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piola (芬蘭的森林)
站內car
標題Re: 高速公路上的霸王車
時間Tue Sep 25 22:32:55 2007
※ 引述《philipcafe (CNI)》之銘言:
: 原po貼出後,有很多人噓,一點點人推,於是我去查了一下本板第199篇,
: 其中有這樣寫到:(當然,原函是2006.6.6,距今已一年多,適用性待查)
: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 道,
: 如此看來,似乎"不讓"也合法,因為原函寫"仍得以"。
: 我再去查了一下國道高速公路局首頁,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項寫說: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如此看來,似乎只要不堵塞行車的話,就可以不讓。
: 但問題就在於什麼叫做"堵塞行車"?
: 此外,原po之情形,可以算是"不堵塞行車之狀況"?還是不能算?
常開高速公路的也許會觀察到
有時候明明車子並不怎麼多
開一開就會碰到一團車子擠在一起
過了這個集團之後又沒什麼車了
這種情況當然是每個車道都有車
有時還夾著幾輛大車在裡面
然後最前面那輛跟旁邊車道接近並行
速度都接近上限的話也許好一點
不然總會看到後面的車一直想鑽卻鑽不出去
當自己佔著內線道或者和旁邊車道接近並行時
觀想一下從空中鳥瞰的樣子
你可能就發現自己正是這一個集團的排頭
當大家在盯著交通規則條文看誰有道理的同時
何妨回到規則的精神上去想想
怎麼樣大家會開得順心情好?
一個是路權
一個彼此給個方便
路權是內線車比外線車快
速度沒人家快就讓出內線給別人
外線超車一來比較在預期之外二來右側死角多
總是危險一點
彼此給個方便呢
儘量避免跟相鄰車道長時間並行
在內線道不能保持淨空的現實下
給速度快一點的車一些超車的空間
不需要去計較那接近上限超不超速的問題啦
我們回到空中去鳥瞰這個亂集團
即使是時速幾公里的差距
都可以把這個集團打散
空間大了大家也舒服
: 再者,第八條第三項文句中的"行車"是指整體路況還是指單一行車?
: 而針對原po中所提到後車的行為,其實"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第九絛中也有相關規定:
: 第九條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 九、車輛夜間行車時未使用燈光,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
: 遠光燈。
: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 請注意第九條及第十一條。
: 給大家參考。
: (由這點來看,我實在很難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開來開去,
: 總看到太多所謂"不得有"的行為,每次都會看到不了,但也沒看到有什麼被
: 取締的,總之就是好像規定就只是規定而已,看看就好似的。)
在路上開車沒辦法直接跟其他駕駛講話
喇叭和燈光就變成不得不的溝通工具了
不必視為惡意
但相對的不耐煩的長鳴或連續按鳴喇叭
和持續用遠燈照射前車都會讓人不舒服
本來就該避免
條文再怎麼訂
總不如大家多為別人著想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6.222.12
※ 編輯: tapiola 來自: 203.66.222.12 (09/25 22:34)
推 asparagus:中肯 09/25 22:47
推 iuanz:推,讓一步海闊天空,只可惜聽不進去的還是聽不進去。 09/25 22:51
推 ation33:我開工業區 大卡車跟我說謝謝有些會 閃燈 再叭一聲 09/26 01:52
推 o760823:中肯 09/26 03:50
推 zwls:中肯! 09/26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