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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了.....昨天講到報廢及黃牛問題。 接下來是回收的相關問題,有問題的版友看完後不清楚在寫信問我吧! 車籍報廢後,剩下車體的部分,當然是透過合法回收管道回收對自身才有保障。 那麼,什麼叫做合法回收管道呢? 粗淺的概念,就是辦理回收必須要向收車單位索取回收管制聯單。 聯單上的全名是「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聯單一式四份,除第四聯由回收商留底,一到三聯都是車主的, 申請獎勵金要將一二聯寄出、第三聯留底用。 有版友問我車子放在保養廠、機車行等,可以交給他們處理嗎? 我的回答是:只要最後你可以拿到你回收的那台車的管制聯單, 可以表示對方是找合法回收商幫你處理掉。 就我所知,保養廠、機車行通常會有他們自己配合、合作的回收商, 只要他們願意幫你做後續的處理,你也相信他們不會亂處理你的車, 可以提供回收管制聯單給你,把車交給他們做後續回收,當然不會有啥問題。 但是,抱歉了,接下來我說的話可能對從事該行業的業者不中聽, 如果因此講錯話而破壞你們的行情影響你們生意,需要修正的地方麻煩你們來信告知。 機車的部分,只要機車行最後提供回收管制聯單,大多不會有後續問題。 汽車的部分嘛.....汽車回收獎勵金部分,除了環保署的獎勵金之外, 是可以在另外跟回收商議價的,大多是看廠牌跟年份, 如果車子保養得很好或是有新增零件等等,都是可以跟回收商談的條件 對車主而言,他回收一台車可以拿到兩筆錢(獎勵金+議價金) 但是某些業者,對於議價這部分,卻不會告訴車主(我說了,是某些業者,不是全部) 車主都以為只有環保署的三千塊(到六月底前為止), 抱怨為什麼當初買這麼貴,最後得到的卻少之又少。 至於這筆議價金是回收商是自己省起來了,還是跑到別的地方去我不知道, 只知道,如果你想要辦最好自己辦,如果真的沒時間必須委託別人代理, 最好就是把資料蒐集清楚後再交給別人辦,才不會被業者「不小心」漏掉你該知道的資訊 把車子放在保養廠,如果願意交給業者代辦,不會有啥糾紛,注意自己該有的權益即可。 比較麻煩的是放在保養廠但是想要自己處理的情況,有些業者不願意這樣, 就會要求車主如果不將車子交由他們代辦,就要跟車主收錢。 (為什麼可以這樣我不清楚,可能是收修理費還是保管費吧) 車子是你們自己的,你們有權決定要怎麼處理這台車, 可以多聽人家意見,但不要被牽著走。 啊......講了落落長,還沒提到回收主題Orz...... 回收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車主身份證影本一份(正反面分開)----這個是貼在聯單上寄出的 2.報廢單(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兩份----一份回收商當作收車證明一份也是貼在聯單 3.車主印章----蓋在聯單上即可。 (這是一般情況下,正常公司車、歇業公司車、車主過世車等準備資料不一樣) 回收獎金撥款方式採支票或電匯,以上三項是採取支票所需要的資料, 若想採取電匯,則需另外準備一份車主存摺封面影本一份(也是貼在聯單上) 沒有意外的話,通常支票跟電匯都是車主的名字,但有聽說回收商可以用別種方式 去領到支票(我不知是啥方式),要確認支票或是電匯是車主自己領的話, 剛剛那張第三聯就派得上用場了.....上面會註明支票寄送地點、及電匯的帳號等 所以才會不厭其煩提醒版友,記得拿到回收管制聯單,那是你們的權益。 http://epamotor.epa.gov.tw/people/BnsQryForUser.aspx 上面網址是查詢獎勵金進度的網頁,如果辦過回收,但不確定到底有沒有寄到審核單位 可以到這個地方去查詢。 另外,回收獎勵金調降的部分,如果繼續以同樣的獎勵金金額支付下去的話.... 那個單位到年中就倒閉了...... 可用經費越來越少,沒意外的話政府以後會將獎勵金的制度都取消。 BUT,還是會有回收商自行補貼的議價部分啦.....這是我夢到的.......現在還不是事實.. (彷彿置身八卦版,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07.217
red565:非常詳盡!!當初真的傻傻的通通丟給車廠說~以後知道囉!~感恩 06/28 10:54
groat:推這一篇 常常看到有很多人 直接把車丟給車行就不管了 06/28 11:10
groat:直到多年以後改到罰單或稅單 才驚覺車子根本沒報廢或過戶 06/28 11:10
phdboyan:好文定推! 06/28 13:00
fenllo:好文推一個! 06/28 14:32
kiffer:今天辦妥了,3000獎勵金 + 7700 車價(自己開去回收場) 06/28 17:21
conden:其實車體殘餘價值很高 因為現在汽車材料很貴 06/28 21:59
conden:扣掉環保署獎勵金,我之前一台19年車5600,一台16年8000 06/2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