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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搞很久. 原本也再考慮到底還要不要繼續打. 打了也很兩難. 一顧慮買方不見得要相信我. 二顧慮賣方會覺得我是出來亂的. 姑且看看吧 ---------------------------------------------------------------------------- Q9:丟車賠車到底有沒有用 收費多少算合理? 基本上這個問題.很難以回答. 先解釋丟車賠車的原理跟產品性質. 他有很多名字. 什麼失車零風險. 防盜百分百. 竊盜全險. 丟車賠車.失竊救星 他叫什麼不重要. 只要知道一件事. 保險公司為了避免道德風險. 是沒有百分之百理賠的. 只要聽到說百分之百理賠.就一定是丟車賠車了. 試想想如果今年的什麼時候掉了.都要賠我一台新車 那如果我買了一台1800cc的車. 開了364天故意把他投海.報說失竊. 30天後我可以獲得賠償. 我開這一年的代價只有一年稅金14000 + 保險費 比租車還划算. 所以舉凡 丟車賠車 . 都不是保險公司承保的.但不一定是汽車公司 丟車賠車是一個產品責任險. 通常等於是種三方契約 也大致上會送一個防盜產品. 其實最正確的說法是"買防盜器材送產品責任險" 就像櫻花熱水器爆炸賠兩百萬一樣的意思. 買熱水器 發生意外 就賠 買防盜器材 車子被偷 就賠到足額 一般的竊盜險主險 投保 客戶 -----> 保險公司 失竊發生 賠錢(會扣除自負額跟折舊) 保險公司 ------> 客戶 如果有外加丟賠. (再次強調 因為他不是"純保險") 會變成 投保 客戶 ------> 保險公司 轉投保產品責任險 ------> 某丟賠公司 ---------------> 保險公司 失竊發生 (會有同時兩個理賠動作) 賠錢 保險公司 -----> 客戶 賠錢 轉賠給客戶 保險公司 -------> 丟賠公司 -------------> 客戶 ------------------------------------- 講到這邊. 可能有人想問. 這樣丟賠哪裡不好 ? 所以我說見仁見智. 我只能說是賠率的問題而已 丟賠+竊盜 賠十成 竊盜+免折 賠九成 我列下面這個等式 竊盜+丟賠 = 賠十成 竊盜+免折 = 賠九成 -------------------------- 開銷差額 = 多賠一成 如果你的車子 "一成"的金額非常的大. 其實你是可以買的. 如果不. 其實就沒這個必要 別忘了.還有一個"代步補償金"可以再補三萬.也才幾百塊錢而已 --------------------------------------------------------------------- Q10: 12/31號買的車. 1/1號就算一年車 ? 那我買1/1號以後的好了 ? 原則上.這只有說對一半. 他一歲的原因.不是因為跨年了.而是因為落地了. 反過來說.我自己的車是11/22買的.如果現在有一個A君跟一個B君跟我三個人都買車了. 毫無疑問.過了一月一號. 我的車就是一年車.一月30號賣掉.就是折舊一年的車 A君如果是12/31買的車. 1月30號賣掉. 算幾年車 ? 當然是一年車. 那如果B君是一月一號掛的牌.又是正年份的車 不幸的是被家人反對. 要求他賣掉 1月30號就賣掉了.只開30天 要是說VIOS的新車價是48.2萬. 覺得B君的車值多少 ? 48.2萬 ? 那我不會去買新車嗎 ? 45萬 ? 搞不好我殺一殺新車就是這個價錢.為何要買別人開過的車 ? 公佈答案. 也還是一年車.不會有車商這麼善良算他"一個月車齡"回購的 B君的車12月買. A君的車一月買. 理論上他們過幾個月約好要去一起賣掉. 如果車況保持都是一模一樣良好. 我敢說他們賣出去的價錢也是一樣 基本上.可以直接把車子當人看. 只要一出生. 虛歲就是一歲. 不管你12月生還是1月生都是這樣.只要一出生就是如此. 惟獨一個不一樣的地方是.由於我比A君早兩個月出生. 所以我會比他早兩個月達虛歲兩歲.如此而已.也沒吃虧. 早兩個月到達.因為我也的確早他兩個月出世(使用) 很多人的車都是開超過6年以上的. 6年以上.我想直接影響車價更大的是車況 不是年份. 今天反過來說. 汽車公司不可能到12月份就等死不賣車. 你去跟芸芸眾生慢慢解釋回收的價格判定是沒有用的. 索性就乾脆多便宜一點. 好.我現在要舉例了.兩個人買的是同台車.假設本車一年殘值還有30萬 X君12/20號買了某車. 花了48萬 Y君在1/1買了正年式的車.花了50萬 基本上.X君只要抓在來年12/20號前賣掉.可以賣30萬 Y君只要可以晚一點.在次年一月一號前賣掉都可以賣30萬 只要有注意脫手時間. 其實X君永遠比Y君少花2萬元. 汽車公司已經預先彌補因為"不會算年份"可能造成的損失給車主. 甜頭是在前面. 那如果 "我會算時間"呢 ? 就是好處先享受到. 但是未來損失也不見得會發生. 如果要抓年齡. 早別人兩個月買.早先享受. 如果要賣一樣錢 早別人兩個月賣.天經地義. 更何況.要是Y君其實是個一台車開很久的人. 他原先比X君多投資的兩萬頭款.等於完全沒有意義. 這損失遠遠超過你可以跟業務殺的頭破血流的凹東凹西. 甚至補一台"嘎米"綽綽有餘. 當然.如果您是個鐵齒的人. 可以完全把這一段當作是業代的洗腦 Q1~Q9 我覺得就是這樣子.講的也都是正確觀念 Q10 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相信. ----------------------------------------------------------------------- 講個題外話. 很謝謝y板友B板友的體諒.還有s板友陪我去瑞芳 真的很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6.22 ※ 編輯: Arkzeon 來自: 124.8.66.22 (01/06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