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bebomb:祝腦殘通通死光 06/02 08: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6.172.16
→ abigbird:一點都不號外 06/02 09:43
推 bb345kkzz:傷患要座和欣客運才會快 06/02 10:47
推 laukevin:哈哈哈 和欣是最快的喔??? 06/02 10:52
→ ciswww:飛狗會飛 比較快 06/02 12:24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1:29:32 2006
: 作者: junhong (重考ing) 看板: Hate
: 標題: [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 時間: Fri Jun 2 08:06:41 2006
: 之前我是在某一國軍單位的醫務單位擔任救護車駕駛
: 某天,靶場送回一位阿兵哥因打把步槍膛炸導致臉部受輕傷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這輛救護車也違法了!
既然是臉部受輕傷,那就是沒有緊急生命危險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送醫,就算救護車上面有病人救護車也不該鳴笛開閃光
不是救護車就有權利一路高速飆駛,也要看車上病人的狀況是怎樣的!
一個生命徵象穩定的病人不需要救護車冒著出車禍的危險高速送醫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十七 條 救護車應裝設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車身為白色,兩側漆紅色十字及單位
名稱,車身後部應漆許可字號。未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
其他標識。
前項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
另外,救護車闖紅燈以及超速是會被照相的
要提出事證證明超速當時在執行緊急勤務,否則照樣開罰
: 於是我負責此次後送任務
: 在泰山收費站前由於車多壅塞
: 因此我都閃燈跑路肩,平時不喜歡跑路肩...
: 過了五股後車流較不多
: 因此我都跑最內線
: 也因為救護車有閃燈,幾乎在我前方的車子都會主動讓路
: 後來前方出現一輛小車在最內線以70的速度龜在那
: 他的右線沒車也不讓我
: 我的右線又是剛剛讓開的車約2-3台
: 我對那殘腦駕駛閃燈又鳴笛...再閃遠光燈
: 那位殘腦女駕駛依然是以70慢慢開...打死不讓我救護車先行
: 所幸右方車慢下來再讓我切到右方去超那殘腦女駕駛才得以通過
: 幹.....這種人沒大腦也考的到駕照
: 高速公路最內線開70就算了
: 救護車跟你鳴笛閃燈也不讓
: 他媽的當心以後在救護車裡頭的就不要是你親人
: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噓 ukss:醫官都診斷要急診了,何必落井下石? 除非你比醫官更專業 06/02 12:23
推 heliex:我有中華民國醫師執照,你說呢! 06/02 12:31
噓 Las07:搞不楚文章重點 06/02 12:54
→ Las07: 清 06/02 12:54
噓 TREKKER:抓不住重點 06/02 13:03
噓 css:你有醫師執照,不代表你可以隨便否定其他醫師的處置,你憑什麼? 06/02 13:04
噓 css:有醫師執照了不起嗎?不會站在病人立場為病人著想的,比庸醫更 06/02 13:07
→ css:令人不齒 06/02 13:08
推 heliex:沒想到我站在所有用路人的安全著想令人不齒! 06/02 13:09
噓 Pantrol:又一位人球醫師 06/02 13:28
> -------------------------------------------------------------------------- <
作者: flyfish2006 (flyfish)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20:19 2006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作者: junhong (重考ing) 看板: Hate
: : 標題: [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 : 時間: Fri Jun 2 08:06:41 2006
: : 之前我是在某一國軍單位的醫務單位擔任救護車駕駛
: : 某天,靶場送回一位阿兵哥因打把步槍膛炸導致臉部受輕傷
: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 這輛救護車也違法了!
: 既然是臉部受輕傷,那就是沒有緊急生命危險的情況
: 在這種情況下送醫,就算救護車上面有病人救護車也不該鳴笛開閃光
: 不是救護車就有權利一路高速飆駛,也要看車上病人的狀況是怎樣的!
: 一個生命徵象穩定的病人不需要救護車冒著出車禍的危險高速送醫
照您的說法也不用送急診了
既然是輕傷,醫官怎麼不包匝一下就好了呢!!
醫官判斷要送急診,醫官說了算,不是駕駛兵判斷的好唄,更不是網路嘴砲判斷
膛炸創傷顏面,沒有處理好,不是像在手上受傷留個疤就沒事了
頭部是神經中樞,初期看似輕微的創傷,沒處理好,
任何輕微的感染都可以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嚴重可能導致細菌感染傷及眼睛,耳道中樞神經,.....
斷手斷腳,只要止血妥當,都可以做到你說的生命徵像穩定,
三天五天還是活得好好的,你信不信
您真夠冷血,哪天被膛炸或斷手斷腳
您也可以要求坐那台時速七十的龜車,再冷血一點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62.67
推 AndyLulu:當然推這篇 前篇不合格醫師腦殘 06/02 12:58
→ TREKKER:當然推這篇 前篇不合格醫師腦殘 06/02 13:05
→ Pantrol:當然推這篇 前篇人球醫師腦殘 06/02 13:28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30:11 2006
※ 引述《flyfish2006 (flyfish)》之銘言:
: 照您的說法也不用送急診了
: 既然是輕傷,醫官怎麼不包匝一下就好了呢!!
: 醫官判斷要送急診,醫官說了算,不是駕駛兵判斷的好唄,更不是網路嘴砲判斷
: 膛炸創傷顏面,沒有處理好,不是像在手上受傷留個疤就沒事了
: 頭部是神經中樞,初期看似輕微的創傷,沒處理好,
: 任何輕微的感染都可以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 嚴重可能導致細菌感染傷及眼睛,耳道中樞神經,.....
請問一下,您說的這些感染情況是在10分鐘會發生的嗎?
20分鐘會發生的嗎?30分鐘會發生的嗎?
早10分鐘或是半小時送到醫院會對處置造成影響嗎?
