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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eseee (恐龍強)》之銘言: : 內道駕駛共同心聲 : 1.我沒有超速 而且我開的速度已經很快 我沒錯 : 2.我沒有理由要讓道給開快車的人 讓劣幣逐良幣 (一) 上面二點應該多數人有基本共識,是被打槍的說法. (若有不認同此觀念的內線車道打死不讓駕駛朋友,還請見諒我上行的說法,以及 詳見後續描述) 後車比前車快時,不佔用最內側車道等,內側車道為超車等,應該都是駕駛人之間 彼此共通遵守的基本原則. (後車超速,那是法律規範面問題,自有法律規範之) (二) 即使是行駛在中線車道為例,仍應保持不佔用該車道原則. 若中線後方有來車逼近時,此時若最外側車道為空,也可打個方向燈示意後車,將 禮讓後車且變換至最外側車道. (車輛都開上了國道,不敢說定要眼觀八方,但須留意左右以及前後方應該是基本. 既然最外側有空間可以變換車道禮讓後車,何苦不為呢? 安全駕駛的規範除了建 構在自身,也在於彼此尊重禮讓,保持國道上車流彼此順暢) 況且國道上並沒有規定車輛開上後,即須保持定向在某線車道行駛. 但常見國道上不少車輛是秉持此原則行駛在最內側/中線,這點倒是很詭異的. (個人覺的該種駕駛模式,也是有點畸形的駕駛行為,或者說可能A.-駕駛人路況 不熟析. 或者B.-以訛傳訛的 -> 就開中線(內線)不用變換車道最安全這種說 法,這種說法應該還真的可能被部分駕駛人格守遵循著...) 若是前者A.-,請打開警廣路況報導,會是駕駛人的好朋友. 若是後者B.-,那種行駛在某線最安全,就不必變換車道的以訛傳訛的說法,請不要誤導 他人. 隨時注意路況(車況),安全範圍內視路況(車況)而變換車道(理讓後車), 都是基本駕駛原則. 2月份年前,不知道哪天的警廣節目,就有聽到大客貨運車駕駛撥打進去 抱怨,大客貨運要超最外側車道的慢車,但是好死不死的中線又被小汽車 輛擋住,導致無法超車等. (狀況假設,此時或許是併排二連線了. 理論上通常大客貨運車車速再快,應大部分也不至於行駛至小客車的合 法上限寬限值,此時應斟酌加速超越最外側的慢車後,抓好安全距離 & 打方向燈視意中線後方/最外側車輛,即將變換車道至最外側,來禮讓中 線要超車的大型客貨運車) 不少時候,這種中外線併排也是導致小串車龍狀況的產生. : 3.閃燈很明顯是挑釁 讓道給流氓顯的自己很卑微 : 4.承以上三點 我沒錯 而超速開車有錯 : 讓道給超速的人 不就證明我向劣幣低頭 : 沒錯還要讓道給做錯的人 我不就被當細漢的 e04! 當然不能讓!! (三) 閃燈 & 喇叭都沒有錯,這二種都只是駕駛人可用的工具之一. 端看駕駛人如何使用之. -- 這點除了使用工具外,或許也可檢視駕駛朋友使用上的 禮貌拿捏. 或許有打死不讓的車主,導致後方欲超車之車主猛閃燈(逼喇叭)示意前車,這種狀況 我能理解. 但也有車主可能習慣性認定前車定又是台不會讓道的車主,直接二話 不說的 "大鳴大放大閃" 的模式來警示前車,這也很常導致產生駕駛人之間的誤會. 通常會讓車有二種 : A. 一種是隨時注意車況,空間允許內,即會切換車道禮讓後車. B. 另外一種是只注意前方,或有要超車時才注意左右,不太注意 後方的. (ps:這是不好的駕駛模式,前後左右都應留意) 碰上B這種,禮貌性的示意,應該就可以達到前車禮讓後車的 效果了. (四) 超速部分,回歸法律層面視之. 超速自然會有法律規範去取締之 ~ 那是警方的工作,不是駕駛人你我的工作,也不應拿這來當作佔用車道,打死不讓的 理由. (當然超速者有否被取締到,姑且不論,--那是其他層面的問題) 保持著不佔用車道,最內側為超車道,後方比前車快時禮讓後車的原則下,想不出來 有何堅持不讓的理由. 當然不讓者可以堅持超速的行為是不對的,但那不代表佔用車道不讓的合理性是足夠, 別忘了道路駕駛之所以有相關法律規範著,也還涵蓋著駕駛人之間的禮讓,互重. 更何況對方超速的行為不對,可以在道德上譴責,而無須更非把自己定義為類似法律 糾舉者 -- 對方是不對的,所以打死不讓. (路況瞬息萬變,駕駛者相互之間都只是國道上的小棋子,不是自己佔住了法律上最 低限制,就定是自身有合乎理,諸如前段(二)所描述的B狀況,所以也才會有駕駛人 之間互相禮讓,遵守的交通呼籲) PS: 打了一大串的最後總結: 總歸就是超速行為自有法律規範之就是了. 若不滿意對方超速的駕駛朋友,可以在道德上譴責對方超速此舉是不當的. 但沒有必要去佔住最內線當不動天王. (Ex:用噓文來 "道德譴責" 超速的行為,不過有可能被反噓就是 -- 這是Ptt Car版奇妙又詭異的生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76.181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211.74.76.181 (02/23 15:12)
hgbhgb:這篇怎沒人推 這麼平靜理性的論點 02/23 17:40
kevin3441:讚 02/23 18:57
bearalex: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 「小型車的最高速限 02/23 19:03
bearalex:車道」 超速是違法的 最高訴行駛內側車道是合法的 02/23 19:03
bearalex:要合法的車 去禮讓違法的車 這樣子合理嗎 02/23 19:04
dsaco:你如何證明別人有違法?我的表速最高只會到110 02/23 21:07
dsaco:你自己開的是快樂表還說別人開不到最高速...這個有好笑到 02/23 21:07
kentrose:回b版友,請見我內文所述,超速的行為定義跟糾舉自然會有執 02/23 21:19
kentrose:法者去取締,同車道下~前方慢車視路況,在安全範圍內變換車 02/23 21:20
kentrose:道禮讓後方較快車,這是不論在最內線 or 中線都該有的基本 02/23 21:20
kentrose:原則,這是國道上的諸位你我他駕駛(國道上的小棋子)彼此之 02/23 21:21
kentrose:間互相尊重禮讓的駕駛行為. 超速當然不好,我的發文原意亦 02/23 21:22
kentrose:無鼓勵超速之意,還請勿有過多聯想或曲解了原意. 02/23 21:23
kentrose:(請不要用 "對方超速" 這狀況來刻意鑽牛角尖 @.@) 02/23 21:30
valepiy:B老兄 合法阿 可是不合理 別把合法偷渡成合理 02/24 01:13
Wood:中線為大型車超車道 內線為小型車超車道 如果中線也為小型車 02/24 01:39
Wood:超車道 那大量小型車會被擠到外線跟大型車共用一車道 道路使 02/24 01:41
Wood:用效率低 小型車用中線巡弋 大型車用外線巡弋 道路使用效率才 02/24 01:42
Wood:高 小型車在中線巡弋時也要注意大型車超車 適時讓出車道 02/24 01:44
kentrose:是的,樓上版友,你推文表達詞意的很精確淺顯易懂,比我文中 02/24 11:13
kentrose:敘述的更讓人理解,就是這個意思,互相禮讓,保時效率. 02/2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