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天我在圖書館撿到一隻貓,他是被用童軍繩綁在脖子上,我早上八點看到他, 旁邊有個人(像遊民髒髒的沒有穿鞋)(我不是很確定是不是主人), 下午三點出圖書館貓咪還是被綁在那邊,也就是它待了一整天了, 但是旁邊的人已經不在了,貓咪這段時間應該都沒有貓沙可以用,食物不是乾飼料, 看起來像紅肉(放很久) 有時候貓咪會走來走去,但是範圍大約一公尺,因為脖子被綁住他不會走遠, 我覺得貓咪看起來虛弱(走起來沒有到很穩)就抱去醫院, 圖書館的人也出來叫我趕快帶走,不然就要叫收容所來帶走 醫生查有晶片,打電話給晶片裡的電話都是空號, 打去曾就醫(晶片有註)的醫院留的電話也是空號,幫他除蚤完我就抱回家了, PO的網路送養也有人要來看(今天晚上會有兩組來看) 重點!!!!!!!!!!!!!!!!!!!!! 我今天經過圖書館,看到尋貓啟事, 上面沒有照片但形容得應該是那隻貓,是(疑似)遊民的貓 一開始想說阿原來是有主人的可以還給他,可是後來又想到貓咪一整天被關在那邊, 食物跟排泄好像都不是被照顧得很好,行動也很不自由(就算跟一般家貓比起來), 而且還是被用童軍繩鍊著很危險,我不知道是否適合還給他 覺得不適合還的原因是:我客觀的覺得貓咪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 之後認養的人(認識的人)可以給它比較好的生活 覺得應該要還的原因是:這是他的貓,我想到如果我的貓不見我也會很難過= = 貓咪的感覺我也不知道 (牠在我家情況蠻安靜的,要不是我家有其他貓會讓他有不安全感, 牠大概一天就可以適應環境走來走去,現在是會一直在角落) 想問如果是妳們會怎麼辦?謝謝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3.158
niowme:我的話不會還... 09/07 10:51
ithinksoiam:是我的話會還給他 09/07 10:53
ithinksoiam:我覺得貓對他來說應該很重要 他盡可能給他好的了 09/07 10:54
ithinksoiam:如果貓咪真的想逃 應該不會逃不掉 09/07 10:54
shou0823:跟主人溝通看看? 我家的貓也是翹家貓@_@ 我沒還(親戚的 09/07 10:55
lurami:我有想過溝通 可是如果溝通就會有講了主人也不會改善的風險 09/07 10:57
loveangela:我也會還 雖然心疼小貓 但也尊重飼主的照顧方式 09/07 10:58
lurami:萬一貓咪還了 他其實也沒有能力(ex沒有家)之類.. 09/07 10:58
loveangela:說不定貓咪對主人而言有重要的意義(不然也不會po尋貓) 09/07 10:58
cocaine26:和主人溝通看看+1 09/07 11:05
ithinksoiam:雖然主人沒有能力有個家 但是他盡量讓貓咪吃好了 09/07 11:14
ithinksoiam:也許貓咪吃的比主人好也說不一定阿 09/07 11:14
pasaga:這讓我想起那隻被放養在公園的貓,那叫養嗎? 09/07 11:19
pasaga:猫不見也是po文找,但還是沒說要養家裡 09/07 11:20
itsukiokada:其實也沒有人怎樣就一定是對的~不過想問貓咪現在 09/07 11:21
itsukiokada:健康狀況還OK嗎? 如果真的健康狀況不好的話... 09/07 11:21
itsukiokada:我也會想要幫他找個新的家>< 09/07 11:22
cocaine26:不過我覺得貓咪被綁著也很可憐:(要不要問問附近居民他對 09/07 11:22
cocaine26:貓咪到底好不好咧 09/07 11:22
fi1co:完全不認同二樓 脖子綁著你叫他怎逃? 09/07 11:23
fi1co:那不叫"盡可能給牠好的" 那叫自私 我不認同這種主人 09/07 11:23
fi1co:遊民很辛苦很可憐 但就是不適合多養一隻貓跟他受苦 09/07 11:23
fi1co:現在有原PO這種有能力給他過好日子的人 為什麼不? 09/07 11:24
shou0823:如果是童軍繩綁要掙扎應該不難,H繩都照脫不誤了 09/07 11:24
fi1co:有意義又怎樣 空有意義 卻讓貓營養不良健康堪慮那就是自私 09/07 11:24
pasaga:貓咪多大?做血液生化檢查就知道健康狀況 09/07 11:24
fi1co:別鄉愿了吧 事實上就是他只能讓貓當個貓遊民 那不叫養 09/07 11:25
fi1co:那叫強迫一隻貓一起當游民 09/07 11:25
fi1co:貓不走是因為他不知道怎麼另外過生活 只好跟著 09/07 11:26
lurami:貓咪會想跑 我那天有鬆脖繩 他有跑掉 是我追去抱上計程車的 09/07 11:26
pasaga:八小時被綁著看起來沒水喝,搞不好腎指數… 09/07 11:26
fi1co:最後就是 那隻貓這種"養法" 非常容易被虐貓犯帶走 09/07 11:27
fi1co:抱歉我很現實 我的想法就是用安全跟健康為上 09/07 11:27
lurami:但我不知道想跑是難得有自由才跑還是真的想跑 那時叫不回來 09/07 11:27
fi1co:沒有安全跟健康 沒有資格談意義 09/07 11:27
ggyy2:po文找貓 跟對貓好 是兩回事.不忍心看貓咪過著這樣的生活 09/07 11:27
fi1co:八小時沒水喝這種事 對我來說比什麼意義重要多了 09/07 11:27
fi1co:最基本的健康跟安全 遊民給不起 可能也沒有意願給 09/07 11:27
shou0823:但是比較擔心體力不足以掙脫 09/07 11:28
fi1co:他自己的健康不好 或是不在意人身安全 不等於要讓他強迫貓 09/07 11:28
lurami:健康醫生看一看說還可以(沒有抽血什麼的) 我只覺得有點體弱 09/07 11:28
fi1co:因為什麼所謂的 陪他流浪的意義 一起危險+病危 09/07 11:28
fi1co:對不起 我關心街友遊民的處境 但我認為街友就是不該養寵物 09/07 11:29
fi1co:抱歉我很現實.......因為安全跟健康這種基本盤 他們給不起.. 09/07 11:29
fi1co:(我明白他們自己流浪寂寞想要動物陪 可是真的是不太適合了) 09/07 11:30
pasaga:有些病要抽血才知道,建議先驗三合一確 09/07 11:30
pasaga:有沒有傳染病 09/07 11:31
fi1co:即使貓吃的比主人好 看來心酸 還是一樣覺得不適合Q___Q 09/07 11:31
pasaga:我家貓咪昨天抽血檢查才知道血小板過低 09/07 11:32
pasaga:之前結紮抽血很難止還以為是因為發情 09/07 11:33
fi1co:要是我 第一步也是想抽血作全盤檢查@@ 只是怕抽血牠會很害怕 09/07 11:33
CLOUDR:不要還~你看國外遊民養貓哪個是綁起來了..如果貓是心甘情願 09/07 11:33
pasaga:結果是本身凝血功能不好… 09/07 11:34
Voony:對啊,22k就不該養小孩,基本的她們也給不起,憑什麼生 09/07 11:34
CLOUDR:跟著對方~根本不用綁!現在他是在虐貓~(無誤) 09/07 11:34
fi1co:之前新聞那個國外遊民養狗 居然還想辦法弄到好的肉給狗吃 09/07 11:35
fi1co:最後因為保護主人被警察槍擊QQ 那可是沒有綁的(無誤) 09/07 11:35
fi1co:而且現實來說 貓在外比狗在外危險 09/07 11:36
fi1co:22k養小孩不會給小孩吃餿水 養在外面水溝旁@@ 09/07 11:36
fi1co:完全不一樣 22k養小孩還是會讓小孩在家安安全全的 飲食健健 09/07 11:37
fi1co:康康 不用奢華 基本盤完全可以給^^ 09/07 11:37
fi1co:怎麼會有人覺得養在家的小孩子跟綁在外的處境一樣?????? 09/07 11:37
pasaga:22k養小孩也不會用繩子綁在圖書館外… 09/07 11:38
fi1co:22k的父母只是得金錢上多精打細算點 辛苦了(離題) 09/07 11:40
Voony:那你構築在你的基本上,有人也覺得文湖線之前常故障是二等 09/07 11:43
Voony:公民,高鐵沒停他家,他是二等公民 09/07 11:43
Voony: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權去剝奪遊民這樣的擁有,又憑什麼剝奪 09/07 11:44
fi1co:上班族要通勤總是累啊(嘆) 不過拿人跟貓比?? 09/07 11:44
fi1co:人要的有各種東西 上班族要捷運要高鐵 09/07 11:44
fi1co:貓呢 連安全跟健康都沒資格有呢? 09/07 11:44
fi1co:嗯嗯對啊 不能剝奪 那你覺得讓他這樣養很OK 你就去認同吧^^ 09/07 11:44
fi1co:我不認同 你怎樣說我都不認同 就像你就是認同這種"養貓法" 09/07 11:45
Voony:阿要照顧貓的健康生活不就是拿人去跟貓比嗎,只是比例問題 09/07 11:45
fi1co:我尊重你的看法 原PO自己也會有他的打算 大家只能給意見 09/07 11:45
fi1co:說說自己的看法 原PO怎麼做就是他的盤算了 09/07 11:45
fi1co:嗯嗯 所以你認為不用在意安全與健康 OK啊 那你的看法 09/07 11:46
Voony:沒有人要你認同啊,但可能我們得思考的昰自己有沒有權去介入 09/07 11:46
Voony:別人已經構築好,並運作的自己,去用自己的想法強迫改變 09/07 11:46
fi1co:當然沒權啊 所以也只能鍵盤打打字一吐為快罷了 09/07 11:47
fi1co:別人運作的自己-->重點在於貓毫無選擇權 09/07 11:47
fi1co:V大您完全忽略了 貓在此架構中 只能被動被人類決定 09/07 11:48
lurami:謝謝妳們的意見跟幫忙 結果跟處理我會再po上來 苦惱ing 囧 09/07 11:48
fi1co:你認為街友有權 當然有 但貓活該不會說人話 就要被納入街友 09/07 11:48
fi1co:規劃的計畫中 09/07 11:48
fi1co:你覺得貓就應該無權利被動的無法選擇嗎? 09/07 11:48
fi1co:事實上也是 冏 貓的確無選擇權 09/07 11:49
fi1co:我們不能強迫遊民 遊民可以強迫貓 遊戲規則就是如此 唉 09/07 11:49
kd1523:這隻貓感覺應該也是遊民撿到的吧,我覺得他也不是原主人 09/07 11:50
fi1co:結果其實尋貓啟事不是街友PO的 冏 09/07 11:51
fi1co:那根本無須討論遊民養寵物這件事了orz 因為他只是撿到想說 09/07 11:52
loveangela:結果其實尋貓不是尋這隻(囧) 09/07 11:52
kd1523:如果是我,我絕對不會還,貓的幸福比人的幸福重要一萬倍 09/07 11:52
fi1co:留著養養看 原主人其實也另外正在找 ̄▽ ̄|| 09/07 11:53
season002:不要還.... 09/07 11:53
lurami:是我自己覺得看起來像街友 髒亂 沒穿鞋 是女生 他的東西跟 09/07 11:53
fi1co:先搞清楚主人是不是街友先生比較實在(汗) 也謝謝V大一席話 09/07 11:53
shuyu0626:亂入一下 不回會不會構成侵占? 09/07 11:53
shuyu0626:      還 09/07 11:54
fi1co:侵占問題是要看晶片 09/07 11:54
lurami:報紙都放在貓咪的旁邊 (下午三點只有貓咪跟一袋物品 報紙堆 09/07 11:54
lurami:在圖書館外面角落 09/07 11:54
fi1co:沒鞋子+全部家當東西帶著走 就是囉 只是啟示可能不是他發的 09/07 11:55
lurami:獸醫有說如果晶片電話都打了是空號 我帶回去是可以的 09/07 11:56
fi1co:尋貓啟示的主人是誰? 尋貓啟示的貓確定這隻嗎? 09/07 11:58
fi1co:這兩個先搞定 原PO辛苦了 09/07 11:59
lurami:其實我蠻確定是它發的 因為啟事是手寫無照片 那位街友坐 09/07 11:59
kd1523: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假裝自己是目擊者和他聊天,先試探一下 09/07 11:59
fi1co:街友女士應該不會給他打晶片 不然就是貓貓本身也是棄養或走 09/07 11:59
fi1co:失後 才被女士留住 09/07 12:00
lurami:在之前我看到她的位置 我猜他還在(我現在本應在圖書館= = 09/07 12:00
fi1co:看你要不要先去跟她隨便聊聊再說 09/07 12:01
niowme:那間醫院上網搜尋的到嗎? 09/07 12:01
justo180:不管你怎麽認為,不告而取就是不對 09/07 12:04
itsukiokada:原PO抱回家的時候 又不知道是有人養的... 09/07 12:05
itsukiokada:怎麼能說不告而取呢? 09/07 12:06
happyfuture:都帶去醫院掃晶片了,打電話也都沒人接,貓咪應該不會 09/07 12:06
justo180:現在知道了,卻還在想要不要送回去不是嗎? 09/07 12:06
happyfuture:是街友的,那街友也是不告而取囉 09/07 12:06
niowme:當下情況也可解讀成~搞不好是有人惡作劇用繩子把貓套住 09/07 12:06
justo180:如果你覺得想讓貓過好一些,至少也該告知找貓者溝通吧 09/07 12:07
niowme:貼個公告就能證明貓是他的嗎? 09/07 12:07
happyfuture:基本上街友也完全不能說明貓是他的,除非他有晶片內的 09/07 12:07
justo180:如果有天我的貓被超級有錢人抱走,理由是我每天沒給貓吃 09/07 12:07
happyfuture:相關聯絡資料 09/07 12:08
justo180:牛排,沒有幾百坪的空間讓貓活動,他覺得貓很可憐 09/07 12:08
justo180:我想我也是不能接受的,如果原主人很重視貓,突然不見了 09/07 12:08
yuusnow:把貓鍊在外面8小時沒吃喝,跟沒給他吃好料差很多。 09/07 12:09
itsukiokada:我覺得這舉例太極端了 又沒人說要給貓吃豪華大餐才叫 09/07 12:09
justo180:生死未卜,不會揪心?會想找貓的人一定某種程度愛貓 09/07 12:09
itsukiokada:過好日子~只是至少不要連喝水都沒有 還被綁著 09/07 12:09
season002:所以....justo180你也把貓鍊在外面? @@ 09/07 12:09
niowme:很重視會不改晶片資料? 09/07 12:09
niowme:這麼說社會局不都大壞蛋~常把一些受虐兒童安置在寄養家庭 09/07 12:10
niowme:人家父母會很捨不得唷^.< 09/07 12:11
lurami:我昨天有想把晶片改我的名字 但要原主拿證件辦轉移 所以如 09/07 12:11
happyfuture:那個街友不是貓主人得機率非常高好嗎... 09/07 12:12
lurami:果街友撿到貓想改也是改不了 09/07 12:12
cynthia1123:我認為原飼主是否是遊民不是重點,但把貓綁在外8小時 09/07 12:14
season002:應該去問一下動保機關對於原主聯絡為空號該怎麼辦 09/07 12:15
cynthia1123:是虐貓無誤,原PO趕緊把貓帶走送去看醫生是正確的。 09/07 12:15
beanku:我覺得還是連絡一下主人比較好 他都有在找代表他還在乎那隻 09/07 12:16
fi1co:拿牛排+豪宅 來比餿水+鏈脖? 只是求個簡易貓食+養在家而已 09/07 12:17
beanku:貓 然後跟他討論是否可以幫貓咪找一個新主人讓他不要過苦 09/07 12:17
beanku:日子 09/07 12:17
fi1co:n大 女士可能不知道寵物晶片這件事所以完全不會想到要改 09/07 12:17
niowme:也是...如果要合法做法,就是送去收容所公告12天,無人領回 09/07 12:20
fi1co:晶片電話是空話的話 是否晶片內無法取得其他資料? 09/07 12:20
niowme:開放認養。 09/07 12:20
fi1co:這樣的話無法證明貓的初始主人是誰 街友應該是二手主人 09/07 12:20
wjp:怎麼可以這麼肯定她是撿到的? 搞不好她是養了後來才變遊民的啊 09/07 12:21
niowme:記得之前有隻狗也是阿,高雄壽山收容所只知道不是它們發的 09/07 12:21
niowme:超鳥 09/07 12:21
lurami:只能取得之前就醫醫院 打過去問掛號單上的電話也是空號 09/07 12:21
yuusnow:原PO現在可以 1.連絡啟事上的人 2.把貓送收容所後領出 09/07 12:22
fi1co:我沒想到是養了以後才變遊民這個可能性!!! 09/07 12:22
fi1co:空號也是他的晶片資料的話 那怎麼沒去改成現用的啟示上電話? 09/07 12:24
opt:主人都貼告示了 表示也很在乎貓貓 還他吧 也許遊民並非主人啊 09/07 12:50
momogi1105:這個問題好難解決....... 09/07 12:54
meow0727:台灣有SPCA 跟他們談看看好了? 09/07 13:09
cocaine26:這種問題真的很難解耶..有辦法請志工介入嗎?~__~ 09/07 13:12
philip1205:奇怪了 每個人標準不同 硬要套用搶奪人家東西? 09/07 13:14
momogo11:還是你養吧 09/07 13:20
yuyuegg:都遊民了怎會有家~不能因為對方給不起"大家認定的基本生活 09/07 13:34
yuyuegg:就硬把貓帶走吧 09/07 13:34
happyfuture:那你又知道不是遊民硬把貓綁在那邊,原PO也說解開繩子 09/07 13:38
happyfuture:後貓咪有跑,他是追上去才抓到他的 09/07 13:39
fi1co:一定是硬綁啊H大 貓咪不會主動討綁 也無能表達他願不願給他 09/07 13:51
fi1co:綁 這樣當然是硬綁 09/07 13:51
happyfuture:當然,原PO能把貓咪送養出去絕對是最好的 09/07 13:52
fi1co:對啊 可是很多人覺得該主張遊民人權 不能因為他沒家就不給他 09/07 13:53
fi1co:養貓的權利云云orz 09/07 13:53
fi1co:不知道是我一心覺得貓有安身處較好 這是太自私還是... 09/07 13:53
fi1co:只求安身立命 沒要牛排豪宅 不過分吧 09/07 13:54
happyfuture:貓有安身處絕對是好的,這跟自私扯不上關係,遊民有能 09/07 13:54
cynthia1123:那位遊民也不見得是主人啊,不是貼個告示就代表是主人 09/07 13:55
happyfuture:力養活自己,但是權利什麼的扯上法律做啥,單純想要貓 09/07 13:55
happyfuture:好才是最正確的,因為遊民連給貓咪安心休憩的地方都沒 09/07 13:56
happyfuture:有,更沒有理由跟人家講權利 09/07 13:56
ChoKa0912:要是我 我不會還~ 09/07 14:50
chloeperfume:請聯絡對方貓在你手上吧! 我回文在版上了~ 09/07 15:01
goenitzx:你的貓在我手上...哼哼哼... 09/07 16:58
stitchnini:真恐怖~某種程度上這是偷別人的貓了 09/07 18:48
Jackylalala:不管怎樣,都貼出來啟事了總該找對方溝通一下吧... 09/07 19:54
Hilory:要我不會還 09/07 19:54
Jackylalala:我不懂為什麼總是有人可以幫別人做決定,還能讀心 09/07 19:54
maybemmmm:遊民給貓飯吃 搞不好貓覺得有飯吃比以前餓肚子好多了 09/07 23:27
someone1022:再怎麼樣 都該跟遊民商量 至少讓他知道貓不是遭遇到壞 09/08 00:12
someone1022:人 讓遊民不用擔心..這樣真的不妥當 很糟糕 09/08 00:12
someone1022:請將心比心..都已經發了尋貓啟事 就表示他關心那隻貓 09/08 00:13
someone1022:要不然你可以抱貓回去 跟他解釋 了解一下狀況 09/08 00:13
someone1022:也可以再跟他說明貓不是這樣養的 看他有沒有意願送養 09/08 00:14
someone1022:這才是比較好的方式 而不是隨意把貓抱走.. 09/08 00:14
Winds:我覺得還是要跟原主人講一聲吧 短短幾天就貼出尋貓啟事 表示 09/08 01:05
Winds:他真的很在乎這隻貓 就算真的覺得原主人無法給予好的照顧 也 09/08 01:06
Winds:可打電話說有看到別人抱走照顧了 免得原主人一直擔心害怕 09/08 01:06
EKAT:還是聯絡吧! 貓雖然照顧有待加強 那隻貓對他或許是有意義的 09/08 19:30
EKAT:也或者他只剩那隻貓了~ 09/08 19:30
mnbvc456:沒有照顧好的能力就沒資格養 09/08 23:02
mnbvc456:但如果扯上一些法律的話,還給他可能比較好 09/08 23:04
mnbvc456:不過想一想,難道遊民就能證明貓是他的? 09/08 23:05
mnbvc456:說不定也是哪裡抱來的 09/08 23:05
tftt:如果是遊民的,那他哪裡抱來是另一回事。重點是,有人尋貓了 09/10 00:42
tftt:為什麼不通知尋貓人士就自行送貓?! 09/10 00:42
lovecatbaby: 09/10 17:21
sammy6314:是我我也會帶回去給醫生看 不過還是要還回去 之後請動 09/10 18:19
sammy6314:物保護協會或是義工 通知他們 請他們多注意 09/10 18:20
cvzx:您做的是對的事情 不要被他人左右了!!!加油 09/11 09:52
