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
以前內側車道就是超車用的車道
現在為什麼還要規定車輛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車道
導致有許多人佔用內側車道 影響車流
好吧 法律這樣規定就算了
現在甚至有人居然以80km/h不到 行駛在內側車道而認為理所當然
更可恨的 居然還擋到我 外側又好多巴士
可恨極的 按他喇叭他還是自顧自的聊天
好不容易通過他之後 才發現前現面都沒車 後面都是車
往後一看 又一輛統聯在按他喇叭
小車內的他們還是在聊天
我痛恨占用內側車道的車!!!
--
* Origin: ● 桃園農工 BBS 站 (bbs.tyai.tyc.edu.tw) ● From: 203.68.24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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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奇摩大摩域 (Tue Sep 7 07:29:36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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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ny.bbs@bbs.yzu.edu.tw (努力啦)》之銘言:
> ※ 引述《hance.bbs@bbs.thu.edu.tw (在天秤上笑看人生)》之銘言:
> : 【 在 fire.bbs@sun2.tyai.tyc.edu.tw (偉大的神) 的大作中提到: 】
> ~~~~~扆玟t公路嗎?不能按勒
> : 不只高速公路才有,一般也是,而且更讓受不了的,
> : 兩個車道都被慢車並肩而行慢慢的開,
> : 那才快氣炸了呢!!
> 不要這樣子ㄇㄟ
> ....開小車不見的每位都是這樣...
> 昨天..我開二高..約第三車道..100km~105...
> 後面的車車還不是閃我大燈..閃了四五次..我還是不鳥他..why?
> 左右二邊都可以超車..我幹嘛要讓他.再說速度100~105..你要我開120壓..
> 最後他當然換車道.....這種事情是我的錯嗎..真他x的
~~~~~~~~~~~~~~~~~~~
就是你的錯 死不承認
高速公路的左線為超車道 若右線無車 本應不可佔用左線 不管你是否開到極速
就是有你這種觀念不正確的人 若你後方是速度無限制的警車 救護車之類的
而且 右線超車並不正確 why 因為是左駕 右方超車死角大 易生事端
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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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奇摩大摩域 (Tue Sep 7 08:02:54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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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ingo (小班)》之銘言:
> ※ 引述《yeny.bbs@bbs.yzu.edu.tw (努力啦)》之銘言:
> > ~~~~~扆玟t公路嗎?不能按勒
> > 不要這樣子ㄇㄟ
> > ....開小車不見的每位都是這樣...
> > 昨天..我開二高..約第三車道..100km~105...
> > 後面的車車還不是閃我大燈..閃了四五次..我還是不鳥他..why?
> > 左右二邊都可以超車..我幹嘛要讓他.再說速度100~105..你要我開120壓..
> > 最後他當然換車道.....這種事情是我的錯嗎..真他x的
> ~~~~~~~~~~~~~~~~~~~
> 就是你的錯 死不承認
> 高速公路的左線為超車道 若右線無車 本應不可佔用左線 不管你是否開到極速
> 就是有你這種觀念不正確的人 若你後方是速度無限制的警車 救護車之類的
> 而且 右線超車並不正確 why 因為是左駕 右方超車死角大 易生事端
> 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
回去把當初考駕照的手冊看一看
把台灣的交通規則搞清楚再說
高速公路最內線是超車道沒錯
不過得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於最內線
不過若非車多時,超車完畢後還是回到原車道吧!
什麼叫最高速限?就是路邊常有一個紅色圓圈裡面的數字就是最高速限
單位是公里/每小時(怕你不知道,講清楚一點)
不是超過某個速度就會被照相的速度叫最高速限,這點很多人搞不清楚
自己弄不清楚規則還說「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這種話無異自打嘴巴,很好笑!
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都有得討論
搞不好有一天會有人質疑紅燈停綠燈行的必要性咧!
況且你根本沒看清楚yeny網友的原文,當時情形他根本不是在最內線
當然更沒必要讓
換成是你你會讓嗎?沒道理嘛!
> -------------------------------------------------------------------------- <
發信人: pgz556.bbs@bbs.ntu.edu.tw (我愛喜美,你呢?),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7 08:18:04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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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ingo.bbs@bbs.kimo.com.tw (小班) 提到:
> ※ 引述《yeny.bbs@bbs.yzu.edu.tw (努力啦)》之銘言:
> > ~~~~~扆玟t公路嗎?不能按勒
> > 不要這樣子ㄇㄟ
> > ....開小車不見的每位都是這樣...
> > 昨天..我開二高..約第三車道..100km~105...
