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sctao:你認真了 前兩頁那邊爆的他都沒看了 02/23 22:07
推 bestbsn:當各車表速不相同時,維持「最高速限」就變成了爭議 02/23 22:34
→ bestbsn:所以但書條文的法律效力就比「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薄弱 02/23 22:35
→ bestbsn:只是龜車卻把但書條文當成主條文... 02/23 22:35
→ bestbsn:所以根本在在於「最高速限的達成」在預設立場就有問題 02/23 22:36
→ bestbsn:A車的表速110與B車表速110實際速度不同時,內側車道就打架 02/23 22:37
→ bestbsn:所以修訂這個但書條文的人是個天才 02/23 22:37
→ bestbsn:唯有維持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才無爭議,後車快就讓他過 02/23 22:38
→ bestbsn:至於後車是否超速,那是國道警察的執法權力,另有法條規範 02/23 22:40
→ bestbsn:當在內側車道時,後車接近,這便是堵塞行車之現行行為 02/23 22:41
→ bestbsn:故前車按主條文之效力之優先,前車即失去路權,它就是要讓.. 02/23 22:41
推 tsctao:樓上你辛苦了 不過我想一定有人解讀成另一種說法 02/23 22:42
→ bestbsn:而但書條文是後面無車接近或無超車行為,法律才容許你用最 02/23 22:43
→ bestbsn:高速限行駛,但這最高速限是否為實際速度,那是另一個爭議 02/23 22:44
推 tsctao:有人主張 法官解釋 只要用最高速限 是合法 不用讓阿 02/23 22:45
→ tsctao:因為國道警察說 理論上當你用最高速限行駛那麼應該不會有 02/23 22:45
→ tsctao:超車的行為發生:P 02/23 22:45
推 bestbsn:故不是你達到最高速限就不用管是否堵塞行車,而是在不堵塞 02/23 22:47
→ bestbsn:行車,得容許你用最高速限行駛 02/23 22:47
→ bestbsn:法律的效力仍然有其優先順序,但書條文就不可能優先於主文 02/23 22:49
推 Kodomi:b大的推文一看就知道是內行的 法學緒論學的很強 02/23 22:51
推 tsctao:那我想請問 那板眾 包括我 主張的 前車阻礙後車前進 02/23 22:52
→ tsctao:導致後車煞車 或是改道超車 是不是就算堵塞行車 02/23 22:53
→ tsctao:就這條文來說也就算違規 對吧@@? 02/23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