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 引述《iloveabaw (豆腐)》之銘言: : :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廂型車駕駛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造成騎士死亡,法院二審判 : : 他4個月徒刑,讓被告相當不滿,認為遵守規定開車被判刑,那以後還有誰要守法? : ^^^^^^^^^^^^^^^^^^^^^^ : 看到這句就想笑,他真的有遵守規定嗎?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 :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 : 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 機車騎士違規闖紅燈未戴安全帽,已經用生命付出了代價, :      相對的,肇事駕駛也應該為違規未注意車前狀況負點責任。 還記得之前有個新聞 一個外籍人士好像是違規過馬路結果被撞死 那個老外的太太完全沒有責怪駕駛的意思 怎麼知道駕駛沒有採取安全措施? 搞不好煞車已經採到死了還是撞下去 有這種判例,難保不會有下次 看來以後開車真的要小心點 不然有人故意闖紅燈找死,衰死撞到已經夠濫了,竟然還要判刑????? 不過這在台灣應該不奇怪 反正網路上明說要槍斃總統都會沒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