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UENFENG (車又被刮了)》之銘言: : 好吧, 發篇正常的! : 今天, 就是今天! :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今天網頁更新, 更新時間2010/2/24, : : 可能因為PTT戰文關係所以選擇公布澄清. : http://www.hpb.gov.tw/fox/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100044 : 大家最有爭議的內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不讓道是否有違規. : 澄清文中有很明白的說明. 請看該連結的最後. : 五)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處罰條例33-2): : 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 (1)正常車流。 : (2)無特殊原因。 : (3)行駛於內側車道。 :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請注意! : (5)有超車行為。 :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 2、違規態樣如下: :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 : 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 : 駛。 按照堵塞行車違規構成要件的處罰條例,還是存在一個很大的爭議,就是所謂最高速限的 達成。 我引用一個例子,不用很極端,這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 在正常車流下,限速110公里的路段,一輛時速表灌水十公里的A車宣稱自己表速達110公 里(實際100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另一輛B車時速表灌水5公里,它也欲以時速110公里 (實際105公里)超車,結果B車被前面的A車給擋住,無法順利超車。 請問,A車算不算堵塞行車? 它可是同時符合(1)正常車流(2)無特殊原因(3)行駛於內側車道(4)行駛速率 低於最高速限(5)有超車行為(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B車就是因A車之故「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可是A車宣稱已達「最高速限」,這條法規是不是格外諷刺!可是現實上就是會出現堵塞 行車之事實。 但B車也宣稱已達「最高速限」,這兩造可是宣稱「合法」哦! 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管制規則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修正過,其中於第八條第三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 之前舊的條文中,但書條文之前的標點符號為逗號,現在改成句號。其目的就是要明確區 分主條文與但書條文,主條文的效力永遠優先於但書條文。又各車表速之實際速度不相同 情況下,要求達成「最高速限」之執行就產生了根本的偏差,故狗尾續貂似的但書條文效 力就不如「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請注意違規所構成的要件是必須內側車道駕駛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 換句話說, 若在最高速限下, 造成後方堵塞是不構成違規的. : 就這樣- -",兩年沒更新網頁選在今天更新真是別有意味.. 堵塞行車在法規上的定義,用之於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也要按照法規效力之優先來執 行。而且堵塞行車的違規要件是上述六點要同時符合。 故應是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法規這才容許用路人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而不是用路人在內側車道已達最高速限,就以為可以不用管是否堵塞行車,或以為可 以長期佔用內側車道,這樣的邏輯是用問題的。(即便如此,最高速限之爭議仍然存在。 )當兩造引用合法性來使用路權時,以主條文之效力為優先,因為這樣一來就沒有速限 之爭議。 