不會,該病人的確需要送到醫院處理,但不是『緊急』送往
程度上還是有所區別
: 斷手斷腳,只要止血妥當,都可以做到你說的生命徵像穩定,
: 三天五天還是活得好好的,你信不信
斷一隻手預估出血會有700cc
斷一隻腳預估出血是1500cc 這樣加起來共失血2300
只有靠止血妥當是無法生命徵象穩定的
需要靠大量輸液才能維持生命徵象穩定
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可以去查醫學書籍
: 您真夠冷血,哪天被膛炸或斷手斷腳
: 您也可以要求坐那台時速七十的龜車,再冷血一點沒關係
截肢的話只要24小時送往醫院處理都是一樣的
時速70KM開二十四小時可以開一千多公里,可以環島好幾週
記得嗎?曾經有一位病人在離島手斷掉,申請直昇機緊急加護返台受拒
既然坐船都可以到了,時速七十我想是很快
還有我不是冷血,我是在陳述事實
法律規定救護車可以加速,是為了保障緊急病人的生命安全
當救護車加速行駛,也會同時造成其他駕駛人的危險
如果不是緊急需要,又何必冒其他人的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 編輯: heliex 來自: 61.225.160.190 (06/02 12:30)
推 zebirlin:等你哪天坐救護車...你巴不得他瞬間移動到醫院勒 06/02 12:32
→ zebirlin:還有你所謂得出血量實在很好笑....完全是胡扯 06/02 12:33
→ heliex:我坐過救護車好幾次了,謝謝關心 06/02 12:33
→ zebirlin:難道說斷一隻腳流血流到1500會自動止血?? 那這樣急救幹嘛 06/02 12:33
→ zebirlin:還有很沒常識的一點...失血量只要超過兩升... 06/02 12:34
→ zebirlin:再怎麼急救也沒有用.....不是只要送到醫院還活著就有救 06/02 12:34
→ zebirlin:另外...感染是只要有傷口外露就會感染的..不是看時間的 06/02 12:35
→ ywchenz:冷血的醫生何其多呀! 就跟那邊不死人的好將軍一樣 06/02 12:35
→ zebirlin:就算只要小傷口...病人免疫系統差都會讓人送命的 06/02 12:36
→ zebirlin:你所謂的陳述事實只是你以為....在現實中根本不成立 06/02 12:37
> -------------------------------------------------------------------------- <
作者: SuperMP3 (妳也太做作啦!)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33:37 2006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作者: junhong (重考ing) 看板: Hate
: : 標題: [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 : 時間: Fri Jun 2 08:06:41 2006
: : 之前我是在某一國軍單位的醫務單位擔任救護車駕駛
: : 某天,靶場送回一位阿兵哥因打把步槍膛炸導致臉部受輕傷
: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 這輛救護車也違法了!
: 既然是臉部受輕傷,那就是沒有緊急生命危險的情況
: 在這種情況下送醫,就算救護車上面有病人救護車也不該鳴笛開閃光
: 不是救護車就有權利一路高速飆駛,也要看車上病人的狀況是怎樣的!
: 一個生命徵象穩定的病人不需要救護車冒著出車禍的危險高速送醫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第 十七 條 救護車應裝設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車身為白色,兩側漆紅色十字及單位
: 名稱,車身後部應漆許可字號。未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
: 其他標識。
: 前項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
: 另外,救護車闖紅燈以及超速是會被照相的
: 要提出事證證明超速當時在執行緊急勤務,否則照樣開罰
所以這樣下次在路上看到救護車鳴笛,我們要先要求駕駛證明車上的人快死了嗎?
如果半天不會死,是不是就要把他堵起來?
緊急狀況要交給誰來判定?
路上的腦殘嗎?
無論如何要先讓救護車通過吧?
你要判定那也要等到醫院後吧?
還是說下次你爸媽斷兩條腿在路上,
路人也要把救護車攔下來確定撐不過半天嗎?
這樣根本是本末倒置!
: : 於是我負責此次後送任務
: : 在泰山收費站前由於車多壅塞
: : 因此我都閃燈跑路肩,平時不喜歡跑路肩...
: : 過了五股後車流較不多
: : 因此我都跑最內線
: : 也因為救護車有閃燈,幾乎在我前方的車子都會主動讓路
: : 後來前方出現一輛小車在最內線以70的速度龜在那
: : 他的右線沒車也不讓我
: : 我的右線又是剛剛讓開的車約2-3台
: : 我對那殘腦駕駛閃燈又鳴笛...再閃遠光燈
: : 那位殘腦女駕駛依然是以70慢慢開...打死不讓我救護車先行
: : 所幸右方車慢下來再讓我切到右方去超那殘腦女駕駛才得以通過
: : 幹.....這種人沒大腦也考的到駕照
: : 高速公路最內線開70就算了
: : 救護車跟你鳴笛閃燈也不讓
: : 他媽的當心以後在救護車裡頭的就不要是你親人
: :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86.138
→ Tonystyle:heliex你轉移焦點了 駕駛的任務就是快速的送往醫院 06/02 12:35
→ Tonystyle:70佔內線就是不對 還視背後的救護車於無物 06/02 12:36
推 heliex:駕駛的任務並不是快速送往醫院,這是一般人容易誤解的地方 06/02 12:42
> -------------------------------------------------------------------------- <
作者: wonderangel (天使塵)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35:48 2006
你說的都對,大醫生
不過現在就算不是救護車出救護勤務時碰到
但重點是
這台70km/h龜在內側車道的車還是對其他駕駛人很危險
您也不否認這一點吧?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引述《flyfish2006 (flyfish)》之銘言:
: : 照您的說法也不用送急診了
: : 既然是輕傷,醫官怎麼不包匝一下就好了呢!!
