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icklee0921:她不想和解就告吧 問懂法律的朋友或大專院校法服社 10/04 00:25
推 sn750823:請問如何轉信? 10/04 00:27
推 KSCIECS:鼓勵你....遇到這種人....最好是上法院 10/04 00:27
推 blackdevil:我的機車也六七年 明明早就是舊車了 聽她們在屁 10/04 00:27
→ KSCIECS:雖然有點花時間....不過也要給他們一點懲罰... 10/04 00:27
※ sn750823: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10/04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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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126.231
→ sn750823:唉!我是當事人,請問各位高手,怎麼處理才好 10/04 00:31
推 laback:最近小弟也因車禍丟了一堆錢出去XD 10/04 00:32
→ sn750823:如果是我理虧我一定賠到底,但這種情況下實在是陪不下去 10/04 00:34
推 davidbeckham:有人員受傷就很麻煩, 好像對錯是另一回事 10/04 00:34
推 lovemykiki:好像什麼"該注意而未注意"的 這條很恐怖喔!! 10/04 00:35
推 laback:"應注意而未注意" 10/04 00:36
→ sn750823:從旁邊撞上來怎麼注意?又不是從前面撞上來 10/04 00:35
→ laback:就是因為如此所以沒有絕對的對錯 10/04 00:36
→ laback:我覺得原PO可以嚇嚇她!跟他說如果打起官司來他可能要賠你錢 10/04 00:37
→ laback:這件事看起來你完全正確,但是對方受傷,所以你還是會付30% 10/04 00:38
→ laback:的責任 10/04 00:39
→ sn750823:負30%那好辦,對方要我負120% 10/04 00:39
推 sheepX:原PO,你要硬起來啊!!有時不能太好心啊...唉.. 10/04 01:00
推 biingwu:"硬"起來!!! 羞~~~ 10/04 01:10
推 midstrong: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不要忽略能注意 10/04 02:00
推 surna:告到底 他媽媽實在太過份了點 當時您有拍好照嗎? 10/04 06:59
→ surna:不然就找附近看有沒監視器拍到 10/04 06:59
推 IWF:對方是不是人呀... 10/04 08:53
推 johnlee:現場就要堅持送鑑定了 沒有鑑定就難辦了 10/04 11:03
推 jaDEEs:上法院吧!這種白目不給他一點教訓下次還是會闖紅燈危害人間 10/0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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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back (>"<)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0:54:49 2006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標題: 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 時間: Wed Oct 4 00:24:22 2006
: 前天我老婆開車在中投公路上與文心南路交叉口,經過十字路口,
: 號誌完全綠燈,也慢速直行通過(不超過50),
: 誰知道一位女騎士闖紅燈快速撞上我們的車,
: 她的頭把我的擋風玻璃撞碎,想當然住進了醫院,
: 還好後來沒啥大事,在家觀察有沒腦震盪。
: 她的老爺摩托車全毀,要修可能超過一萬,
: 我的車更慘,撞擊點在駕駛座的前輪處,
: 外觀弄到好就要好幾萬,開起來也變得非常不順,
: 直行時方向盤是歪的,
: 萬一對方還腦震盪就更麻煩了。
: 警方的問筆錄的引導方式我滿不滿意的,
: 問我老婆有沒看到對方的車,她老實回答說沒有(從旁邊撞上來怎麼可能看到),
: 警察就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
: 行車經過十字路口,即使是綠燈,
: 駕駛人仍須左右觀察,確定沒事才能通過,
: 總之就是要我們花錢消災。
: 還好有熱心的路人願意做證我們開很慢,且對方闖紅燈,
: 做筆錄時對方也自己承認有闖紅燈。
: 今天去對方家裡看她,想試著討論和解的問題,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麼他們家境不好呀、還要出去幫忙賺巴拉巴拉的
: 她則是一直保持安靜,只說她頭很痛。
: 我們提出我車子自己修(應該要四五萬耶!),醫藥費我幫她出,
:
我是覺得這邊談的技巧有點問題,一開始應該你要跟他說你修車錢要四五萬
看他打算怎麼辦
不要這麼慷慨一開始就說幫她出醫藥費,頂多是那天去醫院急診的錢你先出
而且你要是直接說幫她出醫藥費,那這下問題又大條了
要是過幾天他又哪邊出了毛病,那就真的賠不完了
但他們竟然還不滿意,說什麼她的機車才十年,還很新,要我們幫她修好,
妳跟他說汽車的修理費很高,如果他堅持這樣的話那你幫他修機車他幫你修汽車
因為沒汽車您太太也不能上班(亂虎爛他)
所以這邊跟他說各修各的,不然就跟他沒完沒了
: 還說什麼你大車撞小車就是你要賠,還說她現在都無法工作。
: 要我花一萬多去修一台價值不到五千的東西,我真的是不願意。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積蓄都丟進去了,
: 唉!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證守法的人了嗎?