> > 後面的車車還不是閃我大燈..閃了四五次..我還是不鳥他..why?
> > 左右二邊都可以超車..我幹嘛要讓他.再說速度100~105..你要我開120壓..
> > 最後他當然換車道.....這種事情是我的錯嗎..真他x的
> ~~~~~~~~~~~~~~~~~~~
> 就是你的錯 死不承認
^^^^^^^^^^^^^^^^^^^
你搞錯了吧,人家又沒有開內側車道....
所以,他應該不用讓,換成偶也不會讓說...
> 高速公路的左線為超車道 若右線無車 本應不可佔用左線 不管你是否開到極速
> 就是有你這種觀念不正確的人 若你後方是速度無限制的警車 救護車之類的
> 而且 右線超車並不正確 why 因為是左駕 右方超車死角大 易生事端
> 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
這裡就蠻正確的,不過下次您要看清楚人家post的內容
不然費引起公憤喔^____^
> -------------------------------------------------------------------------- <
發信人: Ellis.bbs@cis.nctu.edu.tw (Tovalley),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Tue Sep 7 08:27:57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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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SSF也未必如此解釋,我是同意你的說法如果道路交通安前規則是這樣定。
問題是,法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的權利與安全,如果法落伍了或是不能保障人的安全,那就應該修;
問題是,沒有人改,除了國大癌任案以外。
台灣的道路其實相當飽和,一定要有效率的充分運用;我想用路人也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那無關車輛的性能、是否違法、與個人的品性。
內側到本來就是最快的車道,無庸置疑。如果有人需要「緊急使用」,那就讓給他用,至於他是否超速的
情形,那是警察的責任,不是用路人的責任,幹麼「硬是依法」使用「較快速的道路」,
而造成後方車輛回堵,不斷超車的結果,導致車禍機率的增加,我想,道安條例的目的也不是如此吧。
我也喜歡享受順暢的快感,但是,即使我開到120,後面有車逼近,我一定讓路。我不會讓人家照燈按喇叭以後,
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離開,或是硬擋路。為了這種小事,而擋住後方來車,或吵架生氣,一點格調都沒有。
SSF兄應該有此肚量。
==> 在 ssf.bbs@bbs.kimo.com.tw (地獄火葬人)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amingo (小班)》之銘言:
> > ~~~~~~~~~~~~~~~~~~~
> > 就是你的錯 死不承認
> > 高速公路的左線為超車道 若右線無車 本應不可佔用左線 不管你是否開到極速
> > 就是有你這種觀念不正確的人 若你後方是速度無限制的警車 救護車之類的
> > 而且 右線超車並不正確 why 因為是左駕 右方超車死角大 易生事端
> > 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
> 回去把當初考駕照的手冊看一看
> 把台灣的交通規則搞清楚再說
> 高速公路最內線是超車道沒錯
> 不過得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於最內線
> 不過若非車多時,超車完畢後還是回到原車道吧!
> 什麼叫最高速限?就是路邊常有一個紅色圓圈裡面的數字就是最高速限
> 單位是公里/每小時(怕你不知道,講清楚一點)
> 不是超過某個速度就會被照相的速度叫最高速限,這點很多人搞不清楚
> 自己弄不清楚規則還說「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這種話無異自打嘴巴,很好笑!
> 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都有得討論
> 搞不好有一天會有人質疑紅燈停綠燈行的必要性咧!
> 況且你根本沒看清楚yeny網友的原文,當時情形他根本不是在最內線
> 當然更沒必要讓
> 換成是你你會讓嗎?沒道理嘛!
> -------------------------------------------------------------------------- <
發信人: ssf.bbs@bbs.kimo.com.tw (地獄火葬人),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奇摩大摩域 (Tue Sep 7 09:18:36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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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lis.bbs@cis.nctu.edu.tw (Tovalley)》之銘言:
> 我覺得SSF也未必如此解釋,我是同意你的說法如果道路交通安前規則是這樣定。
> 問題是,法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的權利與安全,如果法落伍了或是不能保障人的安全,那就應該修;
> 問題是,沒有人改,除了國大癌任案以外。
> 台灣的道路其實相當飽和,一定要有效率的充分運用;我想用路人也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 那無關車輛的性能、是否違法、與個人的品性。
> 內側到本來就是最快的車道,無庸置疑。如果有人需要「緊急使用」,那就讓給他用,至於他是否超速的
> 情形,那是警察的責任,不是用路人的責任,幹麼「硬是依法」使用「較快速的道路」,
> 而造成後方車輛回堵,不斷超車的結果,導致車禍機率的增加,我想,道安條例的目的也不是如此吧。
> 我也喜歡享受順暢的快感,但是,即使我開到120,後面有車逼近,我一定讓路。我不會讓人家照燈按喇叭以後,
> 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離開,或是硬擋路。為了這種小事,而擋住後方來車,或吵架生氣,一點格調都沒有。
> SSF兄應該有此肚量。
在台灣住了那麼多年,總覺得台灣人實在太聰明了!