: : 醫官判斷要送急診,醫官說了算,不是駕駛兵判斷的好唄,更不是網路嘴砲判斷
: : 膛炸創傷顏面,沒有處理好,不是像在手上受傷留個疤就沒事了
: : 頭部是神經中樞,初期看似輕微的創傷,沒處理好,
: : 任何輕微的感染都可以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 : 嚴重可能導致細菌感染傷及眼睛,耳道中樞神經,.....
: 請問一下,您說的這些感染情況是在10分鐘會發生的嗎?
: 20分鐘會發生的嗎?30分鐘會發生的嗎?
: 早10分鐘或是半小時送到醫院會對處置造成影響嗎?
: 不會,該病人的確需要送到醫院處理,但不是『緊急』送往
: 程度上還是有所區別
: : 斷手斷腳,只要止血妥當,都可以做到你說的生命徵像穩定,
: : 三天五天還是活得好好的,你信不信
: 斷一隻手預估出血會有700cc
: 斷一隻腳預估出血是1500cc 這樣加起來共失血2300
: 只有靠止血妥當是無法生命徵象穩定的
: 需要靠大量輸液才能維持生命徵象穩定
: 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可以去查醫學書籍
: : 您真夠冷血,哪天被膛炸或斷手斷腳
: : 您也可以要求坐那台時速七十的龜車,再冷血一點沒關係
: 截肢的話只要24小時送往醫院處理都是一樣的
: 時速70KM開二十四小時可以開一千多公里,可以環島好幾週
: 記得嗎?曾經有一位病人在離島手斷掉,申請直昇機緊急加護返台受拒
: 既然坐船都可以到了,時速七十我想是很快
: 還有我不是冷血,我是在陳述事實
: 法律規定救護車可以加速,是為了保障緊急病人的生命安全
: 當救護車加速行駛,也會同時造成其他駕駛人的危險
: 如果不是緊急需要,又何必冒其他人的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15.53
推 heliex:沒錯,我不否認啊!那輛龜車本來就是危險 06/02 12:35
→ heliex:我只是提出關於救護車救護的謬解,沒有否認龜車的事實 06/02 12:36
推 abcaleb:不推heliex 轉移焦點 06/02 12:38
→ zebirlin:你對急救的認知實在很離譜....書本跟現實是有很大差距的 06/02 12:38
> -------------------------------------------------------------------------- <
作者: wonderangel (天使塵)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38:32 2006
: 推 heliex:沒錯,我不否認啊!那輛龜車本來就是危險 06/02 12:35
: → heliex:我只是提出關於救護車救護的謬解,沒有否認龜車的事實 06/02 12:36
認同您的看法
也很感謝您提出法理依據
不過此類問題更嚴重的應該是有些駕駛人看到救護車不會主動讓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15.53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41:25 2006
或許大家誤解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說那輛在內線道開70KM的車子是對的
我只是陳述『就算是救護車也要遵循一定法規,不可以違法加速』
如果大家坐過飆到160KM的救護車,或許大家會比較有感覺那會有多危險
我每次送生命徵象不穩的病人轉院的時候,不但病人有危險
車上面的所有醫護人員也同樣冒著生命危險,路上其他駕駛也同樣承擔風險
但如果我們冒這樣的危險能夠挽救病人生命,冒再多的危險也是值得的
因為生命是無價的!
但是,如果病人不需要如此『緊急』的醫療照護,那就該遵照規定好好駕駛
我只想糾正一般民眾所認為的:坐上救護車就一定要快這個錯誤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推 abcaleb:先批評就不對了 他並沒有說160km 何況這是內線道 06/02 12:42
※ 編輯: heliex 來自: 61.225.160.190 (06/02 12:44)
→ ukss:傷患去醫院,緊不緊急不關他的事;討論的意義在看到救護車直勤씠 06/02 12:43
→ heliex:我沒有在講那輛內線道車子的事情,我只是單純說不是救護車 06/02 12:44
→ heliex:就一定可以隨心所欲的開! 06/02 12:44
→ ukss:時,其他用路人是否應該禮讓車道;與你一直說的醫療專業無關 06/02 12:45
噓 abcaleb:問題是你直接說他違法? 駕駛錯了嗎??? 06/02 12:45
→ ukss:我們沒有你的醫療專業,但是我們知道:遇到執勤救護車要讓路!! 06/02 12:46
推 heliex:這種情形的確是違法!駕駛的確錯了...本就不該這樣行駛 06/02 12:46
→ heliex:『我沒有說那台不讓道的車是對的!!!!!!!!!!!』 06/02 12:47
→ heliex:說救護車也有錯並不代表我認為該龜車是對的吧!.. 06/02 12:47
→ heliex:請問兩者有相互抵觸嗎? 06/02 12:47
→ ukss:發文原PO只是陳述他是奉命執勤的救護車駕駛,他沒錯吧???!!! 06/02 12:47
→ yanjohn:義務役的阿兵哥在軍中受傷可是天大的事情.... 06/02 12:47
→ yanjohn:相信該單位主官一定會出面証明是緊急事件... 06/02 12:48
→ heliex:他的觀念錯了!救護車要看病人情形決定是否加速行駛 06/02 12:48
→ heliex:是否緊急要靠醫療專業人員事後鑑定,不是長官說了算 06/02 12:49
→ yanjohn:heliex你到底有沒有當過兵阿? 06/02 12:49
→ ukss:有同袍在受傷在車上,義務役救護車駕駛在醫官下令急診時想趕快 06/02 12:49
→ ukss:送他去醫院,還管觀念??? 這位大醫生,你會不會太教條化啊????? 06/02 12:50
→ ukss:那以後救護車駕駛為了交通安全,病人死在車上也在所不惜? 06/02 12:51
推 heliex:ukss版友你本末倒置了吧,病人快死了當然要快送 06/02 12:57
→ heliex:問題就是該情況病人根本沒有快死,所以不需要快送! 06/02 12:58
噓 Frehrt:無言 06/02 12:59
→ heliex:我不知道這個觀念有這麼難以理解! 06/02 12:58
噓 cutelyc:救護車駕駛不是醫生..醫生說轉急診自然得聽醫生的 06/02 13:01
噓 Frehrt:很無言.. 06/02 13:03
→ cutelyc:駕駛沒資格判定病患有無生命危險 06/02 13:02
噓 Frehrt:"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06/02 13:05
推 ukss:heliex你才斷章取義,醫官診斷要送"急診",駕駛奉命執行,有錯嗎 06/02 13:06
噓 TREKKER:你會看病於千里之外?會比醫官更清楚病患狀況? 06/02 13:07
噓 Frehrt:內側車道的前車只開70,要求讓道是天經地義............... 06/02 13:09
> -------------------------------------------------------------------------- <
作者: hsi (YA~~)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49:33 2006
救護車超速是合法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三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
,應依左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道,時速不得超過四0公里。
二、行經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泥濘或積水
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或行近工
廠、學校、醫院、車站、會堂、娛樂、展覽、競技
等公共場所出、入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時,均應減速慢
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
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根據以上法規得知,救護車不管有沒有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都可以飆車
但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就可以闖紅燈逆向等等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
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
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在高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
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
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而根據這條,執行任務中之救護車開上高速公路,也是無速限的
但不管是否執行緊急任務都要開閃光警示燈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作者: junhong (重考ing) 看板: Hate
: : 標題: [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 : 時間: Fri Jun 2 08:06:41 2006
: : 之前我是在某一國軍單位的醫務單位擔任救護車駕駛
: : 某天,靶場送回一位阿兵哥因打把步槍膛炸導致臉部受輕傷
: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 這輛救護車也違法了!