通常對薄公堂的時候只要有人受傷或是死亡,那人都會享有一點點的福利
法院的判決很少會全對全錯,通常是三比七或是六比四
妳的情況很有可能是三比七
假設這次總共花費十萬,妳出三萬他出七萬
妳要說這麼會這麼倒楣XD
那真的只能說算衰.....
: 如果這種事情我們還要負全責,那以後誰還敢開車上路?
老實說我現在出門也會有點怕怕~但是又不能整天當宅神Orz....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通常會先去調解委員會那邊處理,如果真的和解不成功那再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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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4.178
推 sn750823:目前檢驗對方都沒有傷,但她整天說她四肢無力,頭痛 10/04 01:07
推 ukss:感覺那個女的就是想騙錢,那種說法看多了,虎爛騙錢居多!! 10/04 01:08
推 laback:那就不要理他XD別聽他在那邊亂亂吹 10/04 01:08
→ laback:你就用你的修車費嚇死他說他闖紅燈所以要賠全部 10/04 01:09
推 egh: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吧...一開始太軟後面要硬就很難了 10/04 01:10
→ biingwu:一開始太軟後面要硬就很難了!!! 好西斯啊!!! 10/04 01:12
推 laback: 一開始太軟後面要硬就很難了!!! 10/04 01:17
推 julymiu:一開始太軟後面要硬就很難了!!! 10/04 01:19
推 weiger:覺得車主談判技巧很差+1 & 覺得對方準備要坑錢再+1 10/04 01:20
→ frank543: 開始太軟後面要硬就很難了!!! 10/04 01:23
→ sn750823:我也覺得我談得很差,我老婆更慘,根本嚇昏頭了 10/04 01:25
→ laback:沒關係~俗話說第一次總是特別痛XD下次學會就好 10/04 01:30
推 biingwu: 第一次總是特別痛XD下次感覺更好 XD 10/04 01:40
推 chasel99:你真的不太會談判,一開始就要跟他要求你們的修車費的! 10/0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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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vwher (寂心孤月)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1:34:54 2006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標題: 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 時間: Wed Oct 4 00:24:22 2006
: 前天我老婆開車在中投公路上與文心南路交叉口,經過十字路口,
: 號誌完全綠燈,也慢速直行通過(不超過50),
: 誰知道一位女騎士闖紅燈快速撞上我們的車,
: 她的頭把我的擋風玻璃撞碎,想當然住進了醫院,
: 還好後來沒啥大事,在家觀察有沒腦震盪。
: 她的老爺摩托車全毀,要修可能超過一萬,
: 我的車更慘,撞擊點在駕駛座的前輪處,
: 外觀弄到好就要好幾萬,開起來也變得非常不順,
: 直行時方向盤是歪的,
摩托車修要一萬是在搶劫嗎? 看你這樣正面撞下去 依照我的經驗
"刁車台,前避震,斜板,碟煞盤,頂多加車頭那一塊" 這樣修要七千還差不多
一萬? 叫他不要作夢了
接下來輪到你的維修部份 稍微估計一下 假設沒傷到引擎 開直線會偏
"鋁圈,三角架,和尚頭,傳動軸,方向機舵桿,避震器,扳金,烤漆,前葉子板"
其他油壼,雨刷馬達,雨刷水桶那些都不要算了 以上這些東西有部份都有機會傷到
如果遇到黑店 這些全都弄一弄三萬是跑不掉
傷到引擎的話這台就賣一賣不用修了
: 萬一對方還腦震盪就更麻煩了。
: 警方的問筆錄的引導方式我滿不滿意的,
: 問我老婆有沒看到對方的車,她老實回答說沒有(從旁邊撞上來怎麼可能看到),
: 警察就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
: 行車經過十字路口,即使是綠燈,
: 駕駛人仍須左右觀察,確定沒事才能通過,
: 總之就是要我們花錢消災。
: 還好有熱心的路人願意做證我們開很慢,且對方闖紅燈,
: 做筆錄時對方也自己承認有闖紅燈。
