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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板友提供的協議書 必須說一下4跟11是跟認養人協調出來的(有看過原版的就知道改很大 但是認養人一看就說"還蠻麻煩的" 甚至第9條 他說我可以詢問近況 但他不希望被合約綁住 所以,,,,,,,因為這份協議書 認養人下午不來看貓了! 他說他領養好幾隻貓都沒有要簽協議書 這.....是我要求太多了嗎XD 板友看一下吧 話說貓咪的金主+撿到者就開口了: 我想回決他= = 被這樣要求一下就打退堂股的我不放心 XDD ------------------------------協議書----------------------------------------- 本人 爲領養貓事宜,與送養人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本人已年滿20歲。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攜出戶外。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貓找到新的領養家庭,絕不棄養 領養之貓。 8.本人不得將領養之貓遺棄。 9.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10.領養之貓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12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 照片予送養人知悉。 11.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拍貓近照寄予送養人。 12.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3.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ㄧ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5.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16.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括律師費在內。 17.兩週後確認領養時,需帶貓咪至醫院植入晶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8.163
Asueliu:誰來安慰我一下..還是誰送養貓不用給協議122.116.208.163 11/16 15:23
Asueliu:書的來報告一下後來情形讓我參考=..=....122.116.208.163 11/16 15:24
Icebound:金主很窮的 薪水不下來 口袋一度剩4塊 140.138.17.172 11/16 15:26
blueyun:我會比較介意10和11 我很了解大家都怕貓咪218.171.142.100 11/16 15:28
blueyun:「遇到壞人」 但10讓我有種「貓咪不是我的218.171.142.100 11/16 15:28
blueyun:」的感覺 其實原PO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白紙218.171.142.100 11/16 15:29
mux3520:不好意思沒安慰你,但我其實很慶幸我第一隻220.129.166.171 11/16 15:29
blueyun:黑字硬性的寫下來就覺得干涉太多218.171.142.100 11/16 15:30
mux3520:貓咪是認養來的而他本來的主人並沒有要我220.129.166.171 11/16 15:30
arkmaykey:挺多的 真正會照顧的就是會照顧 125.229.172.24 11/16 15:31
mux3520:簽任何協定,她非常的關心貓咪,常常很期待220.129.166.171 11/16 15:31
blueyun:應該這樣說吧:我會很樂意跟送養人聯絡聊218.171.142.100 11/16 15:30
Asueliu:等等.....三個月後給看照片一次 不會探訪122.116.208.163 11/16 15:31
arkmaykey:這樣條列式列下來會讓人有反感....QQ 125.229.172.24 11/16 15:31
Asueliu:這樣很過分嗎0.0122.116.208.163 11/16 15:31
mux3520:我能帶貓咪給她看看,但是她對我很信任,這220.129.166.171 11/16 15:31
blueyun:聊貓咪近況 因為這不是我的「得作的」 但218.171.142.100 11/16 15:31
mux3520:讓我第一次的養貓經驗是非常愉快而沒有壓220.129.166.171 11/16 15:32
blueyun:卻是我「樂意作的」 因為跟同道中人聊貓咪218.171.142.100 11/16 15:32
mux3520:力的,因此我可以花更多的心力在貓咪身上,220.129.166.171 11/16 15:32
arkmaykey:應該說 很有壓力吧 QQ 125.229.172.24 11/16 15:32
mux3520:而不是和他原主人周旋上220.129.166.171 11/16 15:33
blueyun:是件愉快的事^^ 硬性規定就有點...感覺不218.171.142.100 11/16 15:32
blueyun:好^^"218.171.142.100 11/16 15:34
msdior:原po不必太在意~這種事常發生 我寧願給他簽 61.64.182.73 11/16 15:40
msdior:也不要事後找不到人或有任何糾紛時才來後悔 61.64.182.73 11/16 15:41
kkumi:是還蠻麻煩的 囧 59.105.90.166 11/16 15:50
dalechen:除了10之外 我覺得這樣的合約蠻合理的 59.112.45.145 11/16 15:51
dalechen:12小時的限制有些太過嚴格 59.112.45.145 11/16 15:52
dalechen:相關診斷證明 若是出現於貓咪暴斃 59.112.45.145 11/16 15:53
Asueliu:恩恩 我也覺得 所以後來有改@@122.116.208.163 11/16 15:53
dalechen:可能會有提不出來之虞 59.112.45.145 11/16 15:53
mudcat:第10條比較不方便吧...而且貓咪如果10年後 220.229.34.172 11/16 16:51
mudcat:或是20年後過逝...這就是老死了吧... 220.229.34.172 11/16 16:52
mudcat:而且12小時...我哭的時間都不止吧... 220.229.34.172 11/16 16:53
mudcat:跟本沒心情做別的事吧... 220.229.34.172 11/16 16:54
mudcat:我是覺得要改成1年內死亡才這樣 比較好 220.229.34.172 11/16 16:55
teatea:我覺得還雖嚴但還可以.不過並不喜歡綁手綁 123.240.4.85 11/16 17:05
teatea:腳.所以我養寵物不會找需要簽認養書的 123.240.4.85 11/16 17:06
teatea:換做是我也會因為這份認養書而放棄認養那隻 123.240.4.85 11/16 17:10
teatea:貓.跟我個性有關.畢竟只是接觸而不是一起生 123.240.4.85 11/16 17:11
teatea:活過.感情沒培養起來我不會執著 123.240.4.85 11/16 17:12
likastar:這個協議書很棒啊,蠻周詳的,建議M起來 220.133.139.97 11/16 17:14
TANI:我只有17無法遵守 因為我家的貓我也沒給他植220.139.171.234 11/16 18:21
TANI:晶片 但是我會同意每個月拍照持續3年都沒問題220.139.171.234 11/16 18:22
TANI:這份契約書其實訂的不錯 最少還可以防止假認220.139.171.234 11/16 18:23
TANI:養真買賣的行為220.139.171.234 11/16 18:25
pigbowbow:17我也不能接受 因為晶片在台灣上沒有完 123.0.192.183 11/16 19:29
pigbowbow:善設備 植了也常出問題 照片可以看相簿 123.0.192.183 11/16 19:30
sp056456:我不喜歡10 畢竟我養到十幾二十歲 125.232.4.115 11/16 22:47
sp056456:再家裡安穩的老死 我還要大費周章的去找 125.232.4.115 11/16 22:47
sp056456:醫生開死亡證明 然後通知十幾年前的中途 125.232.4.115 11/16 22:48
sp056456:這對認養人來說其實不太合理 125.232.4.115 11/16 22:48
ping364036:要是我也不要簽這貓奴條例 211.74.121.168 11/16 23:21
ping364036:不過簽了可以退貨也不錯 211.74.121.168 11/16 23:24
feywen:17無法接受,但合約是彼此合意的,若有異議 218.165.128.85 11/17 01:42
feywen:可再商討,如果因此而不認養,我也覺得無妨 218.165.128.85 11/17 01:43
feywen:就當做是對方並沒有真的非常非常想認養牠 218.165.128.85 11/17 01:43
Asueliu:其實重點是在對合約的心態而內容是雙方可122.116.208.159 11/17 09:07
Asueliu:以協調的...有另一個認養人看過OK也願意簽122.116.208.159 11/17 09:07
Asueliu:了 謝謝大家關心:)122.116.208.159 11/17 09:08
mefolan:我也不接受17 寧可拿去幫貓抽血健檢 -_- 203.70.145.239 11/17 13:16
tvbic:這根本是在幫你養貓吧 又不是傻了 124.8.197.75 11/18 03:52
RAYBO:樓上白癡唷 這是請人認養耶 你鬧板鬧夠了沒125.229.105.210 11/19 04:07
> -------------------------------------------------------------------------- < 作者: Asueliu (sue)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5:39:48 2007 我再解釋一下... 其實認養人MSN一直都是開離線 也沒有留手機給我 所以讓我想到帶貓的話還是要看一下證件記一下資料比較好 因為有些問題我MSN重複問兩三次 他也沒有回@@ 但是可能社會黑暗 大家也不信任陌生人... 出示證件跟簽協議書 好像大家就會覺得牽扯到法律事務就很嚴重=.= 然後我們的要求只有三個月之後寄照片 不需探訪 + 必須植晶片 這樣而已 其他條文都是很普通的 什麼生病要看醫生啊,不要棄養之類的 ※ 編輯: Asueliu 來自: 122.116.208.163 (11/16 15:41)
kelly78:以我來說 要是我覺得有疑慮 基本上我就不뜠 59.126.53.10 11/16 15:41
mux3520:其實較注重隱私的人會對出示證件有點反感220.129.166.171 11/16 15:41
kelly78:會把貓送給這個人 因為太多擔心害怕 如果 59.126.53.10 11/16 15:41
kelly78:只是出示證件應該是還好 確定身分阿 59.126.53.10 11/16 15:42
kelly78:我覺得你的認養切結書內容規定得還好 並沒 59.126.53.10 11/16 15:43
blueyun: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第四點改過?218.171.142.100 11/16 15:43
blueyun:預防針跟醫療不是很基本的嗎218.171.142.100 11/16 15:44
buthow:因為薪水還沒下來XD220.131.226.163 11/16 15:45
kelly78:有規定到如果認養人虐貓致死或受傷的賠償 59.126.53.10 11/16 15:45
