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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3981 (戒不掉妳對我的好。)》之銘言: : 不曉得上面一直自以為以最高速限開超車道是對的的朋友們 ^^^^^^^^^^^^^^^^^^^^^^^^^^^^^^^^^^^^^^^^^^^^^^^^^^^^^^ 小弟我很少佔用超車道...但這行為我看不出來哪邊有錯...公告都說去看看199文了 沒看到喔?....那小弟貼出來 ------------------------------------------------------------------------- 作者: A07 (囧...) 看板: car 標題: [心得]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之官方說明 時間: Tue Jun 6 12:21:35 2006 前一陣子版上討論的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一事, 由於討論沒有交集, 且這也算是月經題了,  每隔一陣子一定會再出現,  所以我mail到高公局詢問, 不論合理與否, 起碼這是目前的官方說法, 大家看看吧! 以下為回函照貼: 發文字號:管字第0950016295號 一、台端95年5月31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規定乙項,說 明如下: (一)「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有關高速公路內側 車道使用規範部分,目前條文為:「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 目前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將把快速公 路納入規範,改為「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則」,有關高、快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規範部 分,目前草案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且小型車於壅塞 時不受該規定限制。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之規定,係指 在車前路況無障礙且車輛無超速之情形,因此, 若有車輛違反速限規定,警察單位仍得以開立罰單。 四、台端關心交通,敬致謝忱。另檢附本局人民陳情 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乙份,建請 台端撥冗填寫 後寄回。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既然法規訂下來了...大家就照這套法規行事 你一套法規...我一套法規...大家都一套法規....這要怎麼玩? 不要跟我說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超車道就是法律定的...怎麼...這條就是高道德標準? 覺得這規定不合理...搬去國外阿....為啥要其他乖乖守法的人配合超速違規的人 違規的人稅有繳比較多嗎?...罰單比較多而已吧 在小弟的眼中看來..那些開在最高限速又讓道的人...那是超道德的表現 最高限速不讓道的人...那是正常人 超速還要叫人家讓道.....我不知道這人心中還有沒有"道德"這兩個字 路你家開的喔...違規還要守法的人閃邊...要不要臉阿 至於龜車開在內線道...那完全是違規的行為...跟超速是同類人種..五十步笑百步 不要拿違規行為來跟正常使用車道的人來做比較 : 你們有沒有遇過 國道三號 三線 併排 開100的? : 我很好奇一點,既然是自以為最高速了,為何要開在 超車道? : 我很常在國道三號遇到同樣速度併排三線,想超也沒得超。 : 我在超車道上打著左轉燈、閃前面大燈、按喇叭都沒用… : 一定會有人講,那是你技術不好超不過去,怪誰? : 有種就從路肩超阿?怪誰? : 會這樣講、會這樣想的,我想不外乎就是自己經常佔用超車 : 道的朋友們。 :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33條 :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 二百元以下罰鍰。 : 47條第五項 :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 百元以下罰鍰 : ---------------------------- -- 孩子別傻了 再快還是要七天才回的了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84.123
fasty:嗯 我認同這說法! 07/07 16:08
x3981:又開始吵了 請注意我文中的文 得知後車要超車 而前方無障 07/07 16:10
x3981:礙就是要讓 跟道不道德沒關係 07/07 16:10
x3981:另外 你怎能確知自己就是保持在最高速限? 07/07 16:11
x3981:可以保持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這是對的 但是後方要超車依 07/07 16:13
x3981:法 你還是得讓 瞭了嗎? 不要在這麼小朋友心態了 07/07 16:13
x3981:佔道的人 並沒有資格認定後方來車是否超速 不是自己當法官 07/07 16:14
sleepgod0602:恩..那您怎麼得知自己沒超速?..只有你的表最準嗎? 07/07 16:23
x3981:你還在小孩子? 超速認定是測速照相機與警察的責任  07/07 16:24
groat:認同這一篇原po的說法 07/07 16:23
sleepgod0602:所以沒被超速照相抓到都不是超速摟? 07/07 16:26
x3981:跟小朋友無法談話... 07/07 16:27
aimax0710:我開110在內車道 如果後面閃燈要我讓 我絕對不讓 07/07 16:28
aimax0710:因為我已經開110了 難道每台車的110標準不同?? 好笑@@ 07/07 16:29
sleepgod0602:開頭就打小弟了...我當然是小孩子:) 07/07 16:34
sleepgod0602:請叔叔教我們怎麼認定前車並非開在最高限速~ 07/07 16:35
haklim:推 認同這一篇原po的說法 沒有必要讓後頭的飆車族 07/07 16:39
haklim:飆車族非法的要求 根本不用去管 除非牠亮槍 07/07 16:40
OD1109:照你說法....就算超速別人也可以說我就是開110....你要讓 07/07 16:46
aimax0710:自己良心過得去的人會很誠實說的確110 不誠實準備被拍 07/07 17:07
aimax0710:110跟80很容易分出來吧 要是真不同全國測速照相有問題 07/07 17:11
aimax0710:之前省道限速70 我開到80以上 罰單來是83 很準 07/07 17:12
haklim:誰是誰非已經很明確了.... 另一篇又再戰了..... 07/07 17:25
cutelyc:aimax0710 的觀念真的是有問題....被人罵是應該的 07/07 21:30
aimax0710:我只是陳述第三點而已 觀念我覺得OK 07/07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