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igbowl: 你怎麼一開頭就跟後文矛盾 廢文一篇 08/25 20:00
→ SzuminHG: 1. 誰知道動保團體需要多久時間湊出幾千萬的檢疫費?這 08/25 20:26
→ SzuminHG: 期間飼料與安置費從何而來? 08/25 20:26
→ SzuminHG: 2. 法律為什麼、憑什麼要等各愛貓團體的各種回應再行事 08/25 20:26
→ SzuminHG: ?走私就是違法 08/25 20:26
→ SzuminHG: 3. 一但開先例,未來走私動物只會沒完沒了 08/25 20:26
噓 yuys: 付錢就能讓走私合理喔?帶病進來誰要擔 08/25 20:37
推 MDCCLXXVI: 好想之前都沒走私一樣 笑死 08/25 20:38
→ MDCCLXXVI: 這次走私販都是累犯了 難道之前都合法? 08/25 20:38
→ MDCCLXXVI: 直接查封走私販財產來支付啊 08/25 20:39
推 MDCCLXXVI: 就是因為走私動物大不了安樂死 罰一點錢 08/25 20:46
→ MDCCLXXVI: 才會一直累犯 08/25 20:46
→ chith: 動保團體整天在哭窮跟沒空間,我不相信他們生得出資源收容 08/25 20:55
→ chith: 安置檢疫 08/25 20:55
→ chith: 到時候還不是募款跟向政府要錢 08/25 20:55
→ seednetdial: 這篇讓我整個莫名其妙,好像台灣沒有法律似的, 08/25 20:56
→ seednetdial: 所以各民間團體可以凌駕法律.各行其政。 08/25 20:56
→ seednetdial: 一個國家只要有法律,無論你喜不喜歡這個法律 08/25 20:56
→ seednetdial: 那就照法律來。不然就設法修改。 08/25 20:56
→ seednetdial: 如果每個人都要玩「我們自己負責,法律不要管」 08/25 20:56
→ seednetdial: 那像鄭捷那些殺人犯被判死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 08/25 20:56
→ seednetdial: 「把鄭捷交給我們,法律不要管我們把他放在哪裡 08/25 20:56
→ chith: 你回了文卻不談帶病入境的問題,是不是代表你跟所謂動保團 08/25 20:56
→ chith: 體,根本沒有能力承擔貓其實有問題的風險 08/25 20:56
→ seednetdial: 反正不會讓他出來再殺人就好」 08/25 20:56
→ seednetdial: 然後全國的死刑犯都可以交還給私人看管? 08/25 20:57
→ seednetdial: 哇咧傻眼! 08/25 20:57
推 dowendo: 按照你2說法不就是我喜歡這動物,走私被抓後只要動用我 08/25 21:20
→ dowendo: 資源又花我錢救,旁人插嘴管什麼喔?那就明說你差別待遇 08/25 21:20
→ dowendo: 也要生氣哦 08/25 21:20
噓 skyangle0607: 反正依法就是該殺,想不殺就得先提修法,辦不到就別 08/25 21:23
→ skyangle0607: 靠北,出一張嘴就想凌駕法律? 08/25 21:23
噓 OKnight: 如果法律可以被民間團體阻擋改變,那會是多可怕的事啊 08/25 21:38
噓 dkwinters: 看不懂 08/25 21:42
噓 nyake: 傳染病潛伏期超過五年八年,為自我滿足害死台灣其他本土貓 08/25 21:45
→ nyake: 科動物你們良心不痛嗎? 08/25 21:45
推 Kai88: 走私來源是狂犬疫區中國,狂犬病潛伏期平均約一至三個月, 08/25 21:50
→ Kai88: 最短3天,最長可達6年,咬到人致死率是接近百分百。請問動 08/25 21:51
→ Kai88: 保團體對可能的死傷或經濟損害可以負起責任嗎?而且你能確 08/25 21:51
→ Kai88: 定不會有像新冠這種未知的傳染病嗎?愛護動物要用腦 08/25 21:51
噓 ballcat: 想害全台灣貓?思考一下就知道了那個重要 08/25 23:48
→ Loofah1008: 其實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所以都可以推論,這不 08/25 23:58
→ Loofah1008: 是單純的錢問題,島嶼生態系的維護才是最重要的 08/25 23:58
噓 aj46: 自私 不想想傳染病如果炸開 誰要扛 08/26 01:17
→ cheddare: 你以為最大的問題是錢?是傳染病好嗎!! 08/26 01:31
推 meblessme: 這些正義之士只是想博博眼球,蹭蹭熱度啦 解決辦法都 08/26 11:18
→ meblessme: 告訴他們了 08/26 11:18
→ meblessme: 還要反對公審 08/26 11:18
反對救援走私貓有各種不同意見,目前看來至少有:
A-於法不合,不能凌駕法律,要就自己推動修法
B-防疫考量
C-怕變相助長走私
D-對其他動物差別待遇,你雙標假掰
大家用上面ABC理由噓我,我都算了,因為畢竟我是支持救援的,一併噓我我承受。
但請各位朋友別失焦,本篇主軸是反駁D,是在解釋原推噓文那些拿其他動物來諷刺我們愛貓人士的言論為何不妥。
然後說到法律,其實只是看要不要通融而已..
