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傑飛)
看板cat
標題Re: [分享] 尋貓遇到變相勒索
時間Mon Feb 6 01:47:17 2006
這類事情不會太複雜,拾得人(撿到貓的人)能夠對原飼主主張的權利
只有下面兩項:
1. 貓的身價的十分之三(民法805條)
所有人力能夠控制的東西,除了人本身以外,都是民法上的「物」,
而性質上能夠遺失的「物」(例如你家房子雖然也是「物」的一種,
但大概不會遺失),拾得人都可以依民法805 條,向原所有人請求該
物客觀價值十分之三的報酬。
換句話說,如果走失的是 mix(雖然這麼講有點殘酷),由於不太有
市場上的交易價值,所以拾得人恐怕無法依805 條請求太多金額;若
走失的是名種貓,譬如一隻要價兩萬元,拾得人是可以向飼主請求六
千元的。
2. 貓的食、宿、照顧費用(民法172 條前段)
由於拾得人是好心幫飼主照顧貓,而且通常飼主會願意支付這筆費用
,所以拾得人可以依 172條向飼主請求飼料、貓砂、以及合理的照顧
費用。如果貓有非看不可的疾病,那醫藥費也可以請求。
3. 至於結紮的費用,則要看飼主原本有沒有幫貓結紮的意願。如果有,
飼主就要向拾得人支付這筆費用;如果飼主根本沒有結紮的意思,那
飼主不僅不用支付結紮費,還可能可以向拾得人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依照上面所述,拾得人請求超過他應得的金額,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的問題。(講明白一點就是..原飼主不要理他,請報警~)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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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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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254.142
※ 編輯: JeffyLiaw 來自: 59.105.254.142 (02/06 01:52)
推 RAYBO:寫的很好 第一點應該從市價計算 成貓(非育種貓 比賽貓)不太 02/06 01:58
→ RAYBO:可能賣掉 幾乎沒有"市價"可言... 02/06 02:00
→ coldtess:第三點比較有爭議一點 報警的話 拾獲者也可能反咬原飼主 02/07 10:45
→ coldtess:一口 讓寵物在街上遊蕩 也是要罰錢的 02/07 10:46
推 JeffyLiaw:那個只罰故意,不罰過失,所以應該不至於有問題~ 02/07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