kelly78:噗 我的推文斷了 哈 59.126.53.10 11/16 15:45
Asueliu:恩 第四點是說定期健康檢查 因為這個定期122.116.208.163 11/16 15:45
Asueliu:是有多頻繁 我覺得是主人的事@@122.116.208.163 11/16 15:46
kkumi:植晶片基本上 沒啥大用 59.105.90.166 11/16 15:51
Asueliu:金主 樓上說植晶片沒啥用耶.... XD122.116.208.163 11/16 15:52
cat5819:我覺得你的契約書並沒有很over 122.122.85.238 11/16 15:52
mux3520:我的貓咪也有植晶片,可是獸醫說晶片廠商常220.129.166.171 11/16 15:53
xyzzz:我覺得這種事要雙方心甘情願吧,如果一方不쐠 59.105.30.77 11/16 15:53
kkumi:如果對方覺得麻煩就表示他不是適合的認養人 59.105.90.166 11/16 15:53
mux3520:常換,所以功能也不大(但總是有植有心安)220.129.166.171 11/16 15:53
kkumi:那就等下一個有緣人嚕 59.105.90.166 11/16 15:53
xyzzz:願意,那就找下一個認養人,也不必問會不會 59.105.30.77 11/16 15:53
xyzzz:過份吧,因為有些人介意有些人不介意,得不 59.105.30.77 11/16 15:54
xyzzz:共識低 59.105.30.77 11/16 15:55
accuy:看你自己的直覺囉..畢竟有時候契約會讓人有렠 122.122.68.42 11/16 15:56
accuy:綁手綁腳的感覺!!!可是你的愛心值得讚許喔!! 122.122.68.42 11/16 15:57
Icebound:還是植一下啦QQ 有植有保佑 140.138.17.172 11/16 16:00
mux3520:植了晶片後我告訴貓咪:"你以後就跑不掉了220.129.166.171 11/16 16:11
mux3520:了喔,要永遠作我的貓咪~"感覺好像變我小孩220.129.166.171 11/16 16:12
danceruru:我覺得植晶片還能讓認領人不能隨意棄貓218.175.180.211 11/16 16:40
mudcat:植晶片真的沒用...我有一個朋友 他養了快10 220.229.34.172 11/16 16:56
mudcat:10年的貓咪不見了 有殖晶片唷 怎樣都找不 220.229.34.172 11/16 16:57
mudcat:找不到 所以我覺得只是植心安而已 220.229.34.172 11/16 16:57
likastar:有植入總比沒好囉 220.133.139.97 11/16 17:15
teatea:晶片要看狀況吧.我剛幫狗植完晶片就傳出部 123.240.4.85 11/16 17:14
teatea:份晶片有失效的狀況.剛好我的晶片也在那批 123.240.4.85 11/16 17:15
teatea:可能失效的範圍內 123.240.4.85 11/16 17:16
teatea:出示證件我覺得可以.但要影本就不能接受 123.240.4.85 11/16 17:18
teatea:另外健康檢查要到什麼程度也有疑問阿.簡單 123.240.4.85 11/16 17:20
teatea:的幾百到深入的破萬都有.如何認定 123.240.4.85 11/16 17:21
> -------------------------------------------------------------------------- < 作者: chenyoyo (我有一隻喵~~~)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7:06:38 2007 我想請問一下各位送養人 簽這份協議書後 真的都會跟領養人做到協議書裡的規定嗎? 還是只是簽好玩的阿??(我沒惡意啦~~) 原諒我會這麼問啦, 因為我剛養陳油油的時候 我也簽過這麼一份協議書 當時想說是應該的,毫不猶豫就簽了 可是送養人之後根本也都沒有在關心陳油油的 而且陳油油不是野貓喔,是送養人家的大貓生出來的小貓 想說有這份血緣關係 應該會多多關心關心吧 結果也都沒有在問的 等到要畢業的之前(我跟送養人是同屆的) 我還主動問她要不要約個時間看看陳油油 對方也都不理的 本來想說讓陳油油看看爸爸媽媽的 讓我覺得當初簽那麼協議書(裡面也是有說到要定期讓送養人視察什麼的) 有點在簽好玩的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93.215
skybibi:有時候是嚇阻作用 怕送到虐貓人手上 219.68.41.78 11/16 17:28
skybibi:貓中途也要上班要考試,哪那麼多時間 219.68.41.78 11/16 17:28
skybibi:所以那些擔心中途會來騷擾的實在是多慮了 219.68.41.78 11/16 17:29
Asueliu:恩恩樓上說的是真的 反而是有簽就會安心122.116.208.163 11/16 17:33
Asueliu:反而不會一直擔心貓咪近況呢122.116.208.163 11/16 17:34
feywen:怕會打擾到領養人,或是被對方認為我不信任 218.165.128.85 11/17 01:46
feywen:他,所以不太好意思和對方連絡說要看貓 218.165.128.85 11/17 01:46
> -------------------------------------------------------------------------- < 作者: hougzou (學無止境,啥時才摔到底?)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7:15:53 2007 ※ 引述《Asueliu (sue)》之銘言: : ------------------------------協議書----------------------------------------- : 本人 爲領養貓事宜,與送養人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 1.本人已年滿20歲。 :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 攜出戶外。 :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貓找到新的領養家庭,絕不棄養 : 領養之貓。 : 8.本人不得將領養之貓遺棄。 : 9.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 10.領養之貓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12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 : 照片予送養人知悉。 : 11.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拍貓近照寄予送養人。 : 12.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 13.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 1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ㄧ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15.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 16.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 括律師費在內。 : 17.兩週後確認領養時,需帶貓咪至醫院植入晶片。 為了不斷章取義,全協議書引用... 先撇開其他這到底是雙方的協議書還是單方的立誓書不談... 我只對第14條有疑問...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ㄧ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 請問這念ㄉㄜˊ,還是念ㄉㄟˇ,有些送養人,嘴裡說得好聽,自己也不敢用 後面的發音做解釋吧? 單純感觸而已,請不要鞭太大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22.38
teatea:得ㄉㄟˇ用"應"代替...法律用詞 123.240.4.85 11/16 17:16
hougzou:所以送養人也要看心情才能決定救不救貓囉? 211.74.122.38 11/16 17:20
Asueliu:這個我不清楚耶 是之前的板友提供的協議書122.116.208.163 11/16 17:34
Asueliu:不過我覺得這個是語帶保留的講法122.116.208.163 11/16 17:37
Asueliu:就像是說若你沒照顧好我可以(得ㄉㄜˊ)帶122.116.208.163 11/16 17:37
Asueliu:回來喔那樣的意思122.116.208.163 11/16 17:38
feywen:這種法律用詞都是作ㄉㄜˊ解釋吧,就是"可以 218.165.128.85 11/17 01:47
feywen:當然送養人也可以選擇"不要"領回貓咪 218.165.128.85 11/17 01:48
> -------------------------------------------------------------------------- < 作者: Asueliu (sue)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7:33:02 2007 謝謝各位的回推:) 我在仔細思考後了解到 其實不妥的地方是在於,雖然我拿協議書問他哪裡需要修改我們一起看的時候 (我有說明這每一句並非硬性規定) 其實對方根本不在意修不修改 而是根本不想要有這張紙的存在 最後是我說那如果要把貓咪轉送 至少MSN敲我一下 說貓咪要送給誰 這樣就好了 他說那這個也要簽合約他真的無法配合 所以才結束談話. 其實就是理念不合 他再找別的貓 我再找別的送養人便是 我現在只是沒順利送出很sad想多抱怨兩下...對不起 orz 板上的中途們真的很辛苦。 就像我同學說的 你把貓照顧的好好的讓人帶走 人家卻回你一句蠻麻煩的;p 協議書一拿出來 很多人就會覺得 麻煩啦 反感   真的@@ 一張紙有那麼可怕嗎? orz 如果送養人可以承諾偶爾在msn上遇到會跟我說說貓咪近況 那協議書真的就只是張"紙"不重要啊ˊˋ 要不要放棄協議書呢? 既然負責人說不放棄 那還是就這樣吧;) ---- 新改的XD 以下↓ 1.本人已年滿20歲。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攜出戶外。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絕不棄養領養之貓。 8.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 9.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讓送養人確定貓咪狀況(以本人方便之方式例如寄送照 片或開放探訪等),其他情形下送養人不能無故探訪。 10.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2.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3.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14.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括律師費在內 15.兩週後確定認養時,需帶貓咪治醫院植入晶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8.163
likastar:我覺得你好棒,真的很用心。 220.133.139.97 11/16 17:41
likastar:我也送過小貓給人,明白你的心情。加油! 220.133.139.97 11/16 17:41