: 既然是臉部受輕傷,那就是沒有緊急生命危險的情況
: 在這種情況下送醫,就算救護車上面有病人救護車也不該鳴笛開閃光
: 不是救護車就有權利一路高速飆駛,也要看車上病人的狀況是怎樣的!
: 一個生命徵象穩定的病人不需要救護車冒著出車禍的危險高速送醫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第 十七 條 救護車應裝設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車身為白色,兩側漆紅色十字及單位
: 名稱,車身後部應漆許可字號。未經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
: 其他標識。
: 前項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
: 另外,救護車闖紅燈以及超速是會被照相的
: 要提出事證證明超速當時在執行緊急勤務,否則照樣開罰
: : 於是我負責此次後送任務
: : 在泰山收費站前由於車多壅塞
: : 因此我都閃燈跑路肩,平時不喜歡跑路肩...
: : 過了五股後車流較不多
: : 因此我都跑最內線
: : 也因為救護車有閃燈,幾乎在我前方的車子都會主動讓路
: : 後來前方出現一輛小車在最內線以70的速度龜在那
: : 他的右線沒車也不讓我
: : 我的右線又是剛剛讓開的車約2-3台
: : 我對那殘腦駕駛閃燈又鳴笛...再閃遠光燈
: : 那位殘腦女駕駛依然是以70慢慢開...打死不讓我救護車先行
: : 所幸右方車慢下來再讓我切到右方去超那殘腦女駕駛才得以通過
: : 幹.....這種人沒大腦也考的到駕照
: : 高速公路最內線開70就算了
: : 救護車跟你鳴笛閃燈也不讓
: : 他媽的當心以後在救護車裡頭的就不要是你親人
: : 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42.21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2:56:51 2006
※ 引述《hsi (YA~~)》之銘言:
: 救護車超速是合法的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九十三條
: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
: 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
: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注意,此法條說:
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我上面貼的法條是說:非有緊急情況不得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
所以,如果有緊急情況的話-->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並不受超速限制
沒有緊急情況的話-->不得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並受超速限制
兩點並沒有任何抵觸
順便回答關於上述版友所提關於如何判定這個問題
一般來說是事後再來鑑定該救護車有沒有違法
不過在現在的台灣救護車亂開警鳴器和警示燈幾乎不會被罰
就是因為大家的觀念還停留在:只要坐救護車就是急,就是要快的這個觀念
而不知道其實應該根據病患的狀況做出適當的判定
要注意,超速本身有時會對病人造成的傷害更大
如果病人本來沒有生命危險,然後救護車超速反而形成車禍
那麼?對病人來說又是件好事嗎?
: 根據以上法規得知,救護車不管有沒有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都可以飆車
: 但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就可以闖紅燈逆向等等
: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第五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
: 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
: 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 在高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
: 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
: 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 而根據這條,執行任務中之救護車開上高速公路,也是無速限的
: 但不管是否執行緊急任務都要開閃光警示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推 A07:這倒是啦,我有一次機車車禍小腿骨折,救護車來載,一路狂奔... 06/02 13:04
→ A07:偏偏他的哭兇又很爛,非常顛,每顛一次我腳骨折處就痛一次... 06/02 13:05
→ A07:我就希望他紅燈停下來時我可以休息喘口氣... 怎知... 06/02 13:06
→ A07:他是不停紅燈的! 我就一路顛到醫院... 剩半條命 XDDDDD 06/02 13:07
推 tkucuh:軍駕司機應該沒有受過急救訓練吧?! 要怎麼作判斷 06/02 13:08
→ heliex:要詢問醫師需不需要緊急救護! 06/02 13:10
推 hsi:問題來了,醫師在醫院,沒看到情形很難判定吧? 06/02 13:13
推 heliex:勤務中心分派救護車的時候會詢問病人狀況加以判定 06/02 13:15
→ TREKKER:自相矛盾.請原PO看此討論串原文第三行. orz 06/02 13:17
> -------------------------------------------------------------------------- <
作者: avernushin (寧靜的夏天)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18:46 2006
其實大家在討論讓不讓救護車這件事罷了,
因為在路上就是有很多腦殘的駕駛不會讓,而且還會把道路塞住,
導致救護車只能很危險的逆向、闖紅燈。
但是heliex說的也沒錯,救護車上的人全都在冒著生命危險,
為的就是挽救病人的生命,可是有很多救護車為了快,
自己反而造成車禍,變成救護的對象。
很多新聞不都是這樣嗎?