: 今天去對方家裡看她,想試著討論和解的問題,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麼他們家境不好呀、還要出去幫忙賺巴拉巴拉的
: 她則是一直保持安靜,只說她頭很痛。
: 我們提出我車子自己修(應該要四五萬耶!),醫藥費我幫她出,
: 但他們竟然還不滿意,說什麼她的機車才十年,還很新,要我們幫她修好,
: 還說什麼你大車撞小車就是你要賠,還說她現在都無法工作。
: 要我花一萬多去修一台價值不到五千的東西,我真的是不願意。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積蓄都丟進去了,
: 唉!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證守法的人了嗎?
: 如果這種事情我們還要負全責,那以後誰還敢開車上路?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也別想說對方想趁機會撈一筆或什麼的
你開出的條件他們不接受的話 就給法院判吧
畢竟你也拿出誠意要解決了
--
車是工具不是陽具
用不著每次用他都要發揮最大極限吧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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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3.4
推 Smallp:推, 既然有人能證明對方闖紅燈, 那就應該是對方錯大部分 10/04 10:04
→ Smallp:你可以把修車費,修車時的通勤及其它損失列一列 10/04 10:05
推 fghjkfghjk:機車我就曾經修理一萬多 是正面對撞 對方逆向 @@ 10/0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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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back (>"<)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1:43:14 2006
※ 引述《luvwher (寂心孤月)》之銘言:
: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 標題: 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 : 時間: Wed Oct 4 00:24:22 2006
: : 前天我老婆開車在中投公路上與文心南路交叉口,經過十字路口,
: : 號誌完全綠燈,也慢速直行通過(不超過50),
: : 誰知道一位女騎士闖紅燈快速撞上我們的車,
: : 她的頭把我的擋風玻璃撞碎,想當然住進了醫院,
: : 還好後來沒啥大事,在家觀察有沒腦震盪。
: : 她的老爺摩托車全毀,要修可能超過一萬,
: : 我的車更慘,撞擊點在駕駛座的前輪處,
: : 外觀弄到好就要好幾萬,開起來也變得非常不順,
: : 直行時方向盤是歪的,
: 摩托車修要一萬是在搶劫嗎? 看你這樣正面撞下去 依照我的經驗
我碰到偉士牌,光是烤漆板金的價錢就跟汽車一樣,都是論幾片來計算,光賠車殼我就
差點吐血XD
: "刁車台,前避震,斜板,碟煞盤,頂多加車頭那一塊" 這樣修要七千還差不多
: 一萬? 叫他不要作夢了
其實老機車的修理費也是很嚇人的~如果真的都用原廠的料,那也是一筆高額支出
所以能用副場就用副場
: 接下來輪到你的維修部份 稍微估計一下 假設沒傷到引擎 開直線會偏
: "鋁圈,三角架,和尚頭,傳動軸,方向機舵桿,避震器,扳金,烤漆,前葉子板"
: 其他油壼,雨刷馬達,雨刷水桶那些都不要算了 以上這些東西有部份都有機會傷到
: 如果遇到黑店 這些全都弄一弄三萬是跑不掉
: 傷到引擎的話這台就賣一賣不用修了
^^^^^^^^^^^^^^^^^^^^^^^^^^^^^^^
這句話真的很衷肯,我朋友的GRUNDER就被一個原住民騎機車撞的報廢了
: : 萬一對方還腦震盪就更麻煩了。
: : 警方的問筆錄的引導方式我滿不滿意的,
: : 問我老婆有沒看到對方的車,她老實回答說沒有(從旁邊撞上來怎麼可能看到),
: : 警察就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
: : 行車經過十字路口,即使是綠燈,
: : 駕駛人仍須左右觀察,確定沒事才能通過,
: : 總之就是要我們花錢消災。
: : 還好有熱心的路人願意做證我們開很慢,且對方闖紅燈,
: : 做筆錄時對方也自己承認有闖紅燈。
: : 今天去對方家裡看她,想試著討論和解的問題,