但是不管是否有無堵塞行車或產生堵塞行車之爭議,在「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主條文的優 先效力下,都要靠邊閃。故即便A車實際速度已達120公里,但後車仍有超車行為且接近前 車時,按照主條文的優先,A車還是要讓B車先過,雖然A車按定義不屬於堵塞行車,但只 要有用路人執行超車之行為,前車的路權就要讓出來。(注意,超速與否,並非本條文之 規範,用路人亦沒有被賦予權力執行超速之判定-->即A車雖宣稱合法,但它不能因為認為 B車超速而不讓,在法律上是無依據的,因自從B車執行超車行為始時,較慢的A車始失去 路權。) 至於超速之判定,那不屬於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所規範,超速之罰則另有法條來規範, 且超速是否成立,是由國道執行公權力的交通警察由測速儀器來判定,不是前車的表速, 也不是前車的GPS。 請不要把「超車規則」與「超速」混成同一法條來詮釋,也不宜恃「合法」而不禮讓。 法律之外,也要考量道德面: 前車佔用內側車道者,請勿自恃已達最高速限而不讓道,有時候會使自己陷入危機之中。 後車若真有急事,如見親人最後一面,老婆要生,屎在噴,讓一下他們會感激一輩子。 若後車是亡命之徒、黑道兄弟或其他小混混,你不讓,後面的人會幹出麼危險的事,誰也 無法預料。你的車牌他們記得很清楚,或他們失去理智,也把你拖下地獄,那更是無妄之 災。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在內側車道閃避空間小,當後車接近時,其碰撞機率會大增,連帶自 己會陷入危機之中,更廣義的,這一路段也陷入了危機。要解決危機的辦法,讓出內側車 道,危機頓時消於無形。自己的命是很寶貴的,沒必要意氣用事,也沒必要恃「法」而不 讓,想想家人,他們還在等著你平安回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53.200
JackeyChen:原PO絕對是低調的專業人士 02/24 13:05
tsctao:大大很用心 不過我想他還是看不懂的 02/24 13:05
※ 編輯: bestbsn 來自: 140.128.153.200 (02/24 13:05)
JackeyChen:我只是覺得很簡單的道理為什麼可以戰了兩天半 = = 02/24 13:05
youngjimmy:對阿 就禮讓兩字 禮讓 很難麻? 02/24 13:09
tsctao:讓這篇高調點 02/24 13:09
bilinear:手握了方向盤,自我意識無限擴大,所以死都不讓阿。 02/24 13:09
zeta:很簡單,去歐洲敢用"最高速限" 130km/h一直開最內線看看 02/24 13:09
sexy5566:用了GPS之後 誰敢超我的車 他就是違法派 寧死不讓!!!! 02/24 13:10
zeta:這本來就是用路人默契與禮讓以達成順暢的做法....不要更了 02/24 13:11
oscar721:沒用的 小龜龜始終認為"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無敵 02/24 13:11
moloim:看到後車逼近就讓就好了阿...很難嗎= =?!連我剛開車沒多久 02/24 13:12
moloim:都知道要讓了~讓一下很難嗎?! 02/24 13:12
zeta:說穿了最高速限不讓只是爭得報復違規者(超速?)的快感罷了 02/24 13:12
zeta:因為大家在路上吃太多違規亂開車的虧卻苦無宣泄之處,超車道就 02/24 13:13
HONGS:推一下 02/24 13:15
zeta:成為祭品 02/24 13:15
JackeyChen:如果再補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3條2項跟47條3款, 02/24 13:16
JackeyChen:那就更完整了 http://tinyurl.com/yfahtuf 02/24 13:18
JackeyChen:http://tinyurl.com/ykllrha 整個體系解釋下來就很完整 02/24 13:19
JackeyChen:簡單說 我國法制下 超車的原則只能從左而不能從右 02/24 13:20
Fantasy2008:請問若中線道開90 我在外線道開100 這樣算右方超車嗎 02/24 13:22
JackeyChen:他跟你不是在同一車道 就不算超車吧 @@ 02/24 13:23
moloim:問題內線有龜車不讓~也只能從右超車吧~ 02/24 13:23
JackeyChen:條例的效力位階高於規則,所以解釋規則我認為應該回歸 02/24 13:25
JoshBeckeet:有的人就是面子之爭啊= = 不爽被閃XD 02/24 13:25
JoshBeckeet:給他們遇到壞人一次就會怕了XU 02/24 13:25