為了快,連病人摔落車子都不知道,
為了快,連救護車都出了車禍,猛力的撞擊反而加速病人的死亡,
之前也有很多救護車故意使用道路特權(上一篇有詳細的特權解說),
但我們也不會去質疑有沒有病人,是否出公務等等?
我覺得不管是一般的人、救護車都應該安全的行駛在道路上,
而不是造成別人的生命危險,超車沒什麼,大家都會超,
只不過被超的那個人如果因為你的超車,或跟你軋車而出車禍,責任該歸誰?
你有坐過救護車的後車廂嗎?而且車上有你正在等待急救的家屬....
我有...而且從雲林開回台南,很遠....
你會希望一切暢行無阻,
但在你遭遇這種事的同時,也有很多人也在遭遇不幸的事。
所以開快車真的沒必要,只要能在時間內安全的抵達目的地就好了。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或許大家誤解我的意思,我並沒有說那輛在內線道開70KM的車子是對的
: 我只是陳述『就算是救護車也要遵循一定法規,不可以違法加速』
: 如果大家坐過飆到160KM的救護車,或許大家會比較有感覺那會有多危險
: 我每次送生命徵象不穩的病人轉院的時候,不但病人有危險
: 車上面的所有醫護人員也同樣冒著生命危險,路上其他駕駛也同樣承擔風險
: 但如果我們冒這樣的危險能夠挽救病人生命,冒再多的危險也是值得的
: 因為生命是無價的!
: 但是,如果病人不需要如此『緊急』的醫療照護,那就該遵照規定好好駕駛
: 我只想糾正一般民眾所認為的:坐上救護車就一定要快這個錯誤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0.92
推 adaris:推~~真的需要才使用特權,沒必要負擔不需要的危險 06/02 13:20
→ hsi:如果大家都能禮讓救護車,救護車也就不必橫衝直撞了 06/02 13:24
推 adaris:沒錯~大家都能讓,救護車就可以又快又穩,對病患最好~ 06/02 13:26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07:59 2006
或許大家都把焦點放在車上的病人身上,而忽略了路上還有許多用路人
道路是給大家使用的,每個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力
交通規則就是要建立規範保護用路人的安全
大家說:救護車不開快車盡快送病人到醫院就是冷血?
那麼,讓救護車隨意在路上亂飆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就不冷血了嗎?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開快車-->危害病人和用路人生命安全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安全駕駛-->對病人和其他用路人都是一種保障!
生命危急的病人最大,每個人都可能會是那個生命危險的病人
所以此時可以超越法規所限制,火速將病人送醫急救
但如果車上的病人並非生命危急呢?那是不是該回到一般原則處理!
我也坐過救護車以時速40KM慢慢行駛,因為病人意識清楚生命穩定,不需緊急送醫
目的地是100KM以外的醫院
這樣不僅對病人或是其他用路人來說都是最安全的選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 tkucuh:民間跟軍中不太一樣 民間司機有作過急救訓練 軍中似乎沒有 06/02 13:09
噓 css:你真是夠了 = = ,一定要辨到你贏嗎?贏了會加薪?真是夠了= = 06/02 13:09
→ heliex:我只是想要澄清一般容易誤解的觀念而已! 06/02 13:12
→ css: 辯 06/02 13:12
→ css:是嗎?先是否定人家再來闡述自以為是的觀念,真的很差勁 06/02 13:12
推 ukss:你的例子與原PO狀況沒關係,就事論事;澄清?這不算澄清吧? 06/02 13:13
→ heliex:我發文的重點是:在原po的情形下,救護車不需開示警示燈 06/02 13:16
→ heliex:以及鳴笛示警超速行駛 06/02 13:16
→ heliex:藉由這個例子討論一般救護車使用道路的錯誤觀念 06/02 13:17
→ heliex:我的對象不是『原po』,而是大家關於救護車的錯誤觀念 06/02 13:17
→ SGANA:這幾篇應該離題了,跟車版沒什麼關係,版主要不要出個面? 06/02 13:17
噓 Frehrt:那請另開標題........................................... 06/02 13:18
推 tkucuh:我倒覺得跟車板還有關 是在討論救護車...:Q 06/02 13:19
→ tkucuh:我是想知道 一般民間救護車駕駛雖說有受過急救訓練 但是否 06/02 13:19
→ tkucuh:能一眼判斷出該病患需不需要緊急運送? 06/02 13:20
推 hsi:heliex:勤務中心分派救護車的時候會詢問病人狀況加以判定 06/02 13:23
→ dennis1213:原po並沒有說他超速行駛吧~ 她只是說先走路肩 後來車少 06/02 13:24
→ dennis1213:切回內線車道 被70公里的慢車擋到 我覺得就算車上傷患 06/02 13:25
→ dennis1213:不需緊急送醫 其他用路人還是要讓 想想看救護車其實是 06/02 13:26
→ dennis1213:箱型車改裝的 重心很高 高速變換車道很容易搖晃 對於傷 06/02 13:28
→ dennis1213:者任何的搖晃都是煎敖~ 06/02 13:29
> -------------------------------------------------------------------------- <
作者: lakwii (小賴)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20:56 2006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或許大家都把焦點放在車上的病人身上,而忽略了路上還有許多用路人
: 道路是給大家使用的,每個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力
: 交通規則就是要建立規範保護用路人的安全
: 大家說:救護車不開快車盡快送病人到醫院就是冷血?
: 那麼,讓救護車隨意在路上亂飆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就不冷血了嗎?
: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開快車-->危害病人和用路人生命安全
: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安全駕駛-->對病人和其他用路人都是一種保障!