: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麼他們家境不好呀、還要出去幫忙賺巴拉巴拉的
: : 她則是一直保持安靜,只說她頭很痛。
: : 我們提出我車子自己修(應該要四五萬耶!),醫藥費我幫她出,
: : 但他們竟然還不滿意,說什麼她的機車才十年,還很新,要我們幫她修好,
: : 還說什麼你大車撞小車就是你要賠,還說她現在都無法工作。
: : 要我花一萬多去修一台價值不到五千的東西,我真的是不願意。
: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積蓄都丟進去了,
: : 唉!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證守法的人了嗎?
: : 如果這種事情我們還要負全責,那以後誰還敢開車上路?
: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 也別想說對方想趁機會撈一筆或什麼的
: 你開出的條件他們不接受的話 就給法院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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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4.178
推 luvwher:你帶塞 偉士牌前面好像都鐵的 當然要烤 普通的塑膠車都 10/04 01:48
→ luvwher:料叫來就直上了 沒有什麼色差問題 XD 10/04 01:48
推 laback:人倒楣什麼事情都會發生XD 10/0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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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isk (心情特好 要努力!!)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1:56:47 2006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標題: 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 時間: Wed Oct 4 00:24:22 2006
: 前天我老婆開車在中投公路上與文心南路交叉口,經過十字路口,
: 號誌完全綠燈,也慢速直行通過(不超過50),
: 誰知道一位女騎士闖紅燈快速撞上我們的車,
: 她的頭把我的擋風玻璃撞碎,想當然住進了醫院,
: 還好後來沒啥大事,在家觀察有沒腦震盪。
曾聽過有人騎機車發生車禍撞到頭
一開始醫院檢查沒事 一星期後卻突然死亡 因為腦內緩慢出血 沒被檢查出來
如果有詳細作腦部的檢查 觀察一星期後 人沒事就應該可以放心
應該沒有人想撞死人吧 就當作花錢消災
: 她的老爺摩托車全毀,要修可能超過一萬,
: 我的車更慘,撞擊點在駕駛座的前輪處,
: 外觀弄到好就要好幾萬,開起來也變得非常不順,
: 直行時方向盤是歪的,
: 萬一對方還腦震盪就更麻煩了。
: 警方的問筆錄的引導方式我滿不滿意的,
: 問我老婆有沒看到對方的車,她老實回答說沒有(從旁邊撞上來怎麼可能看到),
那個路口因為路很寬 文心南路過來的機車闖紅燈非常多
常常看到中投下來的汽車左轉和文心南路直行闖紅燈的機車並行的畫面
經過那個路口要提醒自己 紅綠燈只是參考用 = ="
原PO駕駛座左側被撞 應該是開在文心南路上 被要闖紅燈左轉的機車撞
: 警察就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
: 行車經過十字路口,即使是綠燈,
: 駕駛人仍須左右觀察,確定沒事才能通過,
: 總之就是要我們花錢消災。
: 還好有熱心的路人願意做證我們開很慢,且對方闖紅燈,
: 做筆錄時對方也自己承認有闖紅燈。
: 今天去對方家裡看她,想試著討論和解的問題,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麼他們家境不好呀、還要出去幫忙賺巴拉巴拉的
: 她則是一直保持安靜,只說她頭很痛。
: 我們提出我車子自己修(應該要四五萬耶!),醫藥費我幫她出,
: 但他們竟然還不滿意,說什麼她的機車才十年,還很新,要我們幫她修好,
: 還說什麼你大車撞小車就是你要賠,還說她現在都無法工作。
: 要我花一萬多去修一台價值不到五千的東西,我真的是不願意。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積蓄都丟進去了,
: 唉!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證守法的人了嗎?