teatea:我個人是覺得很可怕啦.內容是什麼倒不是重 123.240.4.85 11/16 17:41
teatea:點.不過我也了解要送養又很怕送錯人的感覺 123.240.4.85 11/16 17:42
teatea:所以當初我是想送給認識的親戚.雖然沒有認 123.240.4.85 11/16 17:43
teatea:養契約.但我確信自己能影響他們的飼養方式 123.240.4.85 11/16 17:44
teatea:和觀念.也了解他們對動物的態度 123.240.4.85 11/16 17:44
loa:我覺得妳做的很棒~220.137.165.196 11/16 20:14
loa:一定要確認他們的觀念和對動物的態度~220.137.165.196 11/16 20:24
feywen:第10條,可以改為以書面"或"電話告知,不然 218.165.128.85 11/17 01:50
feywen:打電話給你還要寄雙掛號來哦? 218.165.128.85 11/17 01:51
sleepingcat3:我其實也蠻討厭簽那個的...當初在找 59.126.50.63 11/17 23:13
sleepingcat3:貓領養的時候有刻意避開要簽的小喵 59.126.50.63 11/17 23:13
> -------------------------------------------------------------------------- < 作者: flydragon198 (貓貓快長大)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7:45:30 2007 我覺得其實很多人,對於切結書就是感覺到一種負擔。 原PO也瞭解問題並不在切結書的內容,而在於切結書的存在。 老實說,我覺得那個人還算誠實有良心的,至少他覺得麻煩會直接跟你說, 他也會衡量自己不適合,這樣比起一些,很誠意的跟你簽了切結書, 背後卻整天虐待貓咪的人好多了,有些人,根本不會重視那份責任。 切結書並不可怕,只不過他是一份責任和承諾,大部分的人,能避則避。 其實不簽切結書的人,也不一定就不會對貓很好,很多還是很愛貓的。 這種事情,合則來,不合則去,跟貓咪有緣份的人,自然會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24.11
jerico:中肯 61.57.141.100 11/16 17:48
mayinwish:我沒簽切結書 我自認對我兒子很好 203.77.44.136 11/17 14:16
mayinwish:其實就是看人了 推最後一句話 203.77.44.136 11/17 14:16
> -------------------------------------------------------------------------- < 作者: bigfeet (Fish)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19:45:29 2007 ※ 引述《Asueliu (sue)》之銘言: 他說他領養好幾隻貓都沒有要簽協議書 ^^^^^^^^^^^^ 這句話很可疑~~ 協議書還是要堅持,最好在收個結紮值晶片保證金, 我是這樣堅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94.227
huskyching:其實我領我家狗時沒簽協議書 220.136.167.36 11/16 19:47
Asueliu:其實我也覺得領養了很多隻貓 聽起來怪怪的122.116.208.159 11/17 11:22
Asueliu:(那貓都去哪了)122.116.208.159 11/17 11:23
teatea:A大沒問他現在有養貓嗎? 123.240.4.85 11/17 11:57
Asueliu:有養一隻 後來他不來看也就沒再問了 61.62.44.137 11/17 23:25
> -------------------------------------------------------------------------- < 作者: molly0415 (準貓奴 ~( ̄▽ ̄)~)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Fri Nov 16 21:58:09 2007 ※ 引述《Asueliu (sue)》之銘言: : 謝謝各位的回推:) : 我在仔細思考後了解到 : 其實不妥的地方是在於,雖然我拿協議書問他哪裡需要修改我們一起看的時候 : (我有說明這每一句並非硬性規定) : 其實對方根本不在意修不修改 而是根本不想要有這張紙的存在 : 最後是我說那如果要把貓咪轉送 至少MSN敲我一下 說貓咪要送給誰 這樣就好了 : 他說那這個也要簽合約他真的無法配合 所以才結束談話. : 其實就是理念不合 他再找別的貓 我再找別的送養人便是 : 我現在只是沒順利送出很sad想多抱怨兩下...對不起 orz 給你拍拍~送養其實很像嫁女兒(or嫁兒子XD) 所以都會想送給好人家~讓喵喵仔備受寵愛~這種心情不難諒解啦!!^^ : 板上的中途們真的很辛苦。 : 就像我同學說的 你把貓照顧的好好的讓人帶走 人家卻回你一句蠻麻煩的;p : 協議書一拿出來 很多人就會覺得 麻煩啦 反感   真的@@ : 一張紙有那麼可怕嗎? orz 或許是提出來的態度過於嚴肅(?) 我記得我當初是先去看小貓~然後和送養的聊小貓狀況等等 確定想要認養時~送養正妹跟我說他希望可以簽認養書&我開Blog放照片讓他看小米 我覺得很OK阿~現在小米生病我還會主動跑去跟送養講 (或許是原PO硬性規定要寄照片之類的嚇到認養人) (或許是原PO讓送養覺得你隨時都要跟他討回小貓~他怕怕吧?!) : 如果送養人可以承諾偶爾在msn上遇到會跟我說說貓咪近況 : 那協議書真的就只是張"紙"不重要啊ˊˋ : 要不要放棄協議書呢? 我覺得不要放棄協議書啦~認養小孩都要納戶口了!! 雖然認養貓不用那麼講究~可是如果連薄薄一張紙的考驗都跨不過去~ 如果是我會擔心~那他真的會疼小貓嗎?(不要鞭我>"<) : 既然負責人說不放棄 那還是就這樣吧;) 原PO加油唷!!送養和認養都很靠緣分~不可強求的!!( ′-`)y-~ : ---- : 新改的XD 以下↓ : 1.本人已年滿20歲。 ↑這點或許可以寬一點(家人同意之類的) :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 。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 攜出戶外。 :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絕不棄養領養之貓。 : 8.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 : 9.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讓送養人確定貓咪狀況(以本人方便之方式例如寄送照 : 片或開放探訪等),其他情形下送養人不能無故探訪。 ↑其實有些人可能不愛你去探訪小貓,因為對於自己愛的都會想要霸佔為自己的 你帶過貓,有些貓其實會記得,對恩人態度會不太一樣(可能導致認養多多少少會吃醋?!) 建議跟認養詢問Blog或是網路相本上傳照片等等 這樣你可以隨時看到小貓照片~又不怕去打擾到認養者 : 10.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 12.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13.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 14.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 括律師費在內 : 15.兩週後確定認養時,需帶貓咪治醫院植入晶片 話說我當初還留了證件正反影本給送養正妹~ 我還告訴她~不可以把我賣掉唷~不然我不幸福~小米也會不幸福的XD PS:真的要留證件的話~可以寫上僅供認養參考~不得作其他用途(不過我好像沒寫: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50.75 ※ 編輯: molly0415 來自: 123.195.50.75 (11/16 21:59)
Asueliu:你是好人Q___Q 我要把我家貓送養給你(啥122.116.208.163 11/16 21:59
cat5819:限定20歲是因為民法20歲算成年,簽契約書 122.122.85.238 11/16 21:59
Asueliu:那個20歲好像是因為如果沒滿的話協議書就122.116.208.163 11/16 22:00
Asueliu:型同無效122.116.208.163 11/16 22:00
cat5819:才有法律效力。 122.122.85.238 11/16 22:00
molly0415:原來限定年齡是因為法律唷!(筆記..^^") 123.195.50.75 11/16 22:02
feywen:所以可放寬為家人同意(當然家長要附同意書) 218.165.128.85 11/17 01:52
feywen:等於是有法定代理人,如此才具備法律效力 218.165.128.85 11/17 01:53
> -------------------------------------------------------------------------- < 作者: phelyl (殘念......)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0:13:45 2007 絕大部分的人還是把貓狗寵物當成「物」而不是當成人 把認養程序弄得跟認養小孩一樣規格 嚇跑不少想領養的人會很難想像嗎? 尤其定期回報、生病也要回報這幾點、定期探視? 例行公事忘了還要接到電話「關心」 對絕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壓力 領養了貓還沒有所有權 還得跟送養的人分享 嚇跑一些人會很奇怪嗎? 何況協定就是合法下雙方爽就OK了 有必要上來質疑領養人? 只有自己認可的愛貓方式才是愛貓嗎? ※ 引述《bigfeet (Fish)》之銘言: : ※ 引述《Asueliu (sue)》之銘言: : 他說他領養好幾隻貓都沒有要簽協議書 : ^^^^^^^^^^^^ : 這句話很可疑~~ : 協議書還是要堅持,最好在收個結紮值晶片保證金, : 我是這樣堅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4.186
kkumi:推推推 有時候看到那麼多規定會覺得這貓.... 210.64.169.229 11/17 10:22
kkumi:送養人自己留起來養最適合吧?! 210.64.169.229 11/17 10:24
kkumi:還有MSN回報 210.64.169.229 11/17 10:25
teatea:有些人就算收養小孩也都是會挑小的.越小越 123.240.4.85 11/17 10:31
teatea:不記得原生家庭的越喜歡.收養後也不喜歡原 123.240.4.85 11/17 10:32
teatea:生家庭的人和小孩有接觸.希望能獨佔小孩 123.240.4.85 11/17 10:33
Asueliu:msn回報是死亡的情況耶= = 貓咪養死了講一122.116.208.159 11/17 11:12
Asueliu:聲有很難嗎122.116.208.159 11/17 11:13
Asueliu:還有你說的那些協議書上都沒有= =|||122.116.208.159 11/17 11:14
Asueliu:協議書會起作用的時候 是碰到虐貓犯的時候122.116.208.159 11/17 11:14
Asueliu:一般認養人是不太會用到的 就像上面有一位122.116.208.159 11/17 11:15
Asueliu:板友說他自己覺得簽了跟沒簽一樣122.116.208.159 11/17 11:15
Asueliu:領養小孩也不是當天去看了 簽了文件就直接122.116.208.159 11/17 11:16
Asueliu:帶回家耶= =122.116.208.159 11/17 11:16
Asueliu:我也養好幾隻貓才沒時間搞什麼探訪的...122.116.208.159 11/17 11:17
Asueliu:所以也說三個月後拍照就好122.116.208.159 11/17 11:17