不過聰明反被聰明誤
台灣人的聰明並沒有為自己帶來更好的生活品質,反而是法治觀念的不足
現行法令或規定的確有些不合時宜
但不代表在修正之前我們就能自行更改規則或不去遵守
另外維持道路秩序是每一位用路人的責任,不只是警察的責任
「遵守交通規則」這個道理我想沒人會反對
總之規則怎麼訂民眾就有義務去遵守
以在下的駕駛習慣而言
除非車多,否則使用最內線完成超車後一定駛回原車道或其它車道
我也很討厭高速公路最內線道的路隊長
但若他確實以最高速限行駛之我也沒話可說,因為他的確依法正確地使用該道路
你超掉他反而超速,違反規則
反正還是一句話,台灣人民的法治觀念要加強
規則怎麼訂我們就必須遵守
沒人遵守遊戲規則受害的只有我們自己
除非人民行使創制權自己修法或立法使所謂「合乎時宜的規定」成為明文規範
不然遵守目前的規定是我們目前應該做到的
很不幸,依照現行法律人民根本無法行使創制、複決兩權
> -------------------------------------------------------------------------- <
發信人: Rabel.bbs@bbs.ntu.edu.tw (小杰..),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7 09:49:08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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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痛恨占用內側車道的車!!!
> 不只高速公路才有,一般也是,而且更讓受不了的,
> 兩個車道都被慢車並肩而行慢慢的開,
> 那才快氣炸了呢!!
沒錯!!
我也很討厭這種人
同時兩臺車都以時速二.三十開
連超車的空間都沒有
要不然就是原本在隔壁線道的車超車過來你的線道
並且他的速度比隔壁車多一點點...
不過說真的
臺灣好像有蠻多這種人的
Rabel
> -------------------------------------------------------------------------- <
發信人: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7 15:01:01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 > 昨天..我開二高..約第三車道..100km~105...
> > 後面的車車還不是閃我大燈..閃了四五次..我還是不鳥他..why?
> > 左右二邊都可以超車..我幹嘛要讓他.再說速度100~105..你要我開120壓..
> > 最後他當然換車道.....這種事情是我的錯嗎..真他x的
> ~~~~~~~~~~~~~~~~~~~
> 就是你的錯 死不承認
> 高速公路的左線為超車道 若右線無車 本應不可佔用左線 不管你是否開到極速
> 就是有你這種觀念不正確的人 若你後方是速度無限制的警車 救護車之類的
> 而且 右線超車並不正確 why 因為是左駕 右方超車死角大 易生事端
> 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
我覺得你的觀念非常不正確...台灣的是高速公路,並不是向德國的無上限公路
既然他都已經開超過一百公里/小時了...已經到達法定的速度了,實在是沒有
理由要他再讓車道....若是有人想開特快車,那是他自己的事...有本是就應該自己
想辦法開,而不是要前面安分守法的人讓路......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 -------------------------------------------------------------------------- <
發信人: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7 15:22:38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我覺得SSF也未必如此解釋,我是同意你的說法如果道路交通安前規則是這樣定。
> 問題是,法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的權利與安全,如果法落伍了或是不能保障人的安全,那就應該修;
> 台灣的道路其實相當飽和,一定要有效率的充分運用;我想用路人也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 那無關車輛的性能、是否違法、與個人的品性。
我認為我們的法根本還沒落伍..試問有誰可以承認我們的高速公路是一條
適合於時速120以上的公路.....?????
> 內側到本來就是最快的車道,無庸置疑。如果有人需要「緊急使用」,那就讓給他用,至於他是否超速的
> 情形,那是警察的責任,不是用路人的責任,幹麼「硬是依法」使用「較快速的道路ꄊ
那如果有人緊急要用錢,有銀行他要不要去搶阿?反正抓不抓是警察得責任阿..
搶銀行跟超速都是違法的行為,只是嚴重性不一樣而已..不能應為別人緊急要用
我們就要幫他違法...如果他真的那麼急,那走路間阿..反正都不在乎超速了..
而且又不必一直超車...