Luccica:哪裡是對的了? 09/11 10:25
pezhan:請做真的對的事 您自己應該了解 不要只想到貓 請為貓以 09/11 22:58
pezhan:及他的主人一起想 09/11 22:58
ilikegch: 09/12 14:11
tatamiyabi:出發點沒錯,但抱走貓看到啟示又裝死真的是...... 09/12 16:37
badguy:這個是竊盜罪 非告論罪 送給警察一定會辦的 09/12 20:56
badguy:傻傻的 09/12 20:56
turtleaoc:越看越不爽 憑什麼能決定別人有沒有資格養貓? 09/12 21:58
turtleaoc:憑什麼替貓 替別人決定事情? 09/12 21:59
turtleaoc:覺得人家養貓不當請去申訴 別人難過找貓都沒關係? 09/12 22:00
tatamiyabi: 09/13 09:04
za527:f大假設你原父母很 社會局硬要把你帶到有錢人家 你做何感想 09/13 23:49
crazybaby:請不要偷別人的東西.......... 09/14 00:03
> -------------------------------------------------------------------------- < 作者: proverb0202 (Proverb)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Fri Sep 7 11:55:12 2012 ※ 引述《lurami ( )》之銘言: : 前天我在圖書館撿到一隻貓,他是被用童軍繩綁在脖子上,我早上八點看到他, : 旁邊有個人(像遊民髒髒的沒有穿鞋)(我不是很確定是不是主人), : 下午三點出圖書館貓咪還是被綁在那邊,也就是它待了一整天了, : 但是旁邊的人已經不在了,貓咪這段時間應該都沒有貓沙可以用,食物不是乾飼料, : 看起來像紅肉(放很久) : 有時候貓咪會走來走去,但是範圍大約一公尺,因為脖子被綁住他不會走遠, : 我覺得貓咪看起來虛弱(走起來沒有到很穩)就抱去醫院, : 圖書館的人也出來叫我趕快帶走,不然就要叫收容所來帶走 : 醫生查有晶片,打電話給晶片裡的電話都是空號, : 打去曾就醫(晶片有註)的醫院留的電話也是空號,幫他除蚤完我就抱回家了, : PO的網路送養也有人要來看(今天晚上會有兩組來看) : 重點!!!!!!!!!!!!!!!!!!!!! : 我今天經過圖書館,看到尋貓啟事, : 上面沒有照片但形容得應該是那隻貓,是(疑似)遊民的貓 : 一開始想說阿原來是有主人的可以還給他,可是後來又想到貓咪一整天被關在那邊, : 食物跟排泄好像都不是被照顧得很好,行動也很不自由(就算跟一般家貓比起來), : 而且還是被用童軍繩鍊著很危險,我不知道是否適合還給他 : 覺得不適合還的原因是:我客觀的覺得貓咪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 : 之後認養的人(認識的人)可以給它比較好的生活 : 覺得應該要還的原因是:這是他的貓,我想到如果我的貓不見我也會很難過= = : 貓咪的感覺我也不知道 : (牠在我家情況蠻安靜的,要不是我家有其他貓會讓他有不安全感, : 牠大概一天就可以適應環境走來走去,現在是會一直在角落) : 想問如果是妳們會怎麼辦?謝謝QQ 偷竊(或盜竊、偷盜) 是基於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佔有,而以不正當方式取得他人財產的行為, 而會使物主的之支配可能受到長時間或永久損害,不僅違反社會規範, 且在各地刑法中,偷竊都是刑事法上的犯罪行為。 做出這種行為的人稱為"小偷"、"竊賊"等。 偷竊的構成要件通常是意圖永久或長時間侵吞物主的擁有權, 而建立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支配權,而未經同意地故意取得、保管或使用其他人的財產。 為侵犯財產法益的犯罪。 刑法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老實說我並不支持原po不歸還對方貓, 就像你看到鄰居打小孩覺得很可憐所以偷偷把鄰居小孩抱走。 原po出發點很好,但做事的方法不對, 如果你覺得對方虐貓,你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 如果你覺得這個方法太慢,你可以向對方商量並購買他的貓 而不是自己覺得如何如何就把貓帶走。 你想一想要是對方只是穿得像遊民,但是身家千萬, 去圖書館調監視錄影很快就抓到你,並且不屑和解你要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49.67 ※ 編輯: proverb0202 來自: 140.115.49.67 (09/07 11:57)
niowme:不過原po一開始並不知道是有人的 09/07 11:57
yuusnow:請問原原PO何來之意圖不法之所有? 09/07 11:57
niowme:對方貼尋貓啟事也不一定就是他的,要舉證吧 09/07 11:58
fi1co:最後兩行的狀況就抖了 不過尋貓啟事誰PO的都還沒確定囧 09/07 11:58
yuusnow:再者,這貓的"所有權"是誰的? 晶片原主的? 還是遊民? 09/07 11:58
l0215e:原PO如果是把貓放走的話沒事 撈走就有事了 09/07 11:58
yuusnow:不管他是不是遊民,貓有晶片,那這貓到底是誰的? 09/07 11:59
niowme:不然送收容所再認養出來好了...政府背書 09/07 12:00
kd1523:小孩總有一天會長大,貓永遠都是寵物,兩者差別很大吧 09/07 12:00
fi1co:貓貓可能是以前走失或被棄養 流浪後 才到遊民女士這邊? 09/07 12:00
niowme:用收容所方法前記得血檢完打預防針先= = 09/07 12:00
season002:我想知道通報貓疑似被虐之後的流程是怎樣? 09/07 12:01
itsukiokada:去報案 有人會理你嗎@@ 09/07 12:03
cynthia1123:這麼熱的天氣,把貓綁在外面算嚴重虐貓了吧, 09/07 12:11
cynthia1123:可能會熱死的,而且原原PO並無不法意圖,他也帶去醫院 09/07 12:11
cynthia1123:驗晶片了,也嘗試聯絡晶片上電話與原醫院, 09/07 12:12
cynthia1123:這很容易舉證的,原PO也許是擔心原原PO,但是我認為 09/07 12:12
cynthia1123:原原PO的行為是正確的,原PO的舉例失當。 09/07 12:13
mikami1027:但這篇的情形也不是不可能 09/07 12:13
mikami1027:收容所可能是個比較好的方法 09/07 12:14
kd1523:原原PO本來就是超級好心人,為什麼要說些冷言冷語的話 09/07 12:14
proverb0202:虐待動物申述http://ppt.cc/RfN7 09/07 12:15
proverb0202:老實說事情的正確性有很多可以討論,但在這只是舉例 09/07 12:16
proverb0202:最嚴重的狀況 畢竟我們知道1.貓不是原po2.有人在找貓 09/07 12:17
season002:希望有真的做過然後追蹤過後續發展的人分享經驗一下 09/07 12:17
proverb0202:無論我們在這邊覺得原po到底有多好心、有多正確 09/07 12:18
fi1co:還是要想到現實可能要承擔的 09/07 12:18
proverb0202:到最後法律責任還是在原po身上 我只希望他能謹慎小心 09/07 12:19
fi1co:我也推可以多注意法律程序上的事情 09/07 12:19
season002:台灣政府對動物這部分...老實說,我完全不相信他們 09/07 12:20
mikami1027:冷言冷語? 先知道可能會有的狀況就可以先預防不好嗎 09/07 12:20
reila:覺得原po應該跟張貼啟事的人聯絡,確認實際狀況, 09/07 12:21
fi1co:我也不相信 法律對於動物的保護很少 但是對於人類的苛責可 09/07 12:21
reila:也許事實並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樣 09/07 12:21
fi1co:能很多 所有權等還是要注意 所以才要仔細查證晶片的部份 09/07 12:21
yuusnow:老實說,我覺得不但沒竊盜,原原PO還能對飼主請求無因管理 09/07 12:23
reila:多一點查證,少一點臆測 09/07 12:23
michaelchen1:推原PO好心不代表法律上沒錯 09/07 12:23
reila:抱歉,是說原原po 09/07 12:23
yuusnow:所產生的費用。 把貓晾在外面好幾個小時,貓已有虛弱感 09/07 12:23
yuusnow:將貓送醫所產生的費用還能跟飼主(無論是誰)主張。 09/07 12:24
flying49:法律上來說晶片找不到人就是沒有主人吧 09/07 12:25
yuusnow:簡單來說,怎麼證明貓是誰的? 看晶片,晶片找沒,那貓是誰 09/07 12:25
kd1523:原原po對小貓付出那麼多,結果你劈頭就一句竊盜砍下來 09/07 12:26
yuusnow:的? 要主張所有權,先證明貓是他的。 09/07 12:26
kd1523:不管是誰都很難接受吧 09/07 12:26
g33971300:我覺得最保險的方法就是送去收容所,12天之後認養! 09/07 12:30
g33971300:照著法律程序走,如果中間殺出程咬金,那也是貓咪命運了 09/07 12:31
fi1co:k大 因為法律是設計用來方便管理人類社會的 所以它不會顧及 09/07 12:34
fi1co:什麼哪個主人作的好.... 付出之餘也得注意保護自己才好 09/07 12:35
fi1co:我也很希望貓能被原原PO養下 而且不要讓自己負上法律責任 09/07 12:35
flying49:可是中途們不是都說收容所很多傳染病 沒病進去有病出來 09/07 13:24
purplevane:有打贏官司再來說吧 09/07 13:47
MATSUMIA:通報動保處or備案,應該可以由民眾留置,先打個電話看看 09/07 14:05
atropos:不推購買!!!!萬一有人食髓滋味下次又秀一隻給你看呢? 09/07 14:11
hassad:原po並沒有罵原原po,反而站在法律觀點希望原原po自保 09/07 15:00
JudaIscariot:台灣的法制教育真的很糟糕,單純好心不代表沒違法。 09/07 18:23
MATSUMIA:我以前勸過人撿貓狗到要被案或是送動保,被罵得很慘,說 09/07 21:20
MATSUMIA:我沒良心,不愛貓狗,從此之後我就不想隨便跟人說了 09/07 21:21
MATSUMIA:"你覺得他被棄養,但可能飼主找的很急" 09/07 21:22
MATSUMIA:一些人只會自爽,被告再上網討拍靠邀就好,網軍正義最大 09/07 21:23
lovexjapan:很看不慣有些人把生命當成物品的言行 09/08 18:04
lovexjapan:把貓綁起來虛弱不堪 已是虐待 這時還討論偷竊? 09/08 18:06
lovexjapan:坦白講就是假道學 09/08 18:07
MATSUMIA:是虐待就通報動保處或叫警察,而不是自行帶走 09/08 21:08
MATSUMIA:你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利任意拿走別人的東西 09/08 21:09
lovexjapan:生命是東西?難怪台灣會是這樣子。哼。 09/09 00:31
MATSUMIA:哼什麼? 法律上就是動產,你的貓對別人來說也只是隻貓 09/09 09:00
MATSUMIA:菜市場花個250還可以買下一隻雞,活的宰好的都有 09/09 09:02
MATSUMIA:因為有人要所以他死了,你不在乎是因為他只是一隻雞 09/09 09:04
MATSUMIA:在法律面前,人以外的動物一律評等為物,很奇怪嗎? 09/09 09:05
momooffice:乾脆把台灣人類都毀滅,土地還給貓和其他動物好了 09/09 12:21
momooffice:貓的世界裡人類根本就 不 需 要 存 在。 09/09 12:22
MATSUMIA:先請樓上把自家的貓丟掉吧,既然你覺得人不重要的話:) 09/10 14:25
> -------------------------------------------------------------------------- < 作者: livestone (寂寞的自由)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Fri Sep 7 13:23:49 2012 ※ 引述《proverb0202 (Proverb)》之銘言: : ※ 引述《lurami ( )》之銘言: : : 有時候貓咪會走來走去,但是範圍大約一公尺,因為脖子被綁住他不會走遠, : : 我覺得貓咪看起來虛弱(走起來沒有到很穩)就抱去醫院, : : 圖書館的人也出來叫我趕快帶走,不然就要叫收容所來帶走 : : 醫生查有晶片,打電話給晶片裡的電話都是空號, : : 打去曾就醫(晶片有註)的醫院留的電話也是空號,幫他除蚤完我就抱回家了, : : 我今天經過圖書館,看到尋貓啟事, : : 上面沒有照片但形容得應該是那隻貓,是(疑似)遊民的貓 : : 一開始想說阿原來是有主人的可以還給他,可是後來又想到貓咪一整天被關在那邊, : 刑法320條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 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老實說我並不支持原po不歸還對方貓, : 就像你看到鄰居打小孩覺得很可憐所以偷偷把鄰居小孩抱走。 : 原po出發點很好,但做事的方法不對, : 如果你覺得對方虐貓,你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 : 如果你覺得這個方法太慢,你可以向對方商量並購買他的貓 : 而不是自己覺得如何如何就把貓帶走。 : 你想一想要是對方只是穿得像遊民,但是身家千萬, : 去圖書館調監視錄影很快就抓到你,並且不屑和解你要怎麼辦? 這邊有個問題。 因貓有晶片,但是上面的資料電話等都是空號,也就是說目前這隻貓並沒有主人, 只是被綁在圖書館前而無法行動,圖書館人員也表明要送去收容所了。 試問一下,解救一隻被困住而無明確證據證明是誰的貓並送去看醫生, 有違刑法320條嗎? 如果對方說貓是他的,請他舉證。 如果我說家裏有隻橘貓會自己開冰箱邊吃高熱量食物邊看電視,三不五時還會欺負 我家那隻叫歐弟的小狗,看見蜘蛛還會追著跑… 我可以說加菲貓是我的嗎?然後跑去美國跟吉姆·戴維斯請他停止漫畫刊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81.172
purplevane:認同 09/07 13:34
happyfuture:的確,現在已經都連絡了晶片上的連絡資訊,基本上貓處 09/07 13:37
happyfuture:於無主人狀態(無法聯繫),那應該不會有刑法問題?我猜 09/07 13:38
keithking:認同+1 09/07 13:45
loveangela:突然想到 若空號電話是遊民的 他還能主張貓是他的嗎? 09/07 13:47
yuusnow:空號就是沒人的阿= = 09/07 13:47
purplevane:因為貓貓不會講話,不會表達,晶片的用意就在於標示 09/07 13:48
yuusnow:我上偏推文就有提到很難構成,結果沒人鳥我( ′_>`) 09/07 13:48
purplevane:以供辨認。如果無法辨識的資訊,那怎樣都無法證明什麼 09/07 13:48
loveangela:我的意思是 假設他尚未成為遊民前 持有該號碼和養貓咪 09/07 13:57
loveangela:後來變成遊民後~~電話才變空號。即便遊民提供晶片登記 09/07 13:57
loveangela:之電話號碼 也無法證明是主人?是嗎? 09/07 13:57
loveangela:啊~好多假設好累啊=.= 大家只是想保護原原po和小貓而已 09/07 13:58
happyfuture:都變遊民了,我覺得都不用假設那些了 09/07 14:00
MATSUMIA:總之先去警察局備案... 09/07 14:02
loveangela:原po已經有決定囉!底下有po文了~ 09/07 14:02
JudaIscariot:問題是萬一呢? 跑法院就有夠麻煩了 09/07 18:25
> -------------------------------------------------------------------------- < 作者: lurami ( )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Fri Sep 7 13:49:24 2012 謝謝板友為這隻貓討論很多QQ 我打給圖書館想問(疑似)遊民之前放貓的狀況,接電話的男生否認有看過貓(囧>? 他說貓隨便我處置(!? 我打給動保處,他說牠們會聯絡晶片主人如果連絡不到,公告12天可以開放認養 我問"但是如果我有確定十二天後想要認養,但是擔心收容所環境很差對貓不好?" 他說"流浪的環境應該沒有比這邊好多少吧" (但我還是覺得收容所很多傳染病QQ 我打給SPCA(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他說如果我之前都掃過晶片找不到主人, 也已經找到要養的人,那就讓他被收養吧 如果今天晚上要看貓的女生要給貓咪一個家,我應該會讓他帶走, 如果女生不喜歡牠覺得沒有緣份, 那我會連絡尋貓啟事的人, 有版友寫信給我(PS謝謝你的信),有一句話是如果我讓他被認養, 貓咪下半輩子可以有比較安全有保障的生活 總之謝謝你們QQ ※ 引述《livestone (寂寞的自由)》之銘言: : ※ 引述《proverb0202 (Proverb)》之銘言: : : 刑法320條 :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 : : 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 老實說我並不支持原po不歸還對方貓, : : 就像你看到鄰居打小孩覺得很可憐所以偷偷把鄰居小孩抱走。 : : 原po出發點很好,但做事的方法不對, : : 如果你覺得對方虐貓,你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 : : 如果你覺得這個方法太慢,你可以向對方商量並購買他的貓 : : 而不是自己覺得如何如何就把貓帶走。 : : 你想一想要是對方只是穿得像遊民,但是身家千萬, : : 去圖書館調監視錄影很快就抓到你,並且不屑和解你要怎麼辦? : 這邊有個問題。 : 因貓有晶片,但是上面的資料電話等都是空號,也就是說目前這隻貓並沒有主人, : 只是被綁在圖書館前而無法行動,圖書館人員也表明要送去收容所了。 : 試問一下,解救一隻被困住而無明確證據證明是誰的貓並送去看醫生, : 有違刑法320條嗎? : 如果對方說貓是他的,請他舉證。 : 如果我說家裏有隻橘貓會自己開冰箱邊吃高熱量食物邊看電視,三不五時還會欺負 : 我家那隻叫歐弟的小狗,看見蜘蛛還會追著跑… : 我可以說加菲貓是我的嗎?然後跑去美國跟吉姆·戴維斯請他停止漫畫刊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73.158 ※ 編輯: lurami 來自: 1.162.73.158 (09/07 13:51)
purplevane:推原PO好心 謝謝你 09/07 13:52
happyfuture:好心會有好報的,祝貓咪可以找到一個溫暖的家 09/07 13:53
cocaine26:推 希望貓咪可以幸福 09/07 13:59
dodobox:原PO做的很好!! 09/07 14:01
keithking:推好心的原po!!!! 09/07 14:02
MATSUMIA:有打晶片,建議走一趟收容所,這樣變更飼主才合法 09/07 14:07
landcat:推原PO好心~~希望今天能有一個好結果^^ 09/07 14:08
rt7hwq8f:推原PO好心人,希望貓貓能找到愛他的主人 09/07 14:11
shuyu0626:推原po好心人!這次引起的討論還滿重要的其實 09/07 14:13
itsukiokada:推原PO好心人~~~希望貓貓能有一個溫暖的家 09/07 14:13
atropos:推 原PO是好人 收容所的話我覺得很...="= 09/07 14:13
Jossie:原PO是好人~ 09/07 14:54
wei0421:我覺得收容所跟動保處有時候根本就是鬼打牆,上次要誘捕一 09/07 14:54
wei0421:隻我餵很久的浪貓去結紮,需要借誘捕籠,打去動保處給我電話 09/07 14:55
wei0421:叫我去收容所借,我打去收容所卻給我動保處的電話...叫我跟 09/07 14:55
wei0421:他們借,還說風涼話,說貓沒人抓的到啦~我們沒有幫忙抓貓巴 09/07 14:56
wei0421:拉巴拉的...我只是要借個誘捕籠而已...到最後是跟板上的 09/07 14:56
wei0421:好心人借的!希望貓咪趕快找到認養人~ 09/07 14:58
wei0421:記得找到認養人要請他去醫院更改晶片資料唷! 09/07 14:59
lifelong:不知道原PO有沒有跟尋貓啟事上的人聯絡了?確認看看是不 09/07 15:33
lifelong:是同一隻貓?我想會寫尋貓啟事代表主人(?)對這隻貓咪有牽 09/07 15:34
lifelong:掛,或許掛念貓咪的安危,對貓咪有感情了才會留下訊息 09/07 15:34
lifelong:不管結果如何,總覺得讓尋貓啟事的那人放心比較好 09/07 15:35