: 生命危急的病人最大,每個人都可能會是那個生命危險的病人
: 所以此時可以超越法規所限制,火速將病人送醫急救
: 但如果車上的病人並非生命危急呢?那是不是該回到一般原則處理!
: 我也坐過救護車以時速40KM慢慢行駛,因為病人意識清楚生命穩定,不需緊急送醫
: 目的地是100KM以外的醫院
: 這樣不僅對病人或是其他用路人來說都是最安全的選擇!
想請問您對原PO這句話的解釋是什麼?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從頭到尾沒人說是救護車駕駛的判斷而緊急送醫的啊!
救護車駕駛又要怎麼知道, 慢慢來他也不會有危險?
駕駛接到的命令是"醫官"要他"緊急送醫"的啊!
您說您也坐過好幾次救護車, 請問上面送的是您的誰?
家人? 同袍手足? 還是和自己沒什麼關係的病人?
如此冷血醫者, 不能對病患有同理心, 還配拿擁有醫師執照來說嘴嗎?
去看看昨天新聞報導的, 長庚醫科的考試!
或許你連考上醫科的資格都不該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86.205
→ adaris:我想h大並沒有冷血,別火氣太大了~ 06/02 13:27
→ adaris:他只是認為有些狀況可以不使用救護車特權就不要去使用 06/02 13:28
→ adaris:我想他也是很幹那種看到救護車不讓路的腦殘吧~ 06/02 13:29
> -------------------------------------------------------------------------- <
作者: avernushin (寧靜的夏天)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39:31 2006
※ 引述《lakwii (小賴)》之銘言:
: 想請問您對原PO這句話的解釋是什麼?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 從頭到尾沒人說是救護車駕駛的判斷而緊急送醫的啊!
: 救護車駕駛又要怎麼知道, 慢慢來他也不會有危險?
: 駕駛接到的命令是"醫官"要他"緊急送醫"的啊!
: 您說您也坐過好幾次救護車, 請問上面送的是您的誰?
: 家人? 同袍手足? 還是和自己沒什麼關係的病人?
: 如此冷血醫者, 不能對病患有同理心, 還配拿擁有醫師執照來說嘴嗎?
: 去看看昨天新聞報導的, 長庚醫科的考試!
: 或許你連考上醫科的資格都不該有!
根本就不需要吵這種事,
考上醫科的資格也輪不到一般市民來鑑定,
如果醫科的資格有加考道德觀念、廉潔的操守,
那就不會有許多草菅人命、只顧著撈錢、隨便診斷的醫師了,
這根本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緊急送醫並不代表可以橫衝直撞,
他可以行駛路肩,但他卻選擇行駛內線超車道,
這都是駕駛救護車的人所做出「對病人有利」的第一判斷,
但前面70龜速的駕駛,或許他做出「對救護車有利」的第一判斷,
就是維持原速度,這都不得而知,
又或者他根本是個老先生、老太太,對任何的閃燈、鳴笛,
沒有任何感覺,只是遵照著高速公路的限速行駛。
很多人不都是考完駕照之後就忘的一乾二淨嗎?
你能去要求台灣開車的人跟你一樣有水準嗎?
你能去要求醫生對你的盲腸炎的家屬先進行急救,
而不管旁邊斷手斷角的車禍主角嗎?
救護車的駕駛之所以可以開救護車,
應該是他可以在任何時候做出對病患有利的判斷,
並且不造成路上行人、行車的危險,
如果緊急送醫只是求快,而造成車禍,那他不也是一個腦殘的駕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0.92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33:02 2006
※ 引述《lakwii (小賴)》之銘言:
: 想請問您對原PO這句話的解釋是什麼?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送急診也有輕重緩急之分
急診分類有四級
檢傷一級:病況危急,應儘速處理。
檢傷二級:無立即生命危險,應在二十分鐘內處理。
檢傷三級:應在六十分鐘內處理。
檢傷四級:可延後處理或門診治療。
我沒有否定在那個情形下該傷者需要送往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
我的重點擺在:雖然是需要送到醫院的情況,但不需要開警鳴和閃光
病患早10分鐘晚10分鐘送到醫院在病患的生命安全和後續處理不會有差異
但是,如果為了早點送到醫院卻有可能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性
我發文想討論的初衷不是要維護那位龜在內線道開70KM不肯讓到的用路人
那位用路人就算今天後面開的不是救護車而是一般車輛都可以去罵他
我想討論的是其實救護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經法律賦予權力違規行駛
我針對的不是原po,也不是該名駕駛者,
我要針砭的是存在一般社會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
: 從頭到尾沒人說是救護車駕駛的判斷而緊急送醫的啊!
: 救護車駕駛又要怎麼知道, 慢慢來他也不會有危險?
: 駕駛接到的命令是"醫官"要他"緊急送醫"的啊!
: 您說您也坐過好幾次救護車, 請問上面送的是您的誰?
: 家人? 同袍手足? 還是和自己沒什麼關係的病人?
: 如此冷血醫者, 不能對病患有同理心, 還配拿擁有醫師執照來說嘴嗎?
: 去看看昨天新聞報導的, 長庚醫科的考試!