Fantasy2008:那我原本在中間車道看到他再轉外側車道算右方超車嗎 02/24 13:25
JackeyChen:條例本身條文的規定。另外,因為不能從右側超車,所以 02/24 13:25
JackeyChen:行駛在內側車道的前車應該禮讓,至於是否超速那當然是 02/24 13:26
callmelanpo:要跟在龜車後面? 02/24 13:26
JackeyChen:另外一回事 02/24 13:26
yobi:這類文章該作總結了吧!常常在戰= =。 02/24 13:29
bilinear:早已經總結了,回歸法制就是你要讓一邊去。 02/24 13:30
bilinear:某個人抓著一句話死要爭。 02/24 13:31
JoshBeckeet:這根本沒啥好戰的= = 讓一下什麼事都解決了 02/24 13:31
a97634493:會讓的開到200還是會讓 不會讓的開20也要死命擋路 02/24 13:34
a97634493:那些老是自認守法無敵的大概覺得壞人都被抓去關了吧 02/24 13:35
moloim:讓一下海闊天空阿~ 02/24 13:35
quicknick:那些人不適合到國外開車 02/24 13:36
WizTonE:總之就是選擇性閱讀的結果啊~ 不意外XD 02/24 13:37
Kreen:專業推~ 02/24 13:37
ps5566:專業? 02/24 13:38
ps5566:有什麼條文是法條本文效力強於但書的??請你告訴我 02/24 13:38
frisk:原PO不知所云 那請問如果在最內側的超車道開120 右邊三車道 02/24 13:43
frisk:通暢都沒有行車 後方卻有車高速接近 閃大燈按喇叭 這樣合理? 02/24 13:44
frisk:照你的說法 這樣並沒有堵塞行車 所以原PO自打嘴巴 = =" 02/24 13:45
Hsiencheng:選擇性辦案 結論 前車沒讓不對 後車超速也不對 02/24 13:47
Hsiencheng:所以不用在那邊一直講前車不讓怎樣怎樣 02/24 13:48
Hsiencheng:殊不知自己超速也不對 02/24 13:48
Hsiencheng:既然雙方都不對 有必要分出輸贏嗎 02/24 13:49
weixunL:噓的不知所云,超車道目的是超車,後車要超、前車就得讓 02/24 13:50
weixunL:沒有超車還要從其他車道超的道理。又,既然旁邊這麼空, 02/24 13:51
WizTonE:這幾篇都是建立在國道警察隊回文的內容, 先看完再噓吧 02/24 13:51
weixunL:又何必硬要在超車道開120以上?旁邊不能開?鴨霸還要找藉 02/24 13:51
weixunL:口。 02/24 13:51
Hsiencheng:聽你在臭蓋 你可以違法超速 我不能違法不讓後車? 02/24 13:52
Fantasy2008:兔哥也來戰了喔 11 02/24 13:52
weixunL:超速跟讓不讓是兩回事,這整串文討論的是超車道上後車該不 02/24 13:52
weixunL:該讓前車,而不是誰超速不超速;超速問題請另外談,不要粉 02/24 13:52
JoshBeckeet:樓上那啥歪理= = 你根本是鍵盤車手吧 02/24 13:52
Hsiencheng:阿扁不要電我 > < 02/24 13:52
JoshBeckeet:我指Hsiencheng 根本來亂的 02/24 13:53
weixunL:飾太平,自以為說兩方都不對,就能混淆佔用超車道的事實 02/24 13:53
Hsiencheng:超速問題另外談? 問題是原PO的文章是開到125km 02/24 13:54
JoshBeckeet:違規超速自然有紅斑馬去收拾他 關你啥事= = 02/24 13:54
JoshBeckeet:你龜速影響的是大家的車流 02/24 13:54
Hsiencheng:照你的理論 不讓後車也有紅斑車取締 02/24 13:55
Hsiencheng:我同意未達最高速限是要禮讓後車 但超速就沒必要了 02/24 13:55
JoshBeckeet:紅斑馬幾乎是不取締規速的 去看看國道案例吧 02/24 13:56
weixunL:你何以知道別人超速?以誰為基準? 02/24 13:56
JoshBeckeet:紅斑馬還是以取締超速車輛為優先 02/24 13:56
weixunL:不過跟「自我中心」的人談「禮讓」其實本身就是笑話 02/24 13:56
Hsiencheng:不用在那邊丟煙霧彈 原PO的文章是開到125km 02/24 13:57
weixunL:用路人不能裁決誰超速、誰不超速,但前車檔後車卻很明顯 02/24 13:57
Hsiencheng:最高速限是110 整整多了15km 02/24 13:57
weixunL:開到時速三百你前車還是應該讓後車 02/24 13:58
Hsiencheng:你們的理論 就是說只要後車比前車快 前車就要讓 02/24 13:58
Hsiencheng:簡單這樣說就好了 一直在那邊跳針說錶不準有什麼意義 02/24 13:58