> 而造成後方車輛回堵,不斷超車的結果,導致車禍機率的增加,我想,道安條例的目的也不是如此吧。
> 我也喜歡享受順暢的快感,但是,即使我開到120,後面有車逼近,我一定讓路ꄊ
那妳認為時速120變換車道會不會增加車禍的機率阿?????
C我不會讓人家照燈按喇叭以後,
> 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離開,或是硬擋路。為了這種小事,而擋住後方來車,或吵架生氣,ꐊ> =kimo.com.tw (地獄火葬人) 的文章中提到:
> > 回去把當初考駕照的手冊看一看
> > 把台灣的交通規則搞清楚再說
> > 高速公路最內線是超車道沒錯
> > 不過得以最高速限繼續行駛於最內線
> > 不過若非車多時,超車完畢後還是回到原車道吧!
> > 什麼叫最高速限?就是路邊常有一個紅色圓圈裡面的數字就是最高速限
> > 單位是公里/每小時(怕你不知道,講清楚一點)
> > 不是超過某個速度就會被照相的速度叫最高速限,這點很多人搞不清楚
> > 自己弄不清楚規則還說「希望大家維持正確的開車方式」這種話無異自打嘴巴,很好笑!
> > 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都有得討論
> > 搞不好有一天會有人質疑紅燈停綠燈行的必要性咧!
> > 況且你根本沒看清楚yeny網友的原文,當時情形他根本不是在最內線
> > 當然更沒必要讓
> > 換成是你你會讓嗎?沒道理嘛!
> -------------------------------------------------------------------------- <
發信人: lucky7.bbs@cis.nctu.edu.tw (小虎),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Tue Sep 7 15:19:21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ctu-gate!news.nctu!news.cis.nctu!cis_nctu
==> 在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的文章中提到:
> 我覺得你的觀念非常不正確...台灣的是高速公路,並不是向德國的無上限公路
> 既然他都已經開超過一百公里/小時了...已經到達法定的速度了,實在是沒有
> 理由要他再讓車道....若是有人想開特快車,那是他自己的事...有本是就應該自己
> 想辦法開,而不是要前面安分守法的人讓路......
>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怪怪的....都已經開超過100km/hr,還自稱是安分守法的人,這種邏輯怎麼成立阿!
法律是用來規範人類行為的一個準則,但不是唯一的方式,還有習俗、習慣等。
違反法律可見得一定是錯的,可是沒有違反法律並不代表所作的是都是對的!
我的看法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全台灣的交通大動脈就那兩線道,即使已經開到100km/hr,能讓開快車道給人家超車
何必死佔著不放呢?除非真的沒辦法換車到了!改天你有急事的時候,你也不希望人
家以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擋在你前面,然後還來跟你爭辯他沒有違法吧!
> -------------------------------------------------------------------------- <
發信人: airjim <airjim@ms5.hinet.net>,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ms5.hinet.net (Tue Sep 7 15:50:42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spring!netnews.eranet.net!not-for-mail
dd wrote:
>
> 我覺得SSF也未必如此解釋,我是同意你的說法如果道路交通安前規則是這樣定。
> > 問題是,法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的權利與安全,如果法落伍了或是不能保障人的安全,那就應該修;
> > 台灣的道路其實相當飽和,一定要有效率的充分運用;我想用路人也應該有這樣的觀念,
> > 那無關車輛的性能、是否違法、與個人的品性。
>
> 我認為我們的法根本還沒落伍..試問有誰可以承認我們的高速公路是一條
> 適合於時速120以上的公路.....?????
>
> > 內側到本來就是最快的車道,無庸置疑。如果有人需要「緊急使用」,那就讓給他用,至於他是否超速的
> > 情形,那是警察的責任,不是用路人的責任,幹麼「硬是依法」使用「較快速的道路ꄊ>
> 那如果有人緊急要用錢,有銀行他要不要去搶阿?反正抓不抓是警察得責任阿..
> 搶銀行跟超速都是違法的行為,只是嚴重性不一樣而已..不能應為別人緊急要用
> 我們就要幫他違法...如果他真的那麼急,那走路間阿..反正都不在乎超速了..
> 而且又不必一直超車...
>
> > 而造成後方車輛回堵,不斷超車的結果,導致車禍機率的增加,我想,道安條例的目的也不是如此吧。
> > 我也喜歡享受順暢的快感,但是,即使我開到120,後面釣捆G近,我一定讓路ꄊ>
> 那妳認為時速120變換車道會不會增加車禍的機率阿?????
