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件事情很好玩,但這件事我絕不接受查證,以保安全,
各位網友認為我說謊也無所謂!
前幾天我一個姓張的朋友打電話給我:想不想賺凱楠的一千萬?
我手上有一些凱楠的維修資料,足以證明的確是某些車子出問題,
但你要分五百萬給我...
基本上我不信任他,有這種好康的事他絕不會找我,他一定自己
吃下來!找我一定沒安好事,就像他幾年前景氣不錯時,賣Volvo
賣到每個月吃得飽飽的,又是酒廊,又是摸摸茶,沒見他找我去一次,
待景氣不好又適逢暴衝事件疑雲罩頂時,車子賣不出去,連領了四,
五個月的底薪,才來找我哭窮借錢,真他x的不是朋友!
之前跟青騎士bm大佬討論過後,瞭解了一點觀念差異的地方,
我雖然說此事休筆,但這幾天翻各家汽車雜誌,卻一直看到Volvo
的說法,講實在的有點看不下去,所以繼續寫,能不能讓錯的認錯?
能不能讓事情撥雲見月?...我倒是不很關心,我關心的是廠商心態
/消費者權益的課題,被忽視,踐踏,玩弄...持續下去的話,台灣的消費
者意識會不會倒退五十年,變成奸商當道?這我就很不能忍受!
五四三講完了,正式進入主題...
在"淺談檸檬法"中提過為什麼要保護消費者而不是保護廠商!
基本上兩者角色是小蝦米對大鯨魚,一般消費者憑個人的力量
怎樣去面對財團/廠商?不肖的廠商不但有成群的律師團跟你玩,
甚至還可以派黑道每天問候你(北部某家建商就是這樣!),消費
者人單勢薄,怎麼去面對?
所以在政府未明文規定,完善保護消費者權益時,消費者就是必須
要團結起來,而類似"汽消會"的型態便應運而生,這是在無能政府
領導下不得不的方式,美國自然也有,不但有而且影響力還很龐大,
廠商對自身產品的推出不敢馬虎,除非是撈一票就跑的那種!
這是一種良性互動影響,廠商推好產品,建立商譽,消費者願意
消費,廠商賺錢,研發更好的產品,消費者享受更好的產品...
談談汽車界的Recall,其實大規模Recall一次要花不少錢,但是汽車
產品是攸關人命的產品,如果有出事的疑慮,再多錢都要花,有時廠商
會想省下來,但最好不要被查到,一但查到賠的錢可能要數倍以上!
Ford的某款車,就是油箱太接近後面,被追撞容易起火燃燒,Recall
修改的錢內部評估應該比打賠償官司少,索性就不Recall,出事就
打官司賠,但被法官查出有這種故意藐視消費者生命的現象,
結果賠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