當初郭董GG慈濟等要捐疫苗,一開始怎麼說的?也是說不符規定,於法是要中央政府接洽云云...請問各位有這麼堅持嗎?
至於B,防疫考量,其實也是看願不願意做,願不願意通融。
美國武漢肺炎肆虐非常嚴重期間,有美國行政專機來台,裡面人員完全沒走平常規定的檢疫流程,還不是開小門開特例。
大家若要說:這些貓沒那麼重要。
OK我完全尊重,大家覺得不重要不需要開特例,我認了,我閉嘴。
但要說法律就是法律,規定就是規定,防疫至上.... 少來了,都嘛只是看大家內心中的權重衡量,願不願意為了某人某物某事退讓而已。
※ 編輯: orzzz (49.216.230.6 臺灣), 08/26/2021 12:08:44
推 seednetdial: 推版主真的很認真,所以我再推文一下 08/26 13:33
→ seednetdial: 你把「憲法」、「法律」、「命令」搞混了 08/26 13:33
→ seednetdial: 這三種是有高階地位之分的,後者都不得超越前者 08/26 13:33
→ seednetdial: 所以最基礎的是「命令」,最高階是「憲法」 08/26 13:33
→ seednetdial: 你說的「疫苗規定想改就改」,因為它是「命令」 08/26 13:33
→ seednetdial: (無論是行政命令啦、規章啦、某某章程啦) 08/26 13:33
→ seednetdial: 它必須基於法律但不得違法,彈性比較大 08/26 13:34
→ seednetdial: 但走私是屬於「法律」層面,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08/26 13:34
→ seednetdial: (我講的是簡化版,看有沒有版友願意補充更詳細) 08/26 13:34
→ chith: B的防疫考慮,絕對不是通不通融的問題…… 08/26 13:43
→ chith: 如果真照上篇文貓愛滋的來源推論就是走私 08/26 13:43
→ chith: 如果當年有辦法找到帶源的走私貓,那我會希望牠們能死到連 08/26 13:43
→ chith: 灰燼都不剩 08/26 13:43
→ seednetdial: (至於提到的外交問題,那又是一個完全不同的領域 08/26 13:43
→ seednetdial: 先在這裡打住,不然會變成國際關係課) 08/26 13:43
推 SzuminHG: 除了防疫,最重要的是貓瘟、貓愛滋、狂犬病、貓卡西里病 08/26 18:14
→ SzuminHG: 等等。尤其狂犬病人畜共通,這對人致死率超高,請問人被 08/26 18:14
→ SzuminHG: 咬到or家貓被交叉感染,該算在誰頭上?愛貓的動保團體能 08/26 18:14
→ SzuminHG: 承擔嗎?不能。 08/26 18:15
→ SzuminHG: 我是覺得沒經過合格檢疫的走私動物一率處死,覺得殘忍但 08/26 18:16
→ SzuminHG: 只能祈禱牠的靈魂去找走私販算帳 08/26 18:16
噓 jojomaan: 貓愛滋不就因為走私活貓帶進來的,現在影響多少,害死 08/26 22:30
→ jojomaan: 多少條貓命了,也導致多少浪浪因為感染愛滋的關係,更難 08/26 22:31
→ jojomaan: 找到家,XX團體說要負責,事實上根本負不了責 08/26 22:31
→ jojomaan: 空口大話就別在說了,唬不懂的人而已 08/26 22:32
推 Kai88: 到底憑什麼要求通融XDD疫苗和走私動物類比,你確定不是反串 08/27 01:28
→ Kai88: XDDD人不要抗拒學新事物,上面的法律小常識、貓常見傳染病 08/27 01:28
→ Kai88: 和檢疫到底在幹嘛可以了解一下,才不會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還 08/27 01:28
→ Kai88: 覺得被針對。 08/27 01:28
噓 yoyobaka: 這篇明顯就法盲發言,一副電視上每天防疫規定改來改去可 08/27 09:51
→ yoyobaka: 以,啊我走私一船貓被抓到怎麼就不能想改就改還理直氣 08/27 09:51
→ yoyobaka: 壯的嘴臉,笑死 08/27 09:51