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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ilipcafe (CNI)》之銘言: : 原po貼出後,有很多人噓,一點點人推,於是我去查了一下本板第199篇, : 其中有這樣寫到:(當然,原函是2006.6.6,距今已一年多,適用性待查) :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道, : 如此看來,似乎"不讓"也合法,因為原函寫"仍得以"。 : 我再去查了一下國道高速公路局首頁,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寫說: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如此看來,似乎只要不堵塞行車的話,就可以不讓。 : 但問題就在於什麼叫做"堵塞行車"? : 此外,原po之情形,可以算是"不堵塞行車之狀況"?還是不能算? 常開高速公路的也許會觀察到 有時候明明車子並不怎麼多 開一開就會碰到一團車子擠在一起 過了這個集團之後又沒什麼車了 這種情況當然是每個車道都有車 有時還夾著幾輛大車在裡面 然後最前面那輛跟旁邊車道接近並行 速度都接近上限的話也許好一點 不然總會看到後面的車一直想鑽卻鑽不出去 當自己佔著內線道或者和旁邊車道接近並行時 觀想一下從空中鳥瞰的樣子 你可能就發現自己正是這一個集團的排頭 當大家在盯著交通規則條文看誰有道理的同時 何妨回到規則的精神上去想想 怎麼樣大家會開得順心情好? 一個是路權 一個彼此給個方便 路權是內線車比外線車快 速度沒人家快就讓出內線給別人 外線超車一來比較在預期之外二來右側死角多 總是危險一點 彼此給個方便呢 儘量避免跟相鄰車道長時間並行 在內線道不能保持淨空的現實下 給速度快一點的車一些超車的空間 不需要去計較那接近上限超不超速的問題啦 我們回到空中去鳥瞰這個亂集團 即使是時速幾公里的差距 都可以把這個集團打散 空間大了大家也舒服 : 再者,第八條第三項文句中的"行車"是指整體路況還是指單一行車? : 而針對原po中所提到後車的行為,其實"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第九絛中也有相關規定: :    第九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    九、車輛夜間行車時未使用燈光,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 :      遠光燈。 :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 請注意第九條及第十一條。 : 給大家參考。 : (由這點來看,我實在很難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開來開去, : 總看到太多所謂"不得有"的行為,每次都會看到不了,但也沒看到有什麼被 : 取締的,總之就是好像規定就只是規定而已,看看就好似的。) 在路上開車沒辦法直接跟其他駕駛講話 喇叭和燈光就變成不得不的溝通工具了 不必視為惡意 但相對的不耐煩的長鳴或連續按鳴喇叭 和持續用遠燈照射前車都會讓人不舒服 本來就該避免 條文再怎麼訂 總不如大家多為別人著想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6.222.12 ※ 編輯: tapiola 來自: 203.66.222.12 (09/25 22:34)
asparagus:中肯 09/25 22:47
iuanz:推,讓一步海闊天空,只可惜聽不進去的還是聽不進去。 09/25 22:51
ation33:我開工業區 大卡車跟我說謝謝有些會 閃燈 再叭一聲 09/26 01:52
o760823:中肯 09/26 03:50
zwls:中肯! 09/26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