: 如果這種事情我們還要負全責,那以後誰還敢開車上路?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一萬多修機車應該比打官司便宜吧.. 時間就是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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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171.15
推 sn750823:如果我自己修車,又付醫藥費,又賠她車,那還有公義嗎? 10/04 01:58
→ sn750823:老實說,我不缺錢,但我寧願把錢拿出來救濟別人 10/04 01:58
→ sn750823:我一年捐出的錢比這次車禍的損失還多 10/04 01:59
→ sn750823:這次我會選擇打官司,就算花幾十萬都沒關係 10/04 02:00
推 sheepX:老實說面對這種狀況,我不認為花錢了事會比較好~ 10/04 02:00
→ sheepX:總是要給對方一個警愓.... 10/04 02:00
→ sheepX:原PO加油嘿!! 10/04 02:02
推 sn750823:對方曾有一句話,那個路口她每次闖,為何只有撞到我 10/04 02:02
→ sn750823:真的是什麼話都敢講 10/04 02:02
推 sheepX:什麼??她居然這麼說...給她好看吧!所以說要給她個警惕! 10/04 02:03
推 QKei:對垃圾不需要心軟 討厭自以為是受害者的說法 10/04 02:03
→ QKei:他不闖紅燈 還會有後續這麼多問題嗎 10/04 02:04
→ sheepX:不是之前不出事,就永遠不出事的...真不知反省... 10/04 02:03
→ QKei:幹 台灣的法律 真是他媽的狗屎 10/04 02:04
→ sn750823:今天還跟我嗆說他認識警察跟律師,哈.... 10/04 02:04
→ QKei:完全沒有公理正義可言 10/04 02:04
→ sn750823:我如果說出我認識的人,她大概就閉嘴了 10/04 02:05
推 sheepX:Q大..麻煩...氣歸氣..還是別帶髒字嘿.. ^^" 10/04 02:05
→ sn750823:感謝大家支持,我會上來update 進度 10/04 02:06
推 ForceImpulse:告了啦 她每次闖,為何只有撞到我這種話都出來了 他긠 10/04 02:09
→ ForceImpulse:家家境不好他家的事 這種垃圾一定要告 10/04 02:10
推 frisk:喔!! 既然這樣 那只好...拼了 = =; 10/04 02:14
→ sn750823:萬一她後來死亡,我們會怎樣嗎? 10/04 02:26
推 dan0206:sn大不就是小黑的好友嗎... 10/04 02:50
推 A07:QKei版大也生氣了... XD 10/04 04:14
推 tokyoto:建議你跟她的對話,最好都錄音下來,上法庭可能有用 10/04 06:33
→ tokyoto:她跟本是習慣性違規,這種人不需要讓法官對她仁慈 10/04 06:34
推 QKei:蒐瑞 剛好想到我之前出車禍也是一肚子鳥氣 10/04 07:25
推 IWF:錄音這招不錯...是認識台中最兇的嗎..標哥 10/04 08:56
→ punkinbee:出車禍絕對沒有花錢了事的道理 ㄧ切照法規來 10/04 10:33
推 tkucuh:我比較想認識sn...haha 10/04 10:46
推 A07:我也想認識標哥... XD 10/04 11:57
推 jeffle:寧願把錢丟垃圾桶也不要賠他...讓他知道闖紅燈是錯的.. 10/0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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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HDAC (wATer BoYz)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2:26:36 2006
給原PO兩點建議
1、對方如果有受傷,而你肇事鑑定被認為有過失
(很難完全沒過失,只是比例多少)
就要小心對方告過失傷害,以刑逼和
建議尊夫人也去醫院看看
一般緊急煞車多半有胸部被安全帶勒傷
脖子因快速甩動而扭傷等等
反正哪裡痛哪裡不舒服隨便你講
醫院留個紀錄
對方到時要告過失傷害,你也可以告對方
以免被怕留下前科而被吃得死死的
2、主動對對方表示關心,可以電話慰問,帶水果探視之類的
但要記得留下証據,如錄音等等,以免對方一概否認
主動表達你們想要和解的誠心
法官對這種一方已經要想和解,一方還硬要拗的