fi1co:樓上誤會 很多人只是在意"佔有自己的物品" 不一定是有感情 09/07 15:41
JudaIscariot:萬一原主人能證明那隻貓是他的 那收養的女生不就很衰 09/07 18:26
melongod:F大為什麼又能判斷對方究竟是佔有物品還是感情? 如果不 09/08 03:07
melongod:能判斷,為什麼不嘗試看看去聯絡對方呢? 09/08 03:07
Winds:filco誤會才大吧,為啥可以這樣咬定別人的想法? 09/08 03:55
axlxixcxixa:原主人才衰吧,不告而取就是盜,為貓好就能盜嗎 09/08 17:55
lovecatbaby: 09/10 18:48
emishi:........為啥不先問原主人...遊民不是人哦.......... 09/11 00:42
emishi:人都不把人當人看 還談對貓好呢。 09/11 00:42
monsieur7:應該先聯絡看怎樣再送養吧 覺得貓跟主人都很衰 09/11 01:45
imvlg:看完這篇我想去給我家貓打晶片了,不然哪天被抱走我也要不回 09/11 16:00
fishXD:所以你連試著去確認貓主人到底是誰都不願意? 09/12 09:39
fishXD:你根本只看你想看的部分 打電話去確認有很難? 09/12 09:55
ilikegch:心態真的非常不可取 想噓一百次 09/12 13:42
tatamiyabi:什麼心態 09/12 16:39
bambino10085:真的令人噁心 09/12 18:26
weismiley:你應該是先聯絡尋貓啟事的人吧? 你的邏輯有沒有問題?? 09/12 20:28
fishXD:還是不打算面對? 09/13 06:39
tatamiyabi:偽善 09/13 09:11
> -------------------------------------------------------------------------- < 作者: chloeperfume (chloe perfume)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Fri Sep 7 14:53:23 2012 我覺得大家都忽略了一件事情 遊民今天會貼尋貓啟事 代表她有珍視這隻貓 一聲不響把貓帶走 這種處理方式真的"非" "常" "糟" "糕" 我不是新警察 但若設身處地站在遊民角度 貓咪不見了 她會不擔心嗎? 貓咪會不會被虐貓狂帶走虐待了? 還是貓咪出事情了?? 無論如何,我強烈建議原po都應該要跟尋貓啟示上的人連絡, (1) 若貓咪是該遊民的 (2) 貓咪確實得不到良好照顧 假若符合上述兩個要件 原po應該向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單位檢舉 是否將貓咪安置在較佳的寄養環境當中 絕對不是像現在這樣一聲不想把貓抱走。 我知道po這篇文章出來一定被戰 但我請大家不要忘了 抱走他人的貓就是不對! 請設身處地為遊民想 搞不好根本不是存心虐待 而是在她的觀念裡,貓就是應該跟狗一樣綁起來、然後餵牠呀! 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把貓還給遊民、告知她正確養貓方式,如果當下發現遊民 是那種很盧不聽勸的,再報請相關單位處理呀! 況且版友當時都不在現場 只是聽原PO的描述 其實不知道真相 假若原PO只是上來想要得到大多數版友的支持、然後把心中的不安感壓下去, 順著她自己心中好像也覺得不太對的行為而行為,再讓版友為她的作為做無形背書, 這樣子好嗎? 我真的很驚訝這麼多的版友推文不要還給遊民 這是不對的行為阿...~ 我不是在討論侵占/竊盜什麼的 法律本來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抱走別人的貓 隔天看到尋貓啟事還悶不吭聲 這樣對嗎?? 想一想 *如果你的寶貝貓突然不見了 你會不會難過?!* ※ 引述《lurami ( )》之銘言: : 謝謝板友為這隻貓討論很多QQ : 我打給圖書館想問(疑似)遊民之前放貓的狀況,接電話的男生否認有看過貓(囧>? : 他說貓隨便我處置(!? : 我打給動保處,他說牠們會聯絡晶片主人如果連絡不到,公告12天可以開放認養 : 我問"但是如果我有確定十二天後想要認養,但是擔心收容所環境很差對貓不好?" : 他說"流浪的環境應該沒有比這邊好多少吧" (但我還是覺得收容所很多傳染病QQ : 我打給SPCA(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他說如果我之前都掃過晶片找不到主人, : 也已經找到要養的人,那就讓他被收養吧 : 如果今天晚上要看貓的女生要給貓咪一個家,我應該會讓他帶走, : 如果女生不喜歡牠覺得沒有緣份, : 那我會連絡尋貓啟事的人, : 有版友寫信給我(PS謝謝你的信),有一句話是如果我讓他被認養, : 貓咪下半輩子可以有比較安全有保障的生活 : 總之謝謝你們QQ : ※ 引述《livestone (寂寞的自由)》之銘言: : : 這邊有個問題。 : : 因貓有晶片,但是上面的資料電話等都是空號,也就是說目前這隻貓並沒有主人, : : 只是被綁在圖書館前而無法行動,圖書館人員也表明要送去收容所了。 : : 試問一下,解救一隻被困住而無明確證據證明是誰的貓並送去看醫生, : : 有違刑法320條嗎? : : 如果對方說貓是他的,請他舉證。 : : 如果我說家裏有隻橘貓會自己開冰箱邊吃高熱量食物邊看電視,三不五時還會欺負 : : 我家那隻叫歐弟的小狗,看見蜘蛛還會追著跑… : : 我可以說加菲貓是我的嗎?然後跑去美國跟吉姆·戴維斯請他停止漫畫刊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75.196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4:54)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01)
kezneuiqn:我也覺得至少要聯絡一聲… 畢竟都有尋貓啟事了 09/07 15:04
lester0324:同意給推 09/07 15:04
itsukiokada:那個...如果真的是遊民的貓...請問遊民自己都沒家... 09/07 15:07
itsukiokada:要怎麼樣勸導他用"正確的養貓方式"? 09/07 15:08
遊民沒家 頂多是跟著四處遷徙 要宣導的是請她要多給貓咪水及飼料 不要在太陽下曝曬吧! 對於貓咪來說 關在冷氣房 真的比較好嗎? 但若做不到上述我說的基本飲食及不要風吹雨淋的生活環境,那再跟動保單位聯絡也不遲 原PO的立意是對的,我肯定她的善心,但是做法確實有瑕疵,她自己也認為不妥才會上來 PO文... 老實說,只因為原主人是遊民、原PO待的短短幾小時沒看到飲食及水還有用繩子綁著就 斷定人家虐待,這是歧視吧! 剛剛我的朋友聽到,還叫我直接報警有人偷貓算了 Orz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14)
itsukiokada:而且去跟相關單位檢舉應該沒什麼約束力吧... 09/07 15:09
happyfuture:連絡是OK,但是遊民要怎麼證明是他的貓? 09/07 15:10
duckart:推 至少要打聲招呼.比較妥善的方式是 先和遊民溝通 表達 09/07 15:10
duckart:想貓咪比找更好的家 之類. 2.如果怕對方不放貓 又不改善 09/07 15:12
mooncatwang:我也覺得有尋貓啟事代表他很在意,至少告知一聲貓咪 09/07 15:12
shuyu0626:今天令人詬病的點就在於所謂相關單位有時比讓他繼續流浪 09/07 15:13
mooncatwang:很好,別讓他擔心吧!即使照顧方式不對也不代表他對貓 09/07 15:14
shuyu0626:還慘 很多送去像送死一樣 不過我推原PO的法律是最低限度 09/07 15:14
duckart:最下策 也可用匿名簡訊 撒善意謊言(例如你看到貓被某好心) 09/07 15:14
duckart:陌生人抱走之類...遺失貓咪心裡真的會很難受 至少知道牠 09/07 15:15
season002:真沒想到還有這麼多人相信台灣的動保處… (^^;) 09/07 15:15
duckart:牠有好歸宿 會好一些 09/07 15:15
fi1co:對貓來說 "關在冷氣房" vs 在外面碰到虐貓犯跟浪犬攻擊 09/07 15:15
itsukiokada:推season大..... 09/07 15:15
mooncatwang:不是真心的~別讓原來餵養的人擔心貓咪的安危~~~ 09/07 15:16
fi1co:前者不危險 冷氣可關 省電 用電扇 09/07 15:16
shuyu0626:歐抱歉我指的是部分政府機構而不是民間動保團體 09/07 15:16
BMFox:為什麼不能直接和遊民溝通?找可以幫助她找到工作、住所的單 09/07 15:16
fi1co:後者不是冷氣可隨手開關可解 09/07 15:16
BMFox:位,然後再把貓還給她? 而是直接把他視為親人的貓帶走 09/07 15:17
fi1co:不過原PO願意跟該女士聊聊也無妨 09/07 15:17
itsukiokada:原PO的文章沒有提到虐待喔 他只是說 貓咪沒有被照顧好 09/07 15:18
itsukiokada:沒有被照顧好 這是事實阿... 09/07 15:18
itsukiokada:這樣算偷貓 以後誰敢檢流浪貓貓? 原PO看到的貓是被鏈著的耶! 跟流浪貓是不一樣的吧! 以社會大眾的觀感 看到被鏈著的貓 10個有9.9個會判斷那是有主人的貓吧!
fi1co:關在冷氣房是不好啊 溫度調節能力會被磨掉 不過你拿這個去 09/07 15:20
fi1co:跟被鍊在外面路上 隨時會死傷來比 比喻極失當 我沒有說鍊在路上耶@@ 我說的是跟著遷徙~ 但大家必須了解 遊民總有需要離開幾個小時、沒辦法隨身攜帶貓咪的時候吧! 09/07 15:20
itsukiokada:是說f大說的 跟遊民聊聊也是可以啦 說不定她會同意 09/07 15:22
itsukiokada:直接幫貓咪找個新家XD 09/07 15:22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26)
itsukiokada:如果貓咪是被綁在那裡"一整天"的話 我會覺得他是被 09/07 15:27
itsukiokada:丟掉的= = 除非只是綁一下下 09/07 15:27 我這陣子工作忙 每天早上7點出門 晚上9點回家 那我應該也被判定是不要我的貓了@@ 而早上8點~15點 這中間搞不好遊民有出來看貓 但是誰知道呢? 這樣就斷定要棄養 真的不妥 而且要棄養 幹麻費事綁著?
duckart:大家都是為貓好 但貓貓可能是遊民唯一的親人 就算要送走 09/07 15:28
itsukiokada:而且貓咪如果沒被原PO帶走 現在可能已經在收容所了.. 09/07 15:28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31)
duckart:還是要告知一下 讓對方知道牠過得好 而非出意外 09/07 15:28
duckart:被丟掉因該不會有尋貓啟事 (還是 重頭到尾整件事 遊民) 09/07 15:29
duckart:根本不是貓咪主人!!?? 貼尋貓啟事的是另一位?? 09/07 15:30
duckart:只是被別人偷抱走 又綁繩子亂丟 (偵探模式....) 09/07 15:31
是啊是阿 不無可能@@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32)
itsukiokada:呃...請問您的貓也是被綁在外面嗎@@" 這情況不太一樣 09/07 15:33
itsukiokada:吧... 09/07 15:33
fi1co:遊民離開的時間 貓被綁在那邊的危險度 遠大於冷氣房好嗎 09/07 15:36
fi1co:除非冷氣 人不在一直開著可能電線走火 你要拿這種跟鏈在外面 09/07 15:36
wing618:能不能舉證比較重要,被綁在戶外的貓,我也會覺得是虐貓 09/07 15:36
fi1co:比??? 邏輯超錯誤的 09/07 15:36
fi1co:你出門上班辛苦賺錢 你的貓可是被關在"家中" 09/07 15:37
fi1co:跟鏈在大馬路上 百分百不同 謝謝 09/07 15:37
wing618:而且有些沒品的人都會在野狗貓上面綁橡皮筋之類的 09/07 15:37
fi1co:函式你又要無限上鋼拿會有歹徒破門而入傷害寵物來比 09/07 15:37
fi1co:原PO所有的比喻都完全不在同水平線上耶 你要不要自己仔細想 09/07 15:38
fi1co:你認真要拿關在家 來 pk 鏈在馬路上??? 09/07 15:38
wing618:做個記號好像變成他養的,但是那只是傷害動物的方法 09/07 15:38
fi1co:遊民沒有棄養啊 他只是 鏈 在 馬 路 上 馬路是他的客廳 09/07 15:38
fi1co:這樣你高興了嗎c大 09/07 15:39
itsukiokada:還有阿...請不要忽略一件事 今天遊民把貓綁在外面 09/07 15:40
fi1co:這篇我應該噓的@@ 拿養在房屋內 跟鏈在馬路比???? 09/07 15:40
itsukiokada:然後他差點要被抓到收容所...還給他 下次會不會就 09/07 15:40
itsukiokada:真的被抓到收容所了... 09/07 15:40
fi1co:還一直拿完全不同的東西來比 09/07 15:40
wing618:要怎麼知道有基本飲食跟風吹雨淋? 綁在室外就是日曬風吹了 09/07 15:41
fi1co:他的意思就是日曬雨淋跟關冷氣房孰優孰劣很難比囉 09/07 15:42
我覺得 樓上幾位都離題了 我再繼續回應會更模糊焦點 並且希望filco版友回應可以理性一點 請看我文章的重點^^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43)
fi1co:(冷氣房部份 地球在暖化 推薦大家多用電扇) 09/07 15:42
shou0823:先不說水、曬日等等,光綁在外面人不在旁邊顧對貓來說就 09/07 15:42
shou0823:很危險(對狗也是),光浪狗就足以致貓受到重大傷害 09/07 15:43
shou0823:但是也請跟主人說一下 避免主人擔心 09/07 15:44
fi1co:你重點不是在表達 你覺得你上班 貓關在家 跟 遊民鏈在外面 09/07 15:44
fi1co:一樣 關冷氣房也不一定比日曬雨淋好 不是這樣嗎@@ 09/07 15:44
fi1co:因為你比喻完全失當 無法說服別人 你當然會不回應你比喻錯誤 09/07 15:45
fi1co:的部份囉 09/07 15:45
fi1co:整篇我只認同 可以跟女士打聲招呼或聊聊 09/07 15:45
fi1co:因為這是給那位女士的尊重 09/07 15:45
我上面的意思是 人類怎嚜知道貓被關在家裡 跟貓可以在外四處走動 (我不知道遊民的繩子有多長 但我想至少能走動一定的範圍 並且不是一直鏈在同一個地方 其他時間也可能是被遊民牽著走) 對於"貓"本身 哪種比較她比較喜歡? filco大~ 大家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但我覺得 你有點誤會我的意思 而且完全忘記文 章我要表達的重點 所以有點激動了~~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50)
opt:幫推! 汝非貓 怎知貓心中想法 但能確定的是 主人很在乎貓 09/07 15:48
opt:都貼告示排了 還不還給主人 09/07 15:49
fi1co:是啊 怎知貓其實想被放在馬路上置身危險中@@ 09/07 15:50
圖書館外 不是馬路中吧 我記得原PO是說圖書館外@@
meow0727:原飼主問圖書館的人應該就知道貓是被人帶走的 09/07 15:50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5:51)
fi1co:其實大家都忽略可能告示不是女士貼的冏 上面有電話的話 09/07 15:51
keithking:食物、飲水、活動範圍、衛生條件、生存風險。我想大家在 09/07 15:51
fi1co:就打去看看到底是誰貼的 09/07 15:51
keithking:談的不外乎就是這些吧?把貓綁在一個無水無食物無貓砂的 09/07 15:52
fi1co:圖書館外就表示沒浪犬 沒虐貓犯? 09/07 15:52
keithking:圖書館空間外,這有可能「是貓喜歡」的嗎?= = 09/07 15:52
fi1co:K大 他们覺得你不是貓 你怎知貓不愛在外面(攤手) 09/07 15:53
keithking:對貓有點常識的都知道一般貓不宜放養吧 = = 還在外面哩 09/07 15:53
keithking:尤其像是貓這麼不愛喝水的動物 有放水盆牠都不一定喝了 09/07 15:54
itsukiokada:原PO有說繩子大約長一公尺 09/07 15:54
keithking:更何況是綁在沒水沒食物的置外空間?這對貓好嗎? 09/07 15:54
fi1co:馬路的意思是指說行人道旁邊 圖書館外就行人道 非指車流中 09/07 15:54
wing618:走動範圍約一公尺(原文有寫),被其他動物攻擊該往哪呢? 09/07 15:55
keithking:以一般人對遊民的印象來看,即便再怎麼教育遊民,他有能 09/07 15:55
keithking:力供應這隻貓良好衛生的食物、飲用水甚至是罐罐嗎? 09/07 15:55
keithking:目前依動保法的規範,如果遊民只是沒有給這隻貓良好的照 09/07 15:56
keithking:顧而非虐待的話,大家動用公權力也是帶不走這隻貓的。 09/07 15:56
reila:推,不論如何,打個電話又不會怎麼樣,有什麼好怕的? 09/07 15:59
keithking:我也覺得既然有尋貓啟事,就打個電話確認一下也好。 09/07 15:59
reila:說不定是貓是走失被遊民圈住,而他的原主人正在找他? 09/07 16:00
reila:畢竟很少看到遊民會貼告示的 09/07 16:00
g33971300:我同意這篇,雖然原原PO有愛心,但也許遊民很珍視這隻貓! 09/07 16:06
lfsaori:推打電話 09/07 16:06
g33971300:如果真的要送養,至少要經過合理的程序:收容所公告 09/07 16:06
g33971300:每個人都有養貓的權益! 09/07 16:06
keithking:每一隻貓也有被好好善待的權利。 09/07 16:07
g33971300:觀念不同,就上政府機構判定,合情合理不是嗎? 09/07 16:08
itsukiokada:怎麼會有人說要送到收容所阿@@ 09/07 16:08
itsukiokada:那是怎樣的環境 難道不知道嗎@@ 就是只是進去一兩天就 09/07 16:09
g33971300:我覺得一味用偏執某方的態度評論事情,不夠客觀 09/07 16:09
itsukiokada:出來 還是很有可能染病... 09/07 16:09
g33971300:我家的貓就是收容所領養的!也許有風險,但是正正當當 09/07 16:10
keithking:你不在意那「風險」,不代表人人都不在意。 09/07 16:10
g33971300:所以你不在意遊民的感受,我在意<---同此理論 09/07 16:11
fi1co:那你你本來就在收容所遇到他 現在這隻可是要被刻意送去染病 09/07 16:11
fi1co:在意人的感受所以犧牲貓的建康。 09/07 16:12
keithking:我只能說,我重視那隻貓遠甚過那遊民,並不代表我不在意 09/07 16:13
keithking:遊民的感受。 09/07 16:13
fi1co:果然動物在人類社會就活該被犧牲權益QQ 09/07 16:13
fi1co:我在意貓與遊民感受 所以認為送去染病沒必要 跟女士聊聊可行 09/07 16:14
fi1co:何故一定要全然犧牲貓呢?? 09/07 16:14
cynthia1123:會把貓咪綁在外面8小時哪算珍視啊!! 09/07 16:16
cynthia1123:要不是有原原PO把貓咪帶去醫院,說不定就熱衰竭了! 09/07 16:17
cynthia1123:如果你當下可以比原原PO做出更好的決定, 09/07 16:17
cynthia1123:再來指責原原PO比較妥當。 09/07 16:18
keithking:推樓上。 09/07 16:19
cynthia1123:通篇引喻失當!! 而且我懷疑原PO根本不太了解貓咪, 09/07 16:19
cynthia1123:貓咪不要說被綁住不能走了,光是帶個項圈都很不開心了 09/07 16:20
cynthia1123:況且原原PO也有問過場地管理人(圖書館館員), 09/07 16:20
cynthia1123:才把貓咪帶去看醫生的,哪裡不對了!! 09/07 16:21
cynthia1123:掃過晶片找不到主人了,今天只是有人貼張告示, 09/07 16:21
何為通篇引喻失當? C大可以看一下我的原文哪~ (倒) 而且C大你沒看過喜歡套鍊子、然後出去溜達的貓 我家隔幾條街 就有三隻貓是這樣 一開始我也覺得主人幹麻這樣 把貓鏈起來 懷疑他虐貓 於是我跑去找貓主人聊天 (主人的家裡是個宮廟 所以是開放式的) 才知道原因 然後你光憑短短幾句話 就說我不了解貓 我真的是很桑新哪~ >"< 一開始我也說了原PO的立意是對的 但我主要是認為 原PO事後看到尋貓啟事 也推測或許就是他撿到的那隻貓 應該要試圖撥個電話聯繫、確認 而不是擅自把貓咪給人領養 另外,我並沒有意思要吵"貓咪養在室內跟鏈在室外"的這件事情,我想表達的是, 貓咪或許是遊民(假設遊民是主人啦)很珍貴的寶貝,她可能不會養,但不該一聲不吭 就把貓咪帶走~ (如果有看過戴立忍-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的版友 應該知道我在講什麼~) 就醬!