Asueliu:只是認養人一看到要簽文件口氣就很差0.0122.116.208.159 11/17 11:18
Asueliu:我覺得你也曲解了意思= =122.116.208.159 11/17 11:19
Asueliu:而有些人是都沒仔細看也不想討論就嫌麻煩122.116.208.159 11/17 11:19
> -------------------------------------------------------------------------- < 作者: Mavid (>"<)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0:57:04 2007 我沒什麼中肯的見解 第一個念頭是覺得我當初簽下的協議書還更嚴格呢.... (有罰金條例) 不過大概是我自信滿滿不會有任何對貓不好的情事,也就簽了。 看到協議書的當下老實說還是覺得有點.."心理壓力", 不是說覺得自己做不到,而是覺得自己負責的對象不只是貓還加上了送養人, 為什麼還是簽了呢? 如上所述,一來是自信,二來是想讓超級愛貓的送養人放心, 第三個原因比較奇妙:是我對送養人的"信任"! 因為我相信她堅持這份協議書的用意,也知道她是個可以理解突發狀況的人, 更相信她不是那種事事刁鑽為難的人。 因此我簽了! 其實送養人並沒有真的有什麼訪視之類比較"侵入性"的實際作為, 一方面是她也忙,二方面是可以感受到她對我的相對信任, 我想這是來自於我希望她能放心,所以常常主動讓她看我小女兒的近況 (其實只是當作分享喜悅,雙方都開心) 到現在我也還是和送養人保持聯絡(不是強制的), 是因為很多問題還是需要經驗足夠的人幫忙回答,同時對方也是古道熱腸。 這張紙必要嗎? 其實我態度保留, 現在貓在送養人手上,當然她有權主張她要設下多嚴格的門檻, 而領養人也有權選擇什麼形式的領養, 所以我覺得, 就讓需要協議書的送養人尋找願意接受的領養人, 同樣的,讓不願簽協議書的領養人尋找不需協議書的送養人吧, 大家各投所好。 但是話又說回來, 正如我的送養人說的:在簽下協議之前(即便是一秒鐘前),一切都可以喊停。 所以如果簽了,就要遵守,這樣也才有意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65.162 ※ 編輯: Mavid 來自: 125.230.165.162 (11/17 10:57) ※ 編輯: Mavid 來自: 125.230.165.162 (11/17 10:58)
accuy:推!!!我非常認同你的看法!!!!^^ 61.223.218.126 11/17 11:11
minitadpole:推!當初我也是想說用領養的,可是中途 123.240.19.88 11/17 11:17
minitadpole:還說要來看過我的住處,也要提供我的身 123.240.19.88 11/17 11:18
minitadpole:份証影本,坦白說要來看我的住處這點就 123.240.19.88 11/17 11:18
minitadpole:有點讓我不太舒服,而且中途上下打量我 123.240.19.88 11/17 11:19
minitadpole:以致於我感覺很不舒服.....也因為這樣 123.240.19.88 11/17 11:19
minitadpole:的理由我才在寵物店門口外看小貓一解 123.240.19.88 11/17 11:20
Asueliu:樓上的中途也是開放自己的住處給你看啊@@122.116.208.159 11/17 11:21
minitadpole:養貓之興,哪之老闆就這麼因緣巧合半買 123.240.19.88 11/17 11:21
minitadpole:A大:中途沒說要給我看住處喔!更何況這 123.240.19.88 11/17 11:23
minitadpole:種事並不是對方願意給我看,我也一定要 123.240.19.88 11/17 11:24
Asueliu:他不給你看住處 那你要去哪裡看貓orz122.116.208.159 11/17 11:24
minitadpole:給看吧?我只是講我的感覺請你別介意 123.240.19.88 11/17 11:24
Asueliu:其實我覺得也是現在人不敢互相信賴吧122.116.208.159 11/17 11:25
minitadpole:他是帶到一個領養的集會裡 123.240.19.88 11/17 11:25
Asueliu:我不會去看認養人住處 但是我覺得不應該122.116.208.159 11/17 11:25
Asueliu:覺得送養人要相信自己 自己卻不相信送養122.116.208.159 11/17 11:26
Asueliu:人 對吧@@?122.116.208.159 11/17 11:26
Asueliu:恩恩 我了解你說的狀況^^122.116.208.159 11/17 11:26
minitadpole:其實就信任來說,我覺得他要看住處就讓 123.240.19.88 11/17 11:28
minitadpole:領養人覺得不信任啦~而且那一千元的結 123.240.19.88 11/17 11:28
minitadpole:紮費我都可以接受可以理解,但還有中途 123.240.19.88 11/17 11:29
minitadpole:途連之前打的疫苗錢都要跟領養人要,且 123.240.19.88 11/17 11:30
minitadpole:說:既然你要養貓這本來就是你要負擔的 123.240.19.88 11/17 11:30
minitadpole:其實他不說我還會考慮謝謝他把貓咪照 123.240.19.88 11/17 11:31
minitadpole:顧很健康才交給我,但他那句話就讓人覺 123.240.19.88 11/17 11:31
minitadpole:得中途不也是愛貓人士嗎?怎會...當然 123.240.19.88 11/17 11:31
minitadpole:我也遇過超好的中途....謝謝A大理解 123.240.19.88 11/17 11:32
teatea:A大講到重點了.跟愛不愛貓無關.現在的人不 123.240.4.85 11/17 11:51
teatea:敢信任別人.大家都會互相猜疑.畢竟彼此都是 123.240.4.85 11/17 11:52
teatea:陌生人.僅憑幾次見面無法了解對方 123.240.4.85 11/17 11:53
dirdir:推這篇^^ 我也是醬想的~事實上我簽下以後, 122.124.12.69 11/17 13:13
dirdir:中途媽也沒有真的"仗著"那些條例怎麼為難我 122.124.12.69 11/17 13:14
dirdir:之類的,事實上到後來發生意外貓貓走掉..中 122.124.12.69 11/17 13:15
dirdir:途媽也一直很信任我..沒有多做猜忌,很感動 122.124.12.69 11/17 13:15
nox3:我的中途來我家看過三次.我覺得還好.是誰都會 61.231.104.35 11/17 13:48
nox3:擔心的啊.認養貓咪不能急.試著站在中途的立場 61.231.104.35 11/17 13:48
nox3:想想吧... 61.231.104.35 11/17 13:49
nox3:看過三次後.中途幾乎沒再過問我養貓的事.所以 61.231.104.35 11/17 13:52
nox3:其實中途也不是閒閒沒事愛到別人家.只是貓咪 61.231.104.35 11/17 13:53
nox3:從他手中送出就有其責任與壓力存在.不單只是 61.231.104.35 11/17 13:54
nox3:認養人有壓力而已.... 61.231.104.35 11/17 13:55
nox3:說到信任問題.不熟識的人還是先持保留態度吧 61.231.104.35 11/17 13:56
> -------------------------------------------------------------------------- < 作者: handwen ( )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2:37:35 2007 ※ 引述《phelyl (殘念......)》之銘言: : 絕大部分的人還是把貓狗寵物當成「物」而不是當成人 : 把認養程序弄得跟認養小孩一樣規格 : 嚇跑不少想領養的人會很難想像嗎? : 尤其定期回報、生病也要回報這幾點、定期探視? : 例行公事忘了還要接到電話「關心」 : 對絕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壓力 : 領養了貓還沒有所有權 : 還得跟送養的人分享 : 嚇跑一些人會很奇怪嗎? : 何況協定就是合法下雙方爽就OK了 : 有必要上來質疑領養人? : 只有自己認可的愛貓方式才是愛貓嗎? 之前有想認養一隻小狗來陪我家的小雪 就像上面說的定期回報、生病也要回報、定期探視 養不好或違反規定,還是把狗帶回兼罰款二萬 會讓我覺得是代養而不是認養 雖然不是做不到或是什麼的 只是這種契約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13.113
loa:若今天你要把小雪送養給一個陌生人,你的態度 61.216.92.230 11/17 13:09
loa:就會改了~ 61.216.92.230 11/17 13:11
handwen:我覺得這跟我的態度沒關係,而是一份契約的 122.122.13.113 11/17 13:47
handwen:合理性 122.122.13.113 11/17 13:48
> -------------------------------------------------------------------------- < 作者: Jaysky (乎伊一片生長ㄟ土地。)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3:42:22 2007 我同事有自己做一個救援貓咪的組織 她的貓咪都是從公立收容所帶出來的 她會把貓咪結紮,植晶片,預防針打好才送出去, 若是小貓年紀還沒到可以結紮 也是規定一定要帶回來結紮,也一定會植晶片 (認養費用有包括在裡面) 她是用長達四頁的問題來篩選認養人 還會面試,讓認養人跟小貓相處 問題很多也很細 譬如住屋情況,房子是租的還是買的? 若是租的有經過房東同意嗎?(還得提供房東電話) 在那裡住多久了?是公寓還是房子? 公寓幾樓?有陽台嗎?陽台有圍起來嗎? 平常會讓貓出去玩嗎? 家裡有人反對嗎?有人過敏嗎? 多久會帶貓去看一次獸醫?會去爪嗎? 以前有養過貓嗎?為什麼想要養貓? 以前有棄養過貓嗎?為什麼? 等等一堆有的沒的的問題。 但是那些問題都點出了領養這隻貓之後也許會面臨到的情況 我上次看了她的申請表問她說她的依據是什麼? 結果她說要是認養人填會去爪那就一定謝謝不再聯絡。 我只能說一般人絕對做不到像她那樣, 她記得每一隻她送出去的貓咪, 每次我們接到那種貓咪走失,貓咪出意外, 她都會很緊張問是誰?若是她的貓她就會翻出資料打電話過去問清楚 我在醫院工作不到三個月就把喜姆帶回家 在那之前我也沒有付出任何心力治療喜姆 帶回家的原因是我不想把喜姆交給陌生人 只要一想起那種不確定不知道對方會不會待他好? 根本就沒辦法安心,所以最後就帶他回家了 (所以要是是我的話一定沒辦法把貓送出去) 更何況她組織裡的每一隻貓都是她親自命名 至少也都有親自照料過或親手奶大的,每一隻都是她的寶貝 雖然有一些寄養家庭,但是都是由她決定認養人選的 只是她說就算認養人帶貓咪去別的地方做去爪, 她也不會知道也管不了, (還有人從美國過來跟她認養,不過那是因為是品種貓的關係) 她唯一能保證的就是貓咪一定都會結紮跟植晶片 因為那都有包括在認養費用裡,而這邊獸醫這麼貴 通常主人不會想要多花那筆錢 我想認養人若是養了貓以後, 體會一下那種自己付出感情過付出精神過最後卻不得不送走的那種心情 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條件這麼多這麼嚴苛吧。 很多時候只是求一個心安而已。 -- http://blog.sina.com.tw/fluffysp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238.123.13
kkumi:填問卷這個還不錯 210.64.169.229 11/17 13:45
handwen:這方法很讚 122.122.13.113 11/17 13:49
sing0930:填問卷不錯! 沒有條約壓力但有篩選作用 122.124.37.80 11/17 14:02
teatea:填問卷不錯 123.240.4.85 11/17 14:07