>
錯ㄌ喔 內側道是 超車道 即使妳開 120 也不能佔內側道
法國乾脆禁止 貨車 走內側道 (無論任何情形)
> -------------------------------------------------------------------------- <
發信人: lucky7.bbs@cis.nctu.edu.tw (小虎),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Tue Sep 7 17:26:35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ctu-gate!news.nctu!newsfeed.nthu!news.ee.nthu!news.cis.nc
==> 在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的文章中提到:
> ==> lucky7.bbs@cis.nctu.edu.tw (小虎) 提到:
> > 怪怪的....都已經開超過100km/hr,還自稱是安分守法的人,這種邏輯怎麼成立阿!
> 這位仁兄...請先看完前面的文章好嗎...他開的時速是100~105之間
> 再加上各車表的誤差..你說他有沒有超速..守不守法????
> 認為自己邏輯還沒秀逗的人留...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在限速九十,還是限速一百的地方開呢?還是你就假定人家沒違法?
另外你的105km讓我想起很好玩的一件事,有位仁兄被警察攔下來,剛好112公里超速
12公里,結果那位仁兄說,不是有10km的彈性嗎?我現在才多兩公里耶...
那位仁兄直接把限速加上十公里成為理所當然的限速了!
誤差是留給警察測速照相做衡量用的!不是讓自己可以自由加減十公里用!
否則直接限制110不就好了嗎?
既然速度都已經超過了100km了,你還說他沒違法,我也沒辦法...
> > 法律是用來規範人類行為的一個準則,但不是唯一的方式,還有習俗、習慣等。
> > 違反法律可見得一定是錯的,可是沒有違反法律並不代表所作的是都是對的!
> > 我的看法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 > 全台灣的交通大動脈就那兩線道,即使已經開到100km/hr,能讓開快車道給人家超車
> > 何必死佔著不放呢?除非真的沒辦法換車到了!改天你有急事的時候,你也不希望人
> > 家以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擋在你前面,然後還來跟你爭辯他沒有違法吧!
> -------------------------------------------------------------------------- <
發信人: rider_x.bbs@bbs.ntu.edu.tw (南光太郎),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ue Sep 7 18:04:01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 lucky7.bbs@cis.nctu.edu.tw (小虎) 提到:
>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在限速九十,還是限速一百的地方開呢?還是你就假定人家沒違法?
> 另外你的105km讓我想起很好玩的一件事,有位仁兄被警察攔下來,剛好112公里超速
> 12公里,結果那位仁兄說,不是有10km的彈性嗎?我現在才多兩公里耶...
> 那位仁兄直接把限速加上十公里成為理所當然的限速了!
> 誤差是留給警察測速照相做衡量用的!不是讓自己可以自由加減十公里用!
> 否則直接限制110不就好了嗎?
> 既然速度都已經超過了100km了,你還說他沒違法,我也沒辦法...
就算他是違法好了!但是我覺得重點是他是安分守己的開車
雖然他超過了速限一點,但是我覺得速限最主要的目的是避免危險
高速公路的車流若是擁塞,速限90的地方你開80可能都很危險
反之,就算稍稍快了些也不至構成大礙,甚至有易安全
若是緊緊拘泥於速限而使後方擠了一堆車輛,
加上一些愛違規亂超車(不打方向燈、跨越雙白線之類的)
或是喜歡開快車一旦車流聚得很密就容易出狀況
這時候稍稍提高個五公里空出個空間讓車流疏散,這又有何不妥呢?
我覺得開車方式會讓人討厭的通常就是自私自利的違規,如果
今天一台車他跨線道或是超越停止線甚至駛到、壓到逆向車道
是為了讓一台救護車通過,那大家會覺得他不對嗎?
同樣的道理,一台車超過速限五公里可以讓車流疏散
大家開起來更安全又何妨呢?
一台車輛在高速公路非常擁塞時,大家都開個五、六十
他卻以八十公里忽左忽右超車蛇行,但是沒有超過速限啊!
難道這種行為就反而能被接受嗎?
我覺得未保持安全距離、不依照規定超車、變換車道的行為
遠比超速個五公里惡劣多了!
> -------------------------------------------------------------------------- <
發信人: alfa.bbs@bbs.cm.nctu.edu.tw (發仔),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電信風信資訊站 (Tue Sep 7 19:41:18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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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ky7.bbs@cis.nctu.edu.tw (小虎)》之銘言:
: ==> 在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的文章中提到:
: > 我覺得你的觀念非常不正確...台灣的是高速公路,並不是向德國的無上限公路
: > 既然他都已經開超過一百公里/小時了...已經到達法定的速度了,實在是沒有
: > 理由要他再讓車道....若是有人想開特快車,那是他自己的事...有本是就應該自己
: > 想辦法開,而不是要前面安分守法的人讓路......