momo519:帶去看醫生沒有不對 可以人家都貼尋貓啟事了耶 09/07 16:21
cynthia1123:就認為原原PO該做那麼多的事情(eg.與遊民討論如何養貓 09/07 16:22
cynthia1123:這邏輯真的很奇怪,先請貼告示的人證明那是她的貓吧! 09/07 16:22
itsukiokada:推c大 09/07 16:23
cynthia1123:主張權利之人才需要負舉證責任,原原PO已經做該做的了 09/07 16:24
anidiot:我支持這篇...貓咪可能是女遊民的心靈依靠... 09/07 16:27
fi1co:我是覺得尋貓啟事可能是之前走失貓的人ORZ 09/07 16:28
anidiot:為何以先入為主的觀點認為物品的觀點來看遊民的心態? 09/07 16:28
fi1co:是可以打去看看誰接電話啦 09/07 16:28
loveangela:面對兩難大家會有不同想法 可是不要給噓吧~ 09/07 16:28
anidiot:有沒有以人道方式照顧好貓是另外一個議題 09/07 16:29
loveangela:推打電話去問問看啦~~~ 09/07 16:29
keithking:我覺得現在有個很大的問題是,為何已經可以認定那尋貓啟 09/07 16:29
keithking:事是女遊民貼的?預設立場不會太誇張了嗎 = = 09/07 16:30
fi1co:晶片的號碼不通 有版友說也可能是女士的舊電話 09/07 16:30
keithking:如果是那女士的舊電話那她一定有辦法舉證啊 = = 09/07 16:30
fi1co:總之啟事出自誰先搞定 不然白吵了 ORZ 09/07 16:30
keithking:不論是市話還是手機都有登記個人資料吧 = = 09/07 16:30
keithking:另外,如果那貓真的是女遊民的心靈依靠,怎麼會沒有以人 09/07 16:31
keithking:道方式把貓照顧好的行為表現?這不會太矛盾嗎? 09/07 16:31
anidiot:有誰預設立場嗎? 只是想說如果是她貼的 就應該歸還吧 09/07 16:31
fi1co:所以這點我支持查一下 不然要是根本女士是幫忙栓住人家走失 09/07 16:31
g33971300:是阿,至少先打電話而非直接送養吧,不管那是誰,請尊重他 09/07 16:31
keithking:是啊,所以我才說既然有尋貓啟事就打個電話確定一下主人 09/07 16:32
fi1co:的貓 其他都多討論咧XD 09/07 16:32
keithking:在找的貓到底是不是原原po帶走的那隻。 09/07 16:32
BMFox:是心靈依靠就一定會知道怎麼養嗎? 09/07 16:33
yuusnow:老實說,沒照片,光憑描述,除非該貓有很特殊的特徵 09/07 16:34
fi1co:K大 心靈依靠是很形上的東西 不等於實質照顧 所以很愛但沒有 09/07 16:34
fi1co:好的照顧 不是很意外的事 09/07 16:35
yuusnow:否則:尋貓 公(母) 白底虎斑紋 ... 這樣是多少貓符合... 09/07 16:35
fi1co:而現在大家會分兩派就是在論戰 應該已貓的實質身家為重 09/07 16:35
fi1co:還是已遊民的心為重 09/07 16:36
keithking:如果真的很重視那隻貓,且把貓當心靈依靠,不會想給貓更 09/07 16:37
g33971300:說不定那隻貓很愛遊民主人,不然為何沒掙脫?有人想過嗎 09/07 16:37
fi1co:想到也許尋貓啟事也不是此貓 真正走失貓的人現在一定很慌 09/07 16:37
keithking:好的生活品質與環境嗎?這我總覺得有點矛盾。 09/07 16:37
fi1co:K大 因為就是給不起 卻又執意要愛要養 09/07 16:38
keithking:g大,前提是「那隻貓一定有辦法掙脫」吧?而且都還不確 09/07 16:38
cynthia1123:噓是因為認為原PO對原原PO的強烈指責以及引喻失當。 09/07 16:38
keithking:定那女遊民就是那隻貓的主人。 09/07 16:38
fi1co:所以有些版友才堅持 這比生活環境重要 09/07 16:38
BMFox:又不是每個人出生就會養貓,可以先試著"溝通"看看,教對方養 09/07 16:38
fi1co:如果溝通完 女士堅持他就是只能如此呢 09/07 16:39
BMFox:而且怎麼確定這隻貓一定是那個遊民的?遊民只是出現在旁邊 09/07 16:39
fi1co:對啊 啟事誰PO的? 在找那隻貓? 這個才首要 09/07 16:40
g33971300:沒有看照片就不知道了~~不論如何,說不定那隻貓很愛主人 09/07 16:41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202.39.75.196 (09/07 16:57)
g33971300:突然被抱走了,牠或許很想念主人~~~但主人到底是誰呢XD 09/07 16:41
g33971300:現在似乎變成羅生門了~~~ 09/07 16:42
keithking:其實原po打個電話問問就知道了,如果對方主張那隻貓是他 09/07 16:43
keithking:的,就請他舉證吧,畢竟晶片上的電話是空號。 09/07 16:43
fi1co:啟事要確定明顯描述是不是那隻 也是重點 不要錯換了兩家人的 09/07 16:43
fi1co:貓\ 不然非常冏 貍貓換太子 09/07 16:44
hassad:八點、三點看到被鏈在那就表示一整天嘛?有調監視器嘛?主 09/07 16:45
rosenya:由於圖書館人員表示,不帶走就要叫人抓去收容所 09/07 16:46
hassad:人是遊民嘛?隔天就貼尋貓啟事,主人很積極吧!為何lu大 09/07 16:46
itsukiokada:原原PO真衰 原本好心把貓咪帶走 現在惹了一堆事 09/07 16:47
hassad:有權利代晶片主人作送養的決定而且還是在沒告知的情況下? 09/07 16:47
rosenya:所以別還比較好,還了,結果圖書館的人還是叫人來抓走怎辦? 09/07 16:48
itsukiokada:晶片主人是誰阿@@ 09/07 16:49
rosenya:應該不會有法律問題,又不是侵入民宅抓走 09/07 16:49
keithking:現在就是不知道晶片主人是誰啊 = = 不然討論什麼? 09/07 16:50
itsukiokada:所以我是在反問h大阿XD 明明就不知道是誰... 09/07 16:51
fi1co:H大 晶片是空號 而且啟事要是沒留電話 整個羅生門 09/07 16:52
hassad:如樓上所述,打電話問尋貓人在找那隻貓嘛?不是的話,就 09/07 16:52
hassad:X送養加晶片轉移(方法如前幾篇所述) 09/07 16:52
hassad:是的話就核對尋貓人和晶片主人是否相同。是則勸導幫忙送養 09/07 16:55
hassad:啟事有說沒留電話嘛?晶片電話空號但會有姓名跟身份證字號 09/07 16:59
fi1co:我猜啟事沒電話 原原PO才回直覺連想是女士貼的 09/07 16:59
fi1co:不然一打就知道了 09/07 17:00
fi1co:但啟事若有電話也不一定等於晶片登記者...晶片可看身份字號 09/07 17:01
fi1co:嗎? 09/07 17:01
hassad:近幾年新版的晶片可以掃到整張登記證資料含姓名身份證地址 09/07 17:11
ls4:被鏈在外面的貓我不會覺得牠是有主人的 我會覺得牠是被虐了 09/07 17:13
ilikegch:推原po 09/07 17:23
hassad:謝謝f大賜教。很謝謝原原po好心,希望這些討論能教他自保。 09/07 17:25
fi1co:希望最後能人(包括女士 原主人? 撿貓人)貓多方都有好結果! 09/07 17:37
stockings:推你,我也覺得該跟該失主聯繫,無論他是什麼身分 09/07 17:40
printmylove:推這篇!我也覺得至少要跟失主說一聲 09/07 17:41
suegi:趁亂發問:有人知道捷運市政府站出口那隻剪耳浪浪的下落嗎? 09/07 18:10
suegi:我問附近店家說近2個月沒看到了,如果有人收編他,請說一聲 09/07 18:11
suegi:我相信不只有我很擔心,其他常遇到他的人還有餵他的人都擔心 09/07 18:11
swajiro:S大可以去信義板問看看 09/07 18:12
atropos:出發點很好,只是現在情況很多不確定因素,希望原原PO盡量 09/07 18:14
atropos:做到不落人口舌 09/07 18:15
JudaIscariot:一堆人都說沒有法律問題、被告也不會成立之類的 09/07 18:32
JudaIscariot:阿是有沒有想過,萬一原原po真的被告咧? 你能幫他 09/07 18:33
JudaIscariot:出庭? 大家只是提醒原原po要小心,就被說冷言冷語? 09/07 18:33
supersupport:同意你的說法 這才比較客觀 09/07 18:45
ty5ed:suegi大是說靠近床的世界那個出口的貓咪嗎? 如果是的話可以 09/07 19:18
ty5ed:問問看旁邊大樓警衛 之前他也曾經消失一陣子 結果帶著跟別 09/07 19:19
ty5ed:的貓咪打架受的傷回來... 警衛北北們還幫忙照顧了好陣子 09/07 19:20
suegi:就是他!原來上次身上有傷是因為打架啊... 09/07 19:24
suegi:那我下次再去問問警衛北北,謝謝樓上^^ 09/07 19:25
tftt:推原po..心疼貓咪的前提下,是否有站在遺失貓的人的立場著想 09/07 19:34
tftt:之前也有很多新聞是講遊民跟貓狗相依為命的..儘管環境不好 09/07 19:37
axlxixcxixa:推這篇,不是一昧為貓好就可以任意妄為,原貓主既然有張 09/07 19:53
axlxixcxixa:貼告示,原原PO(l大)還是告知對方貓的下落吧 09/07 19:54
mavis13:推原PO!討論的明明是告知與否的問題,不懂某些人為何愛硬辨 09/07 20:05
axlxixcxixa:還有關於動保處,的確改善空間非常之大,難道因為這樣民 09/07 20:08
axlxixcxixa:眾就能恣意妄為?正因為進步空間很多所以更要愛貓人士 09/07 20:09
axlxixcxixa:的監督,而不是任由他們擺爛 09/07 20:09
AVY0708:推這位邏輯與良心兼具的版友!!!!!!!!!! 09/07 20:49
beanku:推這篇 我也有這樣建議不過被洗掉了 好險有人回文>"< 09/07 20:52
rosemia:推這篇 09/07 20:52
Voony: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 09/07 20:57
insane8778:我覺得應該要去知會一聲 09/07 21:49
welia:推這篇 09/07 21:51
paypig:推這篇 說不定貓咪覺得過什麼生活都沒關係 只想跟主人 09/07 22:48
paypig:在一起阿 說不定貓咪現在其實非常傷心 09/07 22:49
blackappx:推這篇 在人 小孩環境過的不好 也是社會局先"輔導"吧 09/07 22:52
ellalu:推這篇 09/07 22:57
selfhsuan:推這篇! 如果有天別人抱走自己的貓 因為他認為你沒給他 09/07 23:01
selfhsuan:好環境 你會開心嗎? 09/07 23:01
sherr:推這篇 09/07 23:05
maybemmmm:推這篇 09/07 23:13
Juliter:有沒有照顧好貓咪,僅是由原波的主觀認定,然後私自決定貓 09/07 23:14
Juliter:咪的接下來的收養家庭,個人不能夠認同。 09/07 23:15
maybemmmm:很抱歉我從以上看來 感覺大家都認為經濟能力要很好 09/07 23:18
maybemmmm:才可以養貓 但如果這貓原本吃不飽 跟了這位遊民反而有飯 09/07 23:18
maybemmmm:吃 難道你不覺得遊民也是在用他能力之內去照顧貓嗎? 09/07 23:19
tftt:很多網友推"要我不會還"..請問貓是物品嗎?你撿到就是你的嗎 09/07 23:21
tftt:真的很不懂這些網友"為貓好"的心態..為貓好就是把人家抱走嗎 09/07 23:22
tftt:這跟鄉土劇那種富商把小朋友從窮人家"救"走的戲碼有何不同? 09/07 23:22
maybemmmm:遊民生活的場域就是街頭 如果他有事情要辦卻無法帶貓 09/07 23:24
maybemmmm:無法關籠不綁起來難道讓他跑來跑去被車撞死嗎? 09/07 23:24
maybemmmm:這時候是不是又要說 居然讓貓跑掉被撞死 太過份了 09/07 23:25
Bancty:推這篇 原原PO太自私 09/07 23:34
ilhk:推這篇及樓上J大跟m大 09/07 23:37
myown:推本篇 我們自以為的對貓好 難道真的是好嗎? 搞不好 09/07 23:39
myown:貓兒可以跟著原主人而感到幸福 或許自由自在 髒髒的亂吃 09/07 23:39
myown:都覺得無所謂 結果被自以為的原PO帶走 真的很自以為阿~ 09/07 23:39
someone1022:至少我覺得不應該隨意將貓帶走 這是偷吧.. 09/08 00:09
someone1022:再怎麼樣都得跟遊民商量 都已經po尋貓啟事了.. 09/08 00:10
momooffice:原PO真的不和發啟事的人先聯絡再送貓嗎?認養人有一天 09/08 00:34
lesefish:推 09/08 00:35
momooffice:不巧的被原主看到貓咪,淚眼婆娑的來討貓怎麼辦... 09/08 00:36
我有寫信給Lurami大 希望他能試著聯絡尋貓啟事的張貼者看看 不過沒收到回應 希望他有試著要聯絡了~^^ ※ 編輯: chloeperfume 來自: 111.253.2.84 (09/08 01:26)
luvya:推! 09/08 03:07
melongod:我覺得F大真的好會找人的文字見縫插針喔,不過我還是覺得 09/08 03:12
melongod:F大離題了,我真心希望這件事情能夠跟原飼主聯絡確認看看 09/08 03:12
antonys:K大那你怎麼隻到貓咪是一直跟著他還是他在路邊抓來養的 09/08 15:47
antonys:但貓咪不想跟著他想脫離他 他卻綁著鏈著他 09/08 15:48
antonys:講錯了 是C大 09/08 15:48
antonys:反正網路上貓咪跟鄉民的立場都是大家假設的..只是怎麼引導 09/08 15:51
antonys:鄉民們的想法..除非去實際調查才有真相大白 鄉民們只是個 09/08 15:52
antonys:看誰說的有理偏哪邊 立場都是編出來的.. 09/08 15:54
antonys:如果依您的邏輯應該是告訴遊民貓在我這裡讓他帶走 09/08 15:55
antonys:但如果貓選擇不想跟他走 就是找警察來而不是去找遊民了 09/08 15:55
antonys:我想找警察把事情釐清或許是各好的方法但那又這樣 可憐的 09/08 15:56
antonys:都是那隻貓咪 我想怎麼說都不對吧 我認為怎樣對貓咪好的 09/08 15:56
antonys:才是真的 當然這是我的立場跟想法 09/08 15:57
antonys:最後侵佔的定義是什麼 怎麼證明貓咪是遊民的財產 09/08 16:04
antonys:算了 我所做的回文都是沒意義的 因為虛擬世界裡面貓咪到底 09/08 16:05
antonys:能得到多少幫助呢 大家只是靠張嘴跟不負責任的手打打字 09/08 16:06
antonys:到底在虛擬網路裡面有多少人是做的比說的多呢??我承認我沒 09/08 16:07
antonys:行動力...但我欣賞願意做事的人 所以我支持原原post 09/08 16:11
rowng:同意 09/08 16:23
keithking:推antonys大。 09/08 16:52
lilians:推這篇的理性思考,不告而取謂之偷,即使當埸沒看到主人 09/08 17:33
lilians:可能的失主出現了,還是應該主動聯絡,不然原原po即使沒自 09/08 17:35
lilians:己留下貓,其實還是侵佔偷竊,只差對方有沒辦法舉證 09/08 17:38
lilians:個人覺得行侵佔之實,但只要打著對貓比較好的大旗,就能 09/08 17:40
lilians:變成正確行為這點,算是一種怪現象了 09/08 17:42
iviolet:推原PO 09/08 23:22
nosweating:推 其實連絡一下對雙方與貓咪都好 09/09 12:04
daidai:推一下這篇~~ 09/10 06:04
emishi:推這篇。怎麼都沒有人在意遊民(?)的感覺? 09/11 00:46
emishi:就算遊民沒電話沒證書無法確實證明貓是他的 就可以不告而取 09/11 00:46
emishi:嗎?都已經親眼看到人在貓旁邊 貓也有人餵 還這樣偷拿? 09/11 00:47
emishi:遊民就活該被剝奪一切?他也許只是不懂養貓,但這隻貓可能 09/11 00:48
emishi:是這世界上他唯一珍視的親友,就這樣帶走?不怕他尋死? 09/11 00:48
