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看板car
標題Re: [新聞] 女駕駛躲紅單 車挨警八槍
時間Wed May 9 18:42:22 2007
※ 引述《NewYorkers (nytimes)》之銘言:
: 干預戰術 就是不開槍 用撞的或其他方法使它停下來
: 這就是"美國人"的作法 警察不會馬上拿槍傷人
: 但台灣警察不知怎訓練的 連擦撞 干預等戰術都不懂
: 還把機車停在逃逸汽車的正前方 顯然警察訓練不夠
: 之後還拿槍威赫 連開八槍( 有沒有那麼嚴重 ???)
: 你是不會先通報 等警車來了幾台後 再進行追補嘛?
: 一台機車 一隻槍 就要逃逸者下車 這分明是將警查和駕駛人趕到對決的局面
: 如果今天是 五台警車 八隻槍 + 干預戰術
: 事情就不會搞那麼複雜
美國人的做法?我怎沒看過?是否有文獻、影片、或其他資料可
提供參考?
干預戰術?你是警察你敢貿然開車去衝撞?萬一在追逐中自己的
車或被攔檢的車失控,傷害到路過的車或行人,誰要負責?
一個警察開槍就足以制止車主逃逸,更何況只是「制止」,並非
「格殺」。你提到要五台警車、八支槍,人民公僕的資源不是這
樣濫用的。等警車來了幾台之後?就算來了五台警車,路上六台
車上演飛車追逐,最危險的難道不是經過的車與行人?當時立刻
開槍制止車主逃逸,難道不是反而最安全的做法?
如果你要說開槍有致車主於死的危險,難道六台車在街上追逐對
於社會大眾的危害就比直接開槍制止少?車主的生命值錢,其他
人 (包含警察) 的就不值錢?
最後,是一台警用機車加一支槍比較複雜,還是你所謂的五台警
車八支槍加上干預戰術比較複雜?我怎麼覺得是後者鬧出來的事
情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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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8.125
推 Frehrt: 握 05/09 18:51
→ HuangJC:人家做球給你打,還不感激喔..;真是高明的捧哏 XD 05/09 21:16
→ H9:新聞裡有 兩槍瞄輪胎 六槍瞄車身 早已逾越了制止之目的... 05/09 22:20
→ johnnycgi:兩槍擊中輪胎後,車主依然不停車,那麼是要放他走? 05/09 22:25
→ johnnycgi:請參考一下tosay兄的文吧.... 05/09 22:25
→ johnnycgi:也請把原本的新聞仔細看清楚 05/09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