: >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 怪怪的....都已經開超過100km/hr,還自稱是安分守法的人,這種邏輯怎麼成立阿!
: 法律是用來規範人類行為的一個準則,但不是唯一的方式,還有習俗、習慣等。
: 違反法律可見得一定是錯的,可是沒有違反法律並不代表所作的是都是對的!
: 我的看法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 全台灣的交通大動脈就那兩線道,即使已經開到100km/hr,能讓開快車道給人家超車
: 何必死佔著不放呢?除非真的沒辦法換車到了!改天你有急事的時候,你也不希望人
: 家以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擋在你前面,然後還來跟你爭辯他沒有違法吧!
理論上慢車是行駛外車道是正確的觀念,欲超車才走內線,且車速越慢越應靠外側!!
但是在台灣這種highway大部份只有兩線道,車子又像螞蟻那麼多,若想要大家平常
都保持在外線,那是很難呦!!且"慢速車靠右"是屬於宣導,並未強制執行,再加上台
灣島國的民族性,誰也不讓誰,所以這更難實行囉!!
在歐洲或美國的公路或highway常常會看到"slow traffic keep right"牌子,且
他們都很徹底的執行,原因是"認知"的問題,他們也認同"慢速車靠右",所以他們都
養成習慣做的到,且歐洲又搭配法律執行(超車一律由內線,若外線超車而肇事者,責任
歸屬外線超車)......話說回來,台灣要這樣執行是有點困難的,若等高速公路全線都
拓寬3-4線完成的話再來加強宣導或強制執行的話,才會慢慢出現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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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lb.bbs@bbs.csie.nctu.edu.tw (小哥),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Wed Sep 8 08:49:56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ctu-gate!news.nctu!netnews.csie.nctu!bbs
※ 引述《rider_x.bbs@bbs.ntu.edu.tw (南光太郎)》之銘言:
> 就算他是違法好了!但是我覺得重點是他是安分守己的開車
> 雖然他超過了速限一點,但是我覺得速限最主要的目的是避免危險
> 高速公路的車流若是擁塞,速限90的地方你開80可能都很危險
> 反之,就算稍稍快了些也不至構成大礙,甚至有易安全
> 若是緊緊拘泥於速限而使後方擠了一堆車輛,
> 加上一些愛違規亂超車(不打方向燈、跨越雙白線之類的)
> 或是喜歡開快車一旦車流聚得很密就容易出狀況
> 這時候稍稍提高個五公里空出個空間讓車流疏散,這又有何不妥呢?
> 我覺得開車方式會讓人討厭的通常就是自私自利的違規,如果
> 今天一台車他跨線道或是超越停止線甚至駛到、壓到逆向車道
> 是為了讓一台救護車通過,那大家會覺得他不對嗎?
> 同樣的道理,一台車超過速限五公里可以讓車流疏散
> 大家開起來更安全又何妨呢?
> 一台車輛在高速公路非常擁塞時,大家都開個五、六十
> 他卻以八十公里忽左忽右超車蛇行,但是沒有超過速限啊!
> 難道這種行為就反而能被接受嗎?
> 我覺得未保持安全距離、不依照規定超車、變換車道的行為
> 遠比超速個五公里惡劣多了!
看到各位吵了好多天, 每個人都在那裡法啊法的, 小弟只問一個問題,
如果小弟我為了讓那些愛開快車愛閃大燈愛按喇叭的白爛, 不管是換車道
不慎出狀況, 或者是加速換車道時剛好超速被條子照相留念,
那些愛開快車愛閃大燈愛按喇叭的白爛會不會因為小弟的義舉而
替小弟出錢? 所以小弟將來如果自己已經開到速限, 除非後面的車
小弟我絕對撞不贏(砂石車, 遊覽車....)否則就請各位快槍俠自己滾蛋,
另外找路去向閻王爺報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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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ises.bbs@bbs.ntu.edu.tw (Missing.....),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Wed Sep 8 10:02:54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 jmluo (熊熊) 提到:
> ==> lb.bbs@bbs.csie.nctu.edu.tw (小哥) 提到:
> 這位小哥口氣很不好,在cars版的很多網友都是喜愛開快車的好手...
> 我相信除非是遇到了烏龜車,誰喜歡亂閃大燈和按喇叭呢??
> 我覺得你的車子一定不怎麼樣,反正不超過速限可以跑就好是吧!!?
> 可見得你對車車的愛好似乎不夠,而且缺乏駕馭快感...
> 既然不能體會愛車者玩車的心情....那就少廢話吧!!!