emishi:就算沒有法律問題,難道都不會良心不安? 09/11 00:48
praymoon:推這篇,原PO很明理有道德且思路清晰!噓的人根本沒在看文 09/11 16:22
> -------------------------------------------------------------------------- <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Sat Sep 8 00:54:41 2012 我是來喇賽的 我們社區貼了公告 說我照顧的三隻豬都有除蚤(蚤不到 活動除蚤機)而且很乖 會抓老鼠 叫大家要善待 公告昨天一貼出來 肥貓母下午就不見蹤影....... 肥母最乖最親人 懷疑是被社區的人拐回家養 雖然他有帶項圈但沒寫名字 我老媽在擔心 這件事我覺得把貓帶走OK 不過要讓街友知道 至少是用間接的方式 還有提醒不要大熱天綁貓 街友可以再去領養貓或找貓來陪他 對沒飯吃的貓也有好處 而原本的貓有更好的生活也好 法律那邊 我覺得社會底層的人很少敢碰 搞不好他自己還欠債之類的 手續做一做就OK了 ------------------------------------------------ 題外話:誰把肥貓母拐回家??? 你要養要給我餵紫包以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28.91
momooffice:換一隻貓對街友(原主)沒差的話就不會貼尋貓啟事了吧 09/08 01:22
Winds:我也覺得可以再去領養貓這點怪怪的 若他覺得只要有貓就好的 09/08 01:29
Winds:話就不會貼尋貓啟事了,路上浪貓那麼多... 要綁(?)一定綁得 09/08 01:29
meow0727:確定不是被老鼠綁架的嗎? 09/08 01:29
Winds:到,覺得還是可以先跟原主人討論看看 09/08 01:30
inchei:別人拐跑你的貓叫你再去領養一隻就好,你做何感想? 09/08 01:31
duckart:我們學校某建築一直都有小貓出沒 也有愛心在社團照顧 09/08 01:40
duckart:也有留言版.但某天小貓們都不見了...可能是被領養,但也擔 09/08 01:41
inchei:因為他是社會底層的人貓咪就活該被人牽走?論點很難接受 09/08 01:41
這位你因果關係錯了
duckart:擔心是意外...所以還是打個招呼好阿 (藉機亂入:東海中正堂 09/08 01:42
duckart:的小灰小橘 有誰領養去了?出個聲唄,大家都很想念牠們阿>"< 09/08 01:43
我比較是站在貓的角度想的 畢竟貓在那邊虛弱又沒水 還被綁起來曬太陽 樓上各位都是站在人的立場想 也沒甚麼不對 至於那隻貓到底是不是街友的也不知道 寵物總是被人當作物體 我比較以和人平等的立場想 男/女朋友今天是你的 不一定他永遠只能跟定你 有一天他可以在別人那裡過得更開心/更安全 你忍心再綁著他不放嗎? 這樣是對牠好還是對自己好?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 編輯: voncroy 來自: 114.45.228.91 (09/08 01:55)
Winds:我之前餵養的浪貓搬家時我也是哭著找貓... 原po應該很能懂肥 09/08 01:45
Winds:母貓失蹤那種擔心的心情呀>"< 09/08 01:45
Winds:雖然撿走的人可能認為與其讓肥母貓在外流浪還不如住在室內安 09/08 01:45
leo819:幫打廣告 http://ppt.cc/NBHa 把她的孩子還給她好嗎! 09/08 01:45
Winds:全,但一聲不吭會讓有在關心牠的人一直擔心害怕>"< 09/08 01:46
其實我也有點擔心肥貓母 他已經8歲以上 而且有愛滋 但我的經濟能力目前只能餵牠紫包 覺得有點愧對他 如果有人能好好對他 幫他照顧好腎指數(前提) 讓肥母過得更快樂我還是願意灑淚奉送T T
leo819:常吃午餐的小吃店(河南路與長安路口)裡面有收養一隻阿喵, 09/08 01:46
leo819:老闆會帶她看獸醫,也會餵她吃貓飼料。她帶著兩個孩子,好 09/08 01:47
leo819: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家,沒想到本周兩隻小貓被不明人士偷抱走 09/08 01:47
Winds:何況都有公告/尋貓啟事了,不通知一聲實在說不過去 09/08 01:47
leo819:如果各位周邊朋友有在這附近"撿"到小貓,或是有看到這個訊 09/08 01:47
duckart:L大那兩隻小貓好可愛 希望早日回到貓媽身邊! 09/08 01:48
leo819:息,請告訴他,貓媽媽很傷心,她生了3隻小貓,1隻出生就夭 09/08 01:48
leo819:折了,就剩這兩個孩子相依為命。把她的孩子還給她好嗎! 09/08 01:49
duckart:(結果這篇默默變成尋貓大集合...) 09/08 01:49
歡迎一起來尋貓吧! 看到疑似有人養的貓一定要問清楚再說 ※ 編輯: voncroy 來自: 114.45.228.91 (09/08 02:01)
inchei:你文中提到他是社會底層的人,不敢碰法律。那如果今天是社 09/08 02:04
inchei:會高層的人這樣做就可以被接受?我只是想說這跟高底層無關 09/08 02:06
inchei:請不要因為他比較弱勢就量他不敢怎樣那種感覺 09/08 02:07
maybemmmm:推樓上 什麼叫做底層的人法律就不敢碰.... 09/08 03:23
這是現實問題 沒甚麼好討論的 只是以現實角度看 個人認為法律糾紛不用太擔心 跟他的經濟狀況&應不應該做沒有關係 幾位不要再拿我的話一句一句檢討了 只是領養人應該也要被告知情況
ithinksoiam:那有個千萬富翁說要養你家裡養的貓 給他更好的生活 09/08 15:34
ithinksoiam:你再去養一隻其他流浪貓 這樣好不好 09/08 15:34
suegi:推這篇,這是我最近一直在找捷運市政府站那隻浪浪的原因 09/08 16:00
覺得那隻應該有原主 附近的店家問過了嗎?
o161820:如果不為貓想 就不用把路上的浪貓拐回家 有更好的生活方 09/08 16:06
o161820:式WHY NOT?! 09/08 16:07
maybemmmm:這是現實不代表應該藉此剝奪他人 姑且不論成為遊民有許 09/08 16:15
maybemmmm:多因素 這種行為不就是"我量他也不敢更我爭"的心態嗎? 09/08 16:16
maybemmmm: 跟 09/08 16:17
maybemmmm:再說 為了貓想 想救貓 要被安樂死的貓需求不是應該比這 09/08 16:19
maybemmmm:有人餵養的貓 還要急迫嗎? 09/08 16:19
※ 編輯: voncroy 來自: 118.160.168.69 (09/08 16:51)
suegi:有問過給水跟飼料的通訊行了,昨天有板友建議我去問附近大樓 09/08 17:23
suegi:的管理員,據說管理員北北有在浪浪以前打架受傷時照顧過他 09/08 17:24
beanku:把貓帶走讓貓過更好的生活這邊都ok 我不懂為什麼又要再叫 09/08 19:41
beanku:街友去領養貓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09/08 19:42
Voony:要街友去認養還滿有趣的,現在養貓不是都要簽切結書還要 09/09 00:42
Voony:允許送養人去觀看,如果不合意還可以收回? 更別說連學生 09/09 00:43
Voony:都沒啥資格養了..街友北北您就別來亂了 09/09 00:43
Voony:大家各自用這種極端的邏輯指責彼此,有意義嗎? 09/09 00:44
emishi:為啥街友要被奪走愛貓然後養一隻不認識的 09/11 00:50
emishi:新主人自己去領新貓不就好了= = 09/11 00:50
> -------------------------------------------------------------------------- < 作者: maybemmmm (天線寶寶說你好!)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Sat Sep 8 03:52:07 2012 如果今天是在圖書館外面,看到一隻名貴的波斯貓 他被綁在圖書館外面,感覺食物照顧都不是很好 但他的主人好像是站在旁邊的富太太 你再次經過覺得貓很虛弱所以帶去醫院,就診後發現沒有晶片 隔幾天後發現附近有尋貓啟事,就好像是在找這隻波斯貓 -- 這樣大家還是會選擇不還貓嗎? 還是會選擇把貓還他,然後告訴他/警告他正確的照顧方式? -- 看到底層的人不敢碰法律有點傻眼,那敢碰法律的富人咧?還還是不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52 ※ 編輯: maybemmmm 來自: 140.112.6.52 (09/08 03:53)
inchei:沒錯,愛貓的心不該分富貴貧賤。也無權去當仲裁者 09/08 15:09
chloeperfume:我覺得 這個議題根本就是牽涉到歧視了..我無法理解為 09/08 15:14
chloeperfume:何有人可以認為自己有權利把別人的東西搶走 sigh... 09/08 15:14
wjp:推這篇還有樓上兩位 09/08 15:28
lovecatbaby:推這篇,這串讓我看到不少自私的人 09/08 15:31
ithinksoiam:看到甚麼要遊民舉證這是他的貓 就很無奈... 09/08 15:31
ithinksoiam:如果你沒有相機 你要怎麼舉證你家的貓是你的 09/08 15:31
ithinksoiam:推一樓 09/08 15:31
keithking:1.晶片上有電話,電話上雖是空號 但是電話不論是市話還 09/08 15:39
keithking:是手機應該都有申請人的個人相關資料可供佐證。 09/08 15:40
keithking:2.如果遊民無法舉證那隻貓是她的,我們怎麼知道那隻貓 09/08 15:40
keithking:的確是她的? 09/08 15:40
keithking:3.我現在只想知道原原po(L大)是否有打了尋貓啟事上的電 09/08 15:41
keithking:話,畢竟誰也不知道到底這尋貓啟事是不是就是女遊民貼的 09/08 15:41
其實我也蠻好奇原PO要如何舉證貓是他的? 推 itsukiokada:為什麼遊民就不需要舉證貓是他的??? 09/08 15:50
itsukiokada:這跟歧視有關嗎...? 09/08 15:50
ithinksoiam:原原po有回文阿 他決定不連絡尋貓啟事的人 先送養 09/08 15:53
ithinksoiam:送養者不喜歡 才要聯絡尋貓啟事上的人 09/08 15:53
ithinksoiam:我們沒有能力幫忙甚麼 儘管多數版友希望先聯繫尋貓人 09/08 15:53
我不知道最後到底怎麼做,但如果真的是"直接送養等人不喜歡再連絡尋貓人" 那我只能說,要祈禱貓的主人不是一個正常人, 不會想要去調監視錄影看看是誰把貓帶走 推 evilviolent:我覺得事情沒有那麼複雜;為貓著想固然好,但也要為人 09/08 16:13
evilviolent:著想。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對方是在事主未主動聯 09/08 16:14
evilviolent:繫的狀況下就貼出尋貓啟示,(如果要找的貓確實和事主 09/08 16:14
evilviolent:救下來的貓是的確同一隻的話)如果不是貓主人何必積極 09/08 16:14
evilviolent:有所作為出面尋貓?既然如此,你知我知貼告示的就很 09/08 16:15
evilviolent:有可能是主人了,這時候假若還要求對方另外舉證是不是 09/08 16:15
evilviolent:失之過苛? 09/08 16:15
evilviolent:事主的嘉行令人讚許,但如果貓並沒有直接立即危險, 09/08 16:16
evilviolent:又確實有人明示表達尋貓意圖,比較肯切的做法, 09/08 16:16
evilviolent:應該是先和貼出尋貓啟示的人聯絡,而非明知小貓可能是 09/08 16:16
evilviolent:已經有人飼養的有主物,還逕自讓其他人看貓甚至帶走 09/08 16:17
keithking:所以樓上的前提不就是貼尋貓啟事的就是那隻貓的飼主嗎.. 09/08 16:25
keithking:現在不就是不確定是不是嗎?= = 09/08 16:25
evilviolent:對呀,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但就是因為不確定, 09/08 16:29
evilviolent:所以才更要聯絡,不是嗎:) 09/08 16:29
itsukiokada:1.圖書館的人有說 原原PO不帶走 他們會通知收容所 09/08 16:30
Winds:推樓上,不懂為啥不確定的事不先做確認 09/08 16:31
itsukiokada:2.現在不就是不確定遊民到底是不是飼主嗎? 09/08 16:31
Winds:是evil大>"< 09/08 16:31
evilviolent:帶走貓是一回事(好心相助很棒!)但後續連續卻也是另外 09/08 16:35
evilviolent:一回事;另外,現在需要證明的,應該是尋貓啟示和救走 09/08 16:36
itsukiokada:原原PO是撿到貓的人 幹嘛要舉證貓是他的? 09/08 16:36
如果原PO被發現 他就是那個把貓帶走的人 這時有兩個人都說貓是自己的,不需要各自提出證據嗎? 這只是我生活中的直覺,法律層面的誰要負擔舉證的工作我就不知道了
evilviolent:的是同一隻貓,而不是證明是貓的主人;因為如果是同一 09/08 16:36
evilviolent:貓,又主動貼啟示,應該就能推定對方是貓的主人了 09/08 16:37
evilviolent:不過還是回歸到最原本的問題,是應該先連絡,還是先 09/08 16:38
keithking:難說。有沒有可能那隻貓一開始就是走失貓,後來被遊民帶 09/08 16:38
evilviolent:找認養人?我覺得答案應該很清楚,應該先聯絡;假如 09/08 16:38
keithking:走養了一段時間,但原飼主還在找那隻貓(晶片的主人)? 09/08 16:38
evilviolent:對方真的是貓的主人,就應該歸還 09/08 16:38
我也覺得應該先聯絡,可以對貓的處境將心比心,那誰來對尋貓主人將心比心
itsukiokada:原原PO又沒說貓是他的@@ 09/08 16:42
keithking:原原po知道貓不是他的所以才要辦領養手續、認養或送養啊 09/08 16:45
keithking:= = 原原po有說他「現在」是貓的主人嗎? 09/08 16:45
我只是覺得這樣很容易有糾紛啊! 只是因為現在疑似主人可能是遊民, 所以好像事情不會變得很嚴重一樣... ※ 編輯: maybemmmm 來自: 118.166.98.12 (09/08 17:03)
wjp:講直接一點 貓既然不是他的 他憑什麼送人? 主人都在找貓了 09/08 17:00
keithking:....現在不就是不知道貓的主人是誰嗎?= =............. 09/08 17:14
lilians:我覺得原原po的行為如果拿到貓版以外的地方,還會得到這麼 09/08 17:15
keithking:那個貼尋貓啟事的人「只是有可能」剛好是原原po帶走的貓 09/08 17:15
keithking:的主人 = = 如果要批判原原po是不是應該等確定了尋貓啟 09/08 17:15
keithking:事的事主就是那隻貓的主人再來批判也不遲? 09/08 17:16
lilians:多的讚賞嗎?愛貓的心在這裡似乎可以無限上綱 09/08 17:17
wjp:他根本不願意去確認那個尋貓啟事是不是他手上的貓 不是嗎 09/08 17:31
wjp:從一開始一堆人咬定街友只是撿到別人的貓 就是一件莫名其妙的 09/08 17:32
lilians:K大的說法太有趣了,原po明明聯絡尋貓啟事的失主,就能 09/08 17:45
lilians:確認是不是對方的貓了,現在卻變成只要原原po不聯絡=不確 09/08 17:47
lilians:定是對方的貓=原原po沒錯,整件事最被爭議不就是原原po 09/08 17:49
lilians:不願意聯繫尋貓失主這點嗎? 09/08 17:49
bock34:聲援張振聲http://tinyurl.com/8ggy22c 09/08 17:51
keithking:所以我也覺得原原po應該連絡尋貓啟事的事主啊,有問題嗎 09/08 17:56
ilikegch:推這篇及原po,這個討論串讓我很不舒服。 09/08 18:11
ilikegch:推這篇一二樓,剛剛打錯 09/08 18:12
Lafrente:這件事情不就是有個愛貓人士看到一個遊民養貓 09/08 18:17
Lafrente:但因為遊民進圖書館把貓放在外面 然後事主跟館方決定 09/08 18:17
