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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ENFENG (車又被刮了)》之銘言: : 好吧, 發篇正常的! : 今天, 就是今天! :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今天網頁更新, 更新時間2010/2/24, : : 可能因為PTT戰文關係所以選擇公布澄清. :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044 : 大家最有爭議的內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不讓道是否有違規. : 澄清文中有很明白的說明. 請看該連結的最後. :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 (1)正常車流。 : (2)無特殊原因。 : (3)行駛於內側車道。 :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請注意! : (5)有超車行為。 :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 2、違規態樣如下: :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 : 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 : 駛。 : 請注意違規所構成的要件是必須內側車道駕駛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 換句話說, 若在最高速限下, 造成後方堵塞是不構成違規的. 這沒有什麼換句話說。 現在紅斑馬除非車速在100以下,不然龜死在內側是都不會抓的。 但是,不違規不代表就是對的。 買票插隊犯什麼法?所以買票可以插隊? : 就這樣- -",兩年沒更新網頁選在今天更新真是別有意味.. 還是在鬼打牆。 這項宣導從以前在吵內側車道該不該讓後車就一直存在。 問兩個簡單問題就好。 1, 前車要怎麼"確定"自己是行駛於最高速限? 2, 前車怎麼確定後車是"超速"? 等可以找到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再來討論內側車輛是否可以"一直""維持"在"最高 速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52.146
DaveNi:簡單講啦~ GPS或碼錶都沒誤差, 誰的黃金右腳能保證準到不會 02/24 12:28
DaveNi:有誤差? 就算用定速都不見得上下坡能百分百鎖得住時速120了 02/24 12:28
DaveNi:, 何必只捉著一個最高時速, 卻對那摸多大點視而不見, 大家 02/24 12:29
DaveNi:都想自私的佔用一點路權, 影響下來的時間是很可觀的, 中線 02/24 12:31
DaveNi:車道等待右轉, 自己省下排隊的一分鐘, 但後面一堆直行加起 02/24 12:32
DaveNi:來就影響了幾十分鐘! 02/24 12:32
DaveNi:其實所有自認自己是最高時速合法佔用超車道的, 要先測那隻 02/24 12:33
DaveNi:黃金右腳了! 02/24 12:34
tachikoma:紫色闇影神之腳表示: 02/24 12:40
vintage123:1, 後車要怎麼確定前車沒有行駛於最高速限? 02/24 13:00
vintage123:2, 後車怎麼確定自己沒有"超速"? 02/24 13:00
tachikoma:確定自己沒有超速很簡單吧 02/24 13:18
Hsiencheng:無聊 關鍵明明就是已經超速了 要不要讓後車 02/24 13:44
Hsiencheng:不要在那邊放煙霧單 一直強調速限查不出來 02/24 13:44
tachikoma:車子實際速度時速本來就是查不出來 02/24 13:47
vintage123:一下說車子實際速度查不出來 02/24 22:00
vintage123:一下又說很容易很可判斷有無超速,到底是怎樣? 02/24 22:00
ChoiceH:就算是警察抓超速,如果不是靜止狀態用合格的儀器測量的 02/25 01:44
ChoiceH:都很可能被申訴成功,何況單憑肉眼判斷兩車的相對速度 02/25 01:45
ChoiceH:要說後車有無超速,所以關於最高速限的字眼在這個條文是 02/25 01:47
ChoiceH:無法被使用的廢話 02/25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