不曉得生命重要呢?還是一時快感重要?
很多人喜歡開快車沒錯,但是你開快車時就不管別人死活嗎?
你只是一味的要求別人讓道給你,但是你有考慮前車的人真的能順利
安全的切到外側車道嗎?你要我們體會開快車的人的快感,
那誰又來體會,不喜歡開快車,的人的心裡呢?
馬路是開給開快車的好手來體會駕駛快感,滿足愛車者玩車的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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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rider_x.bbs@bbs.ntu.edu.tw (南光太郎),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Wed Sep 8 13:21:40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 farenzo.bbs@cis.nctu.edu.tw (冷..雪男人) 提到:
> ==> 在 lovemebaby.bbs@bbs.ntu.edu.tw (千年之愛) 的文章中提到:
> > 講的沒錯,也許一時的快感很爽,但是真的出事了
> > 死了就算了,假如撞的癱瘓,那就真的很痛苦~~
> > 馬路不是拿來賽車用的,喜歡賽車你可以去賽車場
> > 也許小弟說這些話,讓許多人不爽,那我只是
> > 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而已,有得罪請包含
> 開快車要有原則,開慢車也要有原則!
> 不管你是開快還是開慢,馬路不是一個人的!
> 沒考慮到他人任意而為,就是爛駕駛!
> 我開快車,可是我並不討厭開慢車的人!
> 我討厭的只有一種人,那就是....
> 只知道馬路上有自己而不知有其他車的人的人!
我覺得重要的是違規的人不該去要求沒違規的人吧!
如果一個人違規開一百四十然後要求依法開一百的守法者
應該讓路給他,這不太合理吧!
我覺得要快自己去快沒關係,但是不要妨礙別人
包括要求別人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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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HILL2.bbs@bbs.ntu.edu.tw (我是男生,不要按錯了),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Wed Sep 8 13:33:52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Palmarama
==> rider_x (南光太郎) 提到:
> ==> jmluo (熊熊) 提到:
> > 這位小哥口氣很不好,在cars版的很多網友都是喜愛開快車的好手...
> > 我相信除非是遇到了烏龜車,誰喜歡亂閃大燈和按喇叭呢??
> > 我覺得你的車子一定不怎麼樣,反正不超過速限可以跑就好是吧!!?
> > 可見得你對車車的愛好似乎不夠,而且缺乏駕馭快感...
> > 既然不能體會愛車者玩車的心情....那就少廢話吧!!!
> 我覺得你的口氣更差
> 難道你用電腦就有調整到極限、最佳化
> 你用計算機就有用到方程式、積分、微分
> 很多東西只是工具,個人有個人的領域興趣
> 這樣就叫別人少廢話??
=>其實要怪只能怪現行法律的不完整,但既然法令現在是
如此規定,我們就不能要求那些手法的人讓路,因為並不
是每個開車的人都如此敏感,我覺得真正沒品的是人家
明明已經達到100km了,還要在後面散燈,按喇叭的人,因為
這樣會照成別人緊張而發生意外地...
如果你真認為自己技術好要飆,你是不會換車道超車呀,幹什麼
要讓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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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uperspy.bbs@Noriko.mcu.edu.tw (★Ω★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尋夢古堡 (Wed Sep 8 19:29:40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DSC
※ 引述《fire.bbs@sun2.tyai.tyc.edu.tw (偉大的神)》之銘言:
: ==> 在 showerwu.bbs@bbs.ntu.edu.tw (dd) 的文章中提到:
: : ~~~~
: : 先生...請稍微注意一下你的用詞...
: : 高速公路有很多區段只有兩線道..若是內側車道僅供超車用....
: : 那外側車道不就....小弟只明白一件事..超速會被抓...走內車道我還不曾被攔下來過
: : 先生..並不是所有不開特快車的人都是因為車車性能不好...只是他們夠穩重..
: : 即使車車性能優越也寧願安安分份的開.....開特快車是你們的自由..但不
: : 應該要求路上其他的車也配合你.....
: 其實沒有什麼配合不配合
: 我想 大家都應該都要有走外車道的習慣
: 而不應該有占用了內車道 還怪別人開太快的心理
: 在高速路上 只要看到有人占用內車道
: 我就滿肚子火 不過 又怎樣呢
: 其實我很想在車頂掛個牌子 " 請勿占用內側車道 "
: 會不會被扁,......?