: 或許你連考上醫科的資格都不該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推 ukss:針貶.. 呼籲.. 澄清.. 矯正.. 醫生使命真偉大! 06/02 13:35
→ heliex:我只是想盡我的力來讓正確觀念普遍讓人瞭解 06/02 13:37
→ heliex:如果有冒犯之處還請見諒,不需要這麼酸人吧! 06/02 13:37
→ yinson:這個系列的第二篇 你就說救護車司機違法了 你怎麼判斷的? 06/02 13:37
→ yinson:你又不是當時處理的醫官,怎麼判斷不需要緊急轉診? 06/02 13:38
→ heliex:醫官判定是『輕傷』,屬於非緊急情況 06/02 13:38
→ heliex:駕駛不應開警鳴器和警示燈!..... 06/02 13:38
→ heliex:請看清楚:醫官當時判定是輕傷!!!!!!!! 06/02 13:39
→ heliex:不是我判定他是輕傷的 06/02 13:39
推 yinson:醫官也都說要急診了 ╮(﹀_﹀")╭ 06/02 13:44
推 Pantrol:醫官判定輕傷,通常傷勢都蠻嚴重的,h醫生一定沒當過兵 06/02 13:44
推 Pantrol:醫官判定輕傷,通常傷勢都蠻嚴重的,h醫生您應該沒當過兵 06/02 13:47
推 yinson:你要討論關於救護車的社會觀念 另起個標題呀 大家很歡迎 06/02 13:47
→ Pantrol:吧? 06/02 13:47
→ yinson:你直接回文說原PO違法,你又不在場 不是法官 怎能這樣判斷 06/02 13:48
推 Tonystyle:還會哀嚎的通常都是判輕傷 不會動的才是重傷 06/02 13:48
推 ukss:forgot it,你有你的堅持,他人有他人想法,爭論不休 06/02 13:52
> -------------------------------------------------------------------------- <
作者: Pantrol (水雲)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39:41 2006
我奶奶曾摔倒受傷流很多血,且暈倒在地
但應該沒1000cc
打電話給119
救護車嗚笛閃燈來我家
包紮後我奶奶也清醒
救護車依然嗚笛閃燈以最快速度送我奶奶到醫院
會說出這個經驗是想跟大家分享
法規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在救人的前提下,縱使不合少數腦殘醫師的「規定」
救護車駕駛還是會以最快速度送病人到醫院
生命無價
此時居然還有人死守法規要救護車慢慢送
相信在這些腦殘醫生下,一定會有第二個小妹妹被當人球從台北踢到台中
然後說「照規定................」
唉................
ps:我奶奶後來縫合後,住院一~二天檢查有無腦震盪及其它後遺症後,就出院了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引述《flyfish2006 (flyfish)》之銘言:
: : 照您的說法也不用送急診了
: : 既然是輕傷,醫官怎麼不包匝一下就好了呢!!
: : 醫官判斷要送急診,醫官說了算,不是駕駛兵判斷的好唄,更不是網路嘴砲判斷
: : 膛炸創傷顏面,沒有處理好,不是像在手上受傷留個疤就沒事了
: : 頭部是神經中樞,初期看似輕微的創傷,沒處理好,
: : 任何輕微的感染都可以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 : 嚴重可能導致細菌感染傷及眼睛,耳道中樞神經,.....
: 請問一下,您說的這些感染情況是在10分鐘會發生的嗎?
: 20分鐘會發生的嗎?30分鐘會發生的嗎?
: 早10分鐘或是半小時送到醫院會對處置造成影響嗎?
: 不會,該病人的確需要送到醫院處理,但不是『緊急』送往
: 程度上還是有所區別
: : 斷手斷腳,只要止血妥當,都可以做到你說的生命徵像穩定,
: : 三天五天還是活得好好的,你信不信
: 斷一隻手預估出血會有700cc
: 斷一隻腳預估出血是1500cc 這樣加起來共失血2300
: 只有靠止血妥當是無法生命徵象穩定的
: 需要靠大量輸液才能維持生命徵象穩定
: 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可以去查醫學書籍
: : 您真夠冷血,哪天被膛炸或斷手斷腳
: : 您也可以要求坐那台時速七十的龜車,再冷血一點沒關係
: 截肢的話只要24小時送往醫院處理都是一樣的
: 時速70KM開二十四小時可以開一千多公里,可以環島好幾週
: 記得嗎?曾經有一位病人在離島手斷掉,申請直昇機緊急加護返台受拒
: 既然坐船都可以到了,時速七十我想是很快
: 還有我不是冷血,我是在陳述事實
: 法律規定救護車可以加速,是為了保障緊急病人的生命安全
: 當救護車加速行駛,也會同時造成其他駕駛人的危險
: 如果不是緊急需要,又何必冒其他人的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20.111
推 rockgoing:推~~ 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06/02 13:41
推 BillHuang:老人家摔倒是很危險的.....我爺爺摔倒第一天都沒事 06/02 13:44
→ BillHuang:第二天就死了 06/02 13:45
> -------------------------------------------------------------------------- <
作者: rockgoing (rockgoing)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38:55 2006
※ 引述《lakwii (小賴)》之銘言:
: ※ 引述《heliex (C3狂熱Fans)》之銘言:
: : 或許大家都把焦點放在車上的病人身上,而忽略了路上還有許多用路人
: : 道路是給大家使用的,每個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力
: : 交通規則就是要建立規範保護用路人的安全
: : 大家說:救護車不開快車盡快送病人到醫院就是冷血?
: : 那麼,讓救護車隨意在路上亂飆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就不冷血了嗎?
: :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開快車-->危害病人和用路人生命安全
: : 當病人情況不危急的時候安全駕駛-->對病人和其他用路人都是一種保障!
: : 生命危急的病人最大,每個人都可能會是那個生命危險的病人
: : 所以此時可以超越法規所限制,火速將病人送醫急救
: : 但如果車上的病人並非生命危急呢?那是不是該回到一般原則處理!
: : 我也坐過救護車以時速40KM慢慢行駛,因為病人意識清楚生命穩定,不需緊急送醫
: : 目的地是100KM以外的醫院
: : 這樣不僅對病人或是其他用路人來說都是最安全的選擇!
: 想請問您對原PO這句話的解釋是什麼?
: "經醫官初步處理後判斷要送三總急診"
: 從頭到尾沒人說是救護車駕駛的判斷而緊急送醫的啊!
: 救護車駕駛又要怎麼知道, 慢慢來他也不會有危險?
: 駕駛接到的命令是"醫官"要他"緊急送醫"的啊!