tkusabrina:但填問卷是否會像作心理測驗一樣,選擇 219.84.7.161 11/17 14:05
tkusabrina:"最佳"答案,雖然協議書是簽心安的,但可 219.84.7.161 11/17 14:07
tkusabrina:讓認養人仔細思考,我可能先問卷篩選, 219.84.7.161 11/17 14:09
tkusabrina:再簽協議書,可能會變的超嚴苛,但第一關 219.84.7.161 11/17 14:09
tkusabrina:認可了,協議書應該也會認同(太理想?) 219.84.7.161 11/17 14:11
tkusabrina:照顧貓一生本來就應該心存責任壓力 219.84.7.161 11/17 14:12
tkusabrina:要想清楚在養,不然也不會這麼多浪貓 219.84.7.161 11/17 14:13
sing0930:填問卷+面談 可以自己先確認認養人態度 122.124.37.80 11/17 14:15
tkusabrina:我能體諒送養人的苦心 219.84.7.161 11/17 14:14
sing0930:當然也有不準的 但總是心安些囉! 122.124.37.80 11/17 14:15
tkusabrina:突然想到,我是嚴重過敏患者,所以我家人 219.84.7.161 11/17 14:18
tkusabrina:強烈反對,所以我這種人是不是首先被踢넠 219.84.7.161 11/17 14:19
feywen:我有送養貓的經驗,有一次請有意願的認養者218.165.128.179 11/17 14:20
feywen:填問卷,她馬上就說那她不要養了218.165.128.179 11/17 14:21
sing0930:如果你有自己的工作和穩定收入 在外租房 122.124.37.80 11/17 14:21
sing0930:又很有誠意 我是送養人 我就會考慮你 122.124.37.80 11/17 14:21
sing0930:恩 連填問卷都不願意 當然是掰掰 122.124.37.80 11/17 14:21
kkumi:me是嚴重過敏者,我的條件肯定被out,不過咧 210.64.169.229 11/17 14:26
kkumi:感謝老天,我揀到一隻乖巧安靜可愛的小喵喵:) 210.64.169.229 11/17 14:27
tkusabrina:剛開始我是代養貓,後來發現貓嚴重受虐 219.84.7.161 11/17 14:35
tkusabrina:後來我任性堅持收養貓,起初幾乎週週報 219.84.7.161 11/17 14:36
tkusabrina:到皮膚科,時間久,我皮膚也適應不過敏了 219.84.7.161 11/17 14:37
tkusabrina:我固定收入,和家人沒同住,我家人也只罵 219.84.7.161 11/17 14:38
tkusabrina:罵一罵之後也接受了,不然這麼可愛的貓, 219.84.7.161 11/17 14:39
tkusabrina:好像有點離題,只是要說過敏這項應該是ꔠ 219.84.7.161 11/17 14:42
tkusabrina:可克服的 219.84.7.161 11/17 14:42
tkusabrina:連填問卷的耐心都沒,那我很懷疑他是否 219.84.7.161 11/17 14:45
kkumi:基本上有過敏體質的人還是不要養小動物啦 210.64.169.229 11/17 14:45
tkusabrina:有照顧貓的耐心 219.84.7.161 11/17 14:46
kkumi:如果養了飼主自己要想辦法增強抵抗力跟運動 210.64.169.229 11/17 14:46
tkusabrina:是沒錯,過敏的人不要太任性,我對動物會 219.84.7.161 11/17 14:46
tkusabrina:很一相情願 和很難割捨的情感 219.84.7.161 11/17 15:09
tkusabrina:現在想想,問卷+面談,可能比較有助於了 219.84.7.161 11/17 15:09
tkusabrina:認養人的態度,還有之後面對問題處理態 219.84.7.161 11/17 15:10
tkusabrina:態度,怎解決,否則協議書籤是一回事做是 219.84.7.161 11/17 15:11
tkusabrina:一回事,但協議書會不會有壓力而加強履 219.84.7.161 11/17 15:14
tkusabrina:履行 219.84.7.161 11/17 15:15
tkusabrina:在我觀念裡,貓=小孩,那是各甜蜜的負擔 219.84.7.161 11/17 15:39
tkusabrina:字太多 ,回文 219.84.7.161 11/17 15:40
eric04252001:哈 我觀念跟你一樣 貓=小孩 125.224.248.22 11/17 20:08
> -------------------------------------------------------------------------- < 作者: tkusabrina (未命名)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5:58:41 2007 ※ 引述《Jaysky (乎伊一片生長ㄟ土地。)》之銘言: : 我想認養人若是養了貓以後, : 體會一下那種自己付出感情過付出精神過最後卻不得不送走的那種心情 : 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條件這麼多這麼嚴苛吧。 : 很多時候只是求一個心安而已。 在我觀念裡,貓=小孩, 問卷 面談等方式,有助於雙方了解, 對送養人,挑選最合適的人選 對認養人,照顧貓的問題,你想過了嗎? 你準備好了嗎? 這是一各甜蜜的負擔,貓一生的責任,你必須要負責,那麼這些壓力應該是要承受的 我反問自己,我是愛貓人,我要負責的是貓,那麼送養人呢? 我認為我應該要體諒一位苦心照顧小貓的送養人, 她會設定這麼嚴苛的條件, 她將自己照顧的健健康康的且有濃厚感情的寶貝交給認養人, 她也希望自己送出的寶貝,日後也健康幸福 有人說,自己這麼愛,何不自己留?我想割捨心頭寶,誰願意呢? 因為家裡太多貓等等環境經濟能力問題,送養人必須衡量自己狀況, 站在小貓的立場,應該選擇對她(他)最好的 另有人說送養人認可愛貓的方式,才是愛嗎? 我必須說, 我看協議書的內容條件,我認為是基本且不苛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7.161
loa:很同意妳的說法 61.216.92.230 11/17 18:09
eric04252001:推全文 有獎勵麻喵~ 125.224.248.22 11/17 20:10
eric04252001:這樣的壓力跟從小小隻的時候就養 然 125.224.248.22 11/17 20:11
eric04252001:後一直有狀況 吐 拉 甚至咳嗽 一直擔 125.224.248.22 11/17 20:12
eric04252001:心 會不會長不大 再大一點氣喘嚴重時 125.224.248.22 11/17 20:12
eric04252001:會不會就這樣離開我了...還這麼小 125.224.248.22 11/17 20:13
eric04252001:真糟 我光說自己經驗 就說得想哭 125.224.248.22 11/17 20:14
eric04252001:一年前就是這樣過的(健康真的很重要 125.224.248.22 11/17 20:14
flowercatpt:大推,只有送過的才了解其中 220.142.153.34 11/17 20:32
tkusabrina:雖然我不是從小貓開始養,但我養過小狗 219.84.7.161 11/18 10:35
tkusabrina:還有現在常常帶貓去看醫生,都會很生氣 219.84.7.161 11/18 10:37
tkusabrina:這些醫生不能說醫術不好,而是為何不用ꐠ 219.84.7.161 11/18 10:37
tkusabrina:用"心"看呢,以前只因為耳疥蟲讓貓挨了 219.84.7.161 11/18 10:38
tkusabrina:了好多針,真的很不捨,為什麼要打針 219.84.7.161 11/18 10:39
tkusabrina:我現在想想,假如我養小貓大概會整天 219.84.7.161 11/18 10:41
tkusabrina:神經崩超緊,如果要送養,天阿,搞不好會ꤠ 219.84.7.161 11/18 10:42
tkusabrina:更嚴苛的條件,可是我自己本身也很重隱 219.84.7.161 11/18 10:44
tkusabrina:隱私,挨....好難為,所以想想我還是只養 219.84.7.161 11/18 10:45
tkusabrina:全心全意照顧一隻貓 219.84.7.161 11/18 10:46
> -------------------------------------------------------------------------- < 作者: bushman (weery)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18:33:28 2007 我之前也在板上送出一隻小貓,對「送貓」的人而言, 難免想藉由書面協議,以確認小貓能不能獲得良好照顧 可是,一來覺得麻煩,因為還要受到原飼主某種程度的「監控」 二來小貓實在太多,供給面大過需求面,相同條件下,大部分人, 寧願選擇比較不囉嗦的方式 我是學法律的,也曾想請對方簽一個簡單的協議書 可是,後來想想,即便簽字,也頂多是簽爽的, 一來受許多因素限制,我未必知道小貓過得如何 二來,即便所遇非人,我也未必想依據法律程序進行,因為麻煩 三來,若想依據法律程序,需要花很多時間蒐集證據,現實面不太可能 所以,這個書面協議,頂多具有「嚇阻」效力 所以,送出去的小貓過得如何,還是要看「運氣」 就現實而言,小貓太多,想要養的人太少,與其讓對方心生畏懼, 我覺得,還不如「賭賭看」,對小貓可能比較好 畢竟,對方會不會好好照顧他,不會因為一紙書面有所改變, 即便滿口答應你所要求的每一個條件,小貓也未必會獲得良好照顧 至少,能夠送得出去,有人想要收養他,總是多一個機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2.166
mayinwish:推 203.77.44.136 11/17 19:12
mayinwish:大概是之前養兩貓處處受制原主人 203.77.44.136 11/17 19:12
mayinwish:就會覺得契約書會讓人綁手綁腳 203.77.44.136 11/17 19:14
mayinwish:不過我以後要養第二貓時 有契約書還是會 203.77.44.136 11/17 19:14
mayinwish:簽 只是.... 寧願不要簽 203.77.44.136 11/17 19:15
mayinwish:修正上面 應該是 寧願不要有契約書啦 203.77.44.136 11/17 19:23
eric04252001:其實 送養人自己作主就可以啦 125.224.248.22 11/17 20:17
eric04252001:只是 使用契約 可能漏失掉一些條件不 125.224.248.22 11/17 20:17
eric04252001:夠好 但是也未必就無法給貓幸福的人 125.224.248.22 11/17 20:18
eric04252001:唉 沒辦法 這世界什麼都要考試 就生 125.224.248.22 11/17 20:19
eric04252001:孩子 養寵物免考試 喵~ 125.224.248.22 11/17 20:19
kkumi:合約問卷都是人訂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寧 210.64.169.229 11/17 20:41
kkumi:可自己揀回來養也不想認養,揀回來怎麼樣自己 210.64.169.229 11/17 20:41
kkumi:承擔,跟人家認養不曉得會認養到什麼貓-___- 210.64.169.229 11/17 20:42
sing0930:看啥人遇到啥人 我之前有簽 兩年多了 122.124.37.80 11/17 21:24
sing0930:他只打過一通電話~問問近況而已 122.124.37.80 11/17 21:24
potawei:我再想這份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到底有多強? 220.229.173.24 11/18 00:42
potawei:說到底真正規範飼主的應該只有動物保護法 220.229.173.24 11/18 00:44