Lafrente:決定把貓帶走 然後查到晶片打電話發現空號 現在決定要送 09/08 18:18
Lafrente:養 然後又發現有人貼尋貓告示 其實最主要就是事主認為 09/08 18:18
Lafrente:遊民無法好好照顧貓才這樣做的不是? 09/08 18:19
piaoxue323:推這篇 09/08 19:25
rujl:真的有點神奇的討論串 偷人家的東西還要對方舉證 吃人夠夠 09/08 21:37
lilians:不告而取謂之偷,不管是不是自己留下來都是偷!不過我覺得 09/08 22:00
lilians:原原po只選擇性的看對他有利的言論吧 09/08 22:01
itsukiokada:如果這樣算不告而取 算偷的話 大家以後都不要撿浪浪喔 09/08 22:10
itsukiokada:誰知道貓咪是不是有主人的呢^.< 09/08 22:11
itsukiokada:萬一不小心撿到有晶片的貓貓 會被說是小偷唷~ 09/08 22:13
chloeperfume:路邊浪浪沒戴項圈也沒被鏈住...Orz 09/08 22:30
kanedy:路邊的浪浪如果有人po尋貓啟事,也是該還回去吧! 09/08 23:19
honobono:推這篇,看不慣啥叫底層的人少碰法律,這根本就是歧視 09/08 23:26
kanedy:遊民擁有的東西已經很少了,連人家養貓的權益都要剝奪 09/08 23:34
kanedy:3這樣難道真的不叫歧視嗎?再説亂抱人家的狗走,吃上官司杲 09/08 23:38
kanedy:的人也不是沒有,不要以為是貓就沒事!不過看到這種歧視 09/08 23:45
kanedy:XXXXXX遊民的原原po,還真的蠻希望他被告的 09/08 23:47
itsukiokada:請問原原PO的文章 哪一句話看出來歧視? 09/09 00:13
itsukiokada:他不過是覺得貓咪沒有被照顧好~一直口口聲聲說 09/09 00:14
itsukiokada:歧視的人 才是真的帶著有色眼光在看遊民吧... 09/09 00:14
grinbobcat:http://ppt.cc/RZ9Z 想到這張圖 09/09 00:23
grinbobcat:我覺得重點是原波講的情況不到虐貓 不然如果是虐貓大家 09/09 00:24
grinbobcat:就算知道不對還是會希望不要還原主人 XD 09/09 00:25
grinbobcat:但是萬一遊民跟這張圖一樣很愛他的貓那原波就罪惡了 09/09 00:26
pezhan:看到無法舉證讓我想到某次假球案檢察官要球員舉證自己沒有 09/09 05:49
pezhan:打假球 之後球員交保 永不錄用 再更之後 檢察官涉嫌貪汙 09/09 05:50
cynthia1123:我認為有些板友太執著於遊民與否了, 09/09 15:39
cynthia1123:我想到的是一隻貓咪被虐待了,而且瀕臨可能死亡的狀態 09/09 15:40
cynthia1123:跟飼主到底是窮還是有錢並沒有關係。 09/09 15:41
cynthia1123:至於是否構成竊盜要件,本來就需要有不法意圖, 09/09 15:41
cynthia1123:原原PO一開始不知道是誰僅是單純基於援救貓咪的想法, 09/09 15:42
cynthia1123:這本來就不會該當竊盜罪的要件,對方如果不舉證, 09/09 15:43
cynthia1123:原原PO怎麼能"確知"該貓原所有權人為誰? 09/09 15:44
cynthia1123:再說原原PO所為在法律上來說是無因管理, 09/09 15:44
cynthia1123:在原所有權人償還原原PO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前, 09/09 15:45
cynthia1123:原原PO本來就可以行使留置權。 09/09 15:46
emishi:推這篇!!!愛貓前先愛自己同種的吧!!! 09/11 00:52
> -------------------------------------------------------------------------- < 作者: VDSL (PG家長指引)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Sat Sep 8 20:39:14 2012 按照原PO第一篇的說法,貓咪主人離開的時候沒有把貓咪帶走 且不論這隻貓是不是受到良好照顧,把貓咪丟在那裡然後拍拍屁股走人 這是什麼意思??哀東凱爾嗎??隨時可以遺棄?? 還是把貓咪當成威爾森,或者星期五?? 貓咪主人的心態很可議 再來,原PO說貓咪看起來身體狀況不是太好,吃的食物也有點問題(放很久) 掃描之後晶片資料都是空白/空號 因此,怎麼證明這隻貓屬於張貼尋貓啟事的公告者所有呢??(假設是那位遊民) 遊民本身都需要政府安置了,何況以遊民的生活水準,他自己都難以自理 不管是出於空虛寂寞覺得冷,還是怎麼的, 他來養貓.本身就是對貓和對他自己的一種虐待 這就是為什麼每次傳出人倫悲劇的時候,政府要負責幫忙安置無辜的小朋友 或者是誰又在廁所產子/丟警察局門口 政府單位都要出面協助處理,意思是一樣的. 不像原PO的情況: 1.真的能確認這隻貓咪是屬於遊民所有的嗎?? 狀況A: 貓咪搞不好是遊民路邊撿來的,有晶片只是前主人的,但找不到聯絡方式 狀況B: 貓咪是遊民的,但請遊民證明這隻貓是遊民的(有難度) 2.貓咪受到不好的照顧與對待,原PO出於不忍之心抱走了貓咪 狀況A: 貓咪確認是遊民所有,但原PO有惻隱之心想要養牠--->可以跟遊民談/請相關單位協助 (這個情況在貓咪不是無主物才能建立) 狀況B: 貓咪到底是誰的,遊民無法證明,原PO想養牠---->??? ================= 我要說的是,任何貓版版友都會同意一個基本道理: "如果你養不起貓咪,請不要害他" 因此,爭議的點是,貓咪屬於遊民/或者張貼尋貓啟事者所有,但是貓咪狀況不佳 原PO有惻隱之心想要養牠 解決的辦法很簡單,原PO聯絡上張貼尋貓啟事者,請他證明貓咪屬於他 如果證明不了,那原PO代為照料並提供良好的環境給貓咪,是很OK的. 原PO也可以在圖書館留下尋人啟事,找到貓咪的主人 這點,好像沒有人提到 至於,張貼尋貓啟事者證明了貓咪屬於他,也沒關係, 但貓咪的狀況不好,主人養不養的起這隻貓就有很大問題,原PO可以尋求相關單位協助 並且提出領養此貓的意願與能力 在道德+法律層面上,原PO該物歸原主(但前提是找到真正的主人,否則這個假設不成立) 但是在現實生活層面上,我建議原PO直接養了這隻貓,你也是做功德 就這麼簡單,不需要覺得愧疚還是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70.47 ※ 編輯: VDSL 來自: 125.224.170.47 (09/08 20:40) ※ 編輯: VDSL 來自: 125.224.170.47 (09/08 20:41)
Hilory:推這篇。v大這回竟然使用白話文? 09/08 20:53
purplevane:推~ 09/08 20:55
rt7hwq8f:看到H大推的我竟然笑出聲音XDDD 用文言文很難回這篇吧XDD 09/08 20:59
Hilory:v大個人風格太強烈XD 還沒看以為今兒個V大的主上如何了XDD 09/08 21:01
niowme:推~不可能甚麼都顧的到,對人同理心很好,但對貓不一定好 09/08 22:29
itsukiokada:推 09/08 22:49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rosenya:這個跟從店門口的籠子帶走有差吧 09/10 23:02
今天重點在於 「原原po無視尋貓啟事沒有連絡尋貓者 就私自決定幫貓找新家」
asherjou:所以可以直接帶走貓而不留告知或聯絡方式? 09/10 23:02
asherjou:哪裡有差?不都是以愛貓之名不問主人就直接帶走? 09/10 23:03
rosenya:理想主義與實用主義之爭吧,很難做到面面俱到 09/10 23:03
spoppy:原原PO試著找原主人但沒找到 接著原主人好像出現了 原原PO 09/10 23:03
rosenya:你要這樣講,我平時都有固定餵養浪貓,生病都會帶去看醫生 09/10 23:04
spoppy:拒絕聯絡來確認是不是原主人 這叫「沒找到沒辦法」? 09/10 23:04
rosenya:很多中途也是直接帶走,也沒來問我 09/10 23:04
餵浪貓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請不要混為一談 請問你餵的流浪貓 算是你的貓嗎???
ithinksoiam:那 牽狗出去進商店放在外面的狗狗 也都可以帶走送養囉 09/10 23:05
ilikegch:推這篇! 09/10 23:05
rosenya:看情況吧,圖書館人員叫他直接帶走 09/10 23:06
貓咪的所有權並不是圖書館館員 好嗎????
ithinksoiam:看情況可以把人家放在外面鍊好的狗狗 帶走送養囧 09/10 23:06
rosenya:他問過圖書館人員了,如果你也問過店家,那應該沒太大問題 09/10 23:07
同理 被鍊在店門外的狗 也不是店家的狗 店家哪來權力決定誰可以擁有牠 ??? 不要忘了 原PO是見到貓咪大約8~9小時左右 就把貓帶走 (尤其貓很明顯有主人) 不是那種 貓咪長期逗留原處 很明顯是浪貓 的狀況
ithinksoiam:所以第三人跟第四人可以決定要不要把第一人的寵物送養 09/10 23:09
maybemmmm:店家又沒有所有權他說可以你就聽他的喔0.0? 09/10 23:09
hassad:整個事件疑點很多,原原po掃晶片電話空號也應該會有姓名( 09/10 23:10
rosenya:三跟四怎麼說呢? 飼主或物主須先釐清,我能否主張我餵過的 09/10 23:11
rosenya:浪貓都是我的? 09/10 23:11
hassad:或和身份證)、尋貓啟事上應該有電話,也沒去聯絡。故事敘 09/10 23:11
rosenya:隨便抓一隻浪貓綁在路邊,就是我的? 09/10 23:13
hassad:述都是原原po自述所以很難還原真相。是為什麼原原po有權直 09/10 23:13
rosenya: 要做到這程度很多中途都有竊盜嫌疑 09/10 23:14
rosenya:很難面面俱到的,就看你正義的中心點放哪兒 09/10 23:15
hassad:接送養這隻有晶片又有人在尋的貓。先前推文立場一整個誇張 09/10 23:15
asherjou:r板友你提的餵養浪貓也離常理太遠了 09/10 23:16
asherjou:根本不會有人覺得餵養浪貓就等於浪貓是餵養人的 09/10 23:16
rosenya:認真尋找晶片主人就行了,真找不到,醫院的人可作證 09/10 23:17
asherjou:這樣在公園餵鴿子也能主張自己是鴿主了啊XD 09/10 23:17
rosenya:我門社區的浪浪被中途帶走,也很多人擔心呀 09/10 23:17
maybemmmm:貓板板友也可以作證他明知有可能的主人卻不核對啊XD 09/10 23:18
asherjou:同理呀,貓被帶走你會擔心,那原PO帶走的貓就沒人擔心嗎 09/10 23:18
rosenya:那要怎說綁貓人就是貓主人呢? 09/10 23:18
lilians:如果你所說的中途大家都要去撿那種綁著且附近有疑似主人 09/10 23:18
lilians:對方張貼尋貓啟事也不願聯絡,就直接處分別人的貓,那我只 09/10 23:20
asherjou:怎說綁貓人就是貓主人呢<<當然不知道,原PO又不出來面對 09/10 23:20
rosenya:所以很難面面俱到呀,中途帶走貓會附近一家一家問嗎? 09/10 23:20
請這位板友不要"無限延伸狀況" 今天狀況很明顯 原原PO好心帶沒有受到良好照顧的貓去看醫生之後 她決定無視尋貓啟事 直接幫這隻(在她眼裡)受到虐待的貓咪找新家 因為她主觀認定原飼主不適任好主人 她沒有任何想要跟尋貓啟事上的貓主人聯絡的行動 是最讓人詬病的地方 如果你真的很想繼續為原原PO說話 想要支持她的行為 可以請你好好回答我的問題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一直說 那中途路上檢貓是否 blabla 那 根 本 是 完 全 不 同 的 狀 況 好 嗎 ? 謝 謝 !
lilians:能說這樣的中途竊盜嫌疑真的很大 09/10 23:21
asherjou:所以留紙條告知一聲是比較好的方式啊~_~ 09/10 23:21
rosenya:那就都不用中途啦,很多浪貓其實都有人餵的,都有人會擔心 09/10 23:22
BMFox:之前也看過很多一句都沒說就以愛護動物之名把別人的寵物抱走 09/10 23:24
BMFox:的情況,結果有一部分只是因為抱走的人主觀認為飼養環境差 09/10 23:25
rosenya:看情況呀,圖書館的人叫他帶走,且他找過晶片主人了 09/10 23:25
BMFox:或是"當下"看到的狀況不好 09/10 23:26
asherjou:r板友,跳針不好不要跳針XD 09/10 23:26
rosenya:我門的差異是你認定綁貓人是貓主人,我覺得找晶片主人即可 09/10 23:27
我們的差異不是這樣吧? 你覺得找到晶片主人就可以?那請問我剛才提出來的狀況你要怎麼解釋? 要假設情況永遠討論不完 而且你已經陷入 「不管你(我的立場)說什麼,反正,我(你的立場)的觀點跟你就是不一樣啦~」這種狀況 為貓著想出發點是好的 但這不代表 可以無視尋貓啟事 擅自把貓送養到新家
BMFox:也有狀況真的不好的,但硬搶到最後變成大家對動物愛好者的觀 09/10 23:27
BMFox:感變差 09/10 23:27
qmosbb:推這篇,另外大家再爭執舉例想說服對方想法也沒多大用處, 09/10 23:28
rosenya:你覺得情況不一樣,我覺得一樣 09/10 23:28
qmosbb:重點是我們都不知道最後貓咪的情況,又原原PO有沒有去聯絡 09/10 23:28
BMFox:有晶片不代表不會搬家不會換電話,但某些人就是搬家換電話後 09/10 23:29
qmosbb:貼尋貓啟示的人 09/10 23:29
BMFox:偏偏忘了去改晶片資料 (我應該也是會忘記的那種人= =) 09/10 23:29
Bancty:r板友不要說不過別人就跳針好嗎 09/10 23:30
Winds:r大如果那中途撿走貓後看到有人貼尋貓啟事依然不聯絡這樣ok? 09/10 23:31
Tchieh:現在就不是一般認知的浪貓,樓上的到底在說什麼啦...... 09/10 23:32
niowme:站不住腳但貓能幸福就好,是我的話寧願當站不住腳的那一個! 09/10 23:32
Tchieh:唉呦跳太快了我不是要說樓上orz 09/10 23:33
rosenya:圖書館的人說要叫收容了,這跟浪貓情況差異很大嗎? 09/10 23:33
原原po是事後去問 前些天她撿到一隻貓 問管理員有沒有看到什麼的 除非管理員也愛貓如癡 才會積極的想要解決這隻貓咪未來幸福與否的問題吧??? 他(管理員)說 要叫收容所 是一般對貓無感、怕麻煩的人 很正常的反應 這位板友 你怎麼不說 【要是原原po不把貓撿走 貓就不會有是否要送收容所的問題】?
pezhan:R板友就祈禱自己的貓不要走丟,或是走丟也不要po啟示 09/10 23:34
rosenya:我餵養的浪貓狀況還比較好哩,也沒人要叫收容 09/10 23:34
etduke:============= 理盲又濫情 拿這份愛心去救助沒主人的貓吧 09/10 23:34
Bancty:要無限上綱的腦練大家就來腦練吧 n板友怎麼確定那隻貓之後 09/10 23:34
Bancty:從此幸福快樂呢 09/10 23:34
Tchieh:現在這個情況只找晶片主人就是個逃避。大家反對的不是原原 09/10 23:35
pezhan:就算有人看到也不會還你,因為一定是你沒照顧好才會不見 09/10 23:35
Tchieh:po帶走貓,是他看到尋貓啟示卻不聯絡!!!!!!!! 看不懂嗎 = = 09/10 23:35
rosenya:如果他沒帶走,情況也只是變成收容所帶走而已 09/10 23:35
maybemmmm:站不住腳但如果違法咧XD 為了貓好你要違法嗎XDDDD 09/10 23:35
Tchieh:r大,我的立場就不是反對原原po帶走送醫,是反對他知道可能 09/10 23:36
Tchieh:有人在找卻裝傻好不好。 09/10 23:36
pezhan:原原po帶走貓看到啟示卻不還是看不懂嗎?????? 09/10 23:37
Tchieh:我快瘋掉了,我要去抱一抱我家貓然後睡覺了。希望有好結果 09/10 23:37
rosenya:還給他,結果他還是要綁在圖書館,然後圖書館還是要叫收容 09/10 23:38
請問您哪來的邏輯推論至此??? 就算又被綁在圖書館外 您又哪來自信 認為貓咪會被綁到 被圖書館員送收容所 ??? 如果真的八小時 沒水沒食物 又是大晴天 那我相信 原原PO下午三點多看到的 應該是一具貓屍 或者 瀕臨死亡的貓 但原文描述狀況 是貓咪看起來走路有點不穩 所以我不認為你說的狀況會有多高的機率發生 還有最重要的是 請 就 現 有 事 實 討 論 不 要 無 限 延 伸 假 設 狀 況 !