通常不會給要拗的那方太好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5.219
※ 編輯: ASHDAC 來自: 219.84.65.219 (10/04 02:28)
推 laback:對方可以告過失傷害~所以這個要小心!! 10/0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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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lHuang (今日も読書)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2:34:34 2006
※ 引述《laback (>"<)》之銘言:
: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 通常會先去調解委員會那邊處理,如果真的和解不成功那再打官司
一定要先去調解
沒有調解就上法院的話
一上法庭法官就會叫你去隔壁調解
沒有調解就民事訴訟的話只會讓你多排一次開庭
另外駕駛人可以假設其它用皆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這點你們是站得住腳的
--
赤木:更新簽名檔的機率是0.000000001%
葛城:那跟沒有不是一樣?
赤木:至少不是零阿!
真嗣: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33
※ 編輯: BillHuang 來自: 163.25.118.133 (10/04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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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KILLER (髂薩) 站內: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03:19:38 2006
※ 引述《luvwher (寂心孤月)》之銘言:
: ※ 引述《missile16b (豬沮喪症候群)》之銘言:
: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話說回來 L大 他的機車修一萬
我年少無知的時候 一台在我左邊的轎車沒打方向燈瞬切右轉
我連煞車的反應都來不及就硬上他的門 你猜我的機車修了多少
24000 = =||| 相信我 沒看錯也沒記錯 當然我的車那時算一年的車 又是馬車
不知道是不是那個機車店老闆硬唬爛那個VOLVO的車主 因為那老闆修我車 技術很差
龍頭鎖的那邊 鎖不進去還硬敲進去 還是後來我到台中去到人好技術好的老闆的店
他幫我換方向軸承(應該是這樣稱呼吧 就是一圈鐵珠的那個)才發現
那時 龍頭全毀 前大燈 左右車殼 正面車殼 反正機車前半部全毀 輪子 輪胎 碟盤
等等的全都掛了 再大力一點 水箱就爆了 那就更多$$了 噗噗~~
他卻只有後車門凹掉= = 真耐撞
: : 標題: 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 : 時間: Wed Oct 4 00:24:22 2006
: : 前天我老婆開車在中投公路上與文心南路交叉口,經過十字路口,
: : 號誌完全綠燈,也慢速直行通過(不超過50),
: : 誰知道一位女騎士闖紅燈快速撞上我們的車,
: : 她的頭把我的擋風玻璃撞碎,想當然住進了醫院,
: : 還好後來沒啥大事,在家觀察有沒腦震盪。
: : 她的老爺摩托車全毀,要修可能超過一萬,
: : 我的車更慘,撞擊點在駕駛座的前輪處,
: : 外觀弄到好就要好幾萬,開起來也變得非常不順,
: : 直行時方向盤是歪的,
: 摩托車修要一萬是在搶劫嗎? 看你這樣正面撞下去 依照我的經驗
: "刁車台,前避震,斜板,碟煞盤,頂多加車頭那一塊" 這樣修要七千還差不多
: 一萬? 叫他不要作夢了
: 接下來輪到你的維修部份 稍微估計一下 假設沒傷到引擎 開直線會偏
: "鋁圈,三角架,和尚頭,傳動軸,方向機舵桿,避震器,扳金,烤漆,前葉子板"
: 其他油壼,雨刷馬達,雨刷水桶那些都不要算了 以上這些東西有部份都有機會傷到
: 如果遇到黑店 這些全都弄一弄三萬是跑不掉
: 傷到引擎的話這台就賣一賣不用修了
: : 萬一對方還腦震盪就更麻煩了。
: : 警方的問筆錄的引導方式我滿不滿意的,
: : 問我老婆有沒看到對方的車,她老實回答說沒有(從旁邊撞上來怎麼可能看到),
: : 警察就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
: : 行車經過十字路口,即使是綠燈,