potawei:領養人如果有違犯協議,送養人的訴之聲明 220.229.173.24 11/18 00:45
potawei:為何?又送養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能被 220.229.173.24 11/18 00:46
potawei:法院所採納又是另一問題 220.229.173.24 11/18 00:47
potawei:怎樣才算是愛貓?送養人能干涉到什麼程度? 220.229.173.24 11/18 00:48
potawei:貓與人講緣分,人與人之間是否投機更重要 220.229.173.24 11/18 00:49
> -------------------------------------------------------------------------- < 作者: qm21 (不在)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at Nov 17 23:07:59 2007 我以前也找過認養的小貓 找了幾個禮拜終於找到一隻想認養的 送養人的MSN狀態寫著某種研究方向所以可能是研究生之類的 送養人的條件是: 需要我的連絡方式和住址 說明我的身家背景(就讀學校哪間 工作公司哪間 家庭狀況) 不定期探視 和其他經濟能力或家人同意等等 我跟他說我可以給他住址聯絡方式可以不用說身家背景嗎 他說不可以他怕有些人會搬家跑掉之類的 我心理面覺得認養條件對認養人太嚴苛完全暴露個人隱私 再加上不定期探視也不能排除以後被合法騷擾的可能性 最後只好作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34.135
kkumi:-____- 211.74.105.47 11/17 23:11
Asueliu:身家背景...是非貴婦不送嗎XD 61.62.44.137 11/17 23:26
mayinwish:其實就是用所得資訊判斷適不適合領養貓 203.77.44.136 11/17 23:52
mayinwish:我以前被問過時我輕描淡寫的回答 203.77.44.136 11/17 23:54
mayinwish:結果被深入追問XD 是說 我很討厭這樣啦 203.77.44.136 11/17 23:55
mayinwish:後來沒養成就是了 203.77.44.136 11/17 23:56
kkumi:用所得衡量,我家附近做資源回收到阿婆養的貓 211.74.105.47 11/17 23:56
kkumi:還不是每天跟進跟出,肥肥胖胖好得很 -____- 211.74.105.47 11/17 23:58
mayinwish:不是「所得」 是「所得到的資訊」啦 203.77.44.136 11/18 00:01
mayinwish:我很討厭人家問一些隱私問題 203.77.44.136 11/18 00:03
mayinwish:有時候可能只是電話或email交談 我也不 203.77.44.136 11/18 00:03
mayinwish:是很想透露公司 家庭狀況 住的環境等等 203.77.44.136 11/18 00:04
mayinwish:我不喜歡為了我喜歡的貓 需要暴露隱私 203.77.44.136 11/18 00:05
mayinwish:當然送養人很謹慎我也是很贊同的 203.77.44.136 11/18 00:07
mayinwish:畢竟很多壞人會亂領養貓來做壞事 203.77.44.136 11/18 00:09
mayinwish:只是...太謹慎反而會讓我卻步就是 203.77.44.136 11/18 00:12
eric04252001:過與不及 很難拿捏到 大家都滿意125.224.240.239 11/18 09:34
eric04252001:我一直覺得是現在社會太怪 所以人心125.224.240.239 11/18 09:35
eric04252001:不安(我就長得一副嚇人樣 但是 我真125.224.240.239 11/18 09:35
eric04252001:的把他們當成家人 嚇人不成 嚇貓嚇狗125.224.240.239 11/18 09:36
> -------------------------------------------------------------------------- < 作者: rkl3329 (新綠)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02:39:56 2007 協議書這種東西,其實多少反映了認養人和送養人的微妙關係 對於認養人而言,協議書上面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往往會被認為是種不必要的拘束 雖然如同大部分的人所說的,那些探視之類的條款嚇阻成分居多 但如同送養人害怕把貓送給壞人,認養人也會擔心遇到過度狂熱的中途 如果遇到個三天兩頭就來關心的中途,我想應該沒幾個人受的了的 在不了解對方的情況下,有著不信任是正常的 而這種不信任也是協議書最大也最無解的問題 沒有人喜歡被當成賊,偏偏整套協議書就是以把認養人當成賊的思考方式產生的 從送養人的角度出發,他們在送養的過程中的確是遇到很多不適任人 有這種防人之心也是很正常的 但對認養人而言,協議書的存在往往就像大賣場要求檢查背包一樣侮辱人 其實認養人藉由資格審查和協議書挑選認養人,固然會讓某些貓咪失去找到好人家的機會 但某種程度上也的確可以確保送出去的貓都可以受到好的對待 其中的取捨,恐怕也只能靠送養人自己拿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35.210
mayinwish:推 ^^ 203.77.44.136 11/18 10:12
scoretino:推... 123.195.11.67 11/18 22:38
> -------------------------------------------------------------------------- < 作者: tkusabrina (未命名)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09:40:38 2007 推 potawei:我再想這份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到底有多強? 220.229.173.24 11/18 00:42 → potawei:說到底真正規範飼主的應該只有動物保護法 220.229.173.24 11/18 00:44 → potawei:領養人如果有違犯協議,送養人的訴之聲明 220.229.173.24 11/18 00:45 → potawei:為何?又送養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能被 220.229.173.24 11/18 00:46 → potawei:法院所採納又是另一問題 220.229.173.24 11/18 00:47 → potawei:怎樣才算是愛貓?送養人能干涉到什麼程度? ---------- 突然想到以前我同學要她男友簽的一份分手協議書,其中一條是,一方堤分手,需給付另一 方五萬元 ,之類的,後來過了很久當趣聞,說給我公司律師聽,他說,這違反公序良俗,不能 成立…. 昨天我和朋友提到協議書,他一聽到協議書,又聽到所得 和探訪等關鍵字眼,不思考的就說 ,這不合理,這干涉到送養後的生活 ,應該沒人要吧!而且也是簽高興的,當下覺得跟一各無 法體會養小貓的苦心和動物間的情感,談了也白談 . 但仔細想想,協議書有合理不合理 合理:如原po:人道方式對待貓,寄照片而非無故探訪。 不合理:說明身家背景(就讀學校哪間 工作公司哪間 家庭狀況)不定期探視和其他經濟能 力或家人同意等等』是假送貓之名,行各種利益之圖,不定期勒是想把有錢千金還是公子哥 ,太恐怖了 如前面板友說,其實不再協議書內容,而是協議書存在,我們對社會的不信任,我們不曉得簽 了一份簡易協議書,會'變相'為什麼,再者,現代人很重視隱私,回想一下我收養貓後的過 程,前飼主還是我同事時,有時客套式的說,改天來看看她,自私的我有點不想,誰知道他當 初為了現任女友討厭貓而不要貓,哪天突然又換了愛貓的女友,看我貓養還不錯又要回去, 在協議書中找碴,雙方在彼此不信任的基礎下,在一份'普通"協議書中,仍有很大疑慮的想 像空間,尤其我們對法律都不懂 想要用一張協議書,而達到某種程度的保證,我想我太理想,而沒加入現實面考慮 ,問卷+面 談, 若站在雙方立場,我想這是最圓滿的方式,假如我是認養人,我會很高興的看到我要收 養的小貓,先前有各妥善的照顧;送養人也可藉此了解,認養人的態度,假若他連問卷都不想 看,我真的覺得他沒有照顧貓的耐心,在填問卷之前,可能先要告知認養人填問卷的目的,避 免壓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7.161
mayinwish:推 ^^ 203.77.44.136 11/18 10:09
eric04252001:最麻煩的還是人心難測吧~125.224.240.239 11/18 11:45
tkusabrina:對阿,這太多問題了,我有各同事他以前很 219.84.7.161 11/18 12:38
tkusabrina:她的貓,但因為結婚她無法把貓帶過去, 219.84.7.161 11/18 12:39
tkusabrina:貓留給她姐姐.她姐姐很少照顧,貓沙一兩 219.84.7.161 11/18 12:39
tkusabrina:各星期清一次,貓憂鬱躲在角落避不見面 219.84.7.161 11/18 12:40
tkusabrina:我同事也避談貓這件無奈的傷心事 219.84.7.161 11/18 12:41
tkusabrina:不只人心難測,世事也難料,只是我無法茍 219.84.7.161 11/18 12:42
tkusabrina:這種妥協的方式,可能我很任性堅持吧! 219.84.7.161 11/18 12:43
tkusabrina: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只有當事人的決心 219.84.7.161 11/18 12:43
> -------------------------------------------------------------------------- < 作者: potawei ( 幫自己集氣!!加油)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14:02:13 2007 我很無聊的把動物保護法拿出來和協議書做了比較 並加了一些個人的法律見解,如果有錯誤請鞭小力一點 -------------------------------------------------------------------------- 1.本人已年滿20歲。 →送養貓是單純的「贈與」?還是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如果是贈與那麼領養人不 需要對送養人負擔任何法律上的承諾,且領養人的年齡不限 若為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則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又動物保育法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 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很合理的要求,沒問題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這一條「近似」動物保育法第五條「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 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 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罰則在30條使所飼 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動物保育法 第十一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動物保育法第三十條 第四款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 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臺幣一萬 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該協議書多加了「定期進行預防注射」,但是動物保護法沒有歐! --------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動物保護法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或安寧。