weixunL:誰跳針? 02/24 13:59
weixunL:一直在跳針125KM的不曉得是哪位 02/24 13:59
Hsiencheng:那我今天開到150 後車開到160 要不要讓? 02/24 13:59
Hsiencheng:你們的理論 還是要讓嘛 對不對 02/24 14:00
Hsiencheng:所在在那邊跳針說 錶不準 不知道最高速限有什麼意義 02/24 14:00
chuangtx:高興就好...... 02/24 14:01
Hsiencheng:用路人不能裁決誰超速、誰不超速 所以用路人可以裁決 02/24 14:02
Hsiencheng:龜車? 02/24 14:02
chuangtx:死都不讓你過...林北就試過不了自尊這一關 02/24 14:03
chuangtx:方向盤我在控制的.....咬我阿 02/24 14:03
Stone5566:大家在爭 誰有超車道的路權 沒人要裁決別人 02/24 14:31
Stone5566:這樣看來 要超車的人 就擁有了超車道的路權... 02/24 14:32
Stone5566:所以 前車要讓開 我有沒有眼瞎.白目.跳針又看不懂? 02/24 14:32
MUENFENG:樓上是哪裡看到想超車就有內車道路權的? 那我開200是不是 02/24 14:36
MUENFENG:全台內車道都是供我使用XD 02/24 14:36
hik0301:其他人我不知道, 我個人是一定會讓路給你 02/24 14:36
kurfurst:你的GPS 125說不定自己都超速了 還在怪後車超速 科科 02/24 14:37
Stone5566:MUENFENG: 我看原po內文說的阿 不是這樣嗎? 那我白目... 02/24 14:37
Stone5566:不過下篇ps5566大 說的不一樣了 我也不懂法律... 02/24 14:38
JoshBeckeet:古阿明的GPS可能不準 .. 02/24 14:38
hik0301:要先問他是不是一路向北......... 02/24 14:39
tsctao:XDD 02/24 14:40
pigmen:turbo 911:內線都拎杯的 02/24 14:41
jack555:換到這邊玩也不說一下,某大R700t說明書看完了嗎? 02/24 14:44
MUENFENG:阿 樓上還沒跟我說怎樣不準法? 我等了一早了. 02/24 14:46
kurfurst:好啦超準的 準到你都超速了 你解釋一下吧 02/24 14:47
jack555:http://0rz.tw/sKR6Q 天呀,超準的 02/24 14:49
Stone5566:樓上已經吵到張爸化了... 02/24 14:50
hik0301:難怪好像很眼熟, 不很順眼又噓不下去那種風格 XD 02/24 14:51
MUENFENG:噗,所謂的不準是看網頁的阿,不虧是鍵盤車手,怎不實際使用 02/24 14:54
MUENFENG:看看,鍵盤+電腦還是換得到一台阿~"~ 02/24 14:55
MUENFENG:網頁上又沒數據又沒案例.只是廠商避責手段. 02/24 15:09
sharkblue:那麼準了何必避責 您應該發信去請他們改使用手冊 02/24 15:19
darlene917:歡迎有人來坐我的車,表速130實際速度90 = =!!! 02/24 15:27
darlene917:害我現在都看檔位跟轉速表開車,剛換零件又壞了,唉!! 02/24 15:29
hik0301:什麼車啊...? 02/24 15:29
darlene917:我一路開內線表速120應該會被開槍吧= =!!! 02/24 15:29
homo760123:GPS 125全線都可以開,不過內線是超車道 02/24 15:30
darlene917:照理說應該可以不用讓的說,大家覺得如呵^^ 02/24 15:30
taipeipipi:通常自認保持時速110佔用內車道者,其實一定都只是在時 02/25 16:33
taipeipipi:速110之下游走,只是偶爾會接近110罷了,所以真正的最高 02/25 16:34
taipeipipi:時速可能掉到100,再扣掉快樂錶的誤差, 實際都理直氣壯 02/25 16:35
taipeipipi:的在時速90大右,一個不留神或遇到上坡,還掉到時速80左 02/25 16:35
taipeipipi:右,這就是普遍的佔用內車道的現象! 02/25 16:35
taipeipipi:自己的GPS或錶準,不代表別人都懂或準,萬一最高時速可以 02/25 16:37
taipeipipi:佔用內車道的觀念落實,車和車間將會有很大的 誤會 了! 02/25 16:38
zeta:都沒人理我,國外高速公路也有速限人家可沒因為後車超速就不讓 02/27 22:55
zeta:八成又有人會放大絕:國情不同? 02/27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