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人生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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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女駕駛躲紅單 車挨警八槍
時間Wed May 9 18:45:01 2007
※ 引述《NewYorkers (nytimes)》之銘言:
: 你是不會先通報 等警車來了幾台後 再進行追補嘛?
: 如果今天是 五台警車 八隻槍 + 干預戰術
: 事情就不會搞那麼複雜
嗯 這樣做的話 警察跟該女子間的事情"有可能簡單些"
但是
新聞應該會改成這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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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動大批警力追補一輛交通違規車
在鬧區展開飛車追逐
沿途造成XX輛機車騎士受傷OO輛汽車擦撞事故
還造成某幾個店家的財物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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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路人被該女子遭警方逼迫至路邊的車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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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抬棺抗議 警方作為失當 導致無辜路人慘死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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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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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的人沒事 無辜路人被撞死 這樣有比較符合比例原則
台灣又不是新疆 道路上的車輛密度那麼高 玩個飛車不知會害死多少無辜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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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200.66
推 johnnycgi:紐約客:美國好、美國妙、美國樣樣呱呱叫 05/09 18:45
→ johnnycgi:台灣的警察都不是警察就是了... 05/09 18:46
推 johnnycgi:(握) 05/09 18:53
推 mathrew:他認為美國人放的屁都是香的..... 05/09 19:01
推 andy012315:推這篇和推文XD 05/09 19:38
推 nosay:推...反正以後警察要開單就絡跑就對了.. 05/09 20:06
→ saruboy:中肯推 05/09 20:21
推 sleepgod0602:某客有當立委的潛力...專業出國考察 05/10 00:18
推 moka:不加入戰局 純路過...1F有人身攻擊的嫌疑了 小心版主警告 05/1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