: 您說您也坐過好幾次救護車, 請問上面送的是您的誰?
: 家人? 同袍手足? 還是和自己沒什麼關係的病人?
: 如此冷血醫者, 不能對病患有同理心, 還配拿擁有醫師執照來說嘴嗎?
: 去看看昨天新聞報導的, 長庚醫科的考試!
: 或許你連考上醫科的資格都不該有!
大醫生~而且原po也沒有說他要超速阿
搞不好原po叫龜車70的讓路
之後原po還是以時速100km開阿
本來叫內側車道龜速70叫他讓路是是天經地義事
而且最好不要下次坐救護車的是你自己的親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2.169
→ heliex:不論救護車上面做的是什麼人,判定的原則都不應該改變 06/02 13:40
→ heliex:該超速就該超速,不應該開警示燈就不應該開 06/02 13:40
→ heliex:不應該因為上面坐的是否為我的親人而有所改變 06/02 13:41
→ rockgoing:唉喲~ 不錯哦(拍肩~) 人球醫生! 最好是這樣哦!!! 06/02 13:49
> -------------------------------------------------------------------------- <
作者: heliex (C3狂熱Fans)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腦殘] 高速公路的殘腦駕駛
時間: Fri Jun 2 13:49:08 2006
※ 引述《Pantrol (水雲)》之銘言:
: 我奶奶曾摔倒受傷流很多血,且暈倒在地
: 但應該沒1000cc
: 打電話給119
: 救護車嗚笛閃燈來我家
: 包紮後我奶奶也清醒
: 救護車依然嗚笛閃燈以最快速度送我奶奶到醫院
如果以下說明有令你感覺不愉快的地方請先見諒,我想利用你的例子作說明
如果今天故事是這樣進行的:
雖然奶奶經過緊急處理後意識生命徵象穩定,但救護車駕駛仍不顧一切高速行駛
在路上發生了嚴重車禍,不僅奶奶延誤就醫,然且我坐在副駕駛的親人也傷重不治
救護車違反規定超速行駛,草菅人命!!!!!!
=================================================
要是本來送到醫院處理可以兩天內出院的問題卻造成了全家悲劇,那大家又怎麼想?
我必須承認現在台灣救護車執行業務送病人的時候常常就是不顧一切衝衝衝
這樣的行為危害的不僅僅是用路人,其實更是『危害病人本身的安全』
我希望能從小地方影響起,讓大家知道正確的救護車執行勤務的觀念
而不是還在停留『越快送到醫院對病人最好』
救護車應該是『在不影響病人預後的情形下,安全的將病人送往醫院救治』
: 會說出這個經驗是想跟大家分享
: 法規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在救人的前提下,縱使不合少數腦殘醫師的「規定」
: 救護車駕駛還是會以最快速度送病人到醫院
: 生命無價
: 此時居然還有人死守法規要救護車慢慢送
: 相信在這些腦殘醫生下,一定會有第二個小妹妹被當人球從台北踢到台中
: 然後說「照規定................」
: 唉................
: ps:我奶奶後來縫合後,住院一~二天檢查有無腦震盪及其它後遺症後,就出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60.190
→ zebirlin:如果大家都禮讓怎麼會發生車禍...就是有人不讓才出車禍 06/02 13:50
→ zebirlin:還有讓大家知道正確救護車觀念幹嘛?? 這有人開救護車嗎? 06/02 13:52
→ zebirlin:那你講這麼多是希望以後看見救護車要判斷緊不緊急再讓嗎? 06/02 13:52
→ heliex:沒有人開救護車,但人人有機會在救護車上被送醫急救 06/02 13:53
→ heliex:按照規定速度將病人送醫,病人卻要求一味加速,會造成危險 06/02 13:53
→ heliex:這樣可以瞭解嗎? 06/02 13:54
→ zebirlin:扯這麼多, 以後看見救護車還是要讓阿....扯這些幹嘛?? 06/02 13:53
→ zebirlin:最好救護車開這麼快是因為病人要求啦..你以為在搭小黃喔? 06/02 13:54
→ heliex:我扯這麼多是想:要是大家以後不幸被救護的時候,能夠瞭解 06/02 13:54
→ zebirlin:何況又不是每個人都是張霸.... 06/02 13:55
→ heliex:救護車不是絕對非得要開快車不可,我遇過很多家屬一味的想 06/02 13:55
→ zebirlin:如果你今天在替救護車司機上課,講這些還有道理... 06/02 13:55
→ heliex:要救護車司機開快,不僅造成司機困擾,危害的更是路上所有 06/02 13:55
→ heliex:的用路人 06/02 13:56
→ zebirlin:你上來版上提出跟現實不合的道理還要說服大家接受...怪怪 06/02 13:56
→ heliex:的確有很多時候是『病患及病人家屬』要求開快車 06/02 13:56
→ heliex:跟現實不合的道理不一定是不對的道理 06/02 13:57
→ zebirlin:今天不管救護車超不超速...只要看見救護車不讓就可以開罰 06/02 13:57
→ heliex:提供另外一種看法,至於願不願意接受看個人,我無法勉強 06/02 13:57
→ heliex:不讓救護車的車輛開不開罰跟救護車本身是否違規沒有衝突 06/02 13:58
→ zebirlin:更何況你當時發文就是在指責原PO開救護車開太快 06/02 13:57
→ zebirlin:被圍剿了就又開始轉移話題扯些說"其實我都是為大家好" 06/02 13:59
→ heliex:我是在說明原po在那種情況下開警示燈違反緊急醫療法 06/02 13:59
→ zebirlin:真的是有夠愛硬凹的.... 06/02 14:00
→ heliex:既然我們見解不同,似乎再爭議也不會有交集點 06/02 14:00
→ zebirlin:違反緊急醫療法要罰多少?? 人命重要還是罰金重要....茄 06/0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