: : 駕駛人仍須左右觀察,確定沒事才能通過,
: : 總之就是要我們花錢消災。
: : 還好有熱心的路人願意做證我們開很慢,且對方闖紅燈,
: : 做筆錄時對方也自己承認有闖紅燈。
: : 今天去對方家裡看她,想試著討論和解的問題,
: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麼他們家境不好呀、還要出去幫忙賺巴拉巴拉的
: : 她則是一直保持安靜,只說她頭很痛。
: : 我們提出我車子自己修(應該要四五萬耶!),醫藥費我幫她出,
: : 但他們竟然還不滿意,說什麼她的機車才十年,還很新,要我們幫她修好,
: : 還說什麼你大車撞小車就是你要賠,還說她現在都無法工作。
: : 要我花一萬多去修一台價值不到五千的東西,我真的是不願意。
: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積蓄都丟進去了,
: : 唉!台灣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證守法的人了嗎?
: : 如果這種事情我們還要負全責,那以後誰還敢開車上路?
: : 我想我這麼有誠意提出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條件,對方還要軟土深掘,
: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 也別想說對方想趁機會撈一筆或什麼的
: 你開出的條件他們不接受的話 就給法院判吧
: 畢竟你也拿出誠意要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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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秋年:滿天銀雪夢一生,悲乎?樂乎?
風之痕:遍地寒霜醉紅塵,仇乎?情乎?
憶秋年:流金歲月,難忘憶秋年;
風之痕:過往雲煙,獨留風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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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204.76
→ SUPERKILLER:至於處理嘛 照我的方式 既然我都沒違規 那簡單 10/04 03:21
→ SUPERKILLER:只要讓我的車恢復到未撞車之前 把車修好 其他和解費就 10/04 03:21
→ SUPERKILLER:算了 還要我賠?? 一句話 敢衝紅燈就不要怕撞死 10/04 03:22
→ SUPERKILLER:類似車禍之前很多討論了吧 什麼30% 70% 做筆錄就準嗎 10/04 03:23
→ SUPERKILLER:作筆錄準 那我們要車禍鑑定小組作什麼 去申請調查報告 10/04 03:23
→ SUPERKILLER:再加上那個證人 最好是錄音錄下他的證詞 有這兩樣 10/04 03:24
→ SUPERKILLER:應該就不用擔心賠錢了吧 10/04 03:24
推 ForceImpulse:你的車是馬車當然貴 Y牌的料本來就貴 我猜闖紅燈那台 10/04 04:31
→ ForceImpulse:應該是鼓煞 鐵框 不過還是有可能修一萬 看撞多大 10/04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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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rar (太陽壓縮rar) 看板: car
標題: Re: [轉錄]一場發生在台中的車禍
時間: Wed Oct 4 22:28:34 2006
※ 引述《COOLLEE (大失血)》之銘言:
: 現在車禍責任判定不是可以採"絕對路權"?
絕對路權 應該是要在"限定車種通過"的道路才有用
但我記得... 有一個案例所提出來 叫"XX信任"這條應該能夠幫你很大的忙
不過這法條太久沒用 突然要想還真的忘光光了
: 這也是現在一直在宣導的觀念
: 不再是大車小車相撞就是大車的錯 車撞人就是車的錯
: 也許你該請教法律界人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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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2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