拿道路玩車本來是不對的
但是 當你的車速未達該路段上限, 外側又沒車時
讓車是應該的 而且不只是讓出內側車道
當遇爬坡道時(外線增道時) 外線也應讓給大型車加速衝上坡用
> -------------------------------------------------------------------------- <
發信人: lb.bbs@bbs.csie.nctu.edu.tw (小哥),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Sep 9 08:45:16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news.mcu!news.cs.nthu!netnews.csie.nctu!bbs
※ 引述《Alto.bbs@bbs.ee.nthu.edu.tw (卅之一族 ~~車神~~)》之銘言:
> ==> 在 Bodyguard.bbs@bbs.stat.tku.edu.tw (小熊) 的文章中提到:
> > 笑話了, 我看你更好笑吧.
> > 技術不好就不要學人家超車嘛....
> > 好像只會直線加速一樣,
> > 以目前高速公路的狀況有可能把內側車道完全空出來給超車專用嗎??
> 你是白癡呀....
> 從外線超車是更危險的事....連這點常識都不懂! 還學人家開車??
> 回去吃自己吧!!
> 沒有人說內側車道要完全空出來
> 但是請你老弟至少不要故意龜在內線 阻礙交通 瞭了沒!?
真沒想到, 在各位快槍俠的眼裡, 開車不超速的車就叫龜車,
真是個黑白不分, 違法而毫無羞恥的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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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tming@bbs.ee.ntu.edu.tw (水藍旅人),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台大電機 Maxwell BBS (Wed Sep 8 21:04:09 1999)
轉信站: Ptt!news.ntu!bbs.ee.ntu!Maxwell
※ 引述《larva.bbs@bbs.ntu.edu.tw (小雪再也不敢搗蛋了)》之銘言:
: ==> showerwu (dd) 提到:
: > 我覺得你的觀念非常不正確...台灣的是高速公路,並不是向德國的無上限公路
: > 既然他都已經開超過一百公里/小時了...已經到達法定的速度了,實在是沒有
: > 理由要他再讓車道....若是有人想開特快車,那是他自己的事...有本是就應該自己
: > 想辦法開,而不是要前面安分守法的人讓路......
: >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 叔叔你才不對呢
: 內側車道本來就不該佔用
: 考駕照的時候不是有說
: 超完車要立刻回到中線車道嗎?
: 希望下次小雪跟爸爸碰到的白爛不是你
: 爸爸要是心情好 想逗逗你你就該糟了 *^.^*
錯。
若道路只有雙線到時,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違規的人沒道理叫守法的人讓路吧!
要是車好或技術好,請自行找洞鑽,但請注意安全車距
並記得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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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lb.bbs@bbs.csie.nctu.edu.tw (小哥), 看板: car
標 題: Re: 痛恨佔用內側的慢車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Sep 9 14:00:08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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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to.bbs@bbs.ee.nthu.edu.tw (校園福音車--初號機)》之銘言:
> ==> 在 lb.bbs@bbs.csie.nctu.edu.tw (小哥) 的文章中提到:
> > 真沒想到, 在各位快槍俠的眼裡, 開車不超速的車就叫龜車,
> 照你這樣講 那大家在市區都開 40 以下 國道開 80 好了
> 反正不超速嘛......
> 唉....又是一個白癡!
學弟:
高速公路的速限, 在大部分的路段都是 100 Km/hr, 你蓄意把它寫成
80, 表示你還有羞恥之心, 知道開個一百三,四十再叫我們這種開一百
的人閃開是不對的, 學長我很欣慰, 表示你雖然年輕蠻橫, 嘴皮子硬,
心理總還是善的, 這年頭的車, 隨隨便便跑個一百五六十是沒問題,
所以也不要太囂張, 認為我們這些守法的人都是白癡, 你指名道性的
說我們是白癡, 我是會寬恕你, 不計較的, 只希望在路上超速還按喇叭
閃大燈的白爛裡面沒有你的影子, 不然只好來比誰的鋼板硬了, 而這一點
是我選擇目前座架的最主要考量, 應該是不會輸人太多的, 想想幾年前,
就是為了不向白爛低頭, 開著 Sunny 我也玩遍了遊覽車, 貨車,
被人丟過扳手, 也有卡車司機下車拿棍子要攔我的車(盈香企業 Mobil 1
公司司機), 還好現在是法治時代, 不用拿棍子, 我們都能討回公道,
這幾天寫東西, 只是希望提醒像你這樣的小朋友, 路是大家共有的,
在公路上玩車已經是不對了, 如果因為這樣還自抬身價, 要我們這種守法
開車的人閃開, 當我們是賤民, 那更是可笑了!
該說的都說了, 想當白爛的人我也沒辦法, 我不會在就這個主題發言了!
打擾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