是否後世也會把他視為另一個郭靖呢? 不曉得是不是忌妒心作祟,面對太完美的人,人總會雞蛋裡挑骨頭,硬挑出毛 病,而對於小人,包容心就很大,只要做了善事就認為他洗心革面,實屬難得。 記得有人拿牧師跟小偷作比較,牧師通姦,這算滔天大罪,身為牧師怎可幹此 齷齪之事,但若小偷通姦則是等閒視之,反正他本來就是小偷,壞人做壞事也是意 料中事。 我並非宣傳壞人壞事的好,而是單純探討完美與缺陷,完美是不自然的人工雕 塑,因為只要是人,都會有缺陷,套句名言: 「人生如果是完美的,那就不完美了。」 從「麥田捕手」的讀後心得,扯到這來,也真神奇,扯來扯去,話說回來,頂 著被時代雜誌選為「百大不朽小說」的頭銜,一年平均銷售二十五萬本,自發行至 今已逾六千五百萬本,此書確值得一看,值得探討,也值得收藏。 推薦給大家。 原文於http://www.wretch.cc/blog/No1Kelvin&article_id=642463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74.69 ※ 編輯: KelvinTsai 來自: 124.218.74.69 (01/23 11:26) ※ 編輯: KelvinTsai 來自: 124.218.74.69 (01/23 11:28)
nantonaku:覺得原po讀起來很勉強的感覺 01/23 11:35
KelvinTsai:我讀得很投入阿... 01/23 22:00
Barquinho:若沒有欲望則什麼都是完美的 所以完美根本不存在 01/25 12:08
Barquinho:只存在於人類的幻想 01/25 12:09
inyoureyes:艾利是....弟弟吧??? 02/01 14:38
inyoureyes:是弟弟沒錯耶............ 02/01 14:56
SS66:可以請問作者的老師到底是個桂嗎? 那段曖昧到底是怎麼回事? 10/03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