Bancty:違法就是違反人性能接受的道德最低標準 支持沒道德的人??? 09/10 23:38
maybemmmm:你怎麼又跳到還給他他又會去綁在圖書館外面啊XDDDDDD 09/10 23:38
Exileolive:今天我看到某個不會用單眼的人,於是我把他放在桌上的 09/10 23:38
Bancty:誰管你還不還會怎樣 原原PO根本逃避沒讓人有機會溝通好嗎 09/10 23:39
AOLSHARFE:看完這串文我只知道原來如果我一個月有能力花20萬養貓 09/10 23:39
etduke:============== 祝各位版友的貓 別被rosenya撿走 ======== 09/10 23:39
Exileolive:單眼拿來送給會用的人,反正那台單眼找到懂他的人就好 09/10 23:40
AOLSHARFE:就有權力把一個月只能花兩千元養貓的人心愛的貓搶走 09/10 23:40
Exileolive:是嗎? ni板友? 09/10 23:40
推你的比喻!!!
pezhan:原原po帶走貓看到啟示卻不聯絡是看不懂嗎?????? 09/10 23:41
AOLSHARFE:然後還跟朋友們說,沒辦法,兩千元的生活環境,簡直就是 09/10 23:42
lilians:各位版友抱好你的貓,小心別被rosenya撿走 09/10 23:43
AOLSHARFE:虐貓,我才不要打什麼尋貓啟示的電話,那種窮人沒資格養 09/10 23:43
maybemmmm:推A大..我也常覺得每個人都訂了養貓的標準 但有沒有想過 09/10 23:44
maybemmmm:每個人存在異質性 只用一種高標準去規定 這樣"合格"的人 09/10 23:45
AOLSHARFE:貓,當然偷走小孩也是可以的 (嘆) 09/10 23:45
推aol大&may大的說法
maybemmmm:這麼少 大家通通不合格 誰來養貓? 09/10 23:46
maybemmmm:大家都不合格 那一個人要養幾百隻不然剩下就是要送安樂 09/10 23:47
pezhan:記得之前大陸有個殘障老人跟狗相依為命,看來以某些人的標 09/10 23:48
rosenya:我不撿貓,板友無需激動XD 09/10 23:48
pezhan:準,那老人完全是虐狗,那狗還拖著老人去市場 09/10 23:49
asherjou:日本那位養白貓的獨居老婆婆大概也不標準了ww 09/10 23:50
Tchieh:r大雖說不撿但我怕你朋友撿了然後你爽快鼓吹送養掉阿 orz 09/10 23:51
za527:某r狂跳針..... 太誇張= = 09/10 23:52
rosenya:看情況,撿到時狀況很糟,我的確會說不用還 09/10 23:53
請 問 原 原 po 撿 到 的 貓 狀 況 有 差 到 這 種 地 步 ?
za527:看完這篇推文 發現最激動的是你啊 呵呵XD 09/10 23:54
Bancty:敢問r板友是親眼看到了原PO撿的那隻貓有多慘多慘了嗎= = 09/10 23:54
Exileolive:噓某R 你以後孩子養的讓人覺得狀況很糟也可以合理帶走? 09/10 23:55
Bancty:幫補推 但其實我們這群人吵破嘴也沒用...原PO消失了... 09/10 23:57
pezhan:毫無同理心,比遊民還沒資格養貓 09/10 23:57
Luccica:推這篇=_= 09/11 00:05
rosenya:資訊當然都來自原po,我是覺得他要真無同理心就不會來問了 09/11 00:05
rosenya:圖書館人員是當時就說要叫收容,不是事後才說的 09/11 00:05
Bancty:原PO來問才不是同理心 根本是知道自己不合理想討拍把自己 09/11 00:06
Bancty:的行為合理化 09/11 00:06
Winds:我覺得直接無視某人就好了 不管怎樣他都能腦補啊= = 09/11 00:06
Bancty:重點不是當下帶走貓 是事後故意不連絡貼尋貓啟示的人好嗎 09/11 00:07
tsctao:推這篇....某些論點真的頗令人無言 09/11 00:09
pezhan:我說的是r大您 09/11 00:09
rosenya:可能是我看過遊民抓貓抓狗來玩吧,根本不可能溝通的 09/11 00:11
tsctao:真的碰到別人家孩子受瘧也是通知社福單位處理,還可以直接 09/11 00:12
rosenya:電影不能沒有你,自然是很感人,但現實社會往往很殘酷 09/11 00:12
tsctao:帶走自作主張送人喔? 09/11 00:13
asherjou:r板友你越扯越遠了XDDDD 09/11 00:14
rosenya:等等,不帶走就會被送收容,這點沒問題了吧? 09/11 00:14
你不要一直無限制的假設/想像各種沒發生的狀況 真的要假設 我也可以說 如果原原PO不把貓帶走 也不去管理員那問 是否在被管理員送走之前貓主人會領回? 如果貓被管理員送走而不是被原原PO撿走 是否貓主人就可以去收容所找到貓? 但是講這些都 沒 有 意 義  因為我們都不可能預測這些沒有發生的事情到底會不會發生 眼前的事實就是 根據原原PO的發言 我們得到的訊息是 原原PO好心帶沒有受到良好照顧的貓去看醫生 後來她決定無視尋貓啟事 不願意連絡尋貓啟事上的貓主人 私自決定要幫貓咪找新家 這種做法 於情於理 都是站不住腳的 rosenya板友 在您認真回答(新發一篇文更好)我提出的各種問題與論點之前 我將不再回覆你任何的發言 因為那是徒勞 謝謝!
asherjou:假設問題討論再熱烈也沒用啊,原po又不出來面對XD 09/11 00:15
ilhk:事情討論這麼多天了,也不知道貓最後是被誰接走~ 09/11 00:17
rosenya:這不是事後去問的,是當時圖書館的人就這麼說 09/11 00:17
asherjou:然後呢?你就知道圖書館會真的叫收容,還是嘴巴講講?XD 09/11 00:17
rosenya:這就真的要賭一把了,誰知道呢? 但他這麼說沒理由不信 09/11 00:18
pezhan:還來? 原原po帶走貓看到啟示卻不還是看不懂嗎?????? 09/11 00:19
Exileolive:現在重點根本就不是原PO把貓帶走,是帶走之後有出現尋貓 09/11 00:20
rosenya:因為還有人在說自作主張帶走,不帶走更慘呀 09/11 00:20
Bancty:p版有別浪費力氣了 某R只願意看到他想看到的東西 宛如他在 09/11 00:20
Bancty:現場一般 09/11 00:20
Exileolive:啟示卻讓欲認養人優先 09/11 00:21
asherjou:r板友,所以說假設問題再討論也沒用啊XD 09/11 00:21
rosenya:事後的尋貓啟事,仍有賭一把成分,要怎知道他是真貓主人? 09/11 00:21
Exileolive:而貓的飼主是不是那位遊民,是不是把貓綁在那的人 09/11 00:22
asherjou:r板友,所以說假設問題再討論也沒用啊XD 09/11 00:22
Bancty:重點是他連確認都沒確認好嗎= = 09/11 00:22
chloeperfume:原原PO消失了 我寫了兩封信提醒她 她都無視 我不知道 09/11 00:22
Exileolive:都不知道 09/11 00:22
chloeperfume:到底怎麼了 報警好像小題大作 畢竟當初也是一翻美意 09/11 00:22
Exileolive:明明可以先打去以疑似看到那隻貓為由問詳細特徵 09/11 00:23
Bancty:我也覺得想報警...如果照R的論點貓很重要 那原PO就應該出 09/11 00:23
Bancty:來說明情況呀 09/11 00:24
Exileolive:也可以大略詢問飼養狀況套話來看有沒有虐貓嫌疑 09/11 00:24
chloeperfume:我覺得原原PO根本毫無跟張貼尋貓啟事者連絡的誠意 09/11 00:24
season002:報警? 想太多了吧 09/11 00:25
Bancty:原原PO和R板友的隔空斷案真讓人拍案驚奇 09/11 00:25
chloeperfume:完全就是龜縮起來 這樣反而讓我覺得很不舒服=_= 09/11 00:25
Exileolive:接樓上 然後某R認為尋貓啟事是幌子 09/11 00:25
pezhan:我還真想去找啟示的電話,然後請原原po出來面對,不還就告 09/11 00:26
pezhan:她,如果真是遊民訴訟費我幫他出 09/11 00:27
rosenya:我有跟遊民溝通過類似問題,根本是無濟於事 09/11 00:27
chloeperfume:報警不會想太多啊 我有回了一篇文在板上 是真的可以 09/11 00:27
Bancty:腦練一下 原原PO該不會怕麻煩把貓丟了所以不敢出面吧 09/11 00:27
Bancty:被這樣懷疑很不舒服吧 那被你這樣懷疑的遊民呢? 09/11 00:27
chloeperfume:報阿 只是當初原原PO也是好意 這樣不太好 Orz 09/11 00:27
Bancty:r你是跟全台灣的遊民都溝通過了嗎= = 09/11 00:28
maybemmmm:rosenya:我有跟遊民溝通過類似問題 你真覺得遊民都一樣? 09/11 00:28
Exileolive:是說 有誰會沒事貼一篇尋貓來找一隻病懨懨還沒見過的貓 09/11 00:29
pezhan:以偏概全的言論,跟馬路三寶沒兩樣 09/11 00:29
maybemmmm:要推論也不是這樣推論吧....我建議你學學研究方法0.0 09/11 00:29
Bancty:原PO原本做錯了就算了 但目前看來逃避的態度毫無解決的誠意 09/11 00:30
kuyaya:請問晶片只能夠提供註冊醫院跟主人的電話嗎?申請時不是會填 09/11 00:32
kuyaya:身份政字號,醫院跟主人家的住址? 09/11 00:33
rosenya:可以試試看會不會不一樣,但要怎麼確保貓的安全? 09/11 00:34
Exileolive:之前已掃晶片 所以貓主姓名已知 只要去電問對方姓名即 09/11 00:37
maybemmmm: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跟你講XDD 你在意的東西一直換來換去 09/11 00:37
rosenya:我沒換,從頭到尾我只在意貓的安全 09/11 00:38
Exileolive:可 貓何必出現? 又貓何以會有危險?Y 09/11 00:38
Winds:打通電話給尋貓啟事 貓就會有危險? 隔空斷案完換隔空虐貓? 09/11 00:40
keita12:養貓方法有瑕疵 要是貓還給主人 主人發現他養貓方式被關注 09/11 00:41
rosenya:風險問題,哪邊風險低我就會選哪邊 09/11 00:41
keita12:他說不定會把貓綁在更偏僻的地方,到時候可憐的還是貓 09/11 00:42
Bancty:電話都沒打就腦鍊人家會把貓要回去虐 板上也太多奇人 09/11 00:43
keita12:正常人不會把貓綁在圖書館一天吧?又不給牠貓砂上廁所 09/11 00:43
keita12:主人也不在旁邊~ 09/11 00:43
這位板友你好 我在討論的重點是 原原PO不願連絡尋貓啟事的失主而擅自決定把貓送人 原原PO不願連絡尋貓啟事的失主而擅自決定把貓送人 原原PO不願連絡尋貓啟事的失主而擅自決定把貓送人 這樣的行為是有失妥當的 不管是道德上或者法律上 都是站不住腳的 很歡迎你跟R板友一起參與大家的討論 更歡迎你針對我提出的論點與問句 一一回答 請根據原原PO提供的訊息討論  不要無限延伸各種無法斷定之假設或猜想 萬分感謝:)
Exileolive:養貓的人一定=綁貓的人嗎? 09/11 00:43
Bancty:我要是當事人就告你們毀謗了啦!Y 09/11 00:43
Bancty:又何來綁在外面一天之說?? 不要擅自加油添醋好嗎 09/11 00:44
※ 編輯: Ilovecats 來自: 118.165.227.107 (09/11 00:48)
Winds:我昨天去KFC一對中年情侶蹓狗蹓完進去KFC快樂的吃晚餐 留狗 09/11 00:45
rosenya:不用激動喔,我沒激動,就看看怎麼做最理想而已 09/11 00:45
Winds:不斷地在KFC門內外徘徊 造成其他人用餐的不愉快 中年情侶又 09/11 00:45
Bancty:原PO並沒有上午八點看著貓到下午三點 中間消失的時間都被他 09/11 00:45
Bancty:自己腦補完啦 09/11 00:46
keita12:原文寫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都在阿@@ 09/11 00:46
Winds:自己躲在二樓偷吃 我覺得這樣處理方式很糟糕 所以我也可以把 09/11 00:46
Winds:狗一聲不響地帶走囉? 出來蹓狗就認命點外帶吃啊! 09/11 00:46
rosenya:你這也是腦補,只不過你門想的是飼主很可憐,貓被抓走不還 09/11 00:46
pezhan:所以我八點起床看到我媽在看電視,晚上九點回家我媽還是看 09/11 00:47
Bancty:他都在哪 明明只是八點跟三點都剛好有看到而已好嗎 09/11 00:47
rosenya:我腦補遊民亂抓貓亂綁貓,還自稱主人XD 09/11 00:48
pezhan:電視,我就可以認定我媽坐著13小時看電視沒出門? 09/11 00:48
Exileolive:那請問原文是寫原原PO從早八點到下午三點都在圖書館盯 09/11 00:48
Exileolive:著那隻貓嗎? 09/11 00:48
kobie:這不是歧視是什麼,連貼公告的人是不是遊民都不知道就腦補成 09/11 00:49
kobie:這個樣子。 09/11 00:49
keita12:可以請原原po去問一下圖書館員就知道了阿~ 09/11 00:49
rosenya:可以去弄清楚,若真的就是那遊民呢? 09/11 00:49
keita12:他只是擔心貓的安危吧~QQ 09/11 00:50
Winds:如果真的是那遊民貼的,板上也提供很多協商方式,癥結點在於 09/11 00:50
rosenya:真的就是經常性亂綁貓呢? 09/11 00:50
Winds:原po根本不肯去確認,r大有瞭解到癥結點了嗎? 09/11 00:50
Exileolive:你說到重點了 因為原原PO沒出來說明 所以大家不要再瞎 09/11 00:50
pezhan:原來飼主貓被帶走都不可憐,以後看到協尋文都要說恭喜? 09/11 00:51
keita12:說不定他去聯絡了~但他要讓貼的人知道貓在他那嗎?? 09/11 00:51
Exileolive:猜 貓有沒有離開過了... 09/11 00:51
rosenya:協商無效呢? 要還? 不還? 09/11 00:51
Bancty:先協商再說好嗎= = 09/11 00:52
wjp:依照原原po的說法 應該是已經送養了吧 09/11 00:52
maybemmmm:你的架設都是在要去做聯繫動作後才會"有可能"發生 09/11 00:52
Winds:k大原原po明明文內就說得很明白 她覺得那張啟事找得是她手上 09/11 00:52
Winds:的貓 但她選擇不聯絡 09/11 00:53
maybemmmm:最前面的連繫都搞不定 一直腦補情境不會很怪嘛? 09/11 00:53
keita12:台灣動保真沒用 之前有發生過貓明顯被虐待就醫 09/11 00:53
Winds:連聯絡都沒 吵那麼多協商以後的東西幹嘛? 一直腦補腦補 09/11 00:53
keita12:通知動保 動保還是要求醫院將貓歸還 09/11 00:53
rosenya:問題可能在協商,遊民就知道是你了,可能有無法挽回的風險 09/11 00:53
Exileolive:被綁著就是明顯虐待? 09/11 00:54
maybemmmm:一直無限擴大假如假如假如... 09/11 00:54
Bancty:R根本就是歧視 為什麼跟遊民協商會有風險????? 09/11 00:54
rosenya:要怎麼做到確保貓的安全? 09/11 00:54
keita12:說不定她聽從大家勸告去聯絡了~ 09/11 00:54
拜託幾位特定板友 不要再「說不定、假設、可能」任何無法確定會不會發生的事情 根據現有狀況 原原po的做法就是不對 到現在居然跑出一句 【說不定她聽從大家勸告去聯絡了】 ???!!! 承認原原po的確處理失當 有這麼難 ??? 沒有人說原原po當初帶貓看醫生 有多錯誤、有多罪大惡極 甚至沒有人責怪她帶貓去看醫生的行為 大家都是讚賞鼓勵的 是原原po不願意連絡尋貓啟事的貓主人 (甚至她本身滿確定要找的就是她帶走的貓) 直接就要把貓送養給別人 這才是讓大家責難/勸告她的部份 ※ 編輯: Ilovecats 來自: 118.165.227.107 (09/11 00:59)
keita12:只是很擔心貓而已~QQ 09/11 00:55
maybemmmm:動保沒用所以有虐待也不要通知動保? 那我覺得司法不公我 09/11 00:55
Bancty:打個電話貓是會有多危險? 09/11 00:55
maybemmmm:可以自己動用私刑嘛=______= 09/11 00:55
Exileolive:好了 某R結論:飼主=遊民=不可理喻 貓被綁著=受虐 09/11 00:56
rosenya:他會要回去呀,但可能對照顧問題無溝通意願,照綁 09/11 00:56
Bancty:R少在那邊自以為你一口咬定人家就是壞人 09/11 00:56
Exileolive:早上8點看到之後離開 下五3點再看到=整天被綁著 09/11 00:57
maybemmmm:你不要在那裡一直可能. 所以你覺得根本不要連絡? 09/11 00:57
maybemmmm:不要連絡,因為主人可能是遊民、可能會繼續虐貓? 09/11 00:58
maybemmmm:這是你的推論嗎? 09/11 00:58
rosenya:我沒說一定是壞人,但照原po描述,有可能讓貓陷入危險 09/11 00:58
Exileolive:早上看到某R在PTT 現在又在PTT 整天都沒在餵浪貓! 09/11 00:59
Winds:Exi大害我笑了XD 09/11 00:59
rosenya:不是一定不要聯絡,但要怎麼做到連絡,萬一真的是壞人 09/11 00:59
wjp:Exi害我笑了+1 09/11 00:59
rosenya:的風險管控? 09/11 00:59
Bancty:一直說人家會怎樣怎樣虐貓又說我又沒說他是壞人是怎樣? 09/11 01:00
pezhan:我也覺得R可能是原原po的好友,也有可能是認養人,也可 09/11 01:00
maybemmmm:那請問就你所述的你覺得怎樣才可以做到風險管控??? 09/11 01:00
pezhan:能是遊民的親人,也可能是怕麻煩的收容所員工,也可能是不 09/11 01:01
kobie:他就是覺得不要聯絡飼主就不用做風險管控了呀XD 09/11 01:01
maybemmmm:你後續可能遭遇處境推論 讓人覺得所謂管控就是不聯絡阿. 09/11 01:01
pezhan:想負責的圖書館員工,你要可能大家一起來可能 09/11 01:02
AOLSHARFE:失主是不是壞人未知,但原原po這次當了壞人,已知 09/11 01:02
Bancty:同意樓上 09/11 01:02
Exileolive:剛剛我就已經說了 晶片已掃 飼主姓名已知 09/11 01:03
evilviolent:整個看下來我會覺得,因為對於人的不信任,可能因此合 09/11 01:03
Winds:→kobie:他就是覺得不要聯絡飼主就不用做風險管控了呀XD 09/11 01:03
evilviolent:理化不管在法律或道德上應該聯絡卻未先聯絡的行為, 09/11 01:03
Exileolive:找人陪同或去電問姓名很危險嗎? 09/11 01:03
evilviolent:卻又轉移焦點到是為了貓好上;我覺得這是讓人很難過 09/11 01:04
evilviolent:的地方... 09/11 01:04
wjp:街友整個被妖魔化 09/11 01:04
kobie:推evilviolent 09/11 01:04
rosenya:如果是我,我會在晶片這個方向繼續試著找貓主 09/11 01:05
MixFox:我如果是原原PO的話現在應該快嚇死了,看推文又是提告又是 09/11 01:05
tftt:其實R不是為了貓好..而是為了怕原原po有風險(要腦補一起來啊 09/11 01:05
Exileolive:為了某R好 誰要來把他從PTT上抓走? 09/11 01:05
maybemmmm:真的 整個就可以從推文中看出來 街友被概化成同一種人 09/11 01:05
MixFox:報警的...我想她現在應該也不知所措吧。 09/11 01:06
keita12:我知道原原po處理不當,我承認! 09/11 01:06
Bancty:回頭是岸 承認自己錯了再補救都還來得及 09/11 01:06