罰則在 第三十二條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攜出戶外。 →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 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 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註:無罰則) 協議書的內容是以18歲為限,大概是草擬協議書的人怕發生寵物攻擊事件(或者被攻擊)時 ,有能力處理「意外」吧 --------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絕不棄養領養之貓。 →爭點:私人契約可以禁止拋棄物權嗎?? 真正約束飼主的應該是飼主動物保育法第五條後段「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 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罰則在第三十條 第二 款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或五年內違反前項各款 規定之一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九條 第一項 「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處新台 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8.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 →通知應屬觀念通知,原則上無需送養人同意,所以領養人是否任意轉讓,送養人恐無權 過問 ------------- 9.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讓送養人確定貓咪狀況(以本人方便之方式例如寄送照 片或開放探訪等),其他情形下送養人不能無故探訪。 →三個月「後」??到貓貓老死為止?這是個不確定的條件,而且還是解除條件歐(因為這份 協議書的第12條) ----------------------------- 10.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貓貓有十餘年的壽命,十年間人事變遷代謝超乎人的想像,親朋好友尚可能失聯,況送養 人乎?違反該條就收回貓貓?手段與目的間是否過當?又連絡方式是否包括住址、電話?這是 否涉嫌侵害他人隱私?又送養人基於合理關心的連絡到什麼地步? ---------------------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Asueliu版友可以考慮把動物保育法印給領養人… ---------------------------- 12.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送養人得收回該貓,這大概是最大的爭點,蓋貓貓在民法上是「物」、是「動產」,在移 轉的當下所有權即變更(民761),送養人設立物權的使用界限,並以該使用界限作為契約 的解除條件,這在法律上是有爭議的,因為Asueliu版友的解除條件並不是很明確(ex: 以 人道方式對待貓、妥善照管貓…如果貓貓患病而領養人欲給與安樂死,請問這是否人道? 又是否需要送養人同意?可否做如此的擴張解釋?還是以動物保育法為依歸?) 請求履行一定行為比較合理,例如請求領養人帶貓貓去看醫生 ----------- 13.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很正式… ---------------- 14.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括律師費在內 →是偽造私文書,不過刑法構成要件嚴謹,沒那麼容易成立,不是你說是就是,這只有威 脅領養人的作用,但是你威脅他幹嘛? 以被告所在地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問題在於所在地是指居所或住所,住所是指戶籍地歐( 民訴第一條 以原就被),如是居所,則為合意管轄(民訴24) ---------- 15.兩週後確定認養時,需帶貓咪治醫院植入晶片 (動物保護法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前項寵物之出 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 、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 」罰則在第三十一條 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 結論和建議: Asueliu版友不如直接把動物保護法印給領養人看 畢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並不是送養人「難搞」或者「機車」 也不會這麼容易嚇跑領養人 如果Asueliu版友另有請求,如探訪之類的 可以另外約定,建議以「軟性」的方式為之 法律並不能指引人類怎麼過才能得到幸福 他通常屬於事後的救濟,用來防止悲劇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173.24 > -------------------------------------------------------------------------- < 作者: feywen (我愛小津)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15:13:34 2007 ※ 引述《potawei ( 幫自己集氣!!加油)》之銘言: : 1.本人已年滿20歲。 : →送養貓是單純的「贈與」?還是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如果是贈與那麼領養人不 : 需要對送養人負擔任何法律上的承諾,且領養人的年齡不限 : 若為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則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 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 (又動物保育法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 : 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這是一份協議書,須雙方簽署同意,未滿20歲簽署合約書沒有效力 這和是不是贈與並沒有任何關係 亦即,即使是贈與,但只要牽涉到合約書、契約書等的簽署, 都需要年滿20歲,未滿20歲則須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名 EX.不動產之贈與,贈與對象是未成年人,贈與契約書上就一定要法代代理 沒有說我這是贈與、不是買賣,法代的名字就不用上去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8.179
teatea:用不動產舉例合適嗎?貓屬動產 123.240.4.85 11/18 16:58
potawei:贈與屬於雙務契約沒有問題,但是未成年人 220.229.173.24 11/18 20:43
potawei:在純獲法律上利益時,可以無需法代同意 220.229.173.24 11/18 20:44
potawei:領養貓咪在一般人的認知裡,並沒有要對送 220.229.173.24 11/18 20:46
potawei:養人承諾什麼特定義務... 220.229.173.24 11/18 20:49
potawei:有的只有對貓貓一輩子的承諾 220.229.173.24 11/18 20:50
> -------------------------------------------------------------------------- < 作者: CARRION (whatever)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18:18:00 2007 不懂你為什麼想送他也... 他不來看貓其實很好 另外找適合的人也節省彼此時間 若往後還想聯絡的話 還是找彼此好溝通的 大家比較愉快 這個人 嫌你麻煩 認養過"好幾隻貓"~那他到底是想養幾隻?每隻是養了多久? 問問題不回答 不留電話 很明顯他根本懶的鳥你 不把你當回事 你何必要想辦法去信任他呢? 我看了文章會覺得這個人明明就不適合了 你(可能)卻想用簽約的方式讓自己放心點 我的建議是 覺得怪或是不對盤的人,即使能簽約也別送 出事了走法律途徑只是人的主張能不能成立而已 對貓咪沒有幫助的囉 ※ 引述《Asueliu (sue)》之銘言: : 這是板友提供的協議書 : 必須說一下4跟11是跟認養人協調出來的(有看過原版的就知道改很大 : 但是認養人一看就說"還蠻麻煩的" : 甚至第9條 他說我可以詢問近況 但他不希望被合約綁住 : 所以,,,,,,,因為這份協議書 認養人下午不來看貓了! : 他說他領養好幾隻貓都沒有要簽協議書 : 這.....是我要求太多了嗎XD : 板友看一下吧 : 話說貓咪的金主+撿到者就開口了: 我想回決他= = 被這樣要求一下就打退堂股的我不放心 : XDD : ------------------------------協議書----------------------------------------- : 本人 爲領養貓事宜,與送養人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 1.本人已年滿20歲。 :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 攜出戶外。 :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貓找到新的領養家庭,絕不棄養 : 領養之貓。 : 8.本人不得將領養之貓遺棄。 : 9.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 10.領養之貓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12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 : 照片予送養人知悉。 : 11.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拍貓近照寄予送養人。 : 12.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 13.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 1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ㄧ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15.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 16.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 括律師費在內。 : 17.兩週後確認領養時,需帶貓咪至醫院植入晶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2.70