maybemmmm:接受多元性有這麼難?如果有人說女人就是笨妳會同意? 09/11 01:06
keita12:有必要這樣子嗎?大家只是關心貓~ 09/11 01:06
Winds:r板友其實妳說再多對原原po也沒幫助了 不然你先去餵浪貓吧? 09/11 01:07
Bancty:不要讓貓苯惡化好嗎 街友不是人 沒有心不會痛嗎?? 09/11 01:07
maybemmmm:你關心貓不代表你可以歧視遊民覺得他們無法溝通阿=___= 09/11 01:08
maybemmmm:我也只是關心遊民而已0.0/ 09/11 01:08
AOLSHARFE:讓我想起之前有人撿到貓後馬上送養 失主,送養者,和認 09/11 01:08
rosenya:我試過,我不知妳們有沒遇過這類事,我很樂意再試 09/11 01:10
AOLSHARFE:養者的糾紛 貓還在嗎? 09/11 01:10
rosenya:既然我的言論讓妳們這麼生氣,我再反省,那我就先走瞜 09/11 01:11
Bancty:簡言之R就是以偏概全 但請你不要以為你這樣的價值觀是對的 09/11 01:11
Winds:我決定去跟我家貓貓玩比較有意義= = 09/11 01:11
Exileolive:我正在跟我家的慘叫貓玩玩 P.s她好像不想跟我玩玩... 09/11 01:14
AOLSHARFE:之前在歐洲看過不少街友都有養寵物,互動也都很溫馨 09/11 01:15
Exileolive:不過若以這例子來看侯峒 那侯峒街上根本就不可能有浪貓 09/11 01:17
AOLSHARFE:再看看某些人的論點,我只求在台灣我永遠別變成弱勢 09/11 01:18
Exileolive:貓居無定所 爆發傳染病 etc 都帶去就醫並送養? 09/11 01:19
AOLSHARFE:(上班中,真想念在老家的胖子) 09/11 01:20
tftt:看到r這麼腦補"可能""可是"..害我自己也腦補一段窮搖劇來反駁 09/11 01:31
l87278101:有些人跳針跳太嚴重了= = 我也覺得原原PO的作法有失妥當 09/11 01:52
mefanperson:推理性。 09/11 01:52
LittleFu520:看完推文,R大的腦補小劇場好精彩!XD 09/11 01:56
printmylove:R太精采了但我還是推這篇… 09/11 02:18
lovecatbaby:推你,我真的覺得原原po處理方式非常有問題 09/11 02:24
bobtsai:推這篇理性,也訝異避開討論又跳針的堅持何必呢? 09/11 04:51
lilians:原原po應該已經把貓送養了吧(前面文章提到的),不曉得領養 09/11 07:15
lilians:人知道自己領養的貓背後,可能有一個失去貓的傷心遊民嗎? 09/11 07:17
someone1022:推!!!!! 09/11 08:01
AOLSHARFE:老實說我覺得像原原PO這樣自以為善意卻惡狠狠傷害歧視別 09/11 09:46
AOLSHARFE:人的人(而且還神隱) 很可怕 希望我永遠不要遇到 09/11 09:47
AOLSHARFE:(嗯...我是真的越看越發毛.......) 09/11 09:48
emishi:笑死我了某人...就算貓回去真的又被綁在那好了 你可以尋求 09/11 10:42
emishi:動保團體的協助 而不是擅自侵佔好嗎...有愛心不能沒道德 09/11 10:43
emishi:要腦補你怎不補一下 失去唯一依靠的遊民可能已經在自殺了?? 09/11 10:44
emishi:只愛遊民的貓最後也不吃不喝而死?要腦補誰不會啊= = 09/11 10:44
ninichu:推這篇,愛貓的心不該被無限上綱。 09/11 11:44
fiercy:推這篇,憑什麼遊民就不能養貓陪伴自己 09/11 11:58
fiercy:憑什麼由看(撿)到的人來決定貓咪的幸福在哪裡? 09/11 11:59
Nicowyaw:取之不告謂之__,至少歸還飼主詢問是否有出養意願吧 09/11 13:35
Nicowyaw:不管飼主是街友與否都有養貓權利,怎能顧貓卻不顧人心情 09/11 13:36
axlxixcxixa:要跳針要腦補的人請自己回一篇吧!一直在別人文章下模 09/11 14:05
axlxixcxixa:糊焦點看得很累,再次重申原原po L大上來更新進度吧 09/11 14:06
axlxixcxixa:這已經不是您個人的事了Q.Q 09/11 14:07
wjp:我覺得她大概不會出現了 一開始就只是上來找人支持她的作法 09/11 14:11
wjp:對反對\勸說的都是而不見 只看支持她的以安慰自己這樣做是對的 09/11 14:12
fiercy:我的看法同樓上,她是來尋求支持,讓自己心安的 09/11 14:29
LittleFe12:推這篇講得很有道理! 09/11 14:59
tftt:偏偏第一時間居然還有這麼多網友支持原原po不送回(嘆) 09/11 15:31
praymoon:原原PO不知現在幹了啥,該不會真的把貓送人了吧 09/11 16:28
maybemmmm:他9/8後就沒上線了0.0 09/11 16:37
debbieccc:還回去+1 再怎麼樣都是別人的貓 09/11 17:07
someone1022:還回去+1 這根本就是偷貓啊.. 09/11 19:48
tisen:還是批踢踢鄉民理性多了 09/11 22:30
Qlypig:覺得好可怕,連告知也不告知就偷偷把貓送走... 09/11 22:31
Qlypig:遊民有姓名的啊,晶片要登記名字,核一下而已,若有前主人 09/11 22:32
Qlypig:應該不會巧合到跟前主人同名姓吧... 09/11 22:32
Qlypig:而且人家離開,可能是去廁所/洗澡/備食..帶著不方便啊... 09/11 22:33
pezhan:回頭看一些文說舉證真的啼笑皆非 所以我到路上看到人家帶 09/11 22:56
pezhan:貓狗出來 我是不是都可以去請他們舉證 舉不出來就可以說 09/11 22:56
pezhan:他們是偷別人的寵物我要把他帶走? 09/11 22:57
asherjou:樓上,某些跳針人的言論就不要太計較了XDD 09/11 23:05
leseer:連絡尋貓啟事的人吧!! 會綁著就代表他在意那隻貓呀!! 09/11 23:37
leseer:會貼公告就是那個人在意那隻貓! 09/11 23:38
leseer:愛他 不一定要占有他 不是自己可決定要替他找更好的生活 09/11 23:39
leseer:乾脆兩方人馬出面~讓貓貓選要去哪邊算了 09/11 23:41
furrycurry:問題就在於那隻貓有主人啊,為什麼要被搞得如此複雜! 09/12 00:01
Winds:因為今天牠的主人是個遊民。 09/12 00:11
maybemmmm:而且只是"假設"是遊民後就根本不想去確認了 科科 09/12 00:14
MurderKiller:推這一篇 09/12 01:03
dacegirl703:還滿想知道 最後貓咪到底怎麼了 09/12 02:24
seductions:推這篇 看到前面幾篇真的有傻眼 09/12 07:07
seductions:哪來這麼多假設 09/12 07:10
fishXD:1其實看到原原po的前一篇文 他好像已經打算送養 09/12 09:52
fishXD:結果大家說這麼多都被無視 他根本只看他想看的部分 09/12 09:53
axlxixcxixa:唉,只能說這樣的愛貓人不敢領教啦 09/12 15:45
midcat:只能推這篇了。受不了竟然一堆人支持偷貓... 09/12 17:19
windblind:台灣的法律貓本來就是主人的所有物 你拿走就是竊盜 09/12 17:44
windblind:沒什麼好爭論的阿 什麼虐貓都是腦內補充啦 09/12 17:45
MonkeyDeLufy:讚許帶回家送養的 於法於情都不合 09/13 16:45
MonkeyDeLufy:若覺得對方虐待 應有他手段較輕的方式可替之 09/13 16:45
MonkeyDeLufy:卻選擇竊盜 還說這沒不法所有意圖 扯到不行 09/13 16:46
> -------------------------------------------------------------------------- <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其他] 我不知道要不要送回去 時間: Wed Sep 12 13:23:40 2012 買尬 台灣是沒法律嗎? 你明明知道主人在找了, 還讓人認養? 奇怪很多人總以為有愛就無敵, 不循正當管道解決. 奉勸那些附和原PO的人, 當您看到有動物疑似被不當飼養, 請立即通報動保單位. 在公務員還沒到場前, 視情況送醫或給予必要援助 (食,水,遮陽) 也許最後的結局還是要送養, 但中間的過程一定要有公家單位出面, 而不是一聲不響的把貓抱走, 還無視主人正在找尋, 私下送養該貓. 這叫做偷貓. 真不敢相信還有自稱法律人的在替原PO合理化他的偷竊行為...什麼圖書館贈書直接拿走 並無違法云云... 試問貓脖子上有沒有掛 "贈送" 二字? 就算他X贈送好了, 直接拿走也 是很不禮貌的! 再來就是有人說窮人不該養動物. 當然飼養前最好能評估自身條件是否足夠, 然而我們不能以遊民窮困為由就限制他去愛. 沒有誰有權力限制別人的愛. 就像很多網友說的, 你介入後可以告訴主人不要讓貓曬太久會死掉, 食物飲水要清潔, 如 果他連這基本都不改善, 就是請動保單位把貓帶走, 12天後找新的主人. 其實光就沒有妥善照顧這點你已經可以通報了. 我曾經有一隻貓. 這隻貓外觀十分可愛討喜, 平常會出門在家附近遛達,我下班後只要呼喚牠就會回來. 但是有一天牠不見了, 不論我走了多遠發了多少尋貓卡, 結果都是徒勞. 牠失蹤後我過了很長一段至今回想起來, 完全一片空白的日子. 但我記得我發誓, 如果貓是被人抱走故意不還 (一隻貓活動的範圍內我都有發廣告) 要是被我找到那個人, 我會毫不猶豫的拿刀捅他, 才不管他是基於什麼理由抓我的貓. 先別和我討論貓的飼養方式... 你必須瞭解很多貓走失的人寧願他們的貓死在自己懷裡, 也不要貓生死下落不明, 整天為 牠擔心害怕. 你可能已經讓一個人為此心碎了. 如果你決意犯法, 就算說謊也好, 讓主人知道他的貓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217.51
loven51:奇怪到底在哪邊有要送貓的?我搜了原文沒有耶 09/12 13:35
OgCt:原文沒有,但原PO之後有回文 09/12 13:37
loven51:喔喔我看到了,貓跟原主人真倒楣 09/12 13:38
loven51:比較訝異真的很多推文說不用還這件事,偷取竊盜被合理化 09/12 13:41
loven51:只因為"疑似"主人的人是遊民+似乎沒有比自家寵物好的生活 09/12 13:42
loven51:在路邊看到有人漠視小孩的要求就把小孩帶走就是誘拐 09/12 13:43
ilikegch:lurami真的很扯 板上有些人也很誇張 09/12 13:43
sunlightcat:自以為是的正義其實只是自私而已 09/12 13:44
loven51:到時候要是被告,那些建議她不還的版友要連帶負責嗎? 09/12 13:45
za527:推 09/12 13:52
za527:有些網友執意說 把貓送回去 貓死了你負責嗎 看了覺得好笑 09/12 13:53
za527:今天我們在談的是 原PO和跟原主人溝通 卻有人要狂跳針 09/12 13:53
fiercy:要跳針或假設誰都可以,我也能說"原原PO送別人養後,對方虐 09/12 14:00
fiercy:待或對方養死了,原原PO要負責嗎?"用那些根本不是合理理由 09/12 14:02
biyin:我懷疑這個id只是分身,他怕用本尊會被人肉。 ~_~ 09/12 14:09
im2cool4u:哀 我在美國看過ㄧ個遊民帶一隻狗 我也覺得這狗很可憐 09/12 14:12
im2cool4u:我買了一個漢堡給這個遊民吃 我看到他把肉片拿出來 09/12 14:13
im2cool4u:給那隻狗吃 自己只吃麵包...就覺得 他也盡力了 09/12 14:13
im2cool4u:每個人的能力本來就不一樣 不需要用我們覺得對的方式 09/12 14:13
im2cool4u:去做每件事 09/12 14:14
supersupport:科 就是有很多人自我感覺良好 09/12 14:15
kezneuiqn:lurami應該不是分身,他在重考版和台大懷生社都po過文 09/12 14:22
kezneuiqn:如果有認識他的網友麻煩勸他一下 想想貓被抱走的主人吧 09/12 14:22
BMFox:如果飼主窮不會養就要抱走,我可以告訴你們幾隻需要被抱走的 09/12 14:24
BMFox:寵物XD 衝進人家家裡把寵物抱走,誰敢? 09/12 14:25
BMFox:因為綁在外面就可以合理抱走? 09/12 14:26
BMFox:我真的有朋有的寵物就是因為被認為養法失當硬抱走 09/12 14:27
BMFox:他只是那陣子失業給的東西比較差,我看他每天以淚洗面 09/12 14:27
BMFox:身邊也不時聽說寵物養得好好的突然被抱走的事件 09/12 14:29
BMFox:還有次我上班處有人連籠帶貓丟在店內,警衛堅持不帶去掃晶片 09/12 14:30
BMFox:說一定是棄貓~棄貓不會有晶片,然後一堆人搶著養(品種貓) 09/12 14:31
BMFox:結果有人認養走了,過沒多久有人看到尋貓,條件很像 09/12 14:32
BMFox:最後結局我就不知道了 09/12 14:33
midnight9:這個社會真是太瘋狂了 09/12 14:59
erty:比較令人擔憂的是他說要回饋後續處理方式也沒有,9/8消失至今 09/12 15:14
autre:我很想說,如果發生了這種事,原PO要不要負責? 09/12 15:18
Luccica:樓上那篇有人拐走他的狗嗎? 不懂想表達什麼== 09/12 15:43
chicorita:他就想念他的狗狗想念到自殺啊 09/12 15:45
Luccica:生死無法控制..不過我真的覺得人家都在找了還假裝不知道 09/12 15:46
Luccica:這樣很爛... 09/12 15:46
chicorita:假裝不知道很爛+1 09/12 15:54
hugoliu:我一直覺得愛貓很好,但完全不容許其他人有任何一點主觀認 09/12 16:25
hugoliu:定對貓不好的行為就無限攻擊批評的版風氣很不好.會讓其他 09/12 16:26
hugoliu:普通人很厭惡所謂的愛貓人士.人家有在找貓問一下又不難 09/12 16:27
hugoliu:無法理解連打電話都不肯就送養竟然一堆人支持?!這版病了嗎 09/12 16:28
hugoliu:另外很推im2cool4u大的故事,遊民這樣也是用全力在愛貓了啊 09/12 16:28
hugoliu:說不定貓也覺得有很愛他的主人幸福,窮人不能有窮人的幸福 09/12 16:30
hugoliu:一定要富人的生活才叫幸福?我真的不習慣這種風氣 09/12 16:31
hugoliu:靠妖,原來im2cool4u大的故事是在說狗,不是貓 囧 09/12 16:41
axlxixcxixa:也不喜歡偏激的愛貓人士 09/12 16:50
Keyblade:一聲不響抱走別人的貓本來就不對,看一堆跳針實在是= = 09/12 17:32
loven51:在前面幾篇有人回說要送回去就一堆人攻擊說貓死了誰負責 09/12 18:03
loven51:人家都在找了,跟對方討論一下很難嗎?一定要偷貓嗎? 09/12 18:04
loven51:怎麼會自以為把貓抱走是正確的? 09/12 18:05
srewq:自以為是的慈悲真是很令人噁心 一直腦補貓送回去會被虐 09/12 18:08
srewq:根本就是被害妄想症 09/12 18:08
keithking:我也認為原原po至少應該與尋貓啟事的事主聯絡,如果事主 09/12 18:23
keithking:不是女遊民,那再來談後續認養問題,如果事主就是女遊民 09/12 18:24
keithking:,則應該把貓送還給她,同時告知她盡量不要把貓綁在室外 09/12 18:24
keithking:。 09/12 18:24
suegi:人家是不是遊民也是原原po腦補認為的... 09/12 18:48
lilians:我也覺得法律人背書不算偷貓很扯,推文有人就振奮起來 09/12 18:54
lilians:附和説有偷貓嫌疑的都是亂啦勒。 09/12 18:55
lilians:感覺那篇文章給貓本人士打了一劑合理化的強心針 09/12 19:00
kanedy:Lurami應該是分身沒錯,只是分身po的文也不少,本尊的話又 09/12 19:04
kanedy:更加活躍一些,應該有在版上徵過領養貓咪 09/12 19:06
maybemmmm:真的應該出來說明..是非告訴乃論耶... 09/12 19:33
lilians:1在原原po的心中,這件事可能已經結案了,她也上來報告後 09/12 19:38
lilians:處理方式了不是嗎?她可能不知道後續的發展吧,畢竟一開始 09/12 19:40
maybemmmm:呃 這人9/7把他在懷生社的m文章內文都刪掉了.... 09/12 19:41
lilians:有那麼多人支持她,她應該已經得到想要的答案了 09/12 19:41
weismiley:原po已經四天沒上限了 09/12 20:35
asherjou:也推這篇,呼籲原PO快出來面對,逃避不是個好選擇 09/12 20:47
badguy:偷貓把愛貓當做正當化事由 理盲 09/12 20:57
Keyblade:我真的覺得偷貓偷的這麼理直氣壯很恐怖 09/12 21:05
Qlypig:如果沒錯,就時間點來說...那隻貓可能是賓士,認養文也刪了 09/12 22:03
turtleaoc:這種情況 偷貓的比養貓不當的惡劣很多... 09/12 22:05
Qlypig:跟大家分享一下可愛的賓士 http://ppt.cc/zaa1 09/12 22:11
giroro012:扯斃了~偷貓合理化,一般民眾會怎樣看待愛貓者 09/12 22:14
kanedy:分身沒上線,本尊倒是天天上。其實Q大說的那篇認養文本尊也 09/12 22:38
kanedy:在貓版有po唷!不過已經刪掉了 09/12 22:39
Luccica:我也有找到.. 09/12 22:58
Winds:用不同帳號問問題+po認養文,根本就是自己也心虛啊!!! 09/13 01:12
maybemmmm:其實蠻容易查得..對一下ip就差不多找得到了0.0 09/13 01:20
maybemmmm:所以我也覺得蠻妙的 應該已經知道自己做了不對的事情 09/13 01:21
maybemmmm:就去聯絡一下好好解決不是很好嗎... 09/13 01:22
maybemmmm:ip + 帳號 就可以找到用同ip兩帳號的文章(攤手 09/13 01:44
maybemmmm:9/5 16:40貼認養貓咪 Q大貼的那隻 22:38 L轉文認養板. 09/13 01:45
maybemmmm:9/7發文說前天撿到 不就是9/5號..當天就可送的話健康應 09/13 01:47
maybemmmm:該沒有很差吧...感覺有點...呃..憤怒(?) 09/13 01:47
spoppy:要怎麼對照IP去找同一人的文章? 原來有這功能喔? 09/13 01:57
spoppy:其實目前看來 原原PO應該就是已經做了他想要的處理 但不願 09/13 01:58
spoppy:面對板友的壓力 所以就沒說明後續 那說再多似乎也無濟於事 09/13 02:00
spoppy:大概唯一的作用就是 讓以後想發揮"愛心"的人不會太莽撞行事 09/13 02:03
Winds:google很好用...... 09/13 02:04
spoppy:總之「愛貓」這件事 實在不該是無限上綱的... 09/13 02:07
spoppy:原來google可以這樣用 感謝樓上 受教了^^ 09/13 02:09
grinbobcat:ip不是很多都是浮動的嗎 下次上ip又不一樣了啊 09/13 02:44
grinbobcat:這樣查哪準啊? 09/13 02:44
maybemmmm:所以還要對一下時間呀0.0 09/13 03:31
Winds:google到的內容是原原po轉同ip帳號的9/5認養文章。 09/13 03:52
Winds:同日內轉po 認養板那篇就可看出兩個帳號在同天用同IP上線 09/13 03:53
Winds:就算不是分身帳號 至少這兩帳號主人應該有關係 09/13 03:55
lilians:原原po快出來面對巴,有娜麼多的人都在勸你, 09/13 05:51
lilians:希望你不要娜麼堅持剝奪遊民養貓的權利 09/13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