sing0930:推專業中途 = = 122.124.37.80 11/18 20:05
> -------------------------------------------------------------------------- < 作者: InWonderland (Isolated Island)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Sun Nov 18 22:47:54 2007 其實就我自己只送過一次貓的經驗 (不過我送了4隻@@") 我覺得至少在我送養到現在的經驗中 願意接受認養書裡所有內容的認養人 對貓貓都還蠻好的耶!! 我都有事先看過他們的環境 或者透過照片了解環境 他們也都願意讓我偶爾去看看貓咪 不過到目前我也只去過幾次啦 其中有幾次是認養人跟我求救才過去的:p 也不是說真的緊迫盯人 其中一位認養人還很細心的寫了很多關於小貓的網誌 還拍了很多美美的照片 也一直有在連繫 算是互動吧 不是只有我這邊在關切 他們也會主動分享 不過我的感覺是 能接受這樣的條件 真的也是愛貓的人 因為他們也可以幫忙站在送貓的立場想想 認養之後也比較會認真的對待貓咪 但植晶片這個我就沒有放在認養書裡了 這個就看個人吧~~ (我自己也沒植 因為我不讓貓咪出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73.172 > -------------------------------------------------------------------------- < 作者: CARRION (whatever)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這只是一份很普通的協議書吧=.= 時間: Mon Nov 19 01:32:19 2007 光第一點就寫的蠻混淆的 為何沒考慮到附負擔贈與? 贈與也屬於債之關係,一般贈與雖是單務契約 但是特種贈與亦可附負擔,雙方互負權利義務 一開始就定位不清的話,要往下推也會錯誤連連 還有要提醒的 私人契約關係 跟 行政法行政罰關係 也是兩線不同的關係 大家不要混淆喔 ※ 引述《potawei ( 幫自己集氣!!加油)》之銘言: : 我很無聊的把動物保護法拿出來和協議書做了比較 : 並加了一些個人的法律見解,如果有錯誤請鞭小力一點 : -------------------------------------------------------------------------- : 1.本人已年滿20歲。 : →送養貓是單純的「贈與」?還是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如果是贈與那麼領養人不 : 需要對送養人負擔任何法律上的承諾,且領養人的年齡不限 : 若為雙方互負給付義務的債之關係,則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 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 (又動物保育法 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 : 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 -------- : 2.領養之貓咪於14天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若不適合請與送養人聯絡,並送還貓予送養人 : →很合理的要求,沒問題 : --------- : 3.以人道方式對待貓,終生提供貓適當食物(貓飼料)、乾淨飲水、適當運動空間、不可 : 長期將貓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貓。 : →這一條「近似」動物保育法第五條「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 : 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 : 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罰則在30條使所飼 : 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 : 4.定期進行預防注射;貓咪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動物保育法 第十一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 動物保育法第三十條 第四款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 : 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臺幣一萬 : 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該協議書多加了「定期進行預防注射」,但是動物保護法沒有歐! : -------- : 5.妥善照管貓,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動物保護法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 或安寧。罰則在 第三十二條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 ---------- : 6.不隨便放縱貓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時必由18歲以上之人伴同,並以外出籠裝貓,始得 : 攜出戶外。 : →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 : 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 : 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註:無罰則) : 協議書的內容是以18歲為限,大概是草擬協議書的人怕發生寵物攻擊事件(或者被攻擊)時 : ,有能力處理「意外」吧 : -------- : 7.若無法續養,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絕不棄養領養之貓。 : →爭點:私人契約可以禁止拋棄物權嗎?? : 真正約束飼主的應該是飼主動物保育法第五條後段「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 : 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罰則在第三十條 第二 : 款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或五年內違反前項各款 : 規定之一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二十九條 第一項 「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處新台 : 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 : 8.本人不得任意將領養之貓轉讓予他人,須先通知送養人。 : →通知應屬觀念通知,原則上無需送養人同意,所以領養人是否任意轉讓,送養人恐無權 : 過問 : ------------- : 9.本人同意自領養之日起三個月後讓送養人確定貓咪狀況(以本人方便之方式例如寄送照 : 片或開放探訪等),其他情形下送養人不能無故探訪。 : →三個月「後」??到貓貓老死為止?這是個不確定的條件,而且還是解除條件歐(因為這份 : 協議書的第12條) : ----------------------------- : 10.本人保證所提供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聯絡方式如有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及電話告知 : 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 貓貓有十餘年的壽命,十年間人事變遷代謝超乎人的想像,親朋好友尚可能失聯,況送養 : 人乎?違反該條就收回貓貓?手段與目的間是否過當?又連絡方式是否包括住址、電話?這是 : 否涉嫌侵害他人隱私?又送養人基於合理關心的連絡到什麼地步? : --------------------- :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 →Asueliu版友可以考慮把動物保育法印給領養人… : ---------------------------- : 12.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收回該貓;如因本人故意致領養之貓於受傷或死 : 亡者,送養人並得收回該貓,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送養人得收回該貓,這大概是最大的爭點,蓋貓貓在民法上是「物」、是「動產」,在移 : 轉的當下所有權即變更(民761),送養人設立物權的使用界限,並以該使用界限作為契約 : 的解除條件,這在法律上是有爭議的,因為Asueliu版友的解除條件並不是很明確(ex: 以 : 人道方式對待貓、妥善照管貓…如果貓貓患病而領養人欲給與安樂死,請問這是否人道? : 又是否需要送養人同意?可否做如此的擴張解釋?還是以動物保育法為依歸?) : 請求履行一定行為比較合理,例如請求領養人帶貓貓去看醫生 : ----------- : 13.本愛心領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 : →很正式… : ---------------- : 14.領養人所留資料若有不實者,以偽造文書論,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 : 被告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 : 括律師費在內 : →是偽造私文書,不過刑法構成要件嚴謹,沒那麼容易成立,不是你說是就是,這只有威 : 脅領養人的作用,但是你威脅他幹嘛? : 以被告所在地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問題在於所在地是指居所或住所,住所是指戶籍地歐( : 民訴第一條 以原就被),如是居所,則為合意管轄(民訴24) : ---------- : 15.兩週後確定認養時,需帶貓咪治醫院植入晶片 : (動物保護法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前項寵物之出 : 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 : 、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 : 」罰則在第三十一條 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 -------- : 結論和建議: : Asueliu版友不如直接把動物保護法印給領養人看 : 畢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並不是送養人「難搞」或者「機車」 : 也不會這麼容易嚇跑領養人 : 如果Asueliu版友另有請求,如探訪之類的 : 可以另外約定,建議以「軟性」的方式為之 : 法律並不能指引人類怎麼過才能得到幸福 : 他通常屬於事後的救濟,用來防止悲劇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2.70 ※ 編輯: CARRION 來自: 123